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佛教角度電車難題如何回答?

你站在天橋上,看到有一台剎車損壞的電車。在軌道前方,有五個正在工作的人,他們不曉得電車向他們衝來。一個體重很重的路人,正站在你身邊,你發現他的巨大體形與重量,正好可以擋住電車,讓電車出軌,不致於撞上那五個工人。你是否應該動手,把這個很胖的路人從天橋上推落,以拯救那五個工人,還是應該坐視電車撞上那五個工人?


去年就寫過文章聊這個,王路:菩薩會為了拯救全世界而殺掉一個小女孩嗎?

既然被邀請,就再撮要回答幾點。

1、電車難題在佛教視角下不是難題。因為一個人的生命和五個人的生命沒有本質上的差別。「數量」,同時間、空間一樣,根源於人的遍計所執。佛教有「一即多,多即一」的說法,華嚴宗對此論述尤詳。所以,電車難題在佛教框架下近似於「驢吃乾草」問題,這個問題是問題,但它是「難題」嗎?不是。

2、許多問題,之所以無法給出一條明晰的答案,乃在於題目給出的條件不夠。就比如問:「兩個人,哪個人更好一點?」 回答不了,因為不了解兩個人的具體情況。——佛教對此,提出很重要的一點:當機。所以,救一個人也好,救五個人也好,殺一個人也好,殺五個人也好,在目前的已知前提下,都不可能有定論。看什麼?看當機。——當機,在電光火石的一剎那,想殺一個人,就殺一個人,想救一個人,就救一個人。瀟洒磊落,不滯於物。

3、殺人下地獄嗎?當然下。殺一個人也好,殺五個人也好,都下地獄。無論殺一個人是為了救五個人,還是殺五個人是為了救一個人。救人有福德嗎?有。但是,福德與罪報不能相抵。該下地獄還是要下地獄,多大的福德都不能挽轉,是謂業力。

4、那麼,既然下地獄,還殺還救嗎?殺,救。菩薩不會為了怕下地獄而不殺一個人,也不會為了得到福德才救一個人。所殺所救,乃在於菩薩踐行大慈大悲,拔一切眾生苦,與一切眾生樂。要之,不為自利,厥為利他。或曰:利他還要殺一個人?殺他豈不是害他?非也。在覺悟的菩薩這裡,他即是我,我即是他,不一不異,自他之間的對立被打破。譬如一人胳膊被毒蛇咬傷,要不要當即斬斷?要。斬斷胳膊豈不是害了胳膊?不是。因為胳膊與頭與心與腹是一體的。而忽略這種一體,視之為割裂,難題才成為難題。用電車問題來批評功利主義,殊不知,在佛教視角下,這種視手足為割裂,視人我為對立的假定前提,已經肇端功利主義的傾向了。


這個該回到佛教最基本的立場。我們懂很多的同時,其實或多或少在忽略最基礎的東西,聖天菩薩在《中觀四百論》里講到「如來所說法,略說唯二種,不害生人天,觀空證涅槃。」這兩者,前者是佛教的底限,後者是佛教的目標。

佛教最最基本的底限其實就是:不可傷害任何眾生,無論因為什麼理由。

但這個看似簡單的結論其實又極不簡單,我舉個例子,佛的本生中有一個公案:佛前世與五百菩薩出海,船上一個短矛黑人慾殺五百菩薩。佛的前身於是殺了短矛黑人,卻因為這個殺人的舉動積累了四萬大劫的資糧,這個很容易讓人覺得這個明顯的害人之舉反而積累福德。這在很長時間裡左右了我對題主問題的思考。後來我想明白了,我忽略了關鍵點。

兩者不能類比。為什麼呢?題主問題的邏輯其實是在問「能不能為了救更多的人而犧牲一個人?」這個看起來很像佛前世的公案,彷彿是佛為了救五百個菩薩而犧牲了一個黑人,而事實卻恰恰相反!佛殺黑人並非為了利益五百菩薩,而是為了利益黑人!佛前世的發心是「我必須阻止這個黑人,他必將因為殺了菩薩而遭遇不可思議的長久之苦,在沒有別的辦法阻止他也沒有更好的解決方法的情況下,為了利益他,我必須殺了他來防止他造惡業,我寧願我來背負殺人的罪業而不是他來背負。」也就是說,佛的前身並不是為了救更多的人而去傷害一個人,恰恰相反,佛是為了利益那一個人。

