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自私的基因》這本書?
前幾日剛看完這本書,感慨頗多,解決了多年來苦思不得的疑惑。
想看各位看官如何評價此書,是否對生物學產生深遠影響,以及現在看來這本書的某些觀點是否存在謬誤?
看了這裡的爭論,覺得很想來說說我的看法,歡迎大家批評(雖然我不一定會一一答覆)。首先,正如大家所知的,物理學界的民科會比生物界更多,但對於「自私的基因」這樣的理論,我覺得最重要的是要意識到「新穎比正確更重要」。這話不是民科說的,而是 MIT 的文小剛教授說的(我把文小剛教授本人對這一理念的闡述放在這個回答的最後,供大家參考)。我們當然可以在道金斯的理論(尤其是他的早期作品)中發現了各類錯誤,但在我看來,《自私的基因》這本書的神奇之處在於而且隨著時間的流逝,我們仍然能從他的書中發現正確的、符合最新分子生物學發現的內容。想想看其他科學家的一些「開腦洞」式的著作(甚至學術論文),數十年後我們記得的只是裡面很微小的閃光的思想,儘管如此,我們仍然尊普朗克 、玻爾為量子論的開創者;我們仍然承認薛定諤和伽莫夫等物理學家對基因的一些猜想的偉大意義——但不管是普朗克還是薛定諤,今天的物理學家或者生物學家難道還會源源不斷從他們的著作中找到可證實的結論嗎?恐怕不會吧,但《自私的基因》卻能做到這一點,這是我最服氣的一點。
(在大自然中),許許多多的結構之所以存在,僅僅是因為他們是一系列(給定了邊界條件和初值的)微分方程的解的要求。我們,作為觀測者,常常愚蠢地認為實現這些結構一定有某種『目的』或者『益處』。一個愚蠢的例子:燒開水時出現的氣泡讓沸騰的水可以跟大氣充分接觸,從而對於散熱是是有『益處』的。
的確,我們分析各種問題很容易就可以找出很多不恰當的目的論的解釋,這些理論不但從邏輯上是錯誤的,而且沒法定量分析,甚至一個很差的「目的論」甚至並不能簡化任何問題。然而,如果我們從這個角度再來看《自私的基因》,我們會發現它的強大的概括能力。這些不同的遺傳現象在「自私的基因」的概念提出以前我們會覺得很難理解,我們會覺得每個現象都有一個獨立的解釋。一個可能不恰當的類比是物理學中的「最小作用量原理」,這一原理也有「目的論」的氣質。從「科學」的角度,我們研究粒子的運動,描述水滴的形狀、研究光的折射、甚至量子力學中的路徑積分……這些內容都是不同的領域,但用「最小作用量」一個簡單的原則,所有的這些內容都被統一了起來,這樣做是合適的嗎?關於這種「表觀目的論」的討論,可以參考維基百科中對最小作用量的有關探討。在我看來,一個具有普適性的目的論解釋可能將一萬個正確的理論抽象成一類優化問題,而這樣的抽象比一萬個無比正確的具體結論都要更重要。正因為如此,如果能找到一個好的「目的論」描述,那麼會幫我們極大地簡化問題,並且符合我們(新培養)的直觀,而「自私的基因」就是這樣一個很難想到的概括性的描述,所以它特別重要。如果將「自私的基因」理論用很多非目的論的方式來描述,可能比這樣的描述方法更準確,但是我們將需要很多個不同的理論。
最後,我覺得我們在爭論問題時要找到好的問題。伽利略反駁亞里士多德的觀點,並不是去反駁亞里士多德意義下「導致運動」的「力」是不是存在,而是驗證鐵球落地的時間和外推看不受力的物體到底能不能運動。「事實」是很容易證明和證偽的,而「理論」卻不是輕易能證明或者證偽的,因為理論可以有無數種不同的面相。討論問題時,我們要找到與「理論」想伴隨的「事實」,試想,如果在爭論力學問題時,不斷去爭論「力」是否是客觀存在,那一個用牛頓力學的人將永遠跟用分析力學等人將永遠爭論下去。正如 Wilczek 在討論關於「力」的文章(地址)中所說的那樣:力的概念在很多基本定律的高級表達方式中是不存在的。它不出現在薛定諤方程中,也不出現在量子場論的任何合理的公式中,廣義相對論的建立也不需要用到它。
……同現代基礎物理相比,「力的文化」定義很模糊,視野有限,而且是近似的。不過,由於一個決定性的優勢,它在這場競賽中生存了下來,而且持續繁榮,那就是它容易操作。……某些近似,即對物質的動力學行為的截斷式描述,不僅是必須的而且是可行的,因為它更易應用而且有針對性。
「力」的概念讓我常常想起「自私的基因」,「自私的基因」概念對於分子生物學是必須的嗎?恐怕未必,而且這一描述同樣「很模糊,視野有限,而且是近似」,但「自私的基因」是一個「容易操作」的概念,而且更有針對性,甚至在某些問題中可以更方便地進行定量分析,這才是這一概念的重要意義。在描述文化現象時,書中提到的「迷因」會是存在的嗎?思考這一問題時,不妨類似地思考想想人與人之間「吸引力」會是真實存在的嗎?「吸引力」滿足牛頓三定律嗎?……這些問題的回答可能都是否定的,但「吸引力」這一概念給我們一個清晰而直觀的形象,當然,「吸引力」的運作規律如何,怎樣定量描述,在何種情況下不適用「吸引力」的概念……這些問題都非常重要,但如果為了這些細節,徹底放棄「吸引力」的概念,我想是很得不償失的。
《賽先生》:你曾在專著里提出過「新穎比正確更重要」,這句話應該如何理解?
文小剛:這裡我想強調的就是要猜。當一個未知的事物出現的時候,我們怎麼去了解它,甚至連描寫它的語言都沒有的時候,我們該怎麼思考呢?一個做物理的人怎麼能想到這些全新的東西?這就要敢想敢猜。我經常說,要有非邏輯的思考,要有天馬行空般的聯想。多猜一猜,也許慢慢就能拼湊出來,是怎麼一回事兒了。
很多中國學生由於高考的原因,受到的科學訓練非常嚴格,但嚴格都嚴格在計算上,就是題已經出好了,你給我算出來。學校教育就是告訴你一大堆知識,你把它吸收掉。學生都是在吸收知識、消費知識,做計算,然後掌握知識,學校不太注意讓大家去胡思亂想,去猜。但是做研究,猜是特別特別的重要。如果僅憑推導演算的話,那就完蛋了。為什麼呢?因為你推導演算什麼問題,你總得有個數學框架,有個什麼東西供你去推導演算,這些都是老東西,都是在以前的框架裡頭琢磨,所以光推導演算的話就跳不出那個框子來,得不到新的東西。
像我前面提到的幾次物理革命,都是全新的東西,理論提出以前,連名詞、語言都沒有,什麼都沒有,你怎麼去想,怎麼推導演算,這是一個基本問題。其實我也不知道怎麼想,我經常也做得不是太好。但我覺得,就算什麼都沒有,也能想。這是非邏輯的、片斷的、互相矛盾的思考猜測。但吭哧吭哧這麼搞,最後也許就能拼湊點什麼出來。做物理創新,需要在什麼都沒有的情況下,還能夠去做工作。
強調新穎比正確更重要,是強調大膽猜想,對不對以後再說。如果你光尋求正確的話,不容易跳出原來的框框。如果你想新東西,哪怕它不正確,哪怕自相矛盾,說不定以後修修補補能把這矛盾解決掉,也許還能有個全新的東西跑出來。而且一般來說,就算你想錯了,事後大家查一查,發現哪裡錯了,也容易修正。但如果你連個想法都沒有,那就什麼都沒有了,也就無所謂修正不修正了。
《自私的基因》這本書盛名在外,但是實不相瞞,這本書的閱讀是我的閱讀史里最為痛苦的經歷,對學術論文頗有好感的我竟然在這麼一本科普讀物上產生強烈的抗拒情緒,屢次產生放棄的衝動,需要調動自己的毅力才能勉強看完。看到最後一頁的時候我像跑到最後一米的運動員,筋疲力盡,感到卸下了千斤的包袱。
看完這本書我淚流滿面,不知道該為自己江河日下的閱讀能力哀悼還是該為道金斯教授感到惋惜,不過我還是要為金教授獻上我的膝蓋,這本書的思想性不可否認,顛覆了我某些方面的認識,讓我意識到有些時候常識恰恰是錯誤的。雖然他已經儘力把書寫的通俗,但對於我等不入流的讀者來說還是稍顯艱深了,能把書寫到如此程度他也不容易。
說是科普,但說實話以教授這種寫作手法這本書真的難以普及啊。雖然教授是學界大牛,著作等身實力超強,我也得實話實說,這本書我只能打個四顆星。思想性則得四顆星,一顆星丟在寫作手法的不通俗上。
言歸正傳,下面我還是客觀的評價一下這本書。
一、這本書說了什麼
書名是自私的基因,你就知道書的內容離不開基因,所以這本書圍繞生命體的基因來講述生物學上的自私與利他行為的關係。道金斯教授是達爾文主義的熱情支持者,他這篇著作雖然寫的是基因,但是全書卻是在講述進化的穩定性策略(ess)。
教授的觀點是這樣的:每一個生命體都是受基因操縱的生存機器,出於自我保存的目的,基因總是無意識的操縱生命個體做出種種行為,竭盡全力維護自己的基因,甚至不惜赴湯蹈火。在一個種群中,某個突變基因為了保存自己而做出越軌的行為,會對種群的穩定性造成傷害,所以自然選擇會對破壞種群穩定性的個體做出懲罰,以使種群再次達到穩定。
這樣說來,好像基因是有意識的操縱著生命體,但事實完全不是這樣。在序言里,道金斯教授啰里啰嗦費耗費不少筆墨解釋「自私」這個詞。自私在這裡只是擬人的用法,並無道德上的含義,基因並不是有主觀意識的,而只是出於自我保存的強烈的目的性。
動物界內有很多動物表現出捨己為人的利他行為,很多科學家認為生命體並不是天生自私,他們會為了種群的利益而採取利他行為,這幾乎成為學界認可的常識。但是道金斯教授則澄清了這個誤區,他說生命體的利他行為其實並不是為了種群的利益,而只是基因為了最大限度的保存現有利益而做出的利他行為,其目的仍是自私的。就比如親代個體控制生育並不是為了種群的利益,減少對食物等資源的競爭,而是為了最大限度的保存現有的子女成活。因為子女越多,所能享用的食物越來越少,親代不能保證所有子女都成活,所以控制生育的行為表現為利他,但目的確實是自私的。
二、精彩之處在哪裡,顛覆了哪些常識
雖然這本書在我看來並不通俗,但有幾章還是非常引人入勝的。進犯行為,計劃生育,兩性戰爭,代際之戰這幾章都非常的精彩,算是稍微深入淺出的,閱讀起來不是那麼困難。這幾章對於普及基因生來自私這一觀點很有說服力,而且用很多例子說明了常識也有出錯的時候。
進犯行為說明每個動物都是賭徒,為了獲得最大的好處,他們傾向於坐等良機而不是窮凶極惡
同種群的兩個動物為了爭奪食物、領地、配偶等資源勢必要進行一場搏鬥。常識認為這場搏鬥越激烈越好,因為狹路相逢勇者勝,戰勝者才會贏得資源讓自己的基因存活下去。但是從自私的基因這一觀點來看,那種破釜沉舟的好鬥精神不會帶來好處,也會造成損失,而且不僅是時間和精力的損失,因為其他的競爭對手也會搶奪勝利成果,鷸蚌相爭漁翁得利,窮凶極惡並不可取。只有暫時克制自己,坐等良機到來,等到對手虛弱的時候再趁機行事,自己方能安全生存,這才是明智之舉。看吧,常識往往會使人誤入歧途啊。
計劃生育這章主要說的是動物的控制生育的行為並不高尚,同樣是為了自私的目的
