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關於便利店的故事?

便利店雖然是外來物(源自1947年的美國Texas第一家7-ELEVEN), 1981年進軍香港, 在跑馬地開設了第一家店. 1992年由香港牛奶公司(Milk Diary)在深圳開設了第一家7-ELEVEN, 正式進入中國大陸.

到現在, 「便利店」的概念已經根植於居民的日常生活.7-ELEVEN也由原本的7-11點營業時間調整為24小時營業. 同時也有了LAWSON/FamilyMart/Circle K等等一系列的24小時便利店品牌.

大家有哪些在便利店發生或與便利店相關的故事?


《搶劫便利店》

有一天林凡請我去喝酒,等我到的時候,酒已經被他喝的差不多了。

他半倚在小桌上,見我來了,晃悠悠地抬頭說:「哥們不好意思,酒我喝了不少,菜沒動」

後來我坐下來,看到小桌上有一盤鹵豬頭肉,一盤醬鵝爪,還有幾個葷素涼拼,盡頭是個歪倒的小酒瓶子,那姿勢跟他差不多。

不過小酒瓶子是白瓷的,林凡沒那麼白。酒也不知道是什麼牌子,散著一股糧食香,已經見了底,和林凡的酒量一樣。

再後來我還是坐著不動,林凡見狀又交代說:「對不住,我吃了一點豬頭肉和海帶絲,不然沒法下酒,其他的真沒動」

我笑著問他:「你是不是有什麼事情要說?」

這時他手擺得像梔子花,連說:「沒事,沒事,吃菜喝酒」

那時的風很安靜,都被人群的喧囂聲蓋過。林凡聽不見風,也聽不見喧囂,他的世界安靜極了。

他以為這就是真實的世界,那時他喝了酒,就是所謂的真實。

所以我的鵝爪才啃了一半,林凡就開口道:「哥們兒,我有件事要跟你說」

我已經習慣了,這小子想一出是一出,所以我沒理他,繼續吃我的東西。沒想到他神秘兮兮地講:「我要去,搶劫便利店」

他神秘兮兮的樣子,以為是跟我在密談,孰不知他說的每一個字旁邊人都聽得一清二楚。不過這都沒關係,他是個喝醉的人,醉鬼的話誰會相信。

所以我一度想過,為什麼電影里那些罪犯的密謀不選在大排檔?在這裡的談話不用畏首畏尾,酒煙繚繞,你說的每一個字都不會有人信。

喧囂就是最好的保護傘,偏偏是熱鬧非凡里,藏著許多安靜和秘密。

我也是不相信他的,直到和他走在街上,一起去買作案工具之前。

我是個膽小的人,小時候的膽子蠻大,所以挨了我爸不少揍,但我小時候再膽大,也沒有想過搶劫的事情。

所以我勸林凡道:「你缺什麼東西,我可以幫你」

林凡拿了一頂寬檐的帽子戴在頭上試,回答說:「我想要酸奶,那家便利店正好有」,他還把帽檐拉低,問我這下能不能看清楚他的臉。

我又說:「酸奶也沒什麼特別的,犯不著去搶」,我還說戴著那頂帽子攝像頭也拍不到。

林凡開心地笑了,他一本正經地講:「那就這頂了,你也別廢話,這個忙你幫不幫吧?」

我很為難,畢竟吃了他的飯,說實話那天就不該動筷子。除此之外,林凡還是我的朋友,所以我小心地問他:「那這個搶劫,要判幾年?」

林凡撇了撇嘴巴說:「真晦氣,這還沒開干呢,不過不用你去搶,在門口給我把風就行」

聽到這裡我舒了一口氣,又問他:「那從犯判幾年?」

林凡沒理我,調頭就走了,我搖搖頭跟了上去,只能怪交友不慎。

他也特別的不慎,連點都沒怎麼踩,第二天就帶著我去了作案現場。

那是一家乾淨整潔的便利店,雖然商品琳琅滿目。從外面看去,店裡面的白光一直打到道路上,那時是晚上九點,店裡只有一個收銀員。

林凡讓我買了兩瓶白酒,是那種小瓶裝的,我沒聽說過打劫還要帶著酒的,我問他:「你這是為了壯膽嗎?」

那小子卻說了一通胡話,他說:「我要是成了,這就是你我的慶功酒,我要是失敗了,就當是給我送行吧」

林凡就喜歡說胡話,干糊塗事,他有時說的話我多半都聽不大明白,我們中間肯定有一個腦袋有問題。

今天他要去便利店搶劫酸奶,那一定是他的腦袋有問題了。他還說,會跟我分享勝利的果實。