也會有這樣一個問題:殺他不是損害他嗎?所以必須要定義什麼是「傷害」。這個就必須機于思考者必須是一個相信有輪迴的佛教徒才能判斷,對於凡夫而言,生命是沒有盡頭的,一期的生命不過是海里的一滴水,中斷他一期的生命卻避免了他未來久遠到不可想像的生命里的苦難,就好比是為了治病而不得不給小孩打針一樣。一個成人,都不會說那是大人在傷害那個小孩,因為那是為了讓他得到長久安樂而不得不令他遭遇一點點細微的苦。按照大乘佛教菩薩戒的精神,殺人的行為不可判斷是利益他還是損害他,只能從殺他的發心上來判斷。所以這則公案的實質其實是:佛的前身為了利益黑人,選擇由自己來承擔殺人的罪業。

回到題主的問題本身,得出的佛教的原則也就是:不可選擇傷害眾生,無論因為什麼理由。

所以再來看問題,車撞死更多的人並非我們情願,然而這個並非是我們造成的結果,並不違背佛教的底線「不害」。但如果殺那一個人,就是我們選擇的了,無論怎麼怎麼說都已經是違背了佛教的底線「不害」了。我們可以選擇犧牲自己來救人,卻絕不能因為任何的理由,哪怕是「為了救更多的人」這樣看來起來偉大的立場,而去傷害任何一個生命。


@魂醉夢中 啊,你邀請我回答這題其實我也不知道咋答的說。慚愧呢。

之前和我們學校的外教討論過這個問題。無果。

而且人家美國課堂上的問題還有變種,你說要救五個人是吧?OK,那咱把那頭的一個人換成你的家人你救不救?問題越變越逆天,直逼救老婆還是救母親這種大題!

其實吧佛教是不會回答問題的,回答問題的是人。是佛教徒。對吧?

菩薩千變萬化,羅漢姿態萬千。佛教徒也是各不相同的。選擇和做法也不一樣。最主要的是大家境界和品位(不是品味)也不一樣。

但是我覺得根本的原則因是:不做惡和無煩惱。

不做惡,不違反戒律。不把自己的喜好和情緒帶入問題中。此題為例,就是不殺人,也就是不去操縱這個控制裝置。因為怎麼做都有人死去。你不能避免的情況下不要擅自決定他人的命運。自身不要再去造業。

也許這樣很冷酷。但是思考方式是這樣的。具體怎麼在做還是看人感性的一面,和當下具體的情況了。比如有的人很有責任感,覺得瘋子要折磨的是自己,才讓無辜的人喪命什麼的……這種危機時刻的抉擇往往都是感性思維佔主導。

佛教徒其實很少談論這種純理論、不實際且和解脫無關的問題。我們一般稱為「戲論」。

接下來說說「無煩惱」,如果你什麼都沒有做會感到內疚和煩惱。那麼就去做讓你最少煩惱的選擇吧。比如救五個人。因為能夠陷入這個境況,本身也是自己的業。也許並不是一個偶然。

舉個現實生活中的例子:比如朋友向你借錢。你借還是不借呢?我的原則是如果他無法還錢的話我不會煩惱我就借。否則就不借。(你沒有足夠的智慧去判斷對方會不會還錢的時候)

以上都是我個人現階段的思考方式。(一個凡夫位的比丘,僅此而已)如果我的境界不同,考慮問題的方式或者說做出的選擇或許會更高明。

而想更高明,就要提升自己的智慧。想要解脫也是如此。面對這樣的難題,擁有足夠的智慧或許就可以將一場災難化解。

最後,面對自力無法解決的難題,佛教徒往往祈求佛菩薩的護佑。這是佛教和佛學的不同之處。

在轉凡成聖的道路上遇到的考驗可比電車難題要棘手,共勉吧!


謝邀。上面各位說的很好了,我妄說一二,比較啰嗦,大家湊合著看吧。

既然從佛教的角度,那在這個問題上,就要有一定的佛法認知。

第一認知:死亡。

對於人來說,死亡是可怕的,因為人的認知里,只有一生一死。但佛法究竟無我,這個是大前提。而人正是因為「有我」的執著,所以有業,有因果,有輪迴。輪迴是什麼,是生死流轉。死亡在我們的認知里,是終點;但在佛教里的概念里,此生此世不過是無明苦海里的一個小泡沫而已。

釋迦牟尼經歷三大阿僧祗劫才成佛,這個是什麼時間概念呢?