常識上認為一個個體控制生育是為了種群的利益,為了減少資源的競爭,但是實際情況卻是個體之所以調節生育的子女數,絕非出自利他性動機,而只是出於自我保存的目的。如果對生育不加控制,生育的子女過多,超過種群可以承受的能力,食物短缺加上親代精力有限無法照顧好每一個幼兒,導致能存活的子女數少於控制生育所能存活的子女數,這樣得不償失。繁殖是代價昂貴的事情,為了最大限度保證現有子女的存活數,將自身基因延續下去,它們不得不對生育進行控制。
兩性戰爭澄清的誤區則是不止雄性容易出軌,雌性也是半斤八兩
為了最大限度的使自己的基因存活下去,兩性都偏向於減少對於幼兒的投資從而設法同其他配偶生更多的子女。但是,雄性在進化上有更多的優勢,因為雄性的精子產生更加容易,而且孕育這件事主要靠雌性,時間和精力耗費不少,已經大傷元氣,沒有更多的精力去尋找更多的配偶。所以,雄性更偏向於拋棄雌性與子女,而雌性受到剝削。
為了減少被拋棄造成的損失,雌性可能採取的方針有四個,一個就是欺騙另一個雄性,或者將胎兒流產並儘快找到新配偶,堅持到底自己撫養子女或者不等雄性拋棄她,她先拋棄雄性。誰先拋棄對方,誰就佔便宜,這是個很令人不愉快的事實。為了欺騙對方付出更多的資源在幼兒身上從而和其他配偶生育更多子女,雌性也會做出拋棄行為。所以忠誠才是兩性關係中最為重要的品質。
我覺得這樣的理論也可以用於關照人類社會,為什麼出軌的多是男性,因為這是基因決定的。同樣的,女性出軌也更加值得關注。
代際戰爭也很精彩,圍繞親代投資這個概念,說明了基因的自私屬性
做母親的該不該有寵兒,她對待子女該不該一視同仁?從自私的基因角度來看,母親對每個孩子都投入食物,時間,照料等資源是不明智的,應該選擇更能使她的基因生存下去的孩子進行投資。
這一章引入了親代投資概念,意思是說親代對子女個體進行的任何形式的投資,從而增加了該子女生存的機會,但是卻減少了了其他子女生存的機會。這種投資在動物界很廣泛,那些身體羸弱的幼兒,和強壯的兄弟姐妹相比,耗費食物而且存活下去的機會也更加渺茫,他從母親處獲得的基因就不能延續下去,所以母親為了延續基因的目的會對長得強壯或者更加吸引他們注意的孩子投以更多的資源,對那些羸弱的幼兒不加照顧,任其自生自滅或者縱容兄弟姐妹把它吃掉。
布谷鳥為了獲得更多食物,或大聲尖叫以引起養父母注意,為了不招來捕獵者,養父母會把食物餵給叫聲最大的布谷鳥;布谷鳥出於自私的目的,還會殺死它的兄弟姐妹,這不是駭人聽聞,而是經過動物學家證實的。因為大聲尖叫和殺死兄弟姐妹的基因能夠保證布谷鳥得到食物從而存活下來,所以這些基因會擴散開來,從而達到進化上的穩定。
那些認為母親會對每個子女一視同仁的觀點,看到這樣的例子估計也會大跌眼鏡。
所以,道金斯教授說我們必須把利他主義的美德灌輸到子女的頭腦中去,因為我們不能指望他們的本性里有利他主義的成分。
好人會有好報這章則說明博弈中背叛並不總是奏效
常識上都認為,在囚徒困境博弈里,不論採取什麼樣的對策,背叛策略總是最為划算的。但是道金斯教授又介紹了更加複雜的重複性博弈論,用數學加計算機的方式得出結論,只有在一次性的簡單博弈中,背叛才是理性的策略,而在重複性博弈里,善良策略總是奏效的,能夠帶來更大的收益。因此,即使我們都是由自私的基因掌舵,好人終將有好報。
三、有哪些可行的建議
對數字不敏感的讀者慎讀
生命個體會做出利他行為拯救其他生命體,而這兩個生命體之間的親緣關係經過複雜的計算,證明親緣指數很高。這些生命體直覺上就能知道要幫助的人與其有多深厚的親緣關係。
雖然生命體不會對此進行計算,但是作為讀者,為了讀懂這部分內容要學會親緣指數的計算。父母與子女的親緣指數為1/2,兄弟姐妹之間的親緣指數為1/4,第一代堂兄弟姐妹,第二代,第三代堂兄弟姐妹之間親緣指數又是多少,同父異母兄弟姐妹親緣指數又是多少,要從這代向上數,找到共同祖先之後再向下數幾代,有幾個共同祖先就乘幾。
不要小看這簡單的計算,雖然只是簡單地加法和乘法,可是反應不靈敏的話真的會暈頭轉向,算不正確。建議那些數學成績不怎麼好的同學慎讀這本書,如果想挑戰的話,建議備好紙筆,迎接頭腦風暴吧。
可以適當跳讀或略讀
我讀書向來都是從頭讀到尾,即使內容再無趣我也會忍,生怕錯過精彩的部分。讀這本書的經歷讓我有了不同的看法,讀書不一定要這麼死磕,不重要的內容或者無趣的內容可以選擇跳著讀或者略讀,知道大概意思就可以。而那些精彩的內容則務必要理解透徹,需要慢慢看。
曾國藩也說過讀書和看書的區別,看書是攻城略地,開疆拓土,多多益善,不一定要深入。而讀書則是守土,讀過的東西要細細品味,理解才是重頭戲。
這本書開頭兩章枯燥無比,術語出沒,雖然也有不少日常用詞,不是多麼複雜,但是那些湊在一起就是不明白說的是什麼。閱讀的時候,我被原始湯這個概念耗的一點耐心都沒有了,都懷疑起自己的理解能力。後來果斷學著跳過,直接從給第三章開始看,覺得也不是那麼不可理解,加上內容也很精彩,閱讀才漸入佳境。
邏輯推理能力不是太好的讀者也要做好心理準備
好人有好報這章篇幅不小,教授的論證也是嚴謹而細緻,耗費不少筆墨在博弈論上,如果簡單的博弈論尚且理解困難,那麼重複博弈論則會更加吃力。每種策略都有什麼利弊,分析起來容易混淆,如果反應能力沒有那麼靈敏耐心也不是那麼好,閱讀這本書將是一大挑戰。
道金斯教授是牛津大學知名教授,每本著作都是廣受學界讚譽,這本書是他學術生涯里的第一本著作,他說這本書有著不成熟的地方,但是沒有想到他會如此熱銷。
在我看來,這本書之所以如此暢銷是因為它的思想性。學術界對於達爾文主義尚存在分歧,對於進化過程中,自然選擇的單位層次是個體還是種群意見不一,道金斯教授則將進化的單位定義為個體的基因,秉承達爾文主義,用自私的基因這一理論解釋進化論,澄清了很多常識上的誤區。他並沒有背叛進化論,只是選擇了用達爾文沒有選擇的方式,這是一種觀察的新視角。
這本書輔一出現就被冠以極端的稱號,但是極端的名號逐漸升級的同時,它本身的內容則顯得越來越不極端,越來越接近常識。常識是什麼,常識不是大多數人都認為正確無誤的知識,大多數人認為正確的也可能是不靠譜的。常識是遵循真理的知識,即使備受爭議,但是隨著時間的流逝,它的正確性也逐漸浮出水面。
看了大家的評論,突然又想把書看一遍了,第一遍的時候可恥的沒看完,但對書中的某些觀點還是贊同的。
@李雷 拿著現代基因研究的大把概念來反對該書,感覺有點邏輯問題。首先我承認李雷所能拿出的可能都是最新的研究結果,但這些研究應該並不能拿來論證本書的錯誤,因為根本不是同一個研究內容。比如李雷提出的第一個問題:基礎的錯誤,在這裡李雷同學一再糾結「複製基因」在哪?不管書里用的是複製基因還是啥別的名詞,他所表達的都是生命起源之初的情景,李雷卻要在現在的人類基因組或者現代細胞里尋找「複製基因」,感覺就像「你看那隻雞,從裡到外有哪點像雞蛋」推導出「雞不是蛋孵出來的」。當然我們不能說道金斯的複製基因理論就是對的,因為從內容上看,這個理論應該來自以米勒實驗為基礎的生命起源中的化學起源假說,其核心觀點在於生命起源於一些大分子之間的偶然聯繫,如果要反駁這個觀點,我認為弄個生命的外太空起源假說更加有力——我們都是星星的孩子,生來就棒棒噠,哪像地球土鱉一樣需要完成大分子到細胞的轉變。當然 @李雷 說的那個正常邏輯和偽科學邏輯看起來很棒,更當然的是某些理論物理學家看到會覺得要吐血,更更當然的是做古生物學的看到要吐血而亡。重複一遍,這本書是建立在一個科學假說上面的邏輯推理,它不是真理,要推翻它,第一可以推翻它立足的科學假說——比如不是「到了某一個時刻,一個非凡的分子偶然形成」而是「一顆星星落到了地球上,為地球帶來了細菌」;第二可以推翻它的邏輯推理過程。可惜我沒在李雷的論證裡面看到。也就是說這本書是可以被鄙視的,但不是這個鄙視法。李雷提出的第二個問題:進化的基本共識,進化是以種群為單位的。還是回到生命起源之初,如果這本書的生命起源假說是可能的,那麼請問在一群大分子中間怎麼尋找種群的痕迹?還是說在生命起源之初不用進化了?——因為沒有進化的基本單位!當然我並不贊同單個基因是進化的基本單位,甚至在生命起源之初基因是不是像現在這個模樣還兩說,而且基因所表達出的性狀和環境的相互作用才是進化的永恆旋律,但這並不代表基因不能作為進化的某種單位進行探討,因為某些問題換個角度會更有啟發性,比如同性戀是不是基因導致的,這難道不是從基因角度來研究一個與進化有關的問題?李雷提到的第三個問題:關於丁克和同性戀的反例。我的天,難道你真的認為基因只能遺傳不能變異?難道你真的認為基因的表達不受環境影響?還有,難道你真的找不出丁克和同性戀在進化上的某種優勢?至於李雷最後關於模因的吐槽,其實我也想吐槽,但人家老爺子不過是換個方式表達了「立德」、「立功」、「立言」的「三不朽」而已,從生物的角度扯到了心理學甚至哲學的角度,還不興人家裝逼了。匿名原因國內某二流大學微生物碩士畢業,先已轉行混日子,吐槽Phd,誠惶誠恐,打臉請輕點。書很多年前看的,忘的差不多了,說印象深的。覺得這本書最重要的一個觀點是「生物是基因的載體」。全書主旨是生命的傳續是基因的傳續,能導出有利的性狀基因便更容易流傳(這個性狀不需要是絕對自私的)。雖然用了「自私」這麼一個有感情色彩的詞,但作者根本沒有目的論的意思,閱讀的時候不要忘了,基因本身是無目的的,突變是盲目自發的。說來說去其實還是進化論那套,只不過我們平常說進化論最後都落在生物性狀上,而這本書在反覆強調基因這個「幕後黑手」,這就讓人覺得有新意。實際是老話新說,證據列的比較多。自私、博弈、社會達爾文主義很有市場,看這書容易讓人有一種自私既正確、我被基因陰了的錯覺,然後醍醐灌頂、震撼就有了。然而基因一臉懵逼,存在只是存在。在人看來,對於無意識的基因來說,有意義的只是自身傳續。這一看似「自私」的結果(它不是目的),不一定需要自私的手段來達成,篩選出的只是更合適的,比如一些無私行為也合適。對於生命來說,有意義的不限於傳續基因。書中的觀點如今已不新鮮,但如果是作者首先系統歸納出來的,是很有意義的。科學和哲學講究百家爭鳴、多方辯論,沒有哪一個單個的人是無可替代的,很多東西可以被很多人發現和設想,只在早晚。本書會對很多人產生深遠影響是一定的,有沒有在學界產生深遠影響我不了解。看的時候覺得很嚴謹,沒什麼不對頭的地方(有我也不一定能看出來- -)。太宰治有句話「世間就是人」。我的理解是,人對世界的理解非常少並且錯誤百出,而就是這樣的觀點,組成了我們深以為是的世間道理。沒準兒基因想說:我就是想去看星辰大海,死而無憾,你知道伐?(゜Д゜)
對於此書,影響力甚大,簡單說幾點:
1、如何解讀此書:
