如何評價天下霸唱告陸川《九層妖塔》侵權索賠一百萬?

來自新浪娛樂

據知情人爆料,《鬼吹燈》系列小說的作者天下霸唱將狀告《九層妖塔》侵權。記者就此事獨家聯繫了天下霸唱的代理律師王韻,並得到了對方的證實。王韻透露,天下霸唱確實已經以侵犯作者的署名權及保護作品完整權為由,將陸川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停止侵權、公開道歉並賠償人民幣100萬。此案的訴訟文件已經提交北京西城區人民法院審理,目前尚未正式立案。

版權已賣出為何告侵權? 霸唱依然享有著作人身權

王韻律師介紹稱,著作權包含人身權和財產權。雖然《鬼吹燈》系列前四部的財產權霸唱已經轉讓給第三方,隨後第三方又授權改編了電影《九層妖塔》,但是作品的人身權依然由霸唱所有。

《九層妖塔》的電影中和海報上並沒有給天下霸唱署名,只是標著「根據小說《鬼吹燈之精絕古城》改編」,而且故事情節、人物設置、故事背景均與原著相差甚遠,已經超出了法律允許的「必要的改動」的範圍,這兩點分別侵犯了人身權中的署名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我們認為這已經完全背離了原著,並且影片改編出來以後也有一些霸唱的書迷批評霸唱,影響到了霸唱的聲譽,也侵犯了霸唱原著的完整性」,王韻律師說道。

為何此時才告《妖塔》侵權?—— 不希望被視為炒作

《九層妖塔》早在今年的9月30日就已經上映,日前正在熱映的則是根據《鬼吹燈》後四部改編,由天下霸唱親自參與劇本的電影《尋龍訣》。王律師透露,之所以選擇在此時提起訴訟是因為,如果在《九層妖塔》上映期間提交訴訟,可能反而會被理解成一種炒作行為,霸唱不希望因此帶來不好的影響,所以選擇在影片下線之後正式提起訴訟,也是想表明自己的態度。

至於訴狀中要求對方承擔哪些法律責任,王律師透露具體有三:1,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即停止所有途徑對侵權作品的發行、播放和傳播。2,向原告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3,賠償原告損失人民幣100萬元。

《九層妖塔》曾引發書迷不滿 霸唱上映後才知原著被大改

《九層妖塔》雖然改編自《鬼吹燈》系列第一部《鬼吹燈之精絕古城》,但是故事和原著大相徑庭,不僅引入了一萬多年前鬼族曾經佔領了地球這樣的背景,女主角楊萍也被設定為鬼族后羿。電影上映時曾引來很多「燈絲」的不滿,更被網友調侃為「中國式打怪片」。

王韻透露,天下霸唱是看到影片之後才知道被改成這樣子的。今年10月26日,天下霸唱也曾經發表過公開聲明,當時就曾經強調自己對《鬼吹燈》系列1-8冊享有「完整的著作人身權」,並且「任何機構及個人都不得在未經本人允許的情況下對該作品肆意修改或改編」。王韻律師認為,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製片方合法獲得電影改編權並不意味著就可以不尊重原著,不意味著可以肆意改動;而授權方也有義務提醒改編者不要侵犯作者的人身權利。

目前作為被告的陸川和中影方面都尚未就此事作出回應,記者將繼續跟蹤報道事件進展。


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379889 專訪|陸川:我打心裡不認同盜墓,那就是入室搶劫

陸川拿了天下霸唱的書,看完後說:霸霸你寫的亂七八糟什麼盜墓之類的實在是太不小清新,太不環保了,完全不符合曾經拍出《可可西里》的天才——也就是大導演陸川我的價值觀,所以我決定把劇本改成符合我天馬行空想像力的怪獸大戰外星人,至於人物性格、至於劇情邏輯、至於尊重原著,這都不是事,誰叫我是凱歌陳之後最會吃老本的大陸導演呢,你問既然全都改了電影標題為什麼還要叫《九層妖塔》?這不中影買你的版權還是花了不少銀子的么,看完粗剪後,大老闆覺得這部片子想要收回投資最大的保證就是片名《九層妖塔》這四個字了。

打臉打成這樣,我要是天下霸唱我也怒了。其實更該打臉的是中影,花了這麼多真金白銀買了版權,最後卻請了陸川來導演,居然還允許這樣的劇本開拍,真的不是洗錢么?


就事論事的同志們,為何不把這個當成一次公關行為?天下霸唱只是通過極微小的代價就與一部評價不高但有損自己聲譽的電影劃清界線,無論是敗訴(輸掉微薄的訴訟費),甚至是不予立案(啥代價也沒有),天下霸唱都可以達到他的目的,從而使罵聲止於陸川而不會波及到原作者本人,從而維護了他自身的名譽和鬼吹燈這個IP的價值。

陸川侵不侵權確實不是天下霸唱說了算的,但《九層妖塔》屬不屬於鬼吹燈系列電影,天下霸唱用這個行為投下了反對票,也讓公眾傾向於把《九層妖塔》排除在外。


首先,贊同@梁建明 的意見。

然後,對部分「為什麼要說侵犯作品完整權」感到疑惑的同志們進行解答。

明明合同里肯定有改編作品規定的,為何天下霸唱要自己打臉,這不算違約嗎?

不算啊…

因為你把「改編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混淆在一起了。

著作權中,「保護作品完整權」是不可轉讓的人身權(目前中國多不承認人身權部分可轉讓),「改編權」是財產權。

兩者的區別,除了轉讓和不可轉讓,便是限度的問題。

所謂「改編權」,指的是在原作品的基礎上發展衍生的權利,作者可以自己來,也可以授權別人來,他不讓別人來,那麼別人就不能來。「保護作品完整權」…從說他是人身權的時候,聰明的同志們應該就想到它和名譽權有些類似了吧?

