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方大同的15這張專輯裡面明顯從John Mayer的一張專輯裡面直接照抄三首歌但是沒有人指出來?


關於方大同抄襲的節奏一直有人帶,你說的這些都老生常談了。
我恰巧有點研究,借這個機會寫一寫,內容有點長,希望能耐心閱讀。

一開始很多人說他抄Musiq,後來是JM,但從我的觀點來看都算不上「抄襲」。

下面一首一首說。

首先《二人游》,本來就是一種經典的老派音樂類型,藍調,拍子是「強、弱、、=弱,次強、弱、弱」。除此之外,吉他用的音色有些像,但別的也沒什麼相似之處了吧。
可以聽聽Otis Redding的I"ve Got Dreams To Remember,這首JM還翻唱過。感覺相比之下Gravity更像這首吧,混在一起唱都沒問題。(補充一下,還真找到一首混唱的:網易雲音樂)。
這種情況說抄襲應該是過分了,直接抹殺了類型音樂的存在。
舉個例子,早期搖滾樂Rockabilly,有大量此類歌曲都用著同樣的節奏型和藍調音階。方大同有首《手拖手》就是這種類型,對比貓王,Chuck Berry,Little Richard這些人的歌你就知道了。這種就屬於在一定框架下進行的創作。

然後《情勝策略》,最滑稽的就是,它的編曲明顯不是JM風格,而是Al Green風格,歌詞本上都提到了,底下會貼張圖。說像Vultures那真是笑話大了,不清楚最早是誰說像,然後一堆人跟著人云亦云,總不能就因為個用同一種鼓點就說抄襲了吧。
具體聽Al的That"s The Way It Is,Full Of Fire,關注節奏和管樂的部分。(旋律強行說抄襲的話我覺得更像櫻桃小丸子。補充一下這一小段相似旋律還出現在Come And Get Your Love 和September這兩首歌里)

最後一個,《無菇朋友》確實是受JM的影響了,歌詞本上提到,歌詞也說「不信問約翰」。下面圖來自15的歌詞本

歌詞沒提The Heart of Life,不過Stop This Train也是這種風格。
如圖所說,這個吉他指法也不是JM首創的,有些Folk都是這樣的,比如Kansas的Dust In The Wind。
但歌曲前一部分,確實是引用一段旋律,並且有所改動。關於這一部分詳細的討論放到後面

總得來說15是一張受到JM(尤其他的Continum)啟發的專輯,但不只是受JM啟發,具體見下圖。這是方大同的一次藍調嘗試。

整專真正算直接從JM那裡「拿來」就《無菇朋友》這首,只不過恰巧這是張主打藍調的專輯,就容易讓一些人陷入慣性思維,強行比對,就連《情勝策略》這種明顯不是JM風格的都能躺槍。

方大同一直在玩黑人音樂,也想把一些國內相對少見的類型介紹給大家,這大概就是他做音樂的初衷。

下面就來討論一下最關鍵的問題,你是怎麼看待這種引用行為了。

不得不說的是,實際上這種引用也是一種常見的音樂手法,下面貼一篇文章。
為什麼流行音樂聽起來都一樣? - Magnil的博客

這篇寫得更專業,建議先認真閱讀一下。

如上文所說,單純法律上來說,判定音樂上的抄襲確實是技術性難題,但每個人肯定都有自己的一個標準。

對於我來說這種級別的引用不是抄襲。它肯定不是完全採樣過來的,旋律上「我走過紅地毯/誰在沙發上/我不認得」這幾句確實是雷同,雖然做了改動。歌曲剩下部分都是原創了,同時歌詞本上也註明了靈感來源,所以對我來說沒必要抓著相同的一點不放而忽略其他部分,然後判定它為抄襲。

說這麼多,很多人可能依然會不接受這種行為,我並非強行給方大同洗白,只是提供一些角度罷了。

說到這讓我想起《矽谷》這段了:

言歸正傳,作一個類比的話,人們寫小說,有時局部地引用或改編一些別人的句子,比如被無數人改寫的《百年孤獨》神開頭,實際上也是改編自《佩德羅·巴拉莫》中的一句。還有大的結構上套用一些格式,或者通過使用某類元素來體現風格的,這些也不必要註明出處。
只要不是大篇幅的引用,或者乾脆把別人寫的拿來稍作修改,都是可以接受的。同樣電影上,無論是為了借鑒、致敬還是戲仿,會有照搬其他電影的一小段鏡頭的現象(昆汀名言:我這不是致敬,我這就是抄襲),大家同樣不會認為是抄襲。

到了音樂方面,人們會變得苛刻起來了。

流行音樂作品容量小,又有很多段落上的重複,可能引用多了顯得沒自己的東西。即使是合理引用,又沒法在歌曲本身里註明,寫在歌詞本里你們又不買專輯,大概只有引用個兩隻老虎大家都熟悉的才不會說什麼,所以容易出現誤會。

