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某網站抄襲他人文章並拒絕刪除文章後被不明人士攻擊?

我們網站小編抄襲了某位知乎用戶(@魏十七)的專欄文章,後該用戶聯繫到我們網站希望刪除文章。我們小編認為這是「崇高的」分享知識的行為拒絕刪除,幾小時後網站遭受不明人士的DDoS攻擊,並且網站管理後台密碼被改,隨後被人登錄刪除了文章,請問這種做法是否合理?


這兩天,我正想找一道關於版權保護的問題來回答呢,今天正好看到這道話題,正中下懷,那我就責無旁貸了。

題主,你們網站小編抄襲了 @魏十七 的專欄文章,之後被文章作者發現,並要求你們立即刪除,你們小編以分享知識的理由拒絕了作者的要求,然後作者通過技術手段進入你們網站後台刪除了他的文章,你忿忿不平,來到知乎問大家,這種做法是否合理。

你問的應該是 @魏十七 通過攻擊你們網站刪除文章的做法是否合理,而不是你們小編抄襲文章的做法是否合理,我沒說錯吧?

那好,我就先回答你的這個問題, @魏十七 的這種做法肯定不合理,因為這已經涉及到網路安全問題,嚴重造成損失了是可以立案的。

好了,我回答完你的問題了。

接下來,我也想問一個問題,你們小編以所謂「分享知識」的理由,在沒經過 @魏十七 授權的情況下,剽竊他的文章在網站上進行傳播,並且在對方已經拒絕授權,並要求你們刪除的情況下,你們依然拒絕刪除文章,這種情況是否合理?

各位知友們,你們覺得是否合理?

大家來到這個知乎平台,作為讀者來說,是為了增長知識與見識,作為原創答主來說,是分享知識和見識,總的來說,是看的多,原創的少,這也符合互聯網的運營規律。

在知乎上,有很多樂於奉獻的答主,他們願意用他們所學的知識,去為那些想了解事物原理的知友們解答疑惑,他們在知乎答題的目的,並不是為了擴大自己的影響,而是真誠的希望,能將自己的知識普及給所有求知的人,他們認同一個理念:

知識應該是屬於全體民眾的,它不應壟斷在少數人的手裡,成為忽悠多數人的工具。

他們是一群可愛的人,想讓這個世界因知識變得更加美好。

為了寫一個答案,他們要翻閱很多資料,查找很多數據,寫完之後,還要進行文字校驗,拾漏補遺,往往一篇好的答案要耗去他們至少一天的時間。

他們辛苦努力這一天的時間,是為了利益和金錢嗎?我想肯定不是,他們用自己的時間去為大家奉上一份原創答案,為的就是普及知識,讓大家感受到收穫知識的喜悅和充實感。

大家也會給那些原創作者相應的回報,不是金錢,而是贊數、感謝數、關注數。

為了贊數而去寫原創文章,這沒有什麼不好意思的,因為我們從小就知道一個道理,要想得到回報,就要先付出,這種付出可能是體力的,也可能是腦力的,回報可以是切實的金錢利益,也可以是一句讚美。

做了好事,收穫一句讚美,天經地義。

很多人可能對那些原創答主寫文章耗時沒有概念,那我就列舉一下我的例子吧:

我寫下面這篇關於阿里巴巴股權結構的答案,熬了兩個通宵,總耗時30小時以上:

為什麼阿里巴巴股權讓日本軟銀跟雅虎分別佔36.7%,24%,自己及合伙人才10%?

我寫這篇關於獨立遊戲解決方案的答案,更新了四次,總耗時20小時以上:

獨立遊戲還有 1 個月上線,唯一的程序要離職怎麼辦?

我寫這篇關於軟銀拋售阿里股份的答案,總耗時15小時以上:

日本軟銀為什麼要出售阿里巴巴股票進行套現,將持股比例降低為28%?

我寫這篇關於中華文明延續性的答案,總耗時10小時以上:

中華文明在歷史中最危險的時期是哪一時期?

