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時期各國先後發現了破甲彈原理,但為何沒有立即應用於坦克彈藥而是用於步兵反坦克武器?
門羅效應最早發現於1888年,使用藥罩的裝葯在1930年代末期就已經出現。
破甲彈早期穿深為6倍口徑,在二戰坦克沒有複合裝甲的時代應該是只要命中就能擊穿對方裝甲的。考慮到二戰時期對這一原理掌握可能不充分,打個對摺,那麼常見的76mm炮穿深為76mm*3=228mm,當時各國主要坦克都扛不住啊。
比起傳統的穿甲彈,破甲彈藥有這樣兩個好處:一是破甲威力和射擊距離沒有關係,不存在射擊距離越遠威力越小的狀況;二是不依賴武器初速,用低初速武器發射也不影響破甲能力。這樣一來,火箭筒、無後坐力炮、槍榴彈等武器都具有與坦克較量的能力,而且由於這些武器重量較輕,可以下放給更小的步兵單位甚至單兵使用。反坦克的手段一下子豐富起來,在這個時期大批運用破甲彈原理的反坦克武器在戰場上出現,比如德國「鐵拳」、美國M9「巴祖卡」火箭筒和蘇聯RPG-43 式反坦克手雷。
但是在實戰中發現破甲彈藥並沒有預想那樣效果顯著,多數時候實際破甲威力和理論值相差甚大。直到戰後,問題的癥結才找到。造成破甲彈實際威力與理論值相差基大的原因主要是線膛炮發射的破甲彈因為飛行過程中彈體始終高速旋轉,在擊中目標彈藥爆炸時,彈體自身高速旋轉帶來的慣性、離心力使金屬射流分散了,威力自然就下降了許多。解決這個問題的辦法很簡單——使用滑膛炮發射。這也是後來滑膛炮興盛的一個重要因素(另一個因素是「尾翼穩定脫殼穿甲彈」)。另一個重要原因是,破甲彈雖然有很高的理論破甲值,但這需要破甲彈的金屬射流達到一個會聚最佳距離也就是炸高,只有在這個距離上才可以得到截面積最小、密度最大的金屬射流,最大的破甲效能。如果距離過近,射流還未會聚到最密集的程度;如果距離過遠,射流可能斷裂。這對引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做到在最佳炸高(頭螺長度)精準地"一觸即發"。二戰時期,破甲彈採用傳統的機械引信,當時的技術限制難以滿足要求。直到戰後,壓電引信的出現才終於解決了這個難題,壓電引信的原理是在彈體頭部裝一塊陶瓷,這種陶瓷在足夠力度的撞擊下產生一個電壓近萬伏的脈衝電流引爆電雷管。它既有足夠的反應速度,又有比較高的閾值,保證沒有足夠的撞擊力就不會擊發。
在解決了彈體旋轉和引信的問題後。破甲彈大放異彩。炮彈是旋轉的,離心力會使金屬射流分散從而降低破甲厚度。利用門羅效應的武器一般會註明靜破甲厚度、實際破甲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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