如一一名二,二二名四,三三名九,十十名百,十百名千,十千名萬,十萬名億,千萬億名那由他,千萬那由他名頻婆,千萬頻婆名迦他,過迦他名阿僧祗。

用我們這個世界的時間概念去算,阿僧祗只能說是無量無邊,宇宙毀滅了多少次都不知道。實際上我們當中的每個人都在經歷或已經經歷了這樣一個無量無邊的時間,在這樣的時間裡輪迴了無數遍。

再回頭看看,我們這一生的生死,實在渺小得可憐。

然而並不是說死亡沒什麼大不了的。死亡有其重大的意義:它是一種極苦,而透過這種苦,我們才能更深刻地體會到因果業力的熾盛!因此而生出離心和菩提心。

以上是我們面對死亡相關問題時,需要認知的一點。

第二認知:殺生。

殺生是造作的一種,如果你未脫離煩惱根本,未證悟無明實相,無論任何情況任何理由,都不能殺生。

注意,這裡的生也包括自己。但唯一例外的是,如果以大無畏和慈悲的精神,犧牲自己去拯救別的有情,那是功德無量的行為。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即便是無意識的殺生,也是一種業。你無意識,但被殺者至少會有身體的苦痛,哪怕是死前的最後一念,都會成為業因。這種因一旦在識海里形成種子,就會成果。佛教里有個故事,就是佛陀在過去某一世是個小孩時,敲了一條魚的頭,敲了三下。後來覺悟成佛後,肉身依然受報,頭疼了三天。

小孩談不上有多大的惡念,就是為了好玩,魚也算不得有意識,但業果還是成熟了。

那想想,殺生會怎樣?

對於人來說,無論是殺生的,還是被殺的,這其中都糾纏著一個東西:煩惱。煩惱不是我們平時有什麼煩心事情就叫煩惱,而是總說人的一切分別心,比較常見的就是貪嗔痴慢疑等。

就是說,對於凡夫而言,沒有任何特別條件和前提,能讓你殺生。

第三、救生。

佛教的救生跟我們固有認知的救生又不一樣,佛教的救生第一是救心,第二是救命,第三才是救身。而我們一般認為的救生就是救命。

為什麼首要的是救心?從上面第一點我們知道,人的生死流轉無窮無盡,都是因為一個無明。說難聽點,生命遲早都是要結束的,救了一時又如何?但如果能教導別人究竟真理,為脫離輪迴苦海種下善因,那才是真正的救。

所以金剛經里說:

須菩提。若有人以滿無量阿僧祗世界七寶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發菩提心者。持於此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人演說。其福勝彼。

再說救命。你可以用一切方法方式去救別人,哪怕冒著失去自己性命的危險,這都是大善行。但如果實在有心無力,那也可以不救。但千萬不要以殺生為救生的前提。

還有一個就是平等,這點王路先生已經說過,不在贅敘。

結合以上,再回到這個問題當中,答案就很簡單:

你沒有任何理由去推那個體重很重的人,哪怕下面有五百個人。遺憾的是,你只能眼睜睜地看著五個生命的消逝。在這一世你不能救他們的命,不是你的過錯。但事情不應該如此簡單,正如我上面所說,死亡是最大的苦,我們應該從每一個苦中,去看清這個世界的虛妄,究竟生死大義;每個我們所見到的、所體會到的苦,都應該讓我們覺悟。

在覺悟之路上,你會發現,救生不單單是一種思想和行為,而是一件需要真正智慧的事。


前些日子幫智悲翻譯中心校對文章的時候,剛好校對到一篇論文,供大家參考。

電車難題:佛教的解答及深度探討

The Trolley Car
Dilemma: The Early Buddhist Answer and Resulting Insights[1]

作者:班迪達法師(緬甸)

Ven.Pandita (Burma)

《佛教倫理學期刊》

ISSN 1076-9005

Journal of Buddhist Ethics

2014年第21卷

作者介紹:

班迪達法師(Ven.Pandita),斯里蘭卡凱拉尼亞大學巴利語與佛教研究院研究生。電子郵箱:ashinpan@gmail.com.

