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法》實施之後,國內旅遊行業有了哪些改變?是否還會強制購物?

可以從自身經歷,行業經驗,境內游和境外游等等方面回答。

另外:該怎樣選擇跟團游?


謝邀。

這是個大問題啊!不好答,我試著來。

就題主大問題,我分為幾個小部分,分別是《旅遊法》對導遊的影響,《旅遊法》對旅行社的影響,《旅遊法》對酒店和景區的影響,《旅遊法》對遊客的影響。

在這之前,我們來看兩個對比。

(圖片來自百度文庫PPT截圖)

我們來看這個統計,旅遊法出台後,旅遊人數增長減少,旅遊收入也是」增長「較少。

接下來我們看這張圖:

(圖片來自百度文庫PPT截圖)

我們看到,雖然各方面增長減少,但是《旅遊法》頒布並不意味著不掙錢了,反而掙得不少。

接下來我們切入正題,

首先我們來了解一下《旅遊法》出台的背景。

旅遊業在近兩年為中國經濟總值帶來了大幅度利益提升,同時越來越多的問題浮出表面,比如導遊行業的不規範,小旅行社遍地開,旅遊車證件不齊全卻在運營,強制購物帶來爭端,遊客素質低下,景區門票亂漲價和維護不到位等等諸多問題。

每年大家被美麗的景色吸引,被越來越多的「歡迎您」嚷的心裡痒痒,再一看團費低到爆,腎上腺素飆升,趕緊趁著假期體驗一把"便宜的不要臉"的美麗景色。但是期望太大,回去後反而抱怨團餐質量太差,景點全部是人,導遊為掙錢領進黑店等等,這時的投訴無門首先是自己理虧,因為你圖便宜啊!如此低的價錢,如此混亂的市場,相關旅遊部門雖三令五申出各種規定,但是依舊是控制不了我泱泱大國」省吃儉用「的美德,遊客依舊受不住超低團費的吸引,旅行社沒理由不掙錢。

《旅遊法》出現以前,是有兩本《旅遊政策法規》和《導遊業務》來監督各個部門的,事實上《旅遊法》的幾乎全部內容都取之於此,也細化於此。我們業內人士大部分說的都是:」以後再瞎弄,就不是扣個證而已了,那就是犯法啦!「足以見證《旅遊法》的力度之大才是是整個旅遊行業不得不按照規則實施一擊強拳。

順便說個讓遊客們高興的好消息,新法第35條第三款規定,若旅行社在組織、接待旅行者時,指定具體購物場所或安排另行付費旅遊項目,旅遊者有權在旅行結束後30日內,要求旅行社為其辦理退貨或先行墊付退貨貨款。

然後我們說,《旅遊法》對導遊的影響。

《旅遊法》的出現,很明顯也最受大家關注的就是對購物點的強力打擊。自由購省去了我們導遊的很多事兒,當然也增加了遊客和我們之間的信任度。

在此我想替廣大想好好乾活的導遊說句話,諸位,你們以為我們不想正兒八經帶團嗎?我們每天有多辛苦你們造么?基礎工資都不給你們以為我們是機器嗎?這中間還涉及到司機師傅的提成問題,如果你不推銷不購物,司機師傅也是會給可憐的導遊擺臉,更有甚者會幹脆半道挑杆子不幹。這時候,苦逼的導遊腫么辦?

導遊行業內的混亂,已經不是你導遊詞講的多到位,服務多用心來比較高低。而是比誰掙得外快有多又好,又能爭取的來掙錢多的」好團質「。這不科學啊~

行業不規範,即使我們有一顆好好乾的心,也被業內的大環境催的不幹吐聲。只是盡量不卑不亢,做好本職工作。

接下來我們看看《旅遊法》對旅行社業的影響。

大家都看到,團費漲了。之前過於便宜的國內景區以及」新馬泰「三地等漲幅最大,也說明了這些景區之前的不規範程度。反而本身團費就不低的歐美團漲幅不高,當然本身基礎就大,花銷多。基礎交的錢多了,團質就不會過差。住宿餐飲就有固定保障,導遊也會有固定工資的保障,遊客沒有便宜可占,反而剩下了和旅行社和導遊鬥智斗勇的時間,好好欣賞風景了。

我記得《全國導遊基礎》一書里對於」遊客「的定義,首先是經濟條件允許,然後是有空餘時間進行一次短期遠離居住地的旅行。所以高團費高團質,才是你快樂出遊的保障,不是用道德來強制要求誰。在資源分配不均等的前提下(比如導遊零團費),沒有人會免費的愉快的為你服務的,不是嗎?