前面我在評論中提了,讀書要有大局觀。大局觀是什麼,就是通覽全書,挖掘出其基本觀點和方法論,看清作者想要表達什麼。那麼此書的基本觀點是什麼,就是:生物系統內(不僅僅包括一般意義上的生物體和生態體系,還包含了人類社會甚至一些化學系統)存在一類「容許變異的可複製信息」,這類信息的複製過程支配著這一體系的演化。那麼基本方法論是什麼,就是基於進化穩定對策(ESS)的博弈論方法(此書最初出版時進化穩定對策本身尚未被明確提出,但其基本模式已經被初步應用)。作者的這些觀點和方法體系,是上個世紀60、70年代博弈論開始應用於生態學和經濟學時的產物(注意:距今已經40年)。而其面向的學科領域,是行為生態學,行為生態學,行為生態學(重要的事情說三遍),屬於生物學領域中面向宏觀生態系統的一個分支(題外話:本人常把經濟學稱為「人類生態學」)。此書的方法論框架,特別是進化穩定對策,以及在該書出版15年後發展出的空間演化博弈理論,已經成為行為生態學領域的重要基礎理論框架之一,其後續的發展極為豐富,甚至已經接觸到分子層面,「合作」也被當成了驅動進化的基本動力之一(這點我並不同意)。相關的圖書可以參考《利他主義傾向》(提醒:翻譯很糟糕),《合作的進化》以及介紹空間演化博弈基礎理論的《進化動力學:探索生命的方程》等。總而言之,此書並非一般意義的科普書(可對比《時間簡史》),而是一種介於科普與專著之間的類型,這也是為何有些讀者(特別是不了解博弈論或者缺少生物背景的)會感覺難以接受的原因之一。2、基於這一解讀,以上關於該書的各種爭議都可迎刃而解。例如,前面 @李雷的觀點爭議甚大。目前的他的答案顯示出,他實際上是從生物遺傳學和微觀的細胞生物學角度對該書中的若干細節進行的嚴格意義上的解讀,這種解讀對於明確其中存在的模糊之處是有幫助的。本身並非遺傳學家的道金斯對這些問題的描述並不能完全符合當前的生物學認知,而且,我懷疑道金斯有意模糊了這些概念來凸顯其論點,畢竟「模因也是自私的」嘛(@超超@傅渥成 )。這裡,我仍然強調讀書要有大局觀,不應該因為這些細節上的表述而影響對其意義的肯定(實際上不是該書的意義,而是60年代以來基於博弈論的行為生態學理論架構的意義),特別是其方法論上的價值。事實上,該書中的「基因」概念極為模糊,不能簡單等同於DNA,RNA等(如果這樣理解了,那麼就掉進了道金斯有意挖的坑了)。如果把書中的"基因"全部替換成「可複製的信息或結構」,看上去並沒有什麼問題,甚至可能對理解更有幫助。
3、模因這個概念也引起了很多討論。事實上,這個東西指的是人類社會中一切可以複製和傳遞的信息、狀態和結構。在此書出版之前,並沒有一個專門的名詞來匯總以上眾多概念(「文化」可能接近一些,但也有差異),現在終於有了這樣的一個泛指性的概念,並且被廣泛使用。模因概念的提出可以算是此書的重要貢獻之一,它指出人類事實上是一種文化生物,文化差異和競爭支配了人類生活的方方面面。模因有多麼重要,大夥只需要稍微估計一下,歷朝歷代在黨同伐異、宗教戰爭、國別民族左右之爭中掛掉了多少人,就可以深刻理解(也包括我在這裡試圖說服大家)。但是,從「基因」到「模因」這個過渡,雖然假說很多,到目前仍然沒有完美的解釋。
4、關於「目的論」,有此理解的建議再讀幾遍。「動態平衡」的概念比目的性凸顯多了,為何沒感受到呢?
5、最後,關於「讀此書毀三觀」——絕非毀三觀,只是稍微撥正了一點而已,哈哈這本書是我看過的所有涉及生物演化題材的書里,唯一一本極為突出「演化的核心驅力來源和基本單元是基因,而不是生物個體和/或種群」這個概念的。
突出到什麼地步呢?這麼說吧,你上完普通生物學、生物化學、分子生物學和基因組學四門課(並且每門課都學得不錯),都未必能清晰地構建起這個概念來。而這麼一本科普書,把這樣一個非常重要、但在絕大多數非生物專業的普通人群里存在巨大誤區的概念如此明確地表述了出來。這樣的科普非常重要和可貴,因為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修正普通人因為專業知識的缺乏而產生的對某一科學理論的根本性誤解。
樓上有答案說這本書是「看得懂的人不需要看」的那一類,但從我自己學習和工作的經驗看,即使是專業相關、看得懂的人,腦袋裡有這個概念的人也頂多是一半左右。
至於「迷因」的提出,更簡直是神來之筆,充分體現出一位資深學者的思想創造性和他對整個世界(而非個人專精的具體研究領域)的關切和某種洞察力。
總之這是本很好的書,但是一定要認認真真讀完前言再讀正文。
PS:夾帶一點私貨,個人喜歡這本書的最重要的原因是這本書提出的概念和思路把生物個體、種群都下降到了「基因(無意識地創造出來的服務於自己)的工具」這樣的地位,這種把人類和生命的意義和價值拉低、不承認他們高高在上的獨特性的自省和自卑我非常非常欣賞。
是一本很好的科普書籍……好到什麼程度呢?好到一個只有高中生物知識的門外漢看了這本書之後都可以跟專門搞進化的人來撕逼。好吧我承認我就是來吐槽的……
我也不多說了,強調一點,那本書就算當時寫的再好再轟動,也依然是一本上個世紀70年代的老書。現在都過了30多年了,30年前的東西雖然不能說全錯,很多東西跟現在相比也是很不完善或者適用範圍很有限的,其中的一些思路現在看來也是很主觀的。
個人認為,這本書跟《時間簡史》的定位其實差不多,就是一本科普啟蒙讀物而已。並不能說讀完《時間簡史》就很懂理論物理了,同理也並不能說看完《自私的基因》就感覺自己很懂進化論一樣。
最後要跟所有搞生物尤其是搞進化相關的學弟學妹們說的是,我相信很多遺傳學老師都會向學生推薦這本書。我的建議是讀這本書不能在你剛剛學習進化論的時候讀,而是要在你有了一定基礎,建立了較為完善的知識結構之後,再抱著批判學習的態度去讀。其實這本書好就好在裡面的許多思想(至少在當時看來)是很新穎獨特的,即便放在今天也依然有一定借鑒意義。但是如果你是白紙一張就去看這本書,那很容易被帶進去的。畢竟這本書寫得很好懂,講故事嘛,比種群遺傳里裡面的那一大堆枯燥的公式要好懂的多。但是想學好進化,還是要步步為營,學好數學,弄懂公式的才行(哎呀臉好腫)!一個人,若是處於一個極端自私利己的動機,卻做了一件天大的好事,那麼他是好人還是壞人呢?
看了很多評論,發現許多人沒有讀懂這本書就出來評論這本書了,甚至有人認為這本書是為人性的自私提供了理論依據。這很明顯就違反了道金斯的本意。
首先應該承認的是,此書出版於上世紀70年代,書中許多理論已經落伍了,被淘汰了,也有很多理論存在很大的局限性與爭議,這點無可厚非。但無論書中理論多麼落伍,道金斯的理論都不是支持「自私是對的,這是基因決定的。」這一觀點的!而且,這本書其實講的主角並不是基因啊!幾乎通篇都是經濟學和動物行為學啊!(╯‵□′)╯︵┻━┻
首先要讀懂這本書,你需要的經濟學知識大於等於生物學知識。
我們先來講一講,道金斯為什麼稱基因是「自私」的。
從一個經典的博弈論模型入手:
「囚徒困境」
[警方逮捕甲、乙兩名嫌疑犯,但沒有足夠證據指控二人入罪。於是警方分開囚禁嫌疑犯,分別和二人見面,並向雙方提供以下相同的選擇:
若一人認罪並作證檢控對方,而對方保持沉默,此人將即時獲釋,沉默者將判監10年。
若二人都保持沉默(既 「合作」),則二人同樣判監1年。
若二人都互相檢舉(既「背叛」),則二人同樣判監8年。
END]
以上是例子,怎麼解讀呢?
明眼人都知道,當然是大家都不說話(沉默)好啦,這樣大家都少判。事實上是這樣嗎?
當然不會,事實上每一個人的最佳選擇都是(背叛)!
為什麼呢?
我們將這個表格數量化。設成每個人被判刑的年數,因為蹲監獄是不好的事情所以設成負數。於是我們就有了這個新的表格。
好了怎麼看呢?很簡單,我們先假定甲一定會選擇沉默!於是,這個表格簡化成了這樣。
注意,括弧里的集合前面的數字表示乙的坐牢年數,後面的數字表示甲的坐牢年數。
因為甲已經做出了選擇(沉默),所以現在輪到乙做出選擇。
那麼請問0和-1你會選擇哪一個呢?請注意,你的選擇不能夾雜任!何!的!感!情!判!斷!僅僅從數字大小選擇!好了,回答我0和-1那個大?
聰明的你一定會選擇0,而0代表的行為是什麼呢?背叛!
也就是說,當你(乙)知道甲選擇沉默的時候,他一定會選擇背叛甲,讓甲蹲10年,自己缺逃之夭夭。
那麼,要是甲一開始就選擇背叛呢?
好了,現在乙的數字變成-8和-10了,都要坐5年以上的牢了,那麼聰明的你(乙)會選擇坐8年呢?還是坐10年呢?當然是8年了!
所以這次乙還是會選擇背叛!也就是說無論甲如何選擇,乙都會選擇背叛!無論甲如何選擇,乙都會在接下來的選擇中讓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損害最小化),在博弈論中,我們稱這種人為「理性」的。
那麼,甲是傻子么?當然不是了,既然甲知道了乙無論如何都會選擇背叛,那麼甲的選擇就是-10,-8,如下圖。
聰明的甲也會選擇背叛!
這樣,這兩個小賊的最終選擇就是相互背叛!而不是相互沉默!和一開始我們所認為的最好的選項完全背道而馳。看起來很不合常理,實際上卻是符合博弈論規律的。
接下來我們來看看道金斯的例子。他使用了猴子中互相捉虱子的例子。
從前面的邏輯不難知道,要是兩隻猴子都是「理性」的,雖然最好的選項在左上,但最終結果肯定會是在最差的右下。
那麼這種「理性」的判斷就是「我將享受你給我帶來的好處,卻不給你提供任何好處!」這種行為,是不是「自私的」行為?以我們的世俗眼光來看,絕對就是自私的!
然後,道金斯開始解釋基因對生物(主要是動物)的一系列影響,並把這些影響的根本動因歸結到基因上(這裡也是他存在爭議的地方之一)。
為什麼?因為那些不夠「理性(自私)的」基因,他們所表達的性狀表現者都被環境淘汰了,而留下來的「理性(自私)的」基因才能代代複製。
於是才有了書名《自私的基因》。不得不承認,這是一個極大的誤導,卻也是一個極大的成功。誤在於容易讓人誤解基因具有目的性(儘管道金斯本人在書中一再否認基因與物種進化的目的性),以及作為科普讀物不應該引入太多爭議性理論,成功在於作為一本科普讀物它吸引眼球的確很成功,銷量很好。
正是本書源於普及量大,受眾廣,而又極富爭議,才引來了一批一知半解的人拿出了所謂的自私基因理論,去掩蓋自己做的違法勾當。試圖向元首學習,將自己那不合理的行為皮一層科學的外衣。
這些人對這本書無疑是極大摸黑!因為此書根本就是一本勸人為善的書籍!我估計很多人可能只看了前面幾章,或者就看了書名就得出個「自私是基因的本性」或者「自私是天性」的屁話!