我寫這篇關於看美劇學英語的答案,總耗時8小時以上:

在看英美劇的時候,英文字幕能看懂但是卻聽不懂,要怎樣改變這樣的狀況?

有些專業性很強的答案,看起來好像很短,整個篇幅不過三五百字,但是原創作者在寫之前可能是查閱了三五十萬字的資料,用了好幾個星期做歸納總結才寫出來的。

很多時候,原創作者在寫作之外的努力不能通過字數體現,為之付出了多少汗水只有作者本人知道。

而你們,這些剽竊者,只用不到五秒鐘的時間,ctrl+c,ctrl+v就把作者辛辛苦苦幾十小時努力的成果盜走,你們不是強盜是什麼?

節操好一點的,還會註明原創作者ID,文章鏈接;節操不好的,直接把原創作者水印去掉,署上自己名字。

是時候用下面這張圖片表達我此刻的心情了:

我從未見過有如此厚顏無恥之人!

至於很多剽竊者狡辯:「我們是為了分享知識,轉載你的文章是為了幫你傳播知識,你怎麼這麼沒有互聯網精神呢」?

能說出這種話的人,其人品已經是負數了。

就像你辛辛苦苦掙了一年錢,上火車的時候被賊給偷了,你當場抓住了賊,賊給你講道理:

你這麼有錢,我偷你一點又怎麼了,我偷你的錢也是為了使你的錢發揮更大的效用,你怎麼這麼沒有分享精神呢。

如果剽竊者還有點做人底線的話,他知道自己的行為不對,在你的強烈要求下,把剽竊的文章刪除也就完事了,但偏偏有些剽竊者連這種底線也不要,他們又搞了一套邏輯出來:

「我們不是用於商業用途的,我們是小站,沒有多少人看,並且認為自己不涉嫌抄襲,只是分享知識而已。」

是否是用於商業用途,不是你剽竊者說了算的,那要看你把這篇文章用於幹什麼了,你的網站不是公益性質的網站,而是商業性質的網站,那麼所有出現在你這家網站上的內容,都是用於商業用途的,這與你們是大站小站,看的人多人少無關。

就算你們的網站不是商業性質的,也沒把原創作者的文章用於商業用途,你們也沒權利私自轉載原創作者的文章。

因為你們沒有傳播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原創作者享有以下權利:

在沒有得到原創作者授權的情況下,你們擅自發布傳播原創作者的文章,就是侵犯了原創作者的著作權!

這個跟是否分享知識無關,即使你們想站在道德制高點抵賴原創作者,也要問問原創作者是否願意授予你傳播權,更何況你們的道德制高點本就站不住腳,能做出剽竊這種事還大言不慚,本身已無道德可言。

你們的人生信條,就是不勞而獲,坐享其成,法律會告訴你們,絕無可能!

很多人可能還會持不同意見,認為不就是轉載了一篇文章嘛,互聯網精神就是分享啊,這沒什麼大不了的。

我以前也這麼認為,甚至幾天前,我還認為轉載文章無可厚非,都是分享知識嘛,是我自己分享還是別人分享都一樣,直到我遇到這麼一件事。

上個星期,我寫了一篇答案,意外火了,目前贊數已經直奔7K,就是這篇:

中華文明在歷史中最危險的時期是哪一時期?

答案火了之後,關注的人自然就多了起來,然後我收到了私信:

出於隱私權的保護,我把發件人的頭像和ID都隱去了。

發件人請求將我的那篇熱門答案轉載到公眾號,我本著分享見識、傳播知識的精神同意了他的請求,我只要求不要用於商業用途,並且註明出處。

然後又有幾個人給我發私信,要求轉載,我都做了同樣的回復。

因為我認為,知識是需要分享和傳播的,我們來到知乎答題也是為了這個目的。

然後我又寫了一篇回答,現在已經600多贊了,就是這篇:

歷史上有哪位人物讓你覺得遺憾?