大約過了半個小時,店裡的人走了一乾二淨,林凡戴上帽子,對我做了一個手勢就揚長而去。我站在路的另一邊,拎著酒瓶子給他望風。

他是主犯,我是從犯。

我看到林凡走進便利店先是轉了一圈,沒有馬上動手,大約是確定了裡面沒人,才繞到了櫃檯那裡。那時林凡顯得很謹慎、很小心,這一點都不像他。

林凡站在櫃檯前,把帽子拉低,大衣解開,拿出什麼東西重重地拍在櫃檯上。他的動作聲音極大,我在路對面都能聽到,櫃檯里的小姑娘聲音也大,她不服氣地說:「你幹什麼!搶劫呀?」

說到這裡,林凡好像泄了氣,最後把帽子也去掉了,接著和她理論著。那收銀員梳著長長的馬尾辮,白白凈凈的,看起來是個很討人喜愛的小姑娘。

林凡不時變換著姿態,和她解釋著什麼。那樣子像極了笨賊,不知道笨賊搶劫會不會判得輕一點。

我們是來便利店搶酸奶的,林凡說這家便利店的酸奶獨一無二,他甚是喜歡,所以非搶不可。這家便利店的收銀員是個可愛的小姑娘,不過氣勢上寸土不讓,她就叫「酸奶」。

林凡拍在桌上的是兩張電影票,然而過了一會他就把它們又拿回來了。林凡看起來垂頭喪氣,我提了提酒安慰他說:「勝敗乃兵家常事,這次不成,下次再搶」

不過兵不厭詐,我這次卻被林凡詐了。這小子突然喜笑顏開,對我說:「電影是看不了了,不過她今天晚班,下了班約我去吃飯,就不陪你喝慶功酒啦」

我看他笑嘻嘻的樣子,就接著問他:「那我的勝利果實呢?說好了帶我分享的」

林凡皺著眉想了一下,把那兩張皺巴巴的電影票塞到我手裡,說:「送你了,去看個電影吧,聽說是搶劫便利店的故事」


說實話,一二線城市的深夜食堂可能真的是便利店,不信你在凌晨3點站街上一看,哪家店還開著燈的?除了網吧就只有便利店了啊,店裡每天晚上夜班都有至少5個客人一進門就問一個問題,「有什麼吃的?」無奈我們11點就收所有熟食了啊,只留一鍋茶葉蛋給你要不要?要不要?(看到這個回答的小觀眾派福利啦,其實你可以好好跟夜班說說,讓他們從冷藏里翻幾隻燒烤出來專門加熱給你是可以噠,但這完全是出於店員的好心,夜班是不提供這種服務的,但是也沒規定不可以。不要自己裝一副高冷樣,語氣中飄過一絲輕蔑,我們夜班好忙的好不好,茶葉蛋走你!)

好,廢話那麼多開始正題。我印象比較完整的故事應該是這個了。一天夜班,凌晨三點,各種忙,(全家店員是很忙的,有時間吞兩口麵包喝口水那都是基本不存在的)這時候一男一女進來,買了兩瓶死貴的進口果汁,結賬,坐下,過一會,來問有沒有撲克牌,結賬,坐下,打牌,這時候我在補貨常溫,兩人都還很high,各種廣式粗口頗具地方特色。然後我到走入式冷藏櫃裡面(賣飲料的冰箱後面)補飲料的時候,兩人不打牌了,女的把腳放在另一張凳子上半躺著聊天,(粵)「我沒想好我分手後怎麼辦」「他說要給好幾萬我,我覺得我自己就好像是個在貨架上的商品一樣」「公司那邊我也處理好了,明天去找財務領錢」「我覺得我已經想通了,長痛不如短痛」「就算他是個不合格的現任,那我也要做一個合格的前任」「我不會去說他壞話的」......男的就很沉默地聽著她訴說,時不時回復一句,時不時換一換話題,凌晨六點,離開。

我是不是就好像深夜食堂里的大叔啊,每天聽著城市裡不起眼的小人物的一地雞毛,一晚過後,朝陽穿過玻璃森林照在街道上,關東煮還會上新的,咖啡機也會消毒好迎接早高峰,所有人和事都會成為過客。便利店就是這種冷靜又輕鬆的存在,是你凌晨街道唯一的寄託,又不像酒吧一樣上一秒極樂世界下一秒可以哭得山崩地裂,既不像網吧一樣想要刺激你大腦皮層的每一個褶皺,它管吃飽喝足,隨時來隨時走,還不坑你錢。

先就這樣,多人留言再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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