摘要

在本論文中,筆者將以佛教視角對邁克爾·桑德爾(Michael J. Sandel)提出的「電車難題」做出解答,並闡述本人由此所獲得的領悟。

引言

邁克爾·桑德爾的哈佛大學課程「公正」,以如下問題開始:

一輛正在全速行駛的電車,剎車突然失靈。如果司機按原定軌道繼續前行,則會撞死正在前方作業的五名工人。但是,如果他改變軌道,則會撞死另一條軌道上的一名工人。問題在於:電車司機如何選擇才為正確?是沿原軌道繼續行駛,還是轉變軌道?(節選自桑德爾的課程)。

這個問題讓我處於兩難選擇之中,因為:

(1) 我(指班迪達法師)已經確定,佛教倫理秉持的是一種絕對的價值觀,我尚未見到任何與之相悖的重要論據;

(2) 佛教倫理主張 「不殺生」,這一點毫不含糊,沒有任何例外開許,

(3) 在此場景下,電車司機無論做何抉擇,均會導致一名或五名工人死於非命。

在本文中,我從佛教視角出發,對解答這個難題做了嘗試,並由此獲得了某些領悟。

將用到的概念

讓我們從人們經常引用的佛陀開示入手:「Cetanaha? bhikkhave kamma? vadami」(AN III 415) (「諸比丘!我說思是業……」[貢布里希(Gombrich), What7])(譯註:「Cetanaha?」,漢文經典中譯為「思」,本文英文原稿中譯為「intention」,即動機、意圖)。依此,我們可以根據行為人的動機對同一類行為做出不同的道德評價。那麼,電車司機會有幾種可能的動機呢?

首先,我會假定:司機在做出選擇之前,時間充分,頭腦冷靜,而且能夠權衡各種選擇的利弊。從心理學角度而言,他的關注點會集中於那些即將被拯救,或者是那些即將被撞死的工人們。

如果司機的關注點是那些即將被拯救的工人,他的動機會是:

(1)要麼避免撞死他們,

(2)要麼拯救他們的生命。

筆者必須在此強調,在心理學視角中,上述(1)和(2)實際並不相同:前者在本質上是放棄某些行為,而後者則是要採取某些行動。

另一方面,如果司機的關注點是那些將被撞死的工人,其動機會是:

(3)坦然地接受這一不可避免的現實[2],

(4)或者希望工人們死掉,因為他在某種程度上對這些人懷有惡意。

以上四種意圖,最後一種是「不善」,是惡的,前三種則是「善」。

佛教的解答

如果司機沒有換道:

如果司機有意讓原軌道上的五名工人死去,那麼,這是一種「不善行」。即使因為他沒有將車開到側邊的軌道上,從而恰巧避免了在此工作的那位工人受到傷害,此舉也不能視為善行。理由是:司機並無救助那位工人的真實意圖,後者的倖存只是前一選擇的附帶結果。

如果司機有意拯救側邊軌道上的那名工人,或者是避免撞死他,亦或是坦然接受原先軌道上的五名工人的命中劫數,此舉則可算是善行。理由是:儘管司機在此行駛途中不幸撞死了原軌道上的五名工人,這也不能被視為一種「不善行」,因為他沒有殺死那幾位工人的意圖(就此而言,也沒有救助他們的意願)。

假設那五名工人是司機希望死去的敵人,而另一條軌道上的那名工人是司機想要拯救的朋友,那麼,不論這兩個念頭的先後順序如何,此舉則是善行和不善行二者兼具。(筆者之所以說「不論這兩個念頭的先後順序如何」,是因為從心理學的角度而言,人不可能在一個時刻同時生起一個善念和一個惡念。)

或者,如果司機由於過度恐慌而沒有採取任何措施,任由電車繼續前行,造成五名工人死亡,那麼此舉則既非善行亦非不善行。這種情況下,司機無須承擔道德責任。

如果該司機換道:

如果司機有意撞死另一軌道上的那名工人,那麼此舉就是一個不善行,即使他恰好避開了原軌道上的五名工人,此舉也不能視為善行,因為司機並無去拯救他們的意圖。

如果司機想要拯救或者避免撞死原軌道上的那五名工人,亦或坦然接受另一條軌道上那位工人不可避免的厄運,那麼此舉就是一種善行。即使他在行駛途中恰好撞死了另一條軌道上的那位工人,也不應視為一種不善行,因為司機並無殺害那位工人的意圖,當然,就此事而論,也沒打算去救他。

