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華為、樂視申請全面屏商標?
未來一部全面屏手機,需要經過全面屏審批委員會委員長李楠的認可,還有樂視的商標授權,出國的話要華為的商標授權才行。
全面屏的定義是什麼呢,我們要堅持18比9不動搖,反對一切污名化全面屏定義的行為!
以下才是真正的全面屏的展示
(圖源貼吧,侵刪)這個公眾號,不知道什麼時候會被買走。嘖嘖@格子路 你覺得華為買,要多少錢,樂視呢?哦,對了,小米可能就不要錢了,然而小米是不會用了。
明年會有一大波所謂的「全面屏」手機上市,無所謂了,反正已經不是賣點了。到時候說自己手機有「全面屏」就像說手機有屏幕一樣普通。。。註冊這個商標對手機行業影響微乎其微,等消滅掉額頭下巴的手機出來,人家再叫個「真全面屏」,你是不是要繼續去註冊啊?當年農企和牙膏廠去爭真假雙核的時候,也沒去註冊雙核商標啊。因為沒有用,技術才能決定勝敗。
再次從側面反應了小米的營銷和公關的反應遲鈍。商場哪有道德不道德之分,只有快人一步才是制勝之道!
再一次說明了
小米的公關、法務,是屎 是屎 是屎
專利意識薄弱對了,還有魅族
最早的這兩個互聯網手機品牌,營銷上,早些年風光過但在現在的市場上,就是菜雞連保護自己的權益都做不到建議華為樂視申請「智能手機」這個商標。
華為上有大額頭,下有大下巴,重新定義了全面屏。
雷軍:我tm都不敢這樣標
這個商標能不能過還兩說,但這種不要臉的精神,神鬼難擋。生氣嗎?不生氣。
華為公關什麼時候來啊?
嗯,這種小問題幾十個關注估計不屑來
皇上的衣服大概是真好看吧,地球也還在轉,華為手機照常賣吧,
賈總也繼續吆喝著他的夢想呢
公道,自在人心
放心,以後我們不叫全面屏。
三星也不叫全視屏。
這玩意兒還不如green認證好使,隨便秀下限唄。
借著一位知友回答稍作改編,原回答找不到了,致敬原回答在某場考試過小米考了85,對外說考了90華為考了82,對外說也考了90多樂視考了60,不同意了,於是把分數一改變成80,說老子就差這一點三星考了83,不過對於外人只是說考的還好,還好蘋果學霸也考了82,不過每道題都是最好的解法,最乾淨的卷面,他們的爭論連聽都沒聽,又去學習了。樂視華為一商量,要不把給評分的老師給買了吧,之後不會有人比他們分數更高了。————————————————————————————
修改:分數後面是實際屏佔比,後面是公司所宣傳的的。參考機型Mix1,mate10,樂視全系列…,S8,i phonex。偽米粉,華為兩個門事件以前的花粉以及米黑。沒有針對任何一家來黑,也沒有想偏向哪家,懷疑的人可以百度,下一代想用iphone。
就算華為能做出mate10 pro這樣不錯的手機,沖他在這件事上的做法,我也實在對華為沒有多少好感。一個企業不是想著做好產品,而是整天在這些旁門左道上下功夫,你讓別人怎麼想?說實話內存門之前對華為印象真的還行,畢竟國際上有頭有臉的500強企業,也向別人推薦過華為;內存門之後,算了吧
幾個月前樂視就申請了全面屏商標,雖然成功可能性不大,但是其它公司必然警覺,毫無行動豈不是坐以待斃。華為在國外申請的entireview display和全面屏有什麼關係呢,只是直譯起來一致而已,也可以叫fullview,或者allview,把華為和樂視綁在一起,這個點放出來炒作,不得不懷疑友商啊!
嗶嗶嗶啥?
申請商標是每個人或者公司的合法權利。花上幾百塊,任何人都可以申請全面屏曲面屏摺疊屏。
申請是你的權利,駁回是商標局的權利,提出異議是任何人的權利。
一群法盲。這種臉都不要的行為,果然很符合這兩個廠家一貫的作風。非要強行定義一個全面屏,用來攻擊小米,厲害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一條
下列標誌不得作為商標註冊: (一)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 (二)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 (三)其他缺乏顯著特徵的。 前款所列標誌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徵。並便於識別的,可以作 為商標註冊。 僅從法條看,「全面屏」這種詞語明顯符合「僅直接表示商品功能、用途及其他特點」,不得作為商標註冊,除非華為第一個使用這個概念並早已成功將其顯著化。然而。。。在知乎第一次被邀請,必須強答一波。
我最開始是在 @36氪 的微博里看到的消息。有一說一,小米確實是第一個提出「全面屏」這個詞的廠商,並且領先了一代產品。在Mix 2發布的同期,金立M7、vivo x20、iPhone X、榮耀暢玩7X、努比亞Z17、華為P10 Pro等產品才開始在宣傳時使用「全面屏」字樣進行宣傳。對於大部分的手機來說,從立項到上市大約要經過一年的時間,其它廠商有可能是在得知小米正在做Mix甚至是在小米Mix發布之後才正式立項的。(僅僅是推論)夏普從未使用過「全面屏」這個詞語進行宣傳,而是使用「無邊框」來作為賣點。
相比之下鎚子(或者說老羅)還務實一點,不承認目前任何一款產品是真正的全面屏。
老羅還給朱海舟的這條微博點了贊,應該是默認了這種說法。最後,期待屏下指紋之類的的技術早日成熟,做出真正的「全面屏」。畢竟在普通消費者的心中,「全面屏」指的就是「正面幾乎是一整塊屏幕構成」。掃清目前市面上所有的妖魔鬼怪,牛鬼蛇神。無非是兩家無恥的企業想占坑
首先搶著答題先看清新聞/問題?薯片跟華為是申請商標不是申請專利。其次第一個提出並不一定代表什麼,註冊優先還是一般原則?至於通用名稱?官老爺到現在還認「優盤」是商標呢。至於如何看待?就是流氓搶注啰。如果說華為起碼還有生產製作新手機,說是有防禦性質的註冊也勉強過關的話,那樂視就真的是單純的流氓了,畢竟現在連手機都搞不出來了還去花錢註冊商標?還是想拿無邊框ID就當是全面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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