那麼真的只有「理性(自私)的」基因才能留下來嗎?是的!但是絕不是那麼簡單的!
一個人,若是處於一個極端自私利己的動機,卻做了一件天大的好事,那麼他是好人還是壞人呢?
因為前面我們只討論了單次博弈的結果。而生物想要生存並繁衍需要與其他單位多次博弈。而多次博弈的結果,雖然依然是理性的,卻不再是自私的了!多次博弈的結果是只有那些選擇合作的個體所獲得的點數更高!過程很長這裡不再解釋,有興趣的知友可以深入了解一下。
實際上,本書很多章節都在講ESS(進化穩定策略),就是解釋為什麼動物在漫長的演化過程中所產生的穩定行為。在書的第十二章《好人終有好報》一章節里,阿克塞爾羅德的實驗簡直讓我震驚,這個實驗幾乎可以說從博弈論的多重博弈角度入手,運用計算機技術證明了「好人終有好報」這一觀點!雖然這個實驗也是從「理性」人的角度出發,其最終目的也是讓自己獲得最高的點數,但結果卻是幾乎能拿高分的決策都是「善良的」決策!所以,當這章結尾道金斯給出的「即使我們都由自私的基因掌舵,好人終有好報」。這句結論一出,我整個人都熱淚盈眶了!
結論就是,這本書適合三觀不歪曲並對生物學有興趣的人閱讀,書中的經濟學理論比生物學例子更出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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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19日更新
有知友想知道「好人終有好報」在這邊書中是怎麼被證明的,抽空整理了一下書中的觀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提示,很長很長,比上文要長得多。值得指出的是,這裡只是抽取了書中的一小部分,所以很多方面的不夠完善,而且書中的例子本來也是在極端理想的情況下設定的,所以不少地方仍值得商榷。這些不足這裡不討論,希望有疑問的朋友自己去看原著,你的很多疑問書上可能已經講了,但我沒有列舉出來(因為實在是太多太長了(&>_&<)!
正題:
要證明「好人終有好報」,首先得定義什麼是好人。
在達爾文主義中,「好人」是那些願意自身付出代價,幫助種群中其他成員個體,以使他們的基因傳到下一代。
不難看出,這裡定義的「好人」是那種願意犧牲自己,從而使其他個體收益的個體。從最前面的「囚徒困境」的模型中可以知道,假設乙是好人,那麼當他十分肯定甲會背叛他的時候,他也心甘情願地選擇沉默。
那麼,按照得分[乙-10,甲0]。乙在種群中相對於甲,處於極大的劣勢狀態。那麼就會導致乙(好人)的數量在種群中不斷減少,甲(壞人)的數量不斷增多。最終的結果就是乙(好人)完全消失,只剩下一個甲(壞人)才能活下去的群體。很多讀書沒讀完,沒讀懂得人在這裡就得出結論了,什麼「自私萬歲!」「自私才是王道!」之類的腦殘言論便出來了,還打著科學的旗號,宣稱這是《自私的基因》的作者道金斯的理論。對此,我是呵呵的。然而,這個博弈還有另一個版本:「重複博弈」的「囚徒困境」。這個「重複博弈」更為複雜,但這個複雜性里孕育著希望。
接下來我們引入一個新概念「誠信」,並啟用「多重博弈」的模型。
還是用「囚徒困境」來講,只不過這次我們看這個模型的眼光,變成完完全全是乙(我)自身利益的角度。從之前的邏輯可以知道,對於乙(我)來說這幾個的結果對於我的利益排序為:背叛的誘惑&>相互合作的獎賞&>相互背叛的懲罰&>失敗的代價。接下來,我們把結果附上分數,表格變成了。不難理解吧?這是從乙(我)的角度去看的,甲(你)的角度和這個是鏡像的。然後,我跟你進行博弈。但這一次對弈不再是博弈的終結,我們撿起手中的牌,準備著下一輪。下一輪的遊戲給與我們機會來重新建立信任與懷疑,實施對抗或和解,給予報復或寬容。在這一個無限長的博弈里,我們最重要的任務是:贏了「莊家」,而不是對方。
我跟你,要贏的是這個世界,而不是對方!
假設,我們博弈了10次,理論上我的最高分數是100分,但這隻有你傻得不行或者大公無私(或者......對我有意思?)的情況下才有可能發生。也有可能我們都選擇合作,然後各自獲得70點分數,這樣,並不需要我們都是大公無私的,因為我們彼此在過往的行動中,知道對方可以信任!也有可能,我們根本就不信任對方,雙雙打出了10次背叛,那麼我們就都失去了70分。不過,出現最多的應該是我們並不完全信任對方,按照我們各自的判斷,打出各種的「合作」與「背叛」,獲得了並不多的分數。於是,這種按照我們各自的判斷做出的選擇,便叫做我們的「策略」。(都是套路!!(╯‵□′)╯︵┻━┻)世間套路,啊,呸呸,策略種類之多,取決於我們的創造力。於是阿克塞爾羅德的第一次實驗便出來了。他(阿克塞爾羅德)想出了一個很具娛樂性的方案:舉行一場競賽。他廣發通知,讓博弈論的專家來提交策略。在這裡,策略指的是事先確定的行動規則,所以競賽者可以使用計算機語言編程加入博弈。
什麼意思?就是他讓那些博弈論專家提出策略類型,然後編程,讓計算機去計算兩種策略之間PK的得分結果。
下面是他的得分規則。他一共收集到了14種策略。然後自己再加進去一種「隨機」策略,也就是15種。接著讓這15種策略相互博弈(包括自己),也就是有15X15=225種排列組合,每組博弈200次(知道為什麼要用計算機了嗎?因為數據量太大了)。理論上能得到的最高分數是15000分(5X200X15,既和所有的策略PK都能拿到5分)最低是0分,不用想這兩種情況都沒發生。實際上,一個策略如果能超過15個對手中的平均水平,最多也就只能比600分高出一些分數。因為如果對手雙方決定它們持續合作,每人在200場博弈中都能獲得3分,總分便是600分。......但事實上,沒有任何一個策略的品均分超過600分。
那麼,大家猜一下,哪種策略最後的平均分最高?
是永不背叛的「聖母婊」型?(事實上這個策略並沒有參賽,因為沒有博弈學家提交這個必敗的類型)還是永遠背叛的「大反派」型?(事實上這個也沒有參賽)亦或者是「隨機」?最高分的是一種叫「針鋒相對」(Tit for tat)的策略,而「隨機」是最失敗的。「針鋒相對」是第一次較量,我選擇合作,然後接下來的所有較量,我只是簡單的複製你上一次的行為。你上次是怎麼對我的,我這次就怎麼對你。是不是很簡單?但有效。然後,對著15中策略的得分進行了分析,阿克塞爾德先生髮現一個規律。那些平均分高的策略,幾乎都是那些「好人」策略!這裡的「好人」都有這兩個特徵1、「善良」:從不首先背叛。(不是從不背叛!)2、「寬容」:即使對手背叛過我,我在之後與你的博弈中依然存在選擇合作的可能。好像有點假,但事實數據就是這樣。然後,阿克塞爾德又搞了一次競賽。這次,他要搞一個大新聞!阿克塞爾德第二次競賽共收到了62種策略,加上「隨機」一共63種。但這次比賽,各組策略的博弈次數不再是200次了,而是不定數。(這個用編程很容易實現。)這次的比賽,阿克塞爾德事先把上一次比賽的結果告訴了博弈論專家們,為的就是讓他們權衡自己的判斷。結果參賽的策略分為了兩派,正義與邪惡!一派認為「善良與寬容」是得分的關鍵,便設計的更加偏向「善良與寬容」的策略,其中有一個最為寬容的策略「三報換一報」(被背叛3次,只背叛你1次);另一派則認為,對手既然看了實驗報告,便一定會提交「善良與寬容」的策略,便制訂了「邪惡」的策略,試圖佔便宜。結果如何?是善良的策略得分最高,還是邪惡的策略得分最高?結果是邪惡策略紛紛敗下陣來,得分前15名中只有一個是惡意的策略,而後15名中只有一個是善良的策略。而得分最高的策略,依然是「針鋒相對」!你以為完了?沒有哦~接下來,ESS(進化穩定策略)登場了。阿克塞爾德在道金斯的建議下,將這些策略放到自然的環境中,假設這些策略是自然界中某一種生物,這次這些策略們得到的不是分數,而是後代!也就是說,這些策略們之間PK,贏了將獲得子嗣;輸了,將失去個體,如果你的個體完全消失了,就證明這種策略被完全淘汰了。而且讓各種策略之間進行車輪戰,反反覆復,不斷PK。當環境中的策略的比例變化,博弈中策略的出牌也隨之變化。
最終在1000代後,種群不再變化,環境也沒有再改變,穩定的狀態已經形成。在此之前,各種策略的命運起伏不定,正如我所模擬的「騙子」、「傻瓜」和「斤斤計較者」(受到一次背叛,便不再合作)的命運一樣。一些策略在博弈開始便已經滅絕,大多數則在200代之後滅絕。在那些惡意的策略中,有一兩個一開始蓬勃發展,但他們的繁榮正如我所預測的一樣,只是曇花一現。
實驗結果再次證實了一個事實,「邪不壓正」!