假設前面的五名工人是司機想要拯救的朋友,而後面那位工人是司機想要撞死的敵人,那麼此舉則善行與不善行兼具(不論這兩個念頭的先後順序如何)。

深度探討

正如學者貢布里希所言,當佛陀將「業」定義為僅是意圖(起心動念)時:

他將「業」完全倫理化,以道德為其內在,從而否定了所有外在儀式的救贖價值,以及社會區分所具有的終極價值。作為對高度單一主義的責任觀的替代,佛陀提出了一種既簡單明了,又普遍適用的判斷「對」與「錯」的倫理二元論。(上座部68)

然而,我必須說明,佛陀所做的遠甚於此。從佛教對電車難題的回答中,我們已經清楚地看出,對同一種行為,根據實施者心理狀態的不同,佛教賦予了不同的道德價值。這就是我所稱之為的「全面倫理心理分析」。

我們進一步假定,佛陀制定了一條道德戒律,規定人人必須拯救生命。那麼,在這一場景下,遵守上述戒律就會很難,這一事實讓我對本人所稱的 「積極性行為的可選擇性」進行了思考。對此,貢布里希在其著作中提示如下:

雖然佛陀以倫理觀作為佛教救贖論的基礎,但是……這些倫理觀幾乎全部是用否定術語來表述的,比如,「斷惡」以及摒棄錯誤的思想和行為。(What77)

貢布里希所述沒錯。例如,「戒殺」是佛教首條戒律(哈維 271–275),但是佛陀從未要求人人「必須」去拯救生命;「拯救生命」似乎僅僅是一種建議,而不具有強制性。同樣,如果我們對每一條戒律進行思考,我們就能發現,相應的反向內容都是建議性行為。因此,佛教倫理觀形成了這樣一套體系:「不能」和「可以」,而不是「必須」和「不能」。哈維寫道:

儘管每條戒律都是以否定性的措辭表述的「戒行」,但是作為持戒者,通過守持這些「訓練規則」,會逐漸展現出肯定性的功德。隨著不當行為的根基被弱化,心靈深層次的純凈本性就能顯現出來。(277)

當然,我們不能否認有人通過守持 「嚴禁惡行戒」,從而趨向肯定或積極性的價值觀。然而,我們仍然在揣測,佛陀為何沒有部分地(即使不是全部)將積極性價值觀納入強制性戒律。顯然,貢布里希對此並不滿意,他寫道:「對普通信眾而言,相較於以否定方式表述的道德戒律,慈悲和無私等這些肯定或積極性的價值觀更能體現佛教的殊勝性」 (上座部,66)。

然而,在回答了桑德爾的「電車難題」之後,我認為自己能夠回答,為什麼佛陀為普通信眾制定的道德準則以及為僧侶制定的眾多清規戒律,都是各種類型的「禁行」。細說之,儘管起心動念是真正的「業」,但是,對某些應當避免的具體行為的禁行教導,比如「戒殺」等等,則更易於行持。並且,因為一條具體的戒律只是禁止人們實行某一特定的行為,因此,對於斷除惡行的成敗,我們就要自己承擔全部責任。只有如此,我們被要求守持特定類別的戒律才是恰當的。

另一方面,即使佛陀教導人們去行持某種肯定或積極性的具體行為,比如,「你應該布施」等等,他也不會忽視一個事實,即,積極性行為的成功,要部分地依賴於外部條件。例如,在本文所討論的電車難題中,我們已經發現:外部條件對電車司機產生了阻礙,無論他做出何種選擇,都不可能救下所有的涉事工人。這意味著,在實行一個積極性的行為時,我們無法對自己的成敗完全負責。據此,我們可以解釋,為什麼在佛教倫理中,對於積極性的價值觀,僅僅是作為一種建議,而沒有做出強制性規定。然而,諸如貢布里希和哈維等現代學者,似乎忽略了這一重要事實。

【縮寫】:

AN 《增支部》(A?guttara-nikāya)

Vism 覺音造《清凈道論》(The Visuddhi-Magga of Buddhaghosa)

【注釋】:

[1]. This is a revised version of a paper presented at the 5th SLABS (Sri lankan Association for Buddhist Studies)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Buddhism and Current Global Challenges, Colombo, Sri Lanka, 2013.

