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愛狗人士為咬人野狗要說法?

如圖


狗嘴沒啃在自己身上的時候都不知道疼。

啃自己身上的時候,他燉狗肉的速度比誰都快。


狗當時是拴著的。但無人看管。還是在人多的地方。在已經傷人的情況下,要麼麻醉拉走,要麼就地正法。當時的處理人員也說了,沒別的條件,為防止繼續傷人,只能正法它。對於這幾十個「愛狗人士」的行為,我想說,跟他們講不通道理。狗相當於他們的「信仰」,有一天某條狗把他們爹媽咬了,他們也會說是他們爹媽先咬的狗。


先佔領道德制高點,起手就是一個「扣帽子」,反手再接一個「人多勢眾」,最後開大「就纏就鬧」。

扛著大旗,所向披靡嘛。

這些也是服氣的。

縱觀所謂「愛狗人士」的作為,

幾十個人敢攔路,

十幾個人敢搶車,

那麼一個人呢?口頭譴責?自我保護?開始玩反傷流了?先開盾拉住了呼叫隊友輸出?

為了理念,上啊!

為了狗狗不受壓迫,上啊!

被咬怕什麼,不就是挨幾針?

給流浪狗一個家,怕什麼,買山買地建保護區啊?眾籌啊?實名眾籌啊?

流浪狗這麼多,給打疫苗每個人領個幾十條回去啊?

咦?怎麼說到自己掏腰包的時候人不見了?

所以說,還是愛得不夠深嘛。

最後,我也愛貓愛狗,也反感吃狗肉的傳統。

但是我更反感把自己理念強加到別人頭上還耀武揚威的人。

至理名言 : 管好自己。


因為他們還沒有被野狗咬死


狗斯林不在乎別人怎麼看,也不需要怎麼看

在知乎上的高端人士們還在髮長文譴責時,狗斯林們已經團結了一切可團結的力量,緊緊抱團向他們的敵人吹起了進攻的號角,人肉民警信息,上門騷擾,到長沙駐京辦給狗爹討回公道,一切看起來都如此荒謬又理所當然。在這場為狗的狂歡中,有人心懷鬼胎,想要藉機牟利,有人痴傻癲狂,為狗爹馬革裹屍死而後已,用知乎的代表性辭彙,蠢壞皆有來形容都感到乏力。

人民日益增長的對美好生活的嚮往,這句話我想當贊同,但能把人放在狗之下的,可悲可嘆可憐之餘又只能說一句

何不食肉糜?


就好像吃不起沙縣小吃要打賞千萬身家的女主播。路上看見小偷不敢做聲而在論壇發表犯我中華者雖遠必誅。一年到頭不給父母買一件衣服還要所謂聖母愛狗。腦子是個好東西希望每個人不要扔了它


人要對自己說的話負責任,不行聖母婊們多收養一些青海的藏獒,多的別養就養一隻!看看


愛屋及烏

愛狗就會變成狗:)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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