客觀上,音樂可能確實有雷同,但你有時沒法判斷作者的主觀意圖。但一般來說抄襲的人肯定不希望大家知道自己用了別人的東西,而模仿(或者戲仿)的人在一定程度上是希望大家知道的。比如你沒見過蒙娜麗莎的話可能就不理解蒙娜麗莎加小鬍子的戲謔感,所以杜尚肯定希望你先知道蒙娜麗莎。

說回15這張專輯,從歌詞本上可以看出,方大同是想把藍調介紹給大家的,所以他讓大家知道他借鑒了那些大神,也大致是把靈感來源寫清楚了,總的來說原創部分遠大於借鑒部分,當然肯定還有人眼裡揉不得沙子,標準嚴苛,認為是抄襲,我也理解。

有人可能覺得我的標準太低了,我可能是比較寬容的那種。

說一個反面例子,李榮浩也是常被人說是抄襲JM。之前的一些歌,比如《兩個人》這個確實引用了一大段,但不超過四句,其他部分也是原創的,《李白》和《不將就》的前奏是引用(改編),這些我覺得還可以接受。
但最近《小眼睛》,旋律結構和原作Signal一致,只是速度和音調做了調整,算是觸碰底線了,肯定是不行了。

另外如果是直接採樣,或是旋律和歌詞的引用,也是需要註明作者並且付版權費的。

這大概就是我的標準。

實際上,方大同從一開始就會引用了一些他所喜歡的歌手的音樂,但是都會有所改動。很多是前奏引用,旋律部分的引用也不會超過四樂句。其他歌詞本都沒像《15》這樣詳細的提出靈感來源。這方面不展開講了,有人感興趣的話我再寫寫。

方大同的前輩Musiq和D"angelo本人也常常這麼干,比如Musiq的Babymother的前奏就是採樣,來自Shadows-Tom Scott,老方的《趕場》算是二次引用,還做了改動。說到採樣,這也是引用的一種,是一種常見的創作手法,相關知識可以自己去查。近些年出現蒸汽波風格,都是直接截取老歌的一段,技術加工一下,也有它獨特的魅力,貌似這類音樂都開放下載,所以沒有版權問題。

現在的情況就是,算上給別人的,方大同作曲的作品大概有170首,其中有很多我認為很優秀的作品,能反映他的創作實力,但他確實也會引用一些其他人的音樂。主觀上,是把這種引用當成一種常見創作手段,還是認作是抄襲,完全取決於你個人的標準了,至於客觀上,目前是沒有人真正告方大同抄襲的(李春波那個完全是笑話了,版權已經買下了)。如果有人覺得他確實侵權了,有效的做法是去聯繫被引用作品所屬的版權公司,讓版權公司來維權。

最後說點題外話,目前國內現實情況是,大眾音樂素養真的是普遍低,常常會憑自己感覺來說這首歌像或者不像。我見過一些滑稽的評論,比如在一些Surf Rock的音樂評論下會經常出現「低俗小說」這個關鍵詞,因為很多人並不了解這個類型的音樂,只是從《低俗小說》片頭聽過。又或是在李斯特的愛之夢底下評論《海上鋼琴師》的。還有一些人聽了Rhodes鍵盤的這種靈魂樂常見音色,就會提方大同的,這類人也是有點少見多怪,給你同招黑。

這些情況都說明了大眾聽歌渠道有限,缺乏專業素養,對類型音樂了解不充分,會把同類型音樂一棒子打死,又或是喜歡抓住細節不放而忽略其他部分的不同。

在此基礎上,存在一些喜歡審判別人的人,唯恐天下不亂,不分青紅皂白就給人定罪然後亂噴的,對上專業水平不行的粉絲,誤會就越來越深,場面越來越可笑。舉一例,之前見有人說林俊傑的《殺手》抄陶喆的《馬戲團》,這個指責本身滑稽,有些JJ粉就說「哪裡像,一點都不像」,這個洗地更滑稽了。
實際上兩首歌都是引用,這段旋律都出自一首很老曲子,The Streets Of the Cairo。

所以我想說的是,聽眾還是提高一下專業素養,多聽多查資料,見識多了自然就不會著急下結論,遇到雷同的情況也不必死咬著不承認了,淡定一點,誤會也會少一點。更深入的關於如何界定抄襲和借鑒的討論,感興趣大家可以自己去研究,我就說到這。

//2016.11.28 剛好看到篇文章,有些內容不一定完全准,但還是有價值的,存一下

歌曲抄襲怎麼算?


證據呢……不是針對題主、是證據擺出來在說抄這樣提問:為什麼沒人反應。才是問題。

直接說和提問的話,很多人看眼就離開了。

最後謝謝邀請。


嗯,你可以去發帖,你會火的。


一摸一樣才叫抄襲 從經典過往中整合提煉再創作的精力遠遠比拍板叫一出就是一出費精力的多 任何藝術領域都是這樣的學習方法 他做事兒的認真程度 不是簡單娛樂圈的套路 是學習的態度


不如聽聽deep-blackstreet再聽聽愛愛愛

其實我還蠻喜歡方大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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