因為那些邪惡的策略,只能在一開始欺負一下那些「過於善良」「過於老實」的策略,當這些策略滅絕之後,剩下的都是「既善良又容易被煽動報復」的策略。在最後,「爭鋒相對」策略並不是唯一存留的策略,事實上有6種策略存留了下來,他們都和「針鋒相對」策略一樣成功(在種群數目上)。但因為到最後他們都只是和對手「合作到底」,已經無法分辨了。推廣到社會當中,不難發現「針鋒相對」策略,對應著我們十分推崇的為人處世方式。一種善良,而又強勢的策略。1、善良:不首先作惡。2、寬容:即使曾經受到背叛,也能給與背叛者機會的行為,區別於那些斤斤計較的人。3、針鋒相對:受到背叛一定給予還擊,不示弱。從上面的論證,我們不難發現,只有那些善良的策略,才能獲得最大的利益,並在自然界中生存下去。沒錯,的確是這樣,結論是「我們行善,僅僅是為了我們自己」。的確,很自私,但我們也可以這樣解讀「正因為我想獲得最大的利益,所以我選擇做一個善良的人!」這和我們為什麼要保護環境,保護動物得理由是一樣的「因為我們人類想活下去,所以我選擇保護環境/動物。」一個人,若是處於一個極端自私利己的動機,卻做了一件天大的好事,那麼他是好人還是壞人呢?引用來自《自私的基因》出版40周年《自然》雜誌上的一篇評論:
【Books about science tend to fall into two categories: those that explain it to lay people in the hope of cultivating a wide readership, and those that try to persuade fellow scientists to support a new theory, usually with equations. Books that achieve both — changing science and reaching the public — are rare. Charles Darwin"s On the Origin of Species (1859) was one. The Selfish Gene by Richard Dawkins is another. From the moment of its publication 40 years ago, it has been a sparkling best-seller and a scientific game-changer.】
這本書在可讀性和學術性上都有不可多得的建樹。可讀性上自不必說,它依舊是一本為人津津樂道的暢銷書;學術性上,行內頂尖學者為他寫序作評,盛讚其觀點革新之處。40年後回頭來看,把此書與達爾文的《物種起源》並列,已經算是至高的評價了。包括後來的暢銷書比如《人類簡史》也是接受這一套理論的。
值得一提的是,作者以一己之力創造且推廣一個新詞meme (覓母,迷因),且不論其正確與否,這對個人來說本身也算是一項巨大的成就。
在我看來,自私的基因的尷尬的點在於,能看懂的人的不需要看,看不懂的人反受其害,真的能從中汲取學到東西人不多。
很多人看了自私的基因,會自然而然地把基因人格化,覺得基因真的是會有想法的,基因的原理是因為基因自己「想」要這麼做。
然後他們會上知乎問諸如「為啥病毒要殺死宿主啊,他們是怎麼想的?」「同性戀如果真的是基因決定的,那同性戀基因是怎麼想的?」這題下的很多回答其實也沾染了這種習氣。不,基因為啥自私,不是他想自私,不是他設計成了自私的,他沒法思考,他體現的行為模式從人的角度看起來是自私的,那是演化的結果,而不是演化的目的。我還想問「為啥氫氣在氧氣中燃燒會結合成水分子呢?氫氣和氧氣是怎麼想的?」的呢!很多人不知道怎麼搞的,真的理解不了人格化只是一種寫作方法修辭方式。然後好好的進化論理論就被演繹成智能設計了。這完全和這本書的目的背道而馳吧?當然了,真的看進去了,並且不被帶偏的話,還是很能體會自然規律之美的。但是很多人基本就是「基因這個小婊子真是聰明啊呵呵呵!」吧= =b至於這個鍋是不是要作者背,我就不多闡述了,個人有個人的看法吧。
最後,看書真的要認真思考啊!最近刷屏,還沒看完上來湊熱鬧。
前面基礎知識,由於成書年代太早,現在看來站得還不夠高,很多提法現在看來不夠嚴謹。
後半段提了基因才是幕後大boss的理論,挺有趣的,也能自圓其說,不過證據不夠強。
不太好看,所以看了快一年了……
當然這樣的書不需要太要嚴謹的證據,也不需要太新的生物知識,畢竟生物知識30年後才開始大爆發。
之所以看是因為太多人說什麼改變了他的世界觀云云,啥沒看出來-_-# 能稱得上改變我世界觀的,目前只有王小波,物理化學,分子和細胞生物學(後幾本書真的太了不起了,不光是傳授知識,更改變了我對整個實體世界的看法,重塑三觀)。
推薦我最近看的幾本科普讀物,太古老的容易咳咳啊
眾病之王癌症傳:牛,神,妙,最推薦,及時你和我一樣一直關注這個行業,依然會有欽佩作者梳理能力,寫作能力的感慨,裡面提到的統計謬誤、研究者偏差也是今天行業內一直要面對的問題。
疾病與健康的發育起源-DOHAD在中國:妙哉!雖然之前也隱隱約約知道胚胎時期的情況會影響成人的健康,但是不知道的這麼詳細,有趣。本書非常有條理,科學文筆非常高(不是說會搞研究就就能寫出既科學又通俗易懂的東西的),條理清晰,證據羅列詳實(流行病學+表觀遺傳學),環環相扣,妙不可言。非專業書,卻能極大填充此塊知識空缺。
只有醫生知道1:只推薦第一本,科普、小故事,加從業經歷與感悟混合的寫法很特別,也貼合國情。後兩本湊數之作,不推薦我又來打擊民科了,這個答案下籠絡一大批非生物專業的人在解讀生物學問題,而且彼此惺惺相惜。我真的想說,跨領域談論問題,真的要慎重啊。@榮健欣 是經濟學博士,劉鎮銳是經濟學的,然後王傑是學會計的。什麼時候會計這麼懂生物了。這次打擊的是一位從事經濟學的人。@劉鎮銳其實,我挺搞不懂的,他之前還反對過民科,可是不知道為什麼,這位哥們兒開始跑到生物領域裝大神了。 各種神論簡直是讓我一下子退回到了1865年前——為什麼是1865年,因為那一年,孟德爾提出了著名的遺傳定律。話不多說,開始暴擊。
劉大神:我能想像很多種情況,沒有基因,但豌豆和果蠅等東西依舊會發生相同的現象
我勒個去,大哥你是穿越過來的吧?您竟然知道豌豆和果蠅,看起來應該是讀過高中啊,因為這二者分別是孟德爾和摩爾根遺傳定律的實驗對象。當年他們提出了基因的概念,奠定了整個生命科學今後的走向。
但是,這些東西確確實實是基因控制的啊,如果不是基因,那是什麼?模因?劉大神:實際上你也證明不了有基因
誰說證明不了?記得高中課本不?
知道為什麼要用病毒做實驗嗎?因為明確的這些病毒只有蛋白質和核酸,可以充分的排除其他生化物質的干擾。並且用示蹤的辦法成功的追蹤到了核酸進行了遺傳。DNA作為遺傳物質的依據科學可不是你隨便掰的,那可是實打實的證據。轉化過程試驗目的:研究DNA和蛋白質中誰是遺傳物質。試驗原理:S型肺炎球菌能使人患肺炎或使小動物患敗血症;R型肺炎球菌對人和動物基本無影響。轉化試驗試驗中,艾弗里等發現DNA的純度越高,轉化就越有效。實驗證明了T2噬菌體是一種專門寄生在大腸桿菌體內的病毒,DNA才是遺傳物質。重建試驗證明了在只有RNA沒有DNA的病毒中,RNA是遺傳物質。我已經跪了,大哥,這個遺傳因子我們就把它叫做基因啊,您以為的基因是什麼啊?劉大神:那個實驗至多只是否定了蛋白質是遺傳因子而已……同樣談不上證明基因的存在
劉大神:別忘記,你們檢測的是「DNA」,然而根據定義,「DNA」和「基因」可不是一種東西啊…
大哥,你看到的定義是哪家出的?誰說我們檢測的是DNA,RNA也檢測了啊。
核酸不一定是基因(因為有基因間區存在),但基因一定是核酸。劉大神:你必須證明就是這個DNA片段,和這一種表現型之間,具有事實上的因果關係
我對你徹底無語了,你真的以為這麼多年的生物學家在幹嘛?天天吃喝玩樂?
那一篇篇cell是吹牛的?人家可是專門的敲除了這個基因,觀察表型,然後在過表達這個基因,繼續看錶型。另外,你知道基因的定義是什麼嗎?事實上,基因的定義並不包含表型。wiki:A gene is a locus (or region) of DNA which is made up of nucleotides and is the molecular unit of heredity。百科:基因(遺傳因子)是具有遺傳效應的DNA片段(部分病毒如煙草花葉病毒、HIV的遺傳物質是RNA)。劉大神:如果您這就叫證明的話……那麼大概希波克拉底他老人家真的證明了人的四種體液的存在
開始繞圈圈了,扯毫不相關的東西了
劉大神:證明基因的存在就是不可能的
最後開始進入虛無主義了
真是轉進如風啊,能不能像個漢子,老老實實的認錯。現在劉大神是否定一切了,看起來就是被「科學就是可證偽」這句話給繞進去了,其實,可證偽的是科學理論,而不是科學事實。就像,牛頓力學可證偽,因為那是理論,但是我賞你一個巴掌,那就是賞了,不需要證偽。科學是認識世界和解釋世界,但絕對不是替代世界啊!又來了一個民科 @王傑 怎麼這個話題突然冒出這麼多會計來。人家劉大神至少讀懂書了,不過比較糾結於白馬非馬的問題和不可知論。這位純屬沒讀懂書啊。我讀出來道金斯是這個意思:在地球的生物湯中,某一個時間,偶然出現了一個能夠進行自我複製的穩定的大分子結構,為了方便理解,他把他叫做複製基因。其實就是基因,他加複製兩個字是方便理解。而不是說基因片段有存在一個基因片段叫複製基因
搞了半天是您自己自以為是的啊。我也懶得給你科普了,您就說說,這個東西,到底是啥?如果是序列,怎麼測不出來?難道是幽靈?
請參閱《進化、進化,達爾文背後的戰爭》第十六章,我不知道群體選擇理論怎麼就變成共識了。
又來了,民科最大的問題之一就是把科普當真理。
您看看高中課本,看看生物學教程,哪怕都看不懂,百度百科和維基百科都可以吧。這可真的是共識。現在來了一位民科大v, @榮健欣相比劉大神,這位大v的話更是慘不忍睹。劉大神至少自己邏輯自洽,這位榮大神直接就進入了不可知論了……所謂的「複製基因」根本不是某個基因。道金斯認為在生物領域,replicator就是基因。
對啊,是基因,就是沒法證明!沒法證明!沒法證明!
瞬間就瞎了,榮大神你好歹是博士啊,博士啊,至少懂得可證偽吧?我們不懂經濟學,可是在科學裡,真的需要證實和證偽啊。道金斯提出的replicator, 是一個抽象概念,可以指代功能近似(而非物質組成相同)的單元。
榮大神開始發明概念了。
可是人家道金斯書中寫的非常明確啊怎麼明確的物質忽然間變成了抽象概念了?我和我的小夥伴都驚呆了,道金斯也驚呆了。【中文原文】「到了某一個時刻,一個非凡的分子偶然形成。我們稱之為複製基因(replicator)」。
【英文原文】「At some point a particularly remarkable molecule was formed by accident. We will call it the Replicator.」這句話非常明確的是,第一,這個物質是分子,第二,命名為複製基因(replicator)。
之前一直忙,所以把想說的話都放到了一邊。不出意外的話這應該是我最後一更。
關於進化。
出於嚴謹,我在沒有任何背景介紹的情況下,分別詢問了我們進化生物學(集團遺傳學)教授和生態進化學研究室的大Boss一個最基礎的問題:「進化的基本單位是什麼?」「種群」他們不假思索地回答後都用一臉莫名其妙的臉看著我。我想是因為他們沒預想到我會問出這種進化的基本單位是種群這種(日本)高中生都知道的常識性問題。解決自然選擇的基本單位是種群還是基因這個問題的關鍵不在於知識而在於邏輯。首先是種群-個體-基因間的層級關係,另外是如何看待自然選擇的作用力的問題。@榮健欣提到多層次選擇;事實上多層次選擇和Hamilton先生的親緣選擇大同小異。他在評論說,他大概的意思就是反對自然選擇的是基因一派的人至少應該拿出這個理論來反對。Dawkins先生的理論的祭奠之一就是在Hamilton先生的理論。另外拋下這一點去看,多層次選擇本身也沒辦法否定「選擇的基本單位是基因」的理論。 我在評論區一再強調:「進化(自然選擇)的基本單位是群體 這一句話是不會錯的。」 而不說是「唯一正確」的,就在於——如果你不理解生物的層級性你會覺得我的話無理取鬧自相矛盾,在自然選擇的角度上去看這三者密不可分。自然選擇最直接作用在種群上,表現為「不合適」的個體會無法留下後代,死亡,導致不合適的原因大多在於「基因」。問題在於,單個基因在尤其是真核生物中是很難單獨存在的,它們多數必須被排列在染色體上。 在這裡我還要介紹一個小常識,進化四要素:Selection Mutation Immigration Drift談到進化當然不能忘記木村老師(在他發表他的論文前的演講會,大概是1967年?在九州大學第一次公開提出了該理論)的The Neutral Theory of Molecular Evolution。當然,談到木村老師又不得不談到太田老師的Slight Deleterious Thoery。還有很多不能忘記的名字我就不一一提及了。關於「複製子」
這本來是沒什麼應該大驚小怪的事情。據我有限的知識,從目前的分子生物學的角度上來看不正確。目前能自我催化自我複製的具有遺傳功能的分子不是DNA——」基因「的組成分子,而是RNA。另外「複製子」一個詞具有多個概念在生物學上本身就是不準確的事情。但是如我一再強調,這沒關係,因為《自私的基因》是一本幾十年前的科普讀物。 現代讀者應該意識到這一點。一點更正但是這影響這本書的中心思想嗎?不影響。因為這本書的中心思想根本不在於複製子,也不在於模因。我想他會受到(生物學相關人士)如此多的非難的原因就在於他對領域外的不負責任的態度。
我提到他受非難, 他並沒有受非難。事實上,我們的教授對他讚賞有加,說:「他有寫科普讀物的才華。」並強調:「(學生物的)誰都知道他吧。」
最後引用我們教授的一句話「《自私的基因》,這個名字取的非常的聰明,也證明了他有寫科普讀物的才華。不過誤會的人也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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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的基因》這本書本質是什麼?我本來不想講地太羅嗦。因為題目問的是「如何評價《自私的基因》這本書?」 而不是這本書講了什麼?