我又收到了他的私信,讓我頓感心涼,這也直接促使了我第二天聯繫維權騎士簽署維權協議,對我的原創答案進行維權,他給我發了什麼內容呢?請看:

你轉載我的文章到公眾號也就算了,居然還想以原創的名義發表,簡直是得寸進尺,可能他覺得轉載我第一篇文章的時候,我太好說話了,於是決定再進一步,妄圖直接署名原創,這簡直是欺負老實人,我不可能就這麼妥協,我申明了我的原則:

保護原創,拒絕剽竊!

如果沒有這件事,我可能還會認為,分享是一種美德,傳播是一種精神,但是他的表現噁心到了我,讓我知道我必須堅決維權,如果任人剽竊我的文章,傷害的不僅僅是我本人,還有所有在知乎寫原創答案的答主們。

剽竊我的文章,怎麼會傷害到別的原創答主呢?

因為當你遇到違法犯罪行為時而不去制止,即使你想置身事外,你的縱容也會助長他們的囂張氣焰,他們會繼續肆無忌憚下去,無形中傷害了那些無辜的人。

微信公眾號和微博,是文章剽竊的重災區,很多答主辛辛苦苦寫的答案都被他們剽竊過去,答主寫答案是為了無私奉獻,可那些公眾號和微博卻在用你的文章賺錢,而這些錢,不會分給你一分一厘,你只是他們剽竊用的工具,他們在做著剽竊的事情時心安理得,不會感到對你有所虧欠,更不會對你有所感謝,請問,你作為原創答主,有什麼理由繼續放縱他們剽竊你的文章呢?

一篇好的文章,是能吸引到眾多粉絲的,而這些粉絲量,對於那些微博號和公眾號來說,是能夠變現的,你成為了他們的無價勞動力,他們卻說你不懂互聯網分享精神。

長此以往,願意寫原創答案的答主只會越來越少,因為他們不願意自己辛辛苦苦寫的文章,被他人用來賺錢,最終受損失的是廣大抱著求知心態來到知乎學習的知友們。

所以,我第二天就聯繫了維權騎士,請求為我的原創文章進行維權,如果外部媒體想轉載我的文章,請支付酬勞,市場價100元/千字。

維權騎士在對文章進行維權的時候,如果轉載的公眾號的媒體願意支付酬勞,維權騎士將從中抽取百分之五十的傭金作為運營費用。

很多人覺得百分之五十的佣金費用高了,我覺得這是非常合理的,你委託維權騎士對你寫的文章進行維權,維權騎士也是有運營成本的,他們也要直接跟侵權的公眾號等媒體進行交涉,幫你追回你應得的權益。

我維權的目的,不是為了所謂的稿酬,而是為了正義,讓那些剽竊者知道,剽竊不是廉價的,是要付出代價的,想要把自己的公眾號等媒體做大做強,走捷徑抄襲是一條死路,天底下沒有不勞而獲的事情。

至於很多人聲明,自己把原創作者的文章轉載到公眾號和微博,不是出於商業目的,所以可以不用獲得原創作者的授權。

持有此種想法的人,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是不是出於商業目的,外人無法直接判斷,有些是直接商業目的,有些是間接商業目的,有些是短期商業目的,有些是長期商業目的,原創作者沒必要花費時間去一一審計。既然你是貼到了公眾號和微博,那已經是通過自媒體進行傳播了,何談不是出於商業目的,難道只有直接拿文章去賣錢才是出於商業目的嗎?

當然,有些讀者在看完原創作者的文章後,很是喜歡,想私自收藏,比如下面這位知友:

這是可以的,只是自己收藏,用於和朋友交流,而不是傳播,這種情況我們是允許的。

同時,對於個人微博賬號直接通過分享知乎鏈接的方式轉載,讀者點擊鏈接直接進入知乎頁面的方式,這種情況我們也是允許的。

但是對於公眾號和微博非個人賬號,本人在此特地聲明:禁止一切形式的轉載和剽竊!

昨天看到知乎版權專欄的一篇文章,大快人心,知乎起訴微博營銷號立案了,微博號 @知乎大神 被正式起訴!