這是一篇論文的修訂版,該論文於2013年在第五屆斯里蘭卡佛教研究協會國際會議上發布,會議在斯里蘭卡科倫坡召開,主題為「佛教與當代全球性挑戰」。

[2]. As the witness to the looming death of one or more workers, the trolley driver would naturally think of them with compassion(karu?a). But given that he can not help them ,that compassionate feeling may quickly turn into grief, which is unwholesome and accordingly termed 「the close enemy of compassion」(Vism319;?a?amo?i311).The weapon against the rising of grief in such a case is「equanimity as a divine abode」 (brahmaviharupekkha), 「the mode of neutrality towards beings」(Vism160;?a?amo?i 156).Equanimity will enable the trolley driver to accept the fate of certain people with neither grief nor malevolence.

當目睹死亡向一名或多名工人逼近,電車司機自然會對他們生起「悲心(karu?a)」。但是,假如他無法幫助他們,那種悲心會迅速轉為「憂」,這種情緒是「不善」的,被相應地稱為「悲心的近敵」(Vism 319; ?a?amo?i 311)。在這種情況下,對產生擔憂情緒的對治,就是「梵住舍」(brahmaviharupekkha),「以平等心對待一切眾生」,(Vism 160; ?a?amo?i 156)。平等心有助於電車司機接受某些人的命運,不至於過度擔憂或心存惡意。

【參考文獻】:

Gombrich, Richard F. Theravāda Buddhism: A Social History from Ancient Benares to Modern Colombo. 2nd ed. Abingdon, Oxon: Routledge, 2006.

What the Buddha Thought. London: Equinox, 2009.

Harvey, Peter. An Introduction to Buddhism: Teachings, History and Practices. 2nd ed. Cambridge: Cambridge UP, 2013.

「Michael J. Sandel」. Wikipedia (28 Aug. 2013) 10 Sept. 2013. &.

Morris, Richard and A. K. Warder eds. A?guttara-Nikāya. 1885-1910. 6 vols. London: The Pali Text Society, 1958-1976.

?ā?amo?i, Bhikkhu, trans. The Path of Purification: Visuddhimagga. 1956–1964. Taipei, TW: The Corporate Body of the Buddha Educational Foundation, 2007.

Pandita (Burma), Ven. 「If Intention is Karma: A New Approach to the Buddha』s Socio-Political Teachings」. Journal of Buddhist Ethics 19 (2012).

Rhys Davids, C. A. F. ed. The Visuddhi-Magga of Buddhaghosa. 1920–21. Reprinted in one volume. London: The Pali Text Society, 1975.

Sandel, Michael J. 「Part 1: The Moral Side of Murder.」 Justice with Michael Sande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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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Journal of Buddhist Ethics

(出於某些考慮,隱去了相關翻譯人員信息)


之前好像被某人邀請回答這題。因為覺得有些無聊,所以忽略了。今日再次出現眼前,也看到原來不少師兄已經回答。姑且試一下:

作為佛教徒,能救即救,大聲一呼提醒天橋下面五人快逃,心中默念祈望能免一難。但若最後橫禍難躲,此亦命也。絕不得殺生推胖路人下天橋以救遇險者。他人生命並非由你作主,要結緣就結善緣,如此簡單,無須糾結。


看到很多人談到殺生一定有惡果,其實這是對戒律的誤解。引用一段凈空老法師的講解:

 持戒也不容易,每一條戒的精神、理論、依據,在日常生活當中如何去運用,都要搞清楚。這沒人講了,每一條戒有開、遮、持、犯。開,在某種狀況之下有開緣,不能不開。殺生有沒有開緣?有。我們在經典裡面看到,這種例子很多,佛告訴我們,這是一個公案,我們相信有這個事情,不是佛編造的故事。有一位阿羅漢,他出門遠行,搭的船是一群商主,用現在的話說,這些都是些企業家,有五百人,經商帶了一些金銀財寶回國去,阿羅漢正好也上了這家船,羅漢有神通,知道其中有一個人起了個惡念,想要把這同伴四百九十九個人害死,把財產獨佔,財迷心竅。阿羅漢知道,這個事情能勸嗎?不能勸,如果你一勸他,第一個把你殺掉,殺人滅口,知道他回不了頭,他這個念頭非常堅固。在這個時候沒法子,阿羅漢把他殺掉了,乘他沒有防備的時候把他殺了。這個叫開戒,這個不叫破戒,為什麼呢?兩面都救了,你看這個四百九十九個人救了,救了他的命,保全他的生命財產;對這個惡人也救了,惡人如果真造了這個惡業的時候,他決定墮無間地獄,將來無間地獄罪受完之後,出來的時候還要還債,你說多可憐!他被人殺了,他不墮地獄,雖有這些企圖、惡念,他沒有做成功,未遂罪,這罪沒那麼重,不重,所以通通得度,都救了。佛告訴我們這樁事情,說明每條戒,佛所指的每一條戒都有開、遮、持、犯,在什麼狀況之下你應該怎麼做法。正常狀況之下,殺人就是墮地獄啊,殺人是性罪,學佛受了五戒,不殺生,那你殺人的時候又犯了破戒之罪,兩種罪。不受戒是一種罪,受戒是雙重罪,這個道理要懂。沒有這種、這樣的開緣,非常狀況之下可以開戒,不是一定要堅持不殺生。

  「遮」是禁止,你比如說是阿羅漢坐這條船,知道這個惡人要下毒手,他要不殺他,他犯戒。殺他叫開戒,不殺他犯戒,為什麼?你知道,你看他做這樣的惡事,這麼多人被害了,結下的冤讎,他自己要墮地獄,你不能不救他,你開戒了,通通都得度了,都得救了,佛法通情達理。


不論從哪個角度看,誰拉動那個拉杆都是故意殺人。


很簡單。

佛法是為了斷煩惱,佛就是為了這一件事而來,別的問題他都不管。

人生十有八九不如意,這些不如意,都是苦,都是煩惱。

佛法是教咱們把這些不如意,怎麼能想得開。想得開是佛。

什麼是佛?答,無憂,無憂是佛。

世上有三種幸福。

第一種,得到幸福,得不到不幸福。

第二種,高人指路,幸福。

第三種,是在我最不如意的情況下,包括生老病死,我還能想得開,幸福。

人生十有八九不如意。

誰能把這些不如意,想的開,那就是幸福,那就是佛,無憂是佛。

佛法能做到第三種幸福。

學習佛法是更好的適應社會,不是脫離社會。是積極的,不是消極的。是希望的,不是絕望的。那是相當的正能量了。

現在是末法時期,99%的修行人,是盲修瞎練。

沒學,離佛很近。

學了,離佛很遠。

地獄門前僧道多。

做夢娶媳婦,凈想美事。

打坐玩幻覺,竟想美事。

末法時期,是不是月亮惹的禍?


不是很懂佛教,看過一兩本佛經卻一直苦於無人領入門。

這個問題,倒是看別人給過一種說法,不說對錯,至少可以做一參考。

「你們都不願救那些無辜的人,那就讓我來,哪怕我因此而殺生,而不得成佛,而入地獄。」


你跟同學考試作弊被抓,老師給你兩個選擇:一個是把同夥給供出來,這樣你可以免除處分,另一個選擇是直接開除你的學籍。

你很痛苦,於是就來知乎提問了:請問如果面對這兩種同樣不堪的選擇,我該選哪一種?

我不認為這個問題應該正面回答你,因為這兩個選項本身都是對你的懲罰,既然是懲罰,結果絕對零和。

該反思的是,為什麼你要作弊?


這個問題其實有兩層。 必須有兩層,否則意義會下降不少。

這題是因果題,而不牽涉到緣起,佛陀是按照緣起來辦事的,沒有緣起的話,憑空來個因果,佛陀也不知所以然。

先從出題的意思來看因果。

這題的第一層就是電車行駛方向上的五人,和岔道上的一人。這種情況下很多人會選擇扳道,因為那邊人少,這是功利主義。

但是第二層題意是多加了一胖子作無辜者,把胖子推下去嗎?推下去能救更多的人,這也是功利主義。但是很多人在這時才開始感覺到不能推胖子,因為很明顯胖子是無辜的。為了救人總不能犧牲無辜者。這就不是功利主義了,這就進入到下一個層面:道德倫理。