但是對旅行社最大的影響,是關於責任制的制定。

如下圖:

(圖片來自百度文庫PPT截圖)

《合同法》對旅行社要求頗多,好像無論是誰犯了規定,只要和旅行社有關係,他就得承擔責任。想想何其苦逼。這樣嚴格的控制之下,並沒有太好的效果,所以《旅遊法》的出台,讓旅行社更能放心大膽好好的工作啦!

然後我們說說《旅遊法》對酒店和景區的影響。

團費上漲導致自由行、自助游的增多。這可樂壞了經濟型酒店。

(圖片來自百度文庫PPT截圖)

對於酒店、賓館以及星級的規範,也對旅遊旺季的酒店亂漲價現象有部分控制。

」對議論紛紛的景區門票漲價問題,《旅遊法》提出了明確限制。其中規定: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景區的門票以及景區內的遊覽場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費項目,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嚴格控制價格上漲。擬收費或者提高價格的,應當舉行聽證會,徵求旅遊者、經營者和有關方面的意見,並要求景區提高門票價格應當提前6個月公布。「——摘自中國經濟網《經濟日報》」《旅遊法》給旅遊業帶來什麼?「

最後我們說說《旅遊法》對遊客的影響。

《旅遊法》讓人欣慰的是,除了對業內人士的規範,還有對遊客本身的規範。我們看到近兩年中國遊客各種丟人的事件頻繁出現在新聞中,讓身為中國人的我們汗顏。」中國遊客「真是把中國人的臉丟到世界了。掛上這個標籤,讓文明遊客多了一份信譽保障。

最後我想說一句,無論是《旅遊法》還是《旅遊政策法規》、條款,正兒八經做生意做事甚至出行的人一定是拍手叫好的,因為規範本身對於這類人群是他們本身堅持的,卻苦於本分卻掙不到錢。所以法律規範對於有道德的企業和人群來說,應該是讓人更安心更努力工作的先決條件。

再者說一句不僅僅是旅遊適用的話,貪小便宜吃大虧。

最後貼出對於旅遊市場的預測(非我本人預測),同樣摘自百度文庫PPT截圖。

謝謝觀賞~

多圖好辛苦的~各位觀眾看我這樣認真給個贊吧~!

這位我不知道是誰的人,翻了一下一個問題沒提過一個回答沒答過,啊哦。把我們導遊當作小姐的先生,我只能說邀請你來玩啊~小姐可以沒有,導遊也是不需要的對嗎?旅遊池子很臟哦,出來見到導遊離遠一點啊,千萬別旺季找導遊問線路,找旅行社幫忙買機票,找車隊尋車自駕,甚至別住賓館。因為這都是臟池子里的東西啊!


去年年底,最開始旅遊法剛實施的時候,確實好多購物店都關停了,那段時間誰都不敢頂風作案,所以各家不管是旅行社還是購物店都非常小心的不去觸碰法律。可是年後這一段時間慢慢的進店的行程又開始做起來了,但是相比以前,行程中購物店的數量比較少,服務質量相對以前要友好一些。還有就是現在導遊收費加點的情況幾乎不存在了。

另外,題主所說的「強制購物」,其實這類現象在全國來說無論以前還是現在都是極個別的現象,一般如果你不買東西的話導遊最多說你小氣,或者給你點臉色看(這個是普遍存在的),但是像電視上說的那種什麼不買東西不讓走,或者把你丟下車,這種情況出現的幾率連1%都不到,畢竟他們也不想把事情鬧大。

最後我想說,如果你報了一個成本和售價完全不符的行程,比如什麼雙飛六天的雲南980元(他們雲南線的人告訴我說這個行程客人要人均消費3000塊他們才能勉強持平。)那也請你盡量有能力的話就買一點東西來支持導遊。


你是男生吧,

那我跟你這麼說吧,

新旅遊法對於旅遊業,就像補丁對於JAX,

這樣比較直觀對吧。


學旅遊的,聽上課的老師說影響還是蠻大的,購物少了,導遊的基本工資不高,拿回扣是工資的一部分,但是新旅遊法的出台讓導遊沒回扣拿了,很多導遊都改行了好像

不過最近又好了一點,因為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這個我是門外漢也,不是旅遊行業不了解也不關注,但就個人僅有幾次跟團游沒有出現過隱形消費強制購物什麼的,住的地方都還是環境可以得,吃的就不怎麼樣勒,還算是經濟划算的。最坑爹的一次是澳門一日游,幾乎沒去什麼景點就是帶著去各種不上檔次的購物點,不過也木有強制消費,但也不憤怒,因為人家車費飯費過關費加一起只出了不到120的樣子。而且還在緊湊的時間讓我找到了美食街,大飽了口福,下次再去一定專奔那條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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