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請問如何做一個合格的好基督徒 ?
以馬內利
你只要做到口裡承認,心裡相信,接受耶穌基督的救恩,讓聖靈內住,就是一名合格的基督徒了。要做「好」基督徒,這個世上恐怕沒人敢這麼說吧。
耶穌何以解決人的愁苦
(一)
不得不承認,人是悲喜交加的,拋開人「喜」的部分,人「有的時候」是愁苦的。(事實上,雖然現實中,人看起來有不愁苦的時候,但人其實沒有不愁苦的時候。)人的愁苦來自於人的兩個無知,一個是人無知自己是無能的,另一個是人無知自己是有能力的。人的這兩個無知來自於人對於上帝的不認識。
生活中,我們經常看到人談論「是非直曲好壞」,因為人在乎「是非直曲好壞」中的「是直好」,人要通過自己是否達到自己認為的「是非直曲好壞」來衡量自己是否有價值。如果人在追求「是直好」的時候,人做到了,人就喜樂;人做不到「是直好」的時候,做到了「非曲壞」的時候,人就愁苦。
創世記3:22
耶和華 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著.
這是亞當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後,人以為人可以(如上帝一樣)分辨善惡(「即是非直曲好壞」)了,加給自己一個律——追求自認為的「善」。
人在不認識上帝的時候,人為自己設定「善」的標準,自欺欺,即便如此,人很多時候無法達到自認為的「善」:因為首先,人A(某獨立人)很多時候無法完成自己為自己設定的目標,結果就是人愁苦;其次,人是社會人,人A不僅追求自己設定的「善」,也追求人B為人B自己設定的「善」,人很多時候無法達到這樣的追求,結果就是人愁苦;此外,每個人把自己「善」的標準放在社會上的時候,這些不同標準的「善」就產生了矛盾,人A用自己的「善」的標準去要求人B,或者人A用人B的「善」的標準去要求人C,人在相互要求的過程中,愁苦。
人解決這種愁苦的無效方式有:
不氣餒型,囊括大多數的世人,即便愁苦,也要努力追求各種各樣標準的「善」,然後因為自己的做不到,繼續悲「喜」交加。勞苦的人多屬此類型。
逃避型,例如某宗教的信徒,脫離世俗生活,用自己努力營造出的「無欲」來假設自己達到了自認為的「善」的標準。自殺的人多屬此類型。
攻擊型,例如另一宗教的信徒,努力用武力清除與自己「善」的標準不同的人,以達到一種假象:這個團體已經做到了「善」的結果。好戰的人多屬此類型
放棄型,不再努力做到「善」,也不敢徹底去做「惡」,在其他人的「善」的標準的批判下繼續愁苦。「逃避型」的人多出自此類型。
可悲的是,大多數人不知道自己這愁苦的根源——追求「善」的慾望。
更加殘酷和現實的事實是,按照上帝的標準,人在任何時候都不能達到「善」,無法達到上帝指定的律法;那麼人是否註定要愁苦一生?人的出路在哪裡?
