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三段論的邏輯正確嗎?
「因為一些作品中刻畫的男女之間的愛情是美好的,而人類嚮往美好的東西,所以人類嚮往愛情。」因為最近在看邏輯學方面的書,在網上留意到這個句子。個人感覺哪裡不對,但是說不出來。如果有錯誤,能指出來嗎?
顯然不正確啊。
第一,要注意的問題是全稱量詞省略,以及,省略的未必是全稱量詞,參考:[1] 命題「這個蘋果一定是被你舔過的」、「蘋果一定是紅色的」的否定是什麼?
第二,要知道有效三段論的格式:[2] 亞里士多德的三段論能否完全用謂詞演算推導出來?
問題中論證的形式是:大前提:有一些 P 是 M
小前提:所有 S 都是 M(或者,有些 S 是 M)結 論:所有 S 都是 P(或者,有些 S 是 P)
根據 [1],「人類嚮往美好的東西」和「人類嚮往愛情」均有兩種讀法,將其讀作全稱語句,或者,將其讀作特稱語句。(「全稱」和「特稱」的含義見 [2])
因此,問題中論證的形式有可能是以下四種之一:2-III,2-IAA,2-IIA,2-IAI。(含義參考 [2])
而經查閱,他們都不是絕對有效的,並且也不是相對有效的,因此是無效的。反例自己想。
順便,這四個論證都犯了同一個錯誤:中項(M)不周延,其中 2-IIA 還同時犯了錯誤:在結論中周延的項(S),在前提中不周延。
周延性的解釋見 [2]。有些愛情可能是殘酷的
「一些作品中刻畫的男女之間的愛情是美好的」
哇上來就這麼高洋上,這條得用 Martin-L?f 系統了哎:在 Martin-L?f 的邏輯框架中,這個式子的含義是「存在某個東西 x,它使得 L(x) 和 B(x) 可以都成立」。在這裡 B L 以及下面的 H 是三個謂詞,我們分別代表「美好的」、「愛情」和「人類嚮往的」。式子中的變數 e 並沒有被使用,只是懸空放著。
「人類嚮往美好的東西」,它的含義是「任何東西 x,只要它是美好的,人類都會嚮往」。那麼這兩個前提可以推理出什麼東西呢?它的含義是,「存在人類嚮往的愛情」。--------------------------------------------------------------------------------------------------------------------------------------------
還是來解釋一下 Martin-L?f 系統用的符號是什麼含義吧- 是泛化的全稱量化與蘊含,x 在 A、B 內都不出現就表示蘊含,否則表示全稱量化。
- 則是泛化的存在量化與合取,x 在 A、B 內都不出現就表示合取,否則表示存在量化。
上面的推理過程基於自然演繹,並省略了一些符號(比如要寫完全是,是)。
對於這個問題,下圖是我的回答
當然不正確
第一個謬誤:
因為一些東西燒焦了是很好吃的,人喜歡吃好吃的東西,所以人喜歡吃燒焦的東西?第二個謬誤:
因為油炸的蟑螂是極好吃的,人類喜歡吃好吃的東西,所以人類喜歡吃油炸的蟑螂?這兩個謬誤都是極為明顯的。
下面來證明這兩個例子都是完整的從提問者的邏輯中演變出來的:
原描述
因為一些作品中刻畫的男女之間的愛情是美好的,而人類嚮往美好的東西,所以人類嚮往愛情。首先我們做一些簡化,男女之間的愛情和愛情不妨認為是等價的:
因為一些作品中刻畫的愛情是美好的,而人類嚮往美好的東西,所以人類嚮往愛情。作品中刻畫的這個定語,並不是重要的,我們也略去。
因為一些愛情是美好的,而人類嚮往美好的東西,所以人類嚮往愛情。我們用ABC來代換上面的概念:
因為一些A是B,而人類嚮往B東西,所以人類嚮往A。再令:
A=燒焦的東西B=好吃的得:因為一些燒焦的東西是好吃的,而人類嚮往好吃的東西,所以人類嚮往燒焦的東西。
根據上下文,將嚮往進行適當變換:因為一些東西燒焦了是很好吃的,人喜歡吃好吃的東西,所以人喜歡吃燒焦的東西。
這就得到了第一個謬誤中舉的例子。產生這個謬誤最重要的是一個如此重要的量詞一些被忽略了。
一些作品中刻畫的愛情是美好的,也就是說不是所有作品中刻畫的愛情都是美好的,更加不能推論出所有的愛情都是美好的。
第一個謬誤產生的問題是一些,所以我們把一些去掉,繼續來看還有沒有別的謬誤:
因為A是B,而人類嚮往B東西,所以人類嚮往A。我們令
A=油炸的蟑螂B=好吃的得:
因為油炸的蟑螂是好吃的,而人類嚮往好吃的東西,所以人類嚮往油炸的蟑螂。同樣對嚮往稍作變換,得到第二個謬誤的例子:
因為油炸的蟑螂是極好吃的,人類喜歡吃好吃的東西,所以人類喜歡吃油炸的蟑螂第二個謬誤主要是說,人喜歡吃好吃的東西,這個描述並不是說所有好吃的東西人都喜歡吃。
套回原問題,也就是說即使我們論證了:
所有的愛情都是美好的再加上:人類嚮往美好的東西所以人類嚮往愛情還是不成立,這仍然不是三段論。
必須得是:
所有的愛情都是美好的人類嚮往所有美好的東西所以人類嚮往愛情當然,這個邏輯裡面的槽點完全不僅僅這兩處,深究起來太多了,這兩個問題是最明顯的。不邀自來?,這是典型的直言三段論,根據直言三段論的第二條規則:中項至少周延一次。而在這個三段論中,大前提為I(特稱稱肯定判斷)命題,主項謂項都不周延。小前提為A(全稱肯定判斷)命題,作為中項的謂項不周延,所以該三段論不成立