兩者的聯繫,在「改編權」被侵犯時,「保護作品完整權」一般也會被侵犯,即使「改編權」不受侵犯,「保護作者完整權」是限制「改編權」的一道坎。

一道坎的意思就是,有一天你把你的作品授權出去,卻發現別人把你的作品改成了一道狗屎,這時候你就可以用你手上的「保護作品完整權」來捍衛自己的權利。

到底侵不侵犯這個權利,由判決書來裁決(合同較關鍵),但是,天下霸唱起訴陸川侵犯「保護作者完整權」,無論從輿論還是法律上都是在說明「你把我的作品改成了狗屎,讓別人把我當成了狗」的這一點,是沒有什麼大問題的喲,不是法律常識錯誤喲。

真要說疑問…我倒覺得,被告沒有少寫?


都特么賴烏爾善,陸川臉疼啊


黃易老師你也起來告一告尋秦記吧,跟原著不符偏離啊。那麼多肉戲都沒拍我不依


古龍:快拉我起來,我也要上訴!!o&>_


誰跟大劉熟?趕緊把這事兒告訴他,讓他明年也發一筆


九層妖塔掛羊頭賣狗肉

把原著改成渣,買版權無非是釣原著黨,可惜原著黨不買賬

作者怒了,要是我我也怒

有人說霸唱給尋龍訣炒作,尋龍訣都快下線了而且被惡棍天使擠成那樣,吵個屁啊!


天下霸唱你個渣渣,大爺我用你的劇本還不能改改了?用你的是看得起你,你那鬼吹燈網路小說還需要我拍片給你弄點關注呢~我要是天下霸唱遇見這麼一貨對待我最優秀的孩子,非讓他進醫院住兩天


首先《九層妖塔》的情節和故事的基本線索和鬼吹燈基本沒有半毛錢關係,只是人物名字和幾個點出自原著,但即使是人物都沒有按照原著的背景和性格來寫,如果《九層妖塔》這個根本就獨立於《鬼吹燈》之外的劇情在開始就不要借《鬼吹燈》的殼,那麼也可以算是中國奇幻探險電影中一部開拓性的電影,起碼不會收到這麼多的差評,對這部電影來說,我們這些原著黨,打從進入電影院就開始了對人物設定的不滿,劇情更是根本沒有代入感。

這部電影看完對《尋龍訣》能不能拍好也產生了懷疑,簡直有點坑隊友的嫌疑。

《尋龍訣》也是分分鐘打了陸川的臉,多少為《鬼吹燈》系列電影挽回了一點面子,而且這部電影中有原作者的參與,即使改編了,也脫不開原著的影響,尤其人物性格的刻畫還是很到位的,基本都能找到原著人物的影子。

我要是原作者也會分分鐘劃清界限。


不希望被視為炒作

現在這個時間段告難道不是在變相的炒《尋龍訣》么……


就算是炒作也好,反正陸川這落水狗該打,他那邊可是有四部《鬼吹燈》的版權呢。


仙劍不服!


我也不願意承認九層妖塔是鬼吹燈系列的。把我「童年」都毀了。


才索賠一百萬這麼少的錢,應該是為了警告後續的導演吧,沒指望官司能贏,但作為原作者要表個態,就這樣


把版權問題還給法律,靜待判決。


蟹妖。版權不專,僅供參考。

版權之下包括很多複雜的「子權利」形態,其授權也非常複雜,不了解複雜的具體情況之前,很難搞清楚。基於以上情況屬實的假設,發表以下觀點。

個人比較傾向於電影製片方方面。個人認為,應當對改編和二次創作給予更開放的態度,才有利於文創繁榮。一些特別情況應另當別論,比如,二次作品對原作者構成侮辱、詆毀。

一部原始作品,可能給予其他人啟示,在其基礎上加以演繹和改動,完成了二次創作,不應當因為原作者不認可就一棍子打死,不應完全受原作者禁錮。當二次創作的作品不受原作者認可時,合理的作法應當是:在二次作品推出時,應當聲明其是基於了某原始作品而創作,但二次創作不受原作者認可。同時,二次創作的作品的收益應當有適當部分分配給原作者,畢竟當中包含了原作者的貢獻。一些特別情況應另當別論,比如,二次作品對原作者構成侮辱、詆毀。

《九層妖塔》我看了,當然不能說是完美的電影作品,但認為是拍得挺成功的一部電影,這麼一部好作品,如果因為所謂超出了法律允許的「必要的改動」以及破壞了保護作品完整權而被打死,我只能認為這是屬於法律的遺憾。當然,給予原作者公平的收益分配,以及認可原作者的貢獻,這是應當的。

如果霸唱認為《九層妖塔》未能反映原著,我完全尊重霸唱的觀點。但我不認為這不是禁止別人二次創作的充分的理由。我會歡迎霸唱搞一個忠實自己作品的電影出來由大家欣賞和品評,這樣文創就繁榮了,社會公眾最受益。


說侵犯了署名權倒是沒問題。

改編情節背離原著太多也有罪?

逗我?

情節不嚴重背離原作的改編電影占所有改編作品的比例有10%嗎?我怎麼沒見到好萊塢天天打這種官司?

所謂「保護作品完整」,應該是說改編後的劇本沒徵得原作者同意,這種情況下改的好不好都是不行的。也就是說,改編就算有問題也應該出在程序上,說劇本不好我們不認賬就跟說老闆你這瓜不甜我給錢一樣,都是耍流氓的行為。

迪斯尼新作《冰火奇緣》


只能說九層妖塔實在太難看,天下霸唱都看不下去


想說乾的漂亮!不然他還想多拍兩部,天吶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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