@榮健欣 @常青 @李雷 @劉鎮銳 @王傑 所以恕我僭越,在這個問題中任何以個人攻擊開頭的答案都不是好答案,都應該被勒令整改。我不做事件回顧這麼無聊的東西。《自私的基因》這本書本質是什麼?這本書其實是基於W.D Hamilton等的關於SEX Allocation部分的理論影響與啟發寫成的一本科普讀物書。我不清楚它在社會學或者經濟上有沒有original的東西,但是在生物學部分這本書里最精彩的部分並非他的original,並且在複製子上的過度猜測與描述,因此這本書,道金斯先生的名字很難在生物學界內頻繁出現。這是客觀事實。我引用此書的前言的一部分。道金斯先生也明白自己在這本書上的過度解釋會引來業內人士的非言。事實上在事實性和故事性的平衡上,道金斯先生很明顯是過度偏向了故事性的。其返例我們可以去看看Steve Pinker的科普讀物。雖然Steve Pinker先生的書上也有些囿於時代的錯誤在裡面,但他通過大量的論文閱讀引用論證證實了他即使是在科普書中也保持了嚴謹的思想,因此沒人責怪Steve Pinker「嘩眾取寵!」另外Dawkins先生在前言中強調了他是行為生態學家。我不知道大家怎麼想的,在我看來是希望大家更注意它對於行為生態上的故事。讓我再說一遍,回到問題上來吧。我們不應該對1976年出版的一本書太過於苛刻,也不應該將它捧得太高。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日新月異,我們所獲得知識在不斷更新。就像現在沒有正經地科學家會捧著達爾文的《物種起源》當作現代先端的科學理論來用一下,想像一下1976年的時候我們又對基因有多少實質性的了解呢?
對於「複製子」和「模因」的概念,Dawkins先生是為了一時方便創造的概念,是不準確甚至是錯誤的。Dawkins先生自己也明白,(在我所知的範圍內)所以他從來沒去拚命尋找過相關證據也沒有發表過相關的論文。如果Dawkins先生真的相信這些概念是正確的,他應該像山中教授一樣被同行萬人嫌棄也在所不辭去搞ips細胞的研究。
但是這影響這本書的中心思想嗎?不影響。因為這本書的中心思想根本不在於複製子,也不在於模因。我想他會受到(生物學相關人士)如此多的非難的原因就在於他對領域外的不負責任的態度。這本書值不值得看?值得一看。你必須意識到它們是寫在許久以前的。這意味著讀者們需要對現代生物的知識展示出相應的尊重。學過一點分子生物學的人都知道基因的概念其實有些模糊,DNA的半保存複製、基因表達的過程其實有多複雜。「可以自我複製的複製子就是基因嘛!」這種想法真的很1970-80年代。 但是返回來,在《自私的基因》這本書里是沒有問題的,因為它就是1970年代的產物!囿於時代的錯誤是無可避免的。我們將來,過個10年20年也同樣會被打臉。科學進步就是打臉揉臉的過程嘛。但是我們作為現代人,應該嘗試去接受更正確的概念。
在我看來這裡的爭論更多的不在於理不理解對方而是在於接不接受對方。各位都是接受過高等教育的人了。閱讀理解能力真的有那麼差嗎?我不太相信。大家都把這裡弄成了一場生物學VS其他人的辯論會了。辯論的主題甚至偏離了《自私的基因》這本書如何? 而是你的話有多少漏洞、他說的話有多傻。
我為什麼會這麼說?一個簡單的例子,當我們談到「複製子」的概念是不準確的時候,另一方不是先思考「他為什麼會這麼認為?」而是直接否定對方的閱讀理解能力。Excuse me? 當然還有人莫名其妙地懷疑我的數學能力。野蠻地認為生物系除了大一以外不用接觸數學。我們大學本科三年8門數學課。還不加上生態學進化生物學裡建立數學模型時的血與淚。我拿這個 例子是想說,大家都是受過高等教育的人,這意味通常情況下對自己掌握的知識會有自豪感,這是好事兒,但過頭了就是自負了。 我不認為這對知乎的討論環境是一個有益的發展。我並不是說非生物專業內的人士別來回答生物類的問題!相反我對有這麼多非生物專業人士對生物專業內的內容感興趣感到欣喜若狂。我還希望全世界的人都愛生物學呢。但是我希望各位還是要給我們一點基本的尊重。這個尊重的意思是,當你們要反駁我們的意見時,拿出一點像樣的證據來。而不是道聽途說的東西。------------------原答案分割線-------------------
我們不應該對1976年出版的一本書太過於苛刻,也不應該將它捧得太高。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日新月異,我們所獲得知識在不斷更新。就像現在沒有正經地科學家會捧著達爾文的《物種起源》當作現代先端的科學理論來用一下,想像一下1976年的時候我們又對基因有多少實質性的了解呢?
無論根據何種定義,基因必須是染色體的一部分。
隨便引用《自私的基因》書中一例。顯然沒有把線粒體和葉綠體基因也算在裡面。關於線粒體DNA研究的興起,至少也是在1981年以後的事情了。
那達爾文的《物種起源》和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都不值得去讀了嗎?也不是。這裡面所講述的知識,奠定了一部分現代科學的基礎的知識框架還是在的。通過閱讀這些著作——你必須意識到它們是寫在許久以前的,你可以汲取到許多有用的信息,能更好的了解關於現代科學的知識。
事實上,我引用維基百科,達爾文在《物種起源》後還在進化方面研究了相當多的東西。還研究了異性選擇,研究了近親交配的劣勢,研究了動植物的互相戰略……
- 1859年:《物種起源》(On the Origin of Species by Means of Natural Selection, or the Preservation of Favoured Races in the Struggle for Life),完整書名為《依據自然選擇或在生存競爭中適者存活討論物種起源》。
- 1862年:《不列顛與外國蘭花經由昆蟲授粉的各種手段》(On the various contrivances by which British and foreign orchids are fertilised by insects)。
- 1868年:《動物和植物在家養下的變異》(Variation of Plants and Animals Under Domestication)。
- 1871年:《人類的由來與性擇》(The Descent of Man, and Selection in Relation to Sex),又稱《人類起源》。
- 1872年:《人類與動物的感情表達》(The Expression of Emotions in Man and Animals)。
- 1875年:《攀緣植物的運動與習性》(Movement and Habits of Climbing Plants)。
- 1875年:《食蟲植物》(Insectivorous Plants)。
- 1876年:《異花授精與自體授精在植物界中的效果》(The Effects of Cross and Self-Fertilisation in the Vegetable Kingdom)。
- 1877年:《同種植物的不同花型》(The Different Forms of Flowers on Plants of the Same Species)。
- 1879年:《序言與「預告」》(Preface and a preliminary notice),在恩斯特·克勞思(Ernst Krause)的《伊拉斯謨斯·達爾文》中。
- 1880年:《植物運動的力量》(The Power of Movement in Plants)。
- 1881年:《腐植土的產生與蚯蚓的作用》(The Formation of Vegetable Mould Through the Action of Worms),又稱《蚯蚓》。
而道金斯在這之後也出了大量的書籍。不過好吧,他是比較著名的反上帝論者。
在我看來這本書更像是給無神論者的理論入門書。書籍名稱英文書名出版年份
[8]
1《自私的基因》The Selfish Gene1976(初版)、1989(再版)、2006(第三版)2《延伸的表現型》The Extended Phenotype19823《盲眼鐘錶匠》The Blind Watchmaker19864《伊甸園外的生命長河》River Out of Eden19955《攀登不可能山峰》Climbing Mount Improbable19966《解析彩虹》Unweaving the Rainbow19987《惡魔的教士》A Devil"s Chaplain20038《祖先的故事》The Ancestor"s Tale20049《上帝錯覺》The God Delusion200610《地球上最偉大的表演:演化的證據》The Greatest Show on Earth: The Evidence for Evolution200911《什麼才是真的?:真實世界的神奇魔力》The Magic of Reality: How We Know What"s Really True
2011
有個感想,不是對此書,但能拿來用用。
一、要容忍人生沒有意義
本質上,人生朝來夕去,命如蜉蝣,一切執著終化灰,生前所戀皆虛幻。
我們信誓旦旦讓自己相信的那些意義,不過是本能的驅使和意識的迷霧。
我們追求的,不過是背朝空虛,讓想要的感覺充盈自己,直到避無可避,才去直面死亡和空虛。
二、要容忍人生有點臟
人生不是真善美的集合,恰恰相反,真善美只是人生的糞堆當中長出的鮮花。
自從人心裡邊有了理想和美好的概念,這世界就變得難以忍受。但你要容忍人生有點臟,實際上,已經乾淨許多了。
你不必憤憤不平,不必耿耿於灰,你雖然不用同流合污,但也不需誓不兩立。
要麼有點髒的活下去,要麼乾乾淨淨去死。
之所以覺得人生臟,是你的腦子裡預設了世界應該是真善美的觀念。
也許你該明白:真善美這種東西,本來是不存在的。
三、要容忍人生有點無聊本質上講,人生是一個怎樣打發掉的問題。遵守規則,玩得開心,肆無忌憚,暢快淋漓當然最好。但許多時候,人生是一個延遲滿足的遊戲,你不剋制,就沒有更大的獎勵。而且若是你從克制忍耐努力中得不到快樂的話,一般人也做不到克制努力,也得不到延遲滿足的翻倍快樂。這個悖論封死了大多數人的上進之路。
也讓人生顯得更加難過。破解之道,就是戰勝自己的本能。按騎象理論的說法,你要養成習慣,讓你本能的大象聽從你意識的騎象人的指揮。
唯一的辦法。恩,還有喬布斯說的,要做你真正想做的事。這句話的意思大概是,要做你的大象想要做的事,而不是騎象人一直在那裡鞭打你的大象要聽話。
但這有個問題,你的大象很低級。如果你光憑你的喜好做事的話,大多數人要的無非是金錢美色、驕奢淫逸。這也是大多數人之所以痛苦的原因,因為狼多肉少,滿足不了。只有高級的人,才會把創造什麼當成最迫切的需求。就像喬布斯這類人。所以他可以聽從內心的召喚,而你聽從內心的召喚的話,也許就任性的去做個大保健了。
好吧,唯二的辦法:讓你的趣味高級一點,然後跟著你的內心去做。
怎麼樣高 級一點?有智慧自高級。低級的玩意自然就沒那麼能控制你了。經濟學博士生物功底不好,這是情有可原的。
然而生物學博士讀解能力不好,連經濟學博士表達的重點都沒看懂,兩撥人噴來噴去連重點都不對,最後變成概念上的爭執,辨meme存不存在,甚至出現了類似「經濟學phd不得討論生物問題」這種論調。討論能不能有點風度?