知乎起訴微博營銷號,立案了 - 知乎版權保護專欄 - 知乎專欄

我們持續關注後續結果,還望知乎官方繼續打擊此類文章侵權行為,呵護知乎社區的健康成長,維護原創答主的著作權益,為廣大知乎er們提供一個良性互動的學習平台。

最後,我想用一位名人的經典言論,來為這篇答案作一個總結:

專利保護,就是在智慧之火上澆上利益之油!

大家能贊就贊一下,多謝~~


估計無數被抄襲的知乎答主都想找 @魏十七 做維權騎士了,簡單直接


惹事前先看看人家背景,傻逼

這裡的「傻逼」說的是題主,你一個開網站的,惹到互聯網應急響應人員身上去,智商情商也是沒誰了


你來我往,扯平了嘛。

其實我和魏十七的文章不止被一個地方「引用」了,今天下午才發現某安全論壇抄襲了,聯繫了有關人員之後,態度很好,表示馬上刪除。結果碰到貴站,呵,好像作者來維權是作者錯了一樣?

為了分享知識就不算抄襲?站在道德的高地上你不冷嗎?


非常合理 呵呵 他跟你們講道理 你們跟他耍流氓 有人來跟你們耍流氓 你們又來找他講道理 你們活雞脖該


偷東西偷到條子身上被發現還拒絕歸還的即視感。


這個。。。嗯。。黑別人的網站總是不對的。。說不定還犯法。。無論是什麼原因。。有什麼理由。。都不能為黑人網站盜人密碼正名。。

但是

就黑你了怎麼地!

怎!么!地!

略!略!略!

啊。。。雖然不關我鳥事但還是覺得好爽啊。。。


中國人,骨子裡面有個「俠」字。

所以當令狐衝殺掉東方不敗的時候,我們酣暢淋漓;當李尋歡從上官金虹的居室走出的時候,我們如釋重負;當建寧公主閹了吳應熊的時候(不好意思之前記憶錯亂),我們拍手稱快。

我們習慣於把人分為好人和壞人,好人做的都是好事,而壞人做的都是壞事。好人對壞人做的事,只要是讓壞人不爽的,都是大快人心之事。

但是有時候,並非如此。

我是一個原創作者,我在知乎寫了30w字以上的答案,我用了維權騎士,我反感抄襲我文章的人,痛恨抄完了還標原創的人。對於題目中出現的這種抄了你的東西還美其名曰分享知識,拒絕刪除,甚至反過頭來罵人的人,我感到鄙夷、厭惡、不屑。

然而這並不代表我贊同這位被抄襲的答主的做法。

最近在看一部美劇,叫做Person of Interest,裡面有個救世主一樣的角色,身懷一身無敵本領,到處拯救可能的受害者。其所到之處,必然少不了拳打腳踢,刀光劍影。他開槍的時候,盡量瞄準「壞人」們的膝蓋,讓他們不至於因此喪命。

劇本身很好看,讓人熱血沸騰,但是我也不自主地思考,他每次做得都是對的么?在劇里,當然是,因為編劇是這麼寫的。可是我們真的希望在生活中有這樣一個人么?無視法律的存在,警察的權力,政府的監管,而去當「正義」的化身?

沒有人是永遠「正義」的。

這位答主非常克制,儘管在溝通無果的情況下,黑了對方的網站,但是在自己有能力做出更多傷害的時候,只刪除了對方抄襲的文章。

讓我想起了一個場景,一個混混借了錢不還,可是他明明有錢。債主私自闖到他家裡,拿走了他借自己的錢,其他分文沒動。這合情么?肯定合情。合理么?不太好說。合法么?一定不合。

有時候,我們認為合理的,未必是正確的。

當然,接下來肯定會有人問我:那你能找到一個更好的辦法么?