在道德倫理上來講,你牽涉無辜的時候,就會把原先簡單的問題擴大,無辜者也被牽涉進來,越弄越複雜。社會就是這樣從小的癌細胞擴散開始慢慢爛掉的。下一次這樣做的時候,無辜者會反過來揍你。本來只有這幾個揍你,現在弄巧成拙,更多的人來揍你了,你每次都這樣做會牽涉越來越多的無辜,社會就開始爛掉。

再回到第一層,岔道上的一個人也是無辜的,你為什麼不意識到那個是無辜的而選擇壓死他呢?所以說功利主義是經常會犯錯的,會把問題擴大的。

以上是電車難題出題的原意。

這題的因果已經鑄成,佛陀挽救不了,學佛不是叫你扭轉因果,是讓你看清因果而從緣起上就杜絕惡果的產生,因果一旦鑄成無人可逆。


每個人的生老病死都是因緣啊,5個人也好,1個人也好,被兇徒綁上鐵軌並不是隨機的,那是冥冥之中天註定。5個人也許他們從前做過無數傷天害理之事,總算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了,緣起緣滅,皆是命中注定啊。另外一邊的那個人也許也不是一個好人,惡人自有惡人磨。佛菩薩是看破紅塵之人,他們超脫了生老病死,脫離了六道輪迴,他們看到的絕不是救一個人也好,還是救五個人也好,甚至是讓實施兇案的兇徒脫離苦海也好,他們見到的是三生三世,因果循環,讓世人脫離苦海,超脫生死,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救還是不救?生還是死?都是每個人的因緣啊!諸法皆空,無無名,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境。無苦集滅道。這才是佛菩薩的思維啊。人永遠不是被救,而是自救啊。佛菩薩說,念諸比法號,虔誠的敬頌阿彌陀佛,阿彌陀佛就會分身來助你脫離苦海,往生極樂。如果你塵緣未了,佛菩薩自然就會救下你的性命,直至你緣盡。永遠不是救誰的問題,是誰想自救的問題,是自己的福報緣份的問題。


你咋不跳呢


自尋煩惱 吃飽撐的


從我對佛教的簡單理解

不殺是最重要的。

如果什麼都不做,死掉的5個人的因果和業和我沒關係,而和造成這個現象的人有關。我應該做的是阻止這件事情的發生乃至犧牲掉性命。

如果我把車開到岔路殺掉那個無辜的,那麼是我在殺生。為了利益其他人殺生也是殺,仍然要背罪業。

五人的死,是他人殺人。1人的死是我在殺生。

這幾天有個新聞,小孩掉動物園,只好射殺猩猩。從佛教的角度來說,不應當殺猩猩,應當全力救小孩,乃至把自己餵給猩猩吃。佛祖捨身喂鷹也是這個道理。當然這是菩薩道的要求。


我瞎說的啊。我啥也不懂我就瞎逼逼。

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

被殺的人之所以會被殺,是因為他前世造的罪業太深重,是罪有應得。


有人拿「菩薩殺一個盜賊以拯救500人性命」來做例子,我想說的是,菩薩殺盜賊實際上是為了救他,而題主這個例子裡面的胖子,人家啥壞事都還沒做啊?一個人歡快地吃著火鍋唱著歌,突然就被人扔了下去,你想過胖子的感受沒有?


電車難題,其實是公正價值觀面對客觀世界所產生的一種矛盾:既然眾生平等,非要選擇奪哪一個,奪誰的命都不太好,所以產生了糾結。

由此可見,人這種器,代行公正的天道,是有邊界的。

每一種選擇,都會產生一種結果。而產生選擇的動因,會隨著結果的產生而延續下去。

電車難題中,公正走到了邊界之處並隨之死亡,取而代之的是其他價值觀的延續。

比如:右邊那個人看起來好可憐,我要救他,所以我要現在剎車把他救了。

又比如:哎呀,好難,我不知道怎麼選,就任其自然,不選吧。

又比如:4大於1,選4怎麼看都划算。

又比如:哎呀,那個人是我的殺父仇人,不救他!救另外一邊的!

……

而如實如是的宇宙,無時無刻地,在默默地,真實地記錄並運轉著發生的一切。


哈佛大學有個公開課,名字叫做&<公正&>,舉的例子跟這個幾乎一摸一樣

http://open.163.com/movie/2010/11/B/J/M6GOB7TT6_M6GOBOPB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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