我最近也在看邏輯。中間那個過度詞如果不是專有名詞,這句話就不成立。
明顯的四詞項謬誤:結論中的"愛情"和大前提中"一些作品中刻畫的男女之間的愛情"並不是一致的。
邏輯錯誤。該三段論為第二格IAA式,中項兩次不周延,違反了三段論的基本規則。在這種第二格(即中項兩次作謂項)的三段論中,只能推出否定結論。其實這種第二格IAA式可以很輕易地舉出反例:有的豬是活的,我也是活的,所以我是豬,豈不貽笑大方!別問我怎麼懂這麼多,我小學六年級剛搬家的時候平時沒事幹就天天拿我爸那本《普通邏輯原理》來看。
中項「美好的事物」沒有周延,大項在前提中周延,在結果中周延=_=
我太喜歡這個問題了,哈哈。答案可能毀三觀,不喜誤讀。
「因為一些作品中刻畫的男女之間的愛情是美好的,而人類嚮往美好的東西,所以人類嚮往愛情。」
第一段中 A:一些作品中刻畫的男女之間的愛情,B:美好的;第二段中 C:人類,B『:美好的東西;第三段中 C:人類,A』:愛情。所以,第一個最明顯的問題是,前後的範圍不完全一樣。這樣就會出現很多漏洞,比如:1.第三段中的愛情因為沒有特指為該一些作品中刻畫的男女之間的愛情,所以也可以理解為男男之間的愛情、女女之間的愛情、以及不同物種之間的愛情,不一而足;2. 同時,由於沒有限定為第一段中提到的一些作品中所刻畫的,那麼第三段中的愛情也可以是其它作品中所刻畫的,由於不同作品之間的關係未知,不能視為等價或者等同;3.第一段中提到的是美好的,而第二段中提到的是美好的東西。這兩種不能等同,美好的可以在包括美好的東西之外包括美好的故事、美好的風景、美好的動作、美好的禁忌、美好的惡俗等等。所以,這句話邏輯十分不正確,比如它可以被簡單的理解為「因為一些作品中刻畫的男女之間的愛情是美好的禁忌,而人類嚮往美好的東西,所以人類嚮往在另一些作品中刻畫的男男之間的愛情。」第一句中的愛情前面有一段定語修飾,範圍要小很多。第二句中美好的東西前面沒有「所有」一詞,人類嚮往的美好的東西就不一定能順利包含前面描述的愛情。
推論是錯的。圖像法是簡單暴力的方法。祭出歐拉圖。
前提:一些作品中刻畫的男女之間的愛情是美好的,而人類嚮往美好的東西。倆圈,左邊圈是美好的東西,右邊圈是描繪的愛情。它們有交集,即一些愛情是美好的。人類嚮往美好的東西,那麼美好的東西不一定是愛情吧,從圖上看,左邊圈裡的不一定在右邊圈裡的。所以,在兩個前提下不能必然推出人類嚮往愛情。以上。化簡為直言三段論標準形式:「有的愛情是美好的,而人類嚮往美好的東西,所以人類嚮往愛情。」
(去除 "作品中刻畫的" "男女之間的" 的修飾)即前提中大項"愛情"沒有周延,小項"人類"有周延,中項"美好"沒有周延。結論中人類有周延。
故犯了前提中中項M不周延的錯誤。
故此三段論形式錯誤。兩個中項沒有實現「最少一次周延」的原則!這是無效的推理!
如:肉是香的東西.(也有血腥的,也有不健康的.....所以說這命題謂項"香的東西"_也即是這推理的中項第一次不周延)
和尚喜歡香的東西。(花香,菜,瓜,也許不包括「肉」...所以說這命題謂項"香的東西"_也即是這推理的中項第二次不周延)
和尚喜歡肉。(結論錯!)
即:肉是香的東西.而和尚喜歡香的東西。所以和尚喜歡肉。這推理是無效的!同理得:人類可以嚮往愛情,也可以不嚮往愛情。
以上
我就不嚮往。
插科打諢的,請無情地摺疊我吧。1、第一句里『』有的『』。不可周延,小範圍不可推大範圍。(根據我淡忘的邏輯學知識。。)2、人類嚮往美好的東西。——前提不大對吧。。。有些人類嚮往美好的東西。但是這樣一改推不出結論了。而且美好的定義因人而異,有時候有人認為血腥也是一種美呢。。哎等等。。『』美好的東西『』到底是針對個人的定義還是社會的呢?美好的東西可周延的話那就兩者都包括,那人類所認為的美好的東西豈不是全集!也就是所有的東西么。。那這結論好像也對啊。3、我混亂了。
1.因為一些作品中刻畫的男女之間的愛情是美好的2.而人類嚮往美好的東西3.所以人類嚮往愛情前提是第一句中的「愛情是美好的」假設是「人類嚮往美好的東西」推測出「人類嚮往愛情」所以說「美好的東西」可以等價於「愛情」?「美好的東西」包含「愛情」,但「愛情」並不能代表「美好的東西」,題目中把愛情的概念範圍放大了,所以有錯誤。
邏輯學的問題,用邏輯知識答最好,不用的大兄弟最好就不要強答了。
不正確。
A:一些作品刻畫愛情是美好的。
B:人們嚮往美好的東西。
結論:人們嚮往愛情。
由A的描述,"一些"可知,{美好的愛情}是{愛情}的子集。而{美好的愛情}又是{美好的東西}的子集。
正確的推導,結論當是:人們嚮往美好的愛情。
結論不正確。結論範圍過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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