你說meme不存在,他就是不存在的,一種文化的現象怎麼證明物質上的存在?
meme就是類比gene的概念,解釋一系列文化傳播上的現象,是作者的主張,連作者自己都沒說meme是證實的。你說meme是提出概念,是編故事騙自己,沒有價值,我也可以主張共振論,有機機理也是畫圖騙自己,不過這種編故事只要邏輯上能自圓其說,為什麼非要糾結它存在的實體呢?meme的價值在於給出一個合理的解釋,也就如此。
談談這本書,我覺得是一本優秀的科普作品,不但在生物學還是在社科、傳播學上都有自己獨到的見解,不過學術上的成就不如它在科普上的成就大罷了。
對生科還有興趣的另外推薦另一本書《生命的躍升》科學出版社《自私的基因》最大的貢獻恐怕不是在生物學方面,而是在倫理學角度通過引入博弈論,對倫理問題提供了一個進化心理學的可驗證的詮釋角度。
某些具體倫理不論如何生成,都會在博弈的背景下維持下來(當然,恰好出現某些動力學上的某些特殊情況除外)。
這樣的倫理理論,直接反駁了認為存在脫離社會關係的「道德本體」的「自然道德理論」、「自然法學」所做出的預設,把倫理帶離「真理」的領域,而進入科學研究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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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把博弈論引入生物行為學、把博弈論引入化學進化研究,並不是道金斯的首創,道金斯在書中虛構的很多概念也是錯誤的。
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30周年版的新補充章節中感嘆,如果自己早看的艾根的《超循環化學進化理論》,在本書中很多方面也不會錯的這麼離譜。
當然《自私的基因》科普的意義還是很重要的,大多數化學進化、遺傳學以及生物行為學領域的讀物都不像《自私的基因》一樣可以讓沒有相關數學與生物學基礎的人看懂。
至於《自私的基因》中最有爭議的「模因」概念,其在動力學上是完全無法與基因類比的,道金斯本人也在《自私的基因》30周年版的新補充章節中承認了自己的錯誤,否認了「模因」與基因類比的觀點,對於這個概念也就沒有必要再過度討論。
道金斯在再版的時候寫道:與其說是自私的基因,不如說是永恆的基因,後悔了。
然而自私兩個字更好賣啊。
道金斯本人在書中花大力氣解釋他說的這個「自私」和英語中的自私不是一個意思。然而有些地方寫著寫著就把他自己也繞進去了……
寫作文起錯了題目還不得不扣題,這滋味誰不知道。這本書在上世紀70年代可以說是一本非常出色的科普書,然而放在今天就比較尷尬了,沒學過生物的強讀此書很容易被帶到溝里去。但也許可以作為哲學書來讀。
有人說道金斯是達爾文原教旨主義者。的確狹義的達爾文進化論早就不是生物學界的主流,現代生物學教材往往一開始就講到 Natural Selection is one of the four major mechanisms of evolutionary change. 但我覺得道金斯的錯誤不在這裡。
有幸被Sean H. Rice大神折磨過的生物狗都知道為什麼道金斯的理論行不通。道金斯的理論是極簡主義者的浪漫,充滿了大一統精神,讓人看得心潮澎湃,覺得科學理論就應該這樣,一統天下,亘古不變。而Rice大神在一邊拿著兩本高數不停的狂抽你的臉,告訴你Evolutionary Theory哪有那麼簡單,先學好數學讀懂我這本入門教材再說!!!
聽懂了吧,道金斯那簡約美好的理論是騙新人入坑的,一旦有人上了賊船走進了生物樓的小黑屋,一群彪形大漢蜂擁而上把你按在地上說:搞理論還是搞實驗?兩種死法,你自選~~
達爾文在現代生物演化理論學者眼中的地位,大概相當於牛頓在理論物理學者眼中的地位。崇敬歸崇敬,搞起科研來還得不厭其煩的推導模型。
這時如果一個民科冒出來說他讀了時間簡史之後發現可以不用數學而解決一切理論物理問題,你也只能聳聳肩接著推導你的模型,因為你想反駁都無從駁起,他不讀那些教材的話你們連共同語言都沒有……
而這個民科腳踢物理系失敗,決定撿個軟柿子捏,拳打生物系。於是他去讀了《自私的基因》……道金斯說我真的是日了狗哦,我寫這本書是讓你去跟當代搞理論的大神們撕逼去的嗎?????
同樣的,看到知乎上許多人都說讀了這書之後世界觀徹底改變,發現了真理,三觀崩塌云云…… 我就不說什麼了,道金斯先生請你放開那條狗,讓我來!1,《自私的基因》最好和下列書籍一起閱讀,或者至少要有類似的知識儲備。
物種起源,或者其它的最基本的演化論講解著作(必須)基本的博弈論的講解著作(必須)基本的經濟學原理的介紹讀物(必須)E.O.威爾遜的著作(非必需但推薦)失控(非必需但推薦)複雜(非必需但推薦)2,道金斯更類似於科普作者,自私的基因的原始理論屬於漢密爾頓。而這個理論,我雖然不是業內人員,但個人的淺顯理解,這首先是個「數學理論」。請一定要記住這一點,這不是社會學/哲學理論,雖然看起來對社會學衝擊很大。
關於演化的基本單位是什麼、自私到底是否有道德含義等等爭論,不能說沒意義,但確實屬於「徹底」的跑偏。和本書的主旨,關係不大。如果陷入這些疑問而爭論不休,不好意思的說,可能沒看懂這本書。請反覆去念我上面寫的話:這是個數學理論。
3,這到底是個什麼理論?個人理解,可以簡單的稱呼為:策略自動機。
我們假設一個最簡單的範例,來加以說明。比如我們是一群玩具車/自動駕駛的設計者,參與一場比賽,看看誰的設計可以勝出。規則就是:
a,在完全不知道具體賽道的情況下設計(沒有任何一種生物,「事先」知道環境如何)b,參賽的是「設計方案」而不是產品(所謂的演化單位是基因)c,有限成本(演化論+經濟學的基本限制,不存在無節制的逆天功能)d,作品放出後不能加以任何的控制,只能自生自滅(達爾文演化論,而不是拉馬克的用進廢退)e,獲勝手段不限(本書的核心),其他的車和環境一樣,也屬於可利用資源f,勝利者可以獲得更多的設計和製造資源(基本的演化論)最終,我們設計的自動駕駛的AI,很可能不是包括萬象無所不知的超級智能,而是為了適應多變的環境,而表現為一種可以快速演變+多方案創新的奇怪東西,而這種東西,就是作者所說的基因(Gene)和咪因(Meme)。而且最終剔除了設計者,這些東西都可以自發產生。
我覺得「自動機」是個比較容易理解的比喻(當然這受到《失控》的影響)。Gene/Meme的生物學/文化定義,容易把人搞混,還是基本的物理學比喻容易理解(但也僅僅是比喻):這是一種
i,可以複製自己的機器,利用環境中的所有資源來複制自己。ii,因為複製過程中出現的「差錯」,而意外的獲得了「改善」的能力。因為上面這兩個因素,導致了不同的」複製方案「之間產生了競爭。而本書的核心,就在於說明,這些「複製方案」,或者說「複製策略」之間,是怎樣競爭的。從結果上看,成功的方案/策略,幾乎都可以用「自私」去形容。而且所有的「無私」策略或者「複雜」的策略,都可以簡單的從更加原始的「自私」策略裡面演化出來,不需要額外的假設或者神的干預。
所以在作者的闡述中,甚至基因本身也不是演化的對象。演化真正選擇的是「策略」。而所謂的「自私」,是用來形容最成功的那一類策略的。策略本身沒有價值觀或者道德觀,所謂的自私,是人類的觀感。人類就喜歡這種擬人化的形容,比如冰雪何曾」純潔「,風暴彷彿」狂野「,蜜蜂又哪裡想要」勤勞「了呢?形容詞的作用對象是人類,而不是事物本身。自私與否的比喻,都是為了方便人類的理解而已。
4,正因為把視角從具體的生物學/社會學中抽象出來了,才體現出該理論的數學本質。實際上我們沒有必要局限在炭基生物的圈子裡面。假設一下上面的賽車例子,比如我們製造出了塞博坦星球(變形金剛)然後放手不管了,那麼該星球裡面的機械生物的演化,也一樣遵循完全類似的規律。我們可能會發現,最終得到的生命體,無論造型如何,其基本規律仍然和地球生物圈類似——————各種不同的生命形態甚至社會形態(例如人類的社會形態和蜜蜂/螞蟻的社會形態)。千變萬化只是表象,生命的背後,其實是數學計算。拿著生物/人類的基因設計圖,可以在任何類似的自然環境下再造地球生態(當然會有些具體的差別)。是否適應,更多地在討論」設計圖「是否適應,而不是具體的產物。
因為數學功底有限,請原諒我無法在更深入的層面展開。但是請記住,參與競爭的是」設計圖「這個要點。
5,這種數學理論的底色,造成了」釜底抽薪「的效果。很類似於經濟學帝國主義對社會學造成的衝擊。
自然選擇理論,應用於人類社會/文的發展,其實不算新鮮的念頭,但是以前的很多東西,基本上屬於外行一知半解的扭曲。例如大名鼎鼎的《社會達爾文主義》,其實一點也不達爾文。達爾文的演化論裡面,只有」是否適應「,沒有」高等/低級「這種無聊的觀念。而《自私的基因》則給我們另一個解毒劑:道德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也一樣是演化出來的。人類的所有惡行或者美德,都可以按照一定的路徑,逐漸的演化出來。不需要也不存在」異於野獸「的所謂不一樣的高尚的人類靈魂。單純可以演變成複雜,自私可以衍生出無私。作為程序猿,尤其喜歡裡面的TIT4TAT的例子,道德是什麼鬼?演算法而已。我不敢說這完全顛覆了社會科學,但的確提供了完全不一樣的視角。這本書的理論,有助於理解演化論,甚至也有助於理解經濟學和社會學,但是目前為止仍然只是理論,而且其他的研究無論贊成的反對的一直都在繼續深入之中。
6,蛇足的表示遺憾。類似的科普書籍的翻譯質量,一直都令人擔憂,本書我看過電子版(愛好者翻譯)和印刷版,不得不表示,如果自己不是已經看過了很多的其他類似作品,有了一定的知識儲備,也很可能會看得糊塗掉。不推薦直接看,還是最好按部就班的來。所以相比尋找什麼」確定「的理論,難道不是逐漸摸索的過程更加快樂嗎?至少我自己覺得,1 裡面那些不斷的讀書,充實自己的知識儲備的過程,要比發現結論更加快樂呢。再說這本書也不是結論,更像是一個開端,點燃了戰火——————顫抖吧社會科學!自然科學的野蠻人正在叩關直入!謝謝 @常青的邀請。最近兩天我一打開知乎就是這個問題的推送,恰好趕上今天有一些時間,簡單談談我的看法,水平有限,希望各位多多批評指正。先說結論:
- 我認為這是一本不錯的科普讀物
- 作者超越當時時代的觀點是值得肯定的
- 書中有一些假說已經找到分子水平的依據
Clinton Richard Dawkins FRS FRSL (born 26
March 1941) is an English ethologist, evolutionary biologist and author. He is
an emeritus fellow of New College, Oxford, and was the University of Oxford"s
Professor for Public Understanding of Science from 1995 until 2008.Dawkins first came to prominence with his
1976 book The Selfish Gene, which popularised the gene-centred view of
evolution and introduced the term meme.
