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元行省制的「優越性」在哪?

我知道行省制打破了以前按山川湖海風俗文化劃分郡縣的傳統,有利於統治。還有什麼比郡縣制好的地方呢?能一直延續到現在?總覺得兩者相差不大……


優越嗎?不是重大倒退就是好的。

元的行省源於金的行省,金常有「某處行尚書省事」的官職,大概相當於魏晉南北朝的使持節開府儀同三司之類的。元初行省也是如此,不是正式行政區劃。忽必烈本想沿襲金的路制,然而至元元年的十路宣撫司一年多就崩潰,因為元初的路經過常年濫置已經和宋金的州府差不多,以一些路轄另外一些路實在是個夠奇葩的設定。

於是他們開始在路之上亂設行省和宣慰司。這些行省和宣慰司實際上完全是按照山川湖海來設的,既沒有割斷與前朝(宋金)行政區劃的聯繫,也不是想故意打破文化傳統的一致。

但是,與以往第一級行政區劃(漢的州、唐的道、宋的路)不同,行省和宣慰司是完全集權的、實置的。漢的州和唐的道只有監察權,宋的路則有四司分權。元朝行省的丞相則軍政大權獨攬,在中央集權上,元與宋相比是重大退步。

明朝的行省幾乎都可以找到元時的行省或宣慰司為淵源。它吸取了元的教訓,恢復漢族政權的一般習慣,在省一級三司分權。然而清朝又畫虎不成,把明朝精心設計的區劃搞成了督撫的大權獨攬。至於北洋政府、國民政府和現在,完全就是延續清制了。我聽說過一個有意思的說法把清朝的布政使比喻為現在的省長,而督撫比喻為省委書記。

說了半天就是第一級行政區劃實置和虛置的區別。虛置的壞處歷史上沒有太多實例,實置易瓦解。


所謂制,最大的目的就是維護社會穩定,穩定即是優秀。

你可以看到一個現象,自行省制開始,即便王朝後期再破敗也再沒有大規模的地方割據叛亂,無兩漢之刺史,無唐宋之割據。

元朝末年南方都打成一片了自己也沒有四分五裂,直到退出中原回到大漠才崩潰;明朝同樣,末年北有滿蒙,西有流民,一片哀歌,而明廷自己卻沒有大的分裂,即便是崇禎身死而未留遺囑,南明雖亂,但尚可被稱為一個政權;清同樣,晚清即便內憂外患,國家卻不崩,所謂退位換代,竟也是瞬間完成;民國自己打成了一鍋粥,還是叫中華民國,地圖上還是一個顏色。在這幾個王朝持續期間也未有大面積的中央崩潰,國家分裂的事情。

相反的,秦就是不說了,西漢末義軍混戰,東漢末刺史割據,三國廝殺,五胡兩晉南北朝,唐宋節度使,五代十國等等這些常常出現的大規模的割據分裂使得中國當時根本無法稱為一個國家。

所以說,分封→郡縣→行省,國家越來越統一,政權越來越穩固,上下幾千年,雖說是分分合合,但整體是分越來越難分,合越來越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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