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異帶孩女,想把孩子送人,需要什麼手續?

老公出軌離婚,他跟前妻有個女兒他媽媽在養著,他出軌那女的也是離異帶個女兒。所以他不要我們的兒子,兒子剛剛兩個月,我沒有能力撫養孩子。我堂姐因為心臟的問題不能生孩子,她跟她愛人的學歷和收入都很高,我想把孩子送給他們,請問需要哪些手續?孩子的親生父親不出面可以嗎?


第一,出軌離婚,過錯方對無過錯方應該有經濟補償。

第二,離婚後分割給你的共同財產呢?

第三,離婚後,對方的撫養費呢?

第四,所以你們夫妻兩都不要小孩是嗎?

第五,送養需孩子的生父母雙方同意,找民政局辦理。


謝邀。孩子親生父母俱在,按照現行法律是不可以辦收養手續的。

我能理解你的難處,但是不到萬不得已,千萬不要動把孩子送別人撫養這個念頭。我知道單身女子一個人帶孩子有多幸苦,這個對你來說可能很不公平,我也不是想強迫你或是站在道德高地上批判你。但是希望你不要急著做出這個決定,看看你的兒子,你忍心離他而去嗎?或者是孩子長大成人,你該以什麼身份自處?

我能理解你,因為我也有一個這樣的媽媽,但她是世界上最好的媽媽我覺得。從幼兒園開始我媽媽就獨自一人帶著我,98金融風暴父親的生意失敗,家裡的房子車子公司都被銀行抵押,父親一人遠走他鄉拋棄我們孤兒寡母。母親帶我從被法院查封的家裡出來的時候,她身上只有32塊錢,這個數字我記得很清楚,那個時候我才幼兒園大班,媽媽帶我坐在自行車后座,她跟我說我們現在沒錢了,沒地方去了……

我們先是和爺爺奶奶住一起,但是爺爺奶奶對媽媽不好,把我們趕出去了。後來我一度被寄養在大伯家裡,媽媽回了娘家。那段時間我很害怕覺得媽媽不要我了,說實話大伯對我不差,但他畢竟代替不了父母,媽媽後來還是放不下我,哭著把我接走了。那時候我媽媽娘家的親戚有人說閑話,讓我媽不要拖著我這個累贅,媽媽沒有聽他們的話。後來有兩年我們是住在我媽那邊的親戚家裡,我媽在她那邊親戚的幫助下重新找了工作。

媽媽工作很勤奮也很有天賦,後來我們有了自己的房子,不用再過這種寄人籬下的日子,漸漸的生活沒有以前那麼苦了,但是回想起來媽媽那幾年的確超級幸苦,身邊沒有一個男人,還帶著一個小孩子,我現在都難以想像她是怎麼熬過來的。

說起小孩子最讓人操心的就是身體。我小時候體弱多病,得過哮喘,經常一個月就要病一回,媽媽在上班前帶我去醫院看病,然後再去上班……後來長大點了,媽媽先是帶我去醫院掛好鹽水,然後她上班去了,我自己一個人等鹽水掛完,自己坐公交車去上學。

生長在這種家庭我從來沒覺得自己跟別人有什麼兩樣,我媽也盡最大努力讓我不比別的小孩差太多,除了沒有爸爸,其實很小我就懂了,我從來不會問我媽爸爸去哪裡了這種愚蠢的只會出現在電視劇當中的話。

我自己也不覺得我的內心比起家庭完整的孩子有什麼殘缺,我自認為待人夠真誠不耍小心思。如果非要說有什麼不同,在我14歲前我媽既當爹又當媽,扮演了父母的雙重角色,在我14歲以後我就是我們家唯一的男人。

我說我的故事不是暗示你要怎麼做,只是觸景生情,特別共鳴地想和你分享我的一些經歷。

無論你怎麼做,我們只有支持你的選擇,只是希望你今後能夠不要給自己留下遺憾。


恐計劃會流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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