認識耶穌,認識耶穌可以解決人這樣的愁苦。回到文章第一段:
「人的愁苦來自於人的兩個無知,一個是人無知自己是無能的,另一個是人無知自己是有能力的。人的這兩個無知來自於人對於上帝的不認識。」
先談第一個使人愁苦的無知,人無知自己是無能的。人之所以追求「善」是因為人以為自己有能力分別善惡,從而也自以為自己能夠達到「善」。世上的善惡標準都是基於並低於上帝的善惡標準的。人錯誤地認為自己能分別善惡,這在上帝面前,本身就是惡,也是上帝不喜悅的。
創世記1:27
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
人在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後,人毀了人身上上帝的形象,便失去了上帝眼光下分別善惡的能力。當人承認自己沒有分別善惡的能力,並且認為人沒有這樣的能力是由於人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的時候,是人知罪的時候;當人意識到人沒有能力分別善惡的時候,也就是人意識到人沒有能力來定「善」的標準,從而也不需要追求人自己定的「善」的標準,也就解決了上面愁苦的問題。耶穌來作為中保,用自己無罪的生命為人換取了恢復上帝形象的機會,恢復人真正判斷善惡標準的能力——不再以人之「善」的標準判斷善惡,轉而以上帝的標準判斷善惡。人不需要追求人自以為的善惡標準下的「善」,並不是說,世界沒有善惡的標準。世界善惡的標準在上帝所默示的聖經里。耶穌來作為先知告訴人上帝的善惡標準是什麼,向人啟示上帝是誰。
耶穌在介紹上帝(或上帝標準)的時候,並不是作為上帝形象知識的傳講者,而是作為上帝形象唯一的完全的扮演者(上帝的獨生子道成肉身)來向人啟示上帝是誰。人認識了上帝的獨生子,也就認識了上帝。
如此,人解決愁苦的流程是:人發現自己一直愁苦——認識自己無能力達到「善」——意識到自己無能力無資格定義善惡的標準——意識到善惡標準在於上帝——意識到認識上帝必須通過耶穌——認識耶穌並向耶穌承認自己的無能。
人對於自己無能的真正認識在於人對於耶穌的認識。人認識了耶穌之後,並且相信耶穌是真實的,向耶穌承認自己的無能(罪),人可以解決因意識不到自己無能而產生的愁苦。
(二)
創世記2:16
耶和華 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
創世記2:17
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那麼基督徒愁苦嗎?
基督徒在認識上帝(上帝形象)後,由於自己的罪性,會落入未信主時候的地步:認識了上帝的律法,竭力靠自己追求上帝的律法。追求人的善惡標準尚且沒能力,靠自己追求上帝的善惡標準更沒能力。上帝的律法就是「不能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並且吃的日子必定死。」從亞當夏娃吃了這果子後,人已經沒有機會再去追求上帝的這條律法。但是人沒死,這就是主耶穌基督的恩典。主耶穌基督替亞當(及人)換回了那條因沒守律法而本該死的命。
以弗所書1:11
我們也在他裡面得了基業、〔得或作成〕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作萬事的、照著他旨意所預定的.
以弗所書1:12
叫他的榮耀、從我們這首先在基督里有盼望的人、可以得著稱讚。
以弗所書1:13
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
以弗所書1:14
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原文作質〕直等到 神之民〔民原文作產業〕被贖、使他的榮耀得著稱讚。
基督徒在相信自己是罪人(沒能力且吃過果子該死)的基礎上,相信主耶穌基督救贖了自己,這就是基督徒的印記。
被救贖的基督徒還會犯罪影響得救嗎?不影響,因為人沒有能力守上帝的律法,所以會犯罪,但是只要相信主耶穌基督,基督徒就得到了那條被主耶穌基督救贖回來的命,是已經死過一次的命,是不死的命,是擁有永生的命。
被救贖的基督徒是否可以因著主耶穌基督的救贖而肆意犯罪?不可以,因為基督徒的命是活在主耶穌基督里的命,這樣的命因著主耶穌基督的得勝而使基督徒有能力勝過自己的罪(無能),主耶穌基督的有能勝過人的無能。基督徒要在相信主賜予的命夠換取所有自己的犯罪後,還要相信主耶穌基督的得勝也可以使基督徒得勝。因此基督徒的餘生,要活出來因信主耶穌基督而遵行律法的得勝。
