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北京牌照車輛被查封,該如何處理?

本人於2014年10月份在聯拓集團旗下的長安馬自達4S店購車。由於沒有北京牌照,4S店銷售告知可以在聯拓集團下的汽車租賃公司租牌照。但由於租賃牌照是違規的,所以採取的操作方式是:車主出錢買車,車落在聯拓汽車租賃公司名下,牌照的租金照付,車主的購車款作為租汽車的保證金。然後簽署了汽車租賃合同,並給了一張車款金額的收條。

合同里有寫明車主可以隨時提出申請汽車過戶(當然,提前解除租賃合同需要車主支付一些違約金)。

但是現在,問題來了。聯拓集團近期資金出現了問題,被起訴,而聯拓集團又已經將租賃公司名下的1100多輛小汽車進行抵押,現在這些小汽車都處於查封狀態(有人托關係查到車輛是被廊坊市中級法院查封),車輛目前均無法過戶。

這幾天一直在發愁,車輛被查封,下一步應該就是被法院強制收回了,而聯拓集團目前來看恐怕負債纍纍,保證金估計也吐不出來了。

目前已經聯繫到了不到100個車主,一起想辦法解決。

向廣大知友求助:

1.這種情況下,該如何處理?報案?起訴?或是找媒體?

2.起訴的話如果勝訴了,但聯拓沒錢退保證金,那該怎麼辦?

3.這事找政府的話會不會可以出面解決一下呢?畢竟涉及的金額不小。

車主的最終訴求是希望保住車,退而求其次是希望能按車輛折損退回剩餘的保證金。


最煩你們這種人了,明知道是違法違規還要走這種旁門左道出了事又想請政府給你解決也是醉得不行!趕緊請律師打官司吧能分點分點,你本來就在賭,現在看來是賭輸了。


所以我現在在廣州老老實實排隊搖號等牌照。

現在社會,通過灰色地帶走捷徑到最後你會發現你走過的「捷徑」不是一般的遠。


希望回答對各位有所幫助。

1、你所陳述的事實中,包含兩個關係,一個是買賣,一個是租賃。租賃協議係為了規避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而無效。買賣協議系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也沒有違反國家的強制性法律規定,是有效的。

2、汽車買賣協議是有效的。依題主的問題來看,車輛其實已經完成了交付。合同+交付=所有權。所以,車輛的所有權現在是你的。

3、法院凍結過戶叫保全措施。即在訴訟中保全當事人名下的財產,在官司結束後,如果對方勝訴,便可以以抵債、拍賣、變賣的方式處理這些車輛。

4、根據今年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物權法》的最新司法解釋,你可以就車輛的所有權提起訴訟,即向法院請求確認車輛的所有權是你的。這個所有權訴訟必須要快,快就是要馬上立案。待法院立案以後,拿上立案通知書,向原來作出保全(即凍結過戶)才定的法院提出異議申請,如果對方的訴訟已經結束,進入了執行程序,立馬提出執行異議,要求法院解除保全或者中止執行。

5、在確認權之訴中,你要提供當時購車的全部憑證,如打款記錄、買賣協議,最重要的是這份租賃協議,直接證明你是為了車輛的牌照才以租賃的方式將車輛掛在公司名下。然後等待法院作出確認你所有權的判決,拿上判決,直接給保全或者執行的法院說明,你就可以拿回你的汽車了。

6、上述確認之訴是依據今年最高人人民法院頒布的最新物權法司法解釋,直接以民事訴訟確認的形式提出,不必先打行政訴訟!

以上,希望對你們有所幫助。如果事實有出入,以事實為依據。


你也知道是違規的啊。。。


貌似沒辦法,因為不在租的時候就知道這是不合法的,你們私下的協議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你在租的時候就應該想到這個風險。


沒用的,收回的可能性極低。以前已經有過牌照租賃的先例了,原則就是誰的名歸誰,法院一律不支持租賃方。


同樣情況,請問咋辦?


有集體維權的朋友嗎?求加入


你這說到底是用購買所有權那麼多的錢獲得了車輛的使用權,也就是花買車的錢租了個車,車的所有權不是你的,或者說本來是,後來你自己給放棄了


目前很多北京的車友遇到這個問題,建議委託律師集體處理。現在這個案子的判決已經出來了,有些車主還不清楚。維權要趁早。盡量把自己的損失降到最低。

我的聯繫方式:微信號xiaofanzi_2013

大家可以諮詢,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一年過去了,現在怎麼著了?


我也同樣的問題,怎麼辦啊?


你們組織的聯繫方式是什麼啊 一樣的境遇


作為連帶方,向法院起訴聯拓,退還保證金


按照常識,車和錢都回不來了。除非那個公司裡面有好人。肯給你們點賠償。


法院不會跑到你們家把車搶走也不會在路上查車牌號 查查車上有沒有gps 速度賣給抵押車販子 儘快減少損失才是正道。正規途徑過戶的可能性為0


朋友也趕上這事,能托的關係都託了,沒用


車落在聯拓汽車租賃公司名下,法律只認機動車登記證書


我也想找到組織一起維權


我的車牌也在他們那裡租的,請問大家怎麼聯繫啊?


同樣情況,現在有可以找到的組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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