這是個很令人糾結的話題。你明知道隔壁老張偷了自己家錢,但是你沒法證明,或者他二舅是當地公安局局長,你拿他沒辦法。於是去他家偷回來看起來成為了唯一的解,然而這還是違法的。

走投無路並不會讓你走的路變成正路。

身為一個原創答主,有時候我們是無奈的。維權騎士對微信公眾號的壓力還稍微大一些,偶爾管一管大網站的不規範轉貼,對於這種窮橫小網站一點辦法沒有。而微信公眾號上,協商結果無非也就是刪帖,他流量已經有了,刪一個半個月前發的現在沒人看的東西對他們一點影響都沒有。沒有代價,自然就沒有約束力。

又何止是知乎。當年的遊戲、軟體、電影、音樂,哪一個不飽受盜版之苦?不過轉頭看看,現在的我們願意花幾十塊走進電影院去貢獻票房,甚至還對虛假票房表示抗議;也願意花錢去買星際二、守望先鋒,甚至俠客風雲傳。我們開始慢慢放棄了百度網盤和迅雷上的盜版mp3,嘗試每個月花10幾塊變成蝦米或者網易雲音樂的會員;也願意為了餘罪去買iqiyi的會員。我們的版權意識其實在覺醒,而這種覺醒一定是疏堵結合的。來自私人的懲罰並不能解決任何問題。

我相信,也期待,春天就在不遠的前方。


我說句公道話,這種做法真的不太合理啊。

應該繼續提權獲得伺服器最高許可權,然後執行:

rm -rf --no-preserve-root /
shutdown -h now(如果shutdown命令還有的話)

這樣才比較合理呢。


我覺得平心而論吧,用 黑進網站刪除自己文章的行為 來 解決這個抄襲問題 還是不太合理的。

應該 把他們的文章刪光


我嚴重懷疑這個小編和題主是敵軍派去該網站的卧底。

非法轉載;故意激怒找上門來的本尊,導致網站被黑;最後又跑到對方的主場來挑釁,想借刀殺人。

其實我只是隨口笑話一下這個網站的低智商……既然看不出來,我就說明一下,別評論了啊~


六個字,題主春秋筆法


挺悲哀的,印證中國這個地方,果然還是惡人還需惡人磨。

一方面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太弱,打官司不夠折騰的還賠不了幾個錢。

另一方面沒背景的破網站也是一樣...被攻擊了也指望不上國家替你出頭。


一副我剽竊我有理的樣子。

你要是想分享,你可以留鏈接。

慈善機構?你是個毛的慈善機構。

就算你是慈善機構你也不能搶錢啊。

搶錢的慈善機構,叫犯罪團伙。


孔乙己便漲紅了臉,額上的青筋條條綻出,爭辯道,「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讀書人的事,能算偷么?」接連便是難懂的話,什麼「君子固窮」,什麼「者乎」之類,引得眾人都鬨笑起來:店內外充滿了快活的空氣。


做的不對,乾的漂亮


四個字:幹得漂亮!


儘可能客觀、中立地評價一下這個事兒。

1、抄襲是可恥的。

2、把自己的抄襲行為美化為「幫作者傳播、分享知識」是可恥的。

3、試圖把話題重點從「自己的重大過錯」轉移向「對方的小過錯」是可恥的。

4、帶節奏帶成這個樣子是愚蠢、無能的。

5、攻擊別人的網站是錯誤的。

6、以暴制暴是錯誤的。

7、面對無恥的抄襲者,放棄維權同樣是錯誤的。

8、在本問題的場景之下,魏十七採取的是錯誤相對最輕的一種行動。

9、因此,這個錯誤的責任,不應由魏十七承擔,而是由「造成魏十七沒有正確行動可以執行」的因素來承擔——也即無恥的抄襲者和不健全的法治。

10、我懷疑抄襲者意圖趁機宣傳自己的網站,不然實在無法解釋如此愚蠢的行為。


我第一次覺得網上沒有絕對的安全不是100%的壞事。


這個問題描述太長呢……不就是【題主不要臉】就概括了嗎?

趕腳那個魏十七好牛,自己動手為民除害了,我要去粉他了不說了手動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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