那麼已經信主的人的愁苦來自兩方面:一方面是還如未信主之時不認識自己的無能而想靠自己追求上帝的「善」;另一方面是不能認識主耶穌基督的得勝賜給基督徒得勝的能力。因此,基督徒相信自己的無能但是因著相信主耶穌的救贖和有能而活出得勝的生命,則有喜樂。
如此,人解決愁苦的流程是:承認自己的無能(罪)及自己的該死——信主的救贖——信自己因主的救贖而得的永生——信主的能力而活出得勝的生命——活不出(犯罪)後認罪(無能)悔改,求主的能力——繼續戰勝試探,回應上帝的實驗。
(三)
前文講過,人不能夠遵行上帝的律法,沒有能力追求上帝的「善」,信主之後,基督徒可以因信得勝了。那使基督徒得勝可以遵行上帝的律法的便是聖靈。那在主耶穌基督身上做工使主得勝的聖靈,那使彼得和約翰讓癱子起來行走的聖靈,那使彼得讓多加從死里復活的聖靈,如今還在每一位真信徒身上做工。那不願意得勝世界的基督徒,就是裝敗;不願意起來行走的基督徒,就是裝癱;不願意復活的基督徒,就是裝死。那沒有意願靠著主為我們用命賺回來的命,靠著聖靈的能力而去得勝自己的罪,得勝這世界,得勝魔鬼的試探,是不配說自己信主的。
聖經多處講到基督徒是上帝的兒女,既是上帝的兒女,就當活出上帝的兒女當有的生命;掛著上帝兒女的名分,卻遵行魔鬼的旨意,並且不願意認罪悔改,是不配說自己信主的。
(四)
如此看來,信主讓我們認識天父上帝定的的善惡標準(聽上帝的話就是善),主耶穌基督為我們換取追求天父定的善惡標準的機會(還活著可以聽上帝的話)和能力(聽上帝的話的能力),聖靈幫助我們完成得勝的經歷(確實行出聽上帝的話的果子),作見證。
如此,我們的信仰是三位一體真神一起做工的信仰。我們信主是要認識這位三位一體的真神。第一位格的工作和第二位格的工作,神已經完成工作;而第三位格的工作還在進行。我們來到教會,通過教會認識到神第一位格和神第二位格的工作後,我們如何認識並依靠神第三位格的工作呢?
通過我們在信仰過程中的實際操練,通過我們靠著聖靈的幫助在主日「無論何工都不可作」;通過我們靠著聖靈的幫助不去恨別人;通過我們靠著聖靈的幫助不去貪戀別人的財物;通過我們靠著聖靈的幫助戰勝情慾。這一些列的生活操練,神通過牧師向我們傳達,神的旨意在由他的僕人向我們傳達。牧師不是神,無法代替我們信仰。牧師指出我們的罪,為我們認罪悔改提供方向,告訴我們當行的路,讓我們明白得神祝福的原理,監督我們在生活中的操練。牧師做這些工作,不是跟我們過不去,而是這是牧師的工作,這是神的旨意臨到牧師。請在你為神的教會尊榮在那個教會服事的牧師。
馬太福音10:42
無論何人、因為門徒的名、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里的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人不能不得賞賜。
1.不向陌生人傳教,你們的福音在很多人看來是瘟疫。另外在公共場合傳教違法,尤其是校園;向未成年人傳教違法,包括你們自己的兒女。
2.不干涉親友民俗,特別是不要對親友們的祭祀活動說三道四,這種紀念祖先的方式是中華傳統文化的一部分。3.不攻擊科學理論。有疑問可以百度,基督徒對進化論提出的質疑基本上都被解決了,別停留在18世紀。真的有足夠合理依據推翻現有理論,請寫成一篇論文發表到學術期刊。能做到以上三點,在外人看來就是一個好的基督徒了。至於在基督徒眼裡的好基督徒……全知全能全善的上帝連這都不告訴你?海德堡要理問答前兩問可以很好的回答樓主問題:
問1:你生與死的唯一安慰是什麼?
答:在生和死兩者之中,我的身體、靈魂都不屬於我自己,乃是屬於我信實的救主耶穌基督,他用寶血完全塗抹了我一切的罪惡,並且救贖我脫離魔鬼一切的權勢;他保守我,若非天父允許,我的頭髮一根也不能掉下;他又叫萬事互相效力,使我得救。因為我屬基督,他借著聖靈使我確實知道有永生,也使我從此以後甘心樂意為他而活。
補充:你相信嗎?你為此感恩喜樂嗎?你已經有了這樣的安慰嗎?
問2:為了叫你在這種安慰中快樂地生或死,有多少事情是你必須知道的呢?
答:有三件事我應當知道:第一,我的罪惡和愁苦有多大。第二,我當怎樣從自己一切罪惡和愁苦中得到釋放。第三,我當如何為這樣的拯救感謝上帝。
補充:Sin, Salvation, Service。基督徒所有的經歷,上帝對我們所有的教導,都在這三點上面。從認識自己的罪入門,越多認識自己的罪,越能明白耶穌基督的救恩,然後越甘心樂意的為上帝而活。三者次序不能亂,往複循環,螺旋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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