基本上我們可以知道,這本書的作者是一位專業人士,並且這本書成書的時間是1976年,在那個時間節點,我們了解的分子機制方面的內容還非常少,所以這本書當時出來的時候爭議也是很大。
通讀了本書以後,我一個非常大的感受就是,雖然老爺子口口聲聲說的是selfish gene 但是全書除了推論和假說以外,現有的結論都是以傳統遺傳學 + 達爾文進化理論為基礎進行自己觀點的描述。這麼大張旗鼓地支持達爾文,我猜測,可能跟當時的時代背景有關係,因為達爾文進化論(也有人叫演化理論)其實一直不是百分之百被人接受的。老爺子可能是希望通過這本科普讀物來宣傳理論吧。(純自己猜測)2.書籍本身的寫作風格是偏科普的;全書從緒論的時候,老先生就說盡量少用專有名詞,所以成書的目的就是個科普讀物,我們也沒有必要苛求書中是否有多麼清晰的概念陳述,因為從出發點開始,就是以宣傳和科普為目的,不是以學術為目標的。另外,我特別欣賞這本書的一點就是,在作者假定讀者完全不了解生物學的時候,他儘可能多的用打比方的辦法來讓概念形象化。比如他闡述我們的人體與機械的關係,就類比人的肌肉,關節與機器中的蒸汽動力,鉸鏈等等。這種類比的描述非常形象地表達了作者的觀點,很容易被人接受。相比之下,我們目前有些面向大眾的文章非要取一些高端,大氣,上檔次的名字,其實完全可以用類比,簡化的思想來讓交流變得容易。所以,沒有生物學知識的朋友如果感興趣,也可以看看這本書,是科普讀物。3.書籍的主要內容其實在告訴我們生命的一切都是基於基因的;書中大概分了11個章節;前3章主要是介紹生物進化理論與基因是什麼,算是基本概念篇;後面就是各章的成文結構就是:現象 -- 假說 -- 論證 -- 請閱讀下一章 ;書中想要論證的一些東西,是按照基本的邏輯來嘗試證明的,但是具體內容就當科普看看就行了,不必過於較真,把它當成holy bible。我個人概括各章的內容如下:# 第1章 肯定達爾文進化理論與物種起源理論的重要性# 第2章 生物的進化,傳承以基因為核心,生物個體只是基因的載體
# 第3章 基因的結構,遺傳過程中的複製,組合等遺傳方面的基本知識
# 第4章 基因控制其生存機器 的行為 (一些例證)
# 第5章 進犯行為:穩定性和自私的機器 (進犯行為的分子水平假說)
# 第6章 基因道德 社會現象的遺傳學本質
# 第7章 計劃生育 種群數量的基因水平調控
# 第8章 世代之間的爭鬥 個體行為的基因假說
# 第9章 兩性爭鬥 配偶選擇的基因假說
# 第10章 社會性生活的基因本質假說
# 第11章 新基因的複製,人之所以是人,是因為思想的加入。
總結一下就是,所有生物的繁殖行為其本質都是為了基因的複製和傳承;所有生物的行為,都是因為有基因作為分子基礎來形成的;人之所以高等是因為我們可以思考,讓我們的社會除了交配還有其他內容。
其中有一些觀點是比較激進的,比如所有生物的行為,都是因為有基因作為分子基礎來形成的,但是不無道理。這裡不得不提饒毅老師的工作。饒老師的工作就是想在分子水平,或者說是基因水平解釋一些生物的現象。比如,饒老師最近的五羥色胺與同性取向的研究;母愛相關基因的定位等等都能夠嘗試從根本上解釋為什麼我們會出現複雜的社會行為。而類似的科學工作,都可以為這本書中的結論做一個佐證。這裡要為大家安利一本饒毅老師寫的《饒議科學》,這本書是饒毅老師自己成文的,介紹了很多生物行為的分子機制問題,大家有興趣可以看看。
4.我們需要考慮成書的時代背景去辯證看問題;最後,我還是想談談,我們不必「苛求古人」。自私的基因這本書出版是在1976年——在那個時代,第1代測序技術才剛剛發明;現代分子生物學的核心技術PCR還要將近15年才被發明;定位1個有表型的基因就能發CNS(當然直到1990s的時候才真的把gene這個詞定為基因,之前都是用「有功能的secton」);各種先進的基因編輯技術還沒有被發明。但就是在這種時代背景下,老先生用一種科普的形式,大膽提出了自己的一些假說,並且被後來很多嚴謹的科學實驗所證明,這本身就是值得肯定的。你還要什麼自行車呢?「Nothing in biology makes sense except in the light of evolution.」 難道不是嗎?
最後,脫離了時代看問題,往往是片面的。完結。我一直以為《自私的基因》闡述的是一個 邏輯上自洽的可以用數學語言描述的【動態博弈理論】,只不過生物學家身份霍金斯講得比較科普,省略了定理的證明,舉了很多生物學方面的栗子(增訂版第12章完全不是生物學的栗子)。霍金斯作為生物學家科普了一個重要的數學分支——博弈論。 』replicator『指的是博弈論中的一種「策略」,是霍金斯從John Maynard Smith借鑒過來的(69頁)——
具體講』replicator『就是「進化穩定策略」,下面就是這個策略的精確定義:
生物學家身份的霍金斯本人寫的《自私的基因》是數學/博弈論/進化博弈 的科普,就像中文系身份的易中天教授出版的歷史類讀物一樣,各學科彼此促進,牆內開花牆外香。與科普版本《自私的基因》對應的數學類學術版本的「進化博弈」的權威著作,就是霍金斯書中提到的John Maynard Smith寫的Evolution and the Theory of Games。
————以上是更新————我是從這個問題發現「證偽」的問題的。
進化論為什麼那麼受追捧?目前攻擊進化論的最佳角度是? - 文化
一點補充:
本人只是懷疑態度發問,科學理論必有其立論依據,也必有其可證偽之處。請不要把宗教與哲學引入答案,更不要預設真理。
以上是題主@Jason的一點補充。高票答案@李雷 在其他回答中也堅持「科學理論必須可證偽」的偽觀點:
假如電鰻很早就滅絕了,生物學家能否通過其化石等推測出其可以放電? - 李雷的回答
題主的第二個問題。「地球存在放電打雷的生物」,這裡是我重點指出的地方。
確切的說,這裡已經是不可證偽了!就是邏輯問題了科學發展到現在,它的基本特徵之一就是可證偽,你不能拿一個不存在的東西,然後來論證接下來的內容,就像很多人提到的剃刀原理一樣。而很多類似問題,包括神鬼問題啊,噴火龍問題啊,都是屬於這個範疇之內。我就繼續停留在邏輯這個區。我們為什麼反覆強調科學的可證偽性,原因在於不可證偽存在很大的問題。比較知名的可證偽例子是這個——卡爾·薩根車庫裡的噴火龍
其實,車庫裡的噴火龍的不可證偽性,沒有任何問題,再說一遍——沒有任何問題。
如果有人聲稱有這麼一個「車庫龍」存在,但又聲稱它看不見、摸不著、已知的任何物理方法都探測不到,那麼這個「車庫龍」他說有就有唄,不會影響我們已知的物理世界,因為如果他敢聲稱有影響已知的物理世界,那麼就等於說有辦法探測啊。
簽名「專門打擊民科」的 @常青 ,也是要堅持「科學理論必須可證偽」的偽觀點:
對啊,是基因,就是沒法證明!沒法證明!沒法證明!
瞬間就瞎了,榮大神你好歹是博士啊,博士啊,至少懂得可證偽吧?我們不懂經濟學,可是在科學裡,真的需要證實和證偽啊。
我只提一點,數學理論是邏輯自洽不可證偽的,因為數學的每一個分支的每一個定理都是「前提真結論必真」的模式。初中歐幾里得平面幾何一直在「已知——證明」的模式下強化邏輯自洽的涵義。所有中學平面幾何的證明都是在五條預設的「公理」,或叫「公設」,的前提下得到的結論。但是非歐幾何否定前提中「第五公設」,比如羅巴切夫斯基把歐氏幾何第五公設替換成「過直線外一點至少存在兩條直線和已知直線平行」,這樣新的看似荒謬的前提預設,但是這條公設配合歐氏幾何前面四條公設構成的公理系統仍然是自洽的!只不過新的「羅氏幾何」中的定理因為篡改的前提公設變得也都看上去荒謬,但並不影響荒謬的公理之間自洽。也就是說非歐幾何並沒有證偽歐氏幾何,只不過前提不一樣——agree to disagree。
最後,「科學理論必須可證偽」的偽觀點的人,要麼放棄這個觀點,承認科學可以有不能證偽的理論,要麼就必須承認數學不是科學。我推薦你們選擇後者。推薦wolray 的回答:
為什麼科學理論只能被證偽而不是證實? - wolray 的回答
在整個科學體系里,除了數學以外,所有的科學理論都或多或少要拿來解釋一些真實現象,例如地球為什麼是圓的,婊子為什麼愛立牌坊。既然每個理論都只是一種解釋,那我們通常還能找到其他的解釋方法。
參見我的另一問題答案:
進化論為什麼那麼受追捧?目前攻擊進化論的最佳角度是? - 知乎用戶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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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長話短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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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原書第7章題目「Family Plan」舉個栗子。
你說「Family Plan」是幾個意思?Family一個意思,Plan一個意思,加起來兩個意思?還是Family Plan整個只有一個意思?這要看具體語境,假設我們搜集了古往今來的所有文獻,發現Family Plan整個作為「生育計劃」一個意思的比例佔到95%,而Family Plan作為「家庭的計劃(吃穿住,不僅僅是生幾個孩子的計劃)」兩個意思的情況統計只有5%。那麼大多是情況下Family Plan可以作為一個意思對待,Family和Plan分別使用的時候他們又作為兩個意思對待。
同樣一串遺傳編碼「ACCAGTTA」在不同的生物,甚至同一生物不同染色體上,甚至同一染色體上不同部分出現,到底對生物的身體構成和行為活動是一個意思還是兩個意思,要看你討論的身體構成和行為活動是什麼來定。所以遺傳編碼「ACCAGTTA」是一個基因還是兩個基因也看討論對象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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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長話長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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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123的順序對應ABC的順序
那麼,213的順序對應BAC的順序
123、213、ABC、BAC這些都是現實在顯示屏上的符號圖像,看得見摸得著的【實體概念】,就像染色體一樣也能看得見摸得著。但是213和BAC這兩串顯示屏上完全不同是實體符號卻表達了同樣的「順序信息」這個【抽象概念】。
所謂【信息自我複製能力】指的是同樣一個抽象信息在自然界中獲得更多實體載體的能力。比如我給出一個所謂「對應複製規則」:
{&<1,A&>,&<2,B&>&<3,C&>}
以及「逆向對應複製規則」(反函數):
{&,&&
【213】複製得到【BAC】,這兩個符號串再次根據相應規則分別複製出兩個新符號串:【BAC】和【213】。這樣的兩個符號串的數量開始指數增長:
【213】
【213】;【BAC】
【213】【BAC】;【BAC】【213】
【213】【BAC】【BAC】【213】;【BAC】【213】【213】【BAC】
…………………………
但是注意!上面屏幕上顯示的符號串都是表示同樣的一個【順序信息】!沒有新的信息。
28頁上對基因有一個看上去非常繞口,但實際上卻非常精巧的定義,完美拯救了推理的嚴密性。其實28頁上這個定義還是把基因定義成實體概念,而後面乾脆把基因作為信息這樣的抽象概念來對待。
A gene is defined
as any portion of chromosomal
material that potentially lasts for enough generations to serve as a unit of
natural selection.
此時基因仍然定義成「染色體的一部分」這個實體概念,但書中強調,絕對不是「順反子(cistron)」這個概念。這個定義僅對基因的功能做了限定,避免了對染色體哪部分這樣分子層面的實體討論。
這個定義就像「我下次抽煙之前絕對不抽煙」這句話一樣,無論你怎麼定義「抽煙」,抽二手煙算不算「抽煙」,呼吸霧霾算不算抽煙,都無所謂,都不會影響「我下次再抽煙之前絕對不抽煙」這句話的正確性。把基因定義成「自然選擇的單位」就是為了後面造成「抽煙之前絕對不抽煙」這種邏輯上正確的「重言式」(通俗講就是「廢話也是實話」)。
比如說「藍眼睛基因」、 「黃頭髮基因」、「長腿基因」、「肥胖基因」、「抑鬱症基因」等一些看似非常不精確的說法,在這個定義下語言的精確性和邏輯的嚴密性都得到了挽救。我記得TOEFL閱讀中有一篇文章,好像是古希臘士兵篩選通過」是否能觀察到北斗星旁邊一顆比較弱的星(忘了名字了)「來判斷這個士兵是做弓箭手還是步兵,事實上冷兵器時代弓箭手的存活率比步兵存活率高很多。幾代士兵之後發現士兵的視力明顯提高,因為新士兵大都是原來存活下來的弓箭手的後代。所以此時按照定義,作為自然選擇單位,完全可以說」能觀察到某某星的好視力基因「被自然選擇。
實際上藍眼睛是由很多基因配合製造出來的,而同一個基因在製造眼睛的過程可能解釋成「藍色虹膜」,還是這同一個基因在製造頭髮的時候也可能發揮作用,解釋成「黃色頭髮」。但這都不妨礙「藍眼睛」作為「自然選擇」的單位進行討論,而且根據定義可以叫「藍眼睛基因」。
我想到另外一個很好的類比,很多基因就像程序中封裝到函數宏包里的函數,在不同的地方調用這個函數就起到不同的效果。一個細胞中的DNA分子決定了構造和指揮這個生物個體的包含所有遺傳信息的」操作系統「,這個操作系統是與生俱來的預裝系統程序,這個超大型程序有很多函數,而且函數之間相互調用,也即函數和函數構成複合函數。而函數和函數之間除了複合運算以外,更常見的還有函數間的代數運算,這就是我們破解遺傳信息面臨的實際情況。即使現在人們可以相對廉價的做「DNA測序」(,但是我們看到的是「ACTG」四個核苷酸編寫的「程序源代碼」——AATACCTGGAGCGGTAG……,就像看到」01001101011111……「這樣的機器語言一樣,這些源代碼的實際作用恐怕到人類滅絕也不能完全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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