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通俗易懂的解答雙信封悖論?

現有信封A和B,它們裡面都裝著錢,已知其中一個的金額是另一個的兩倍(但是不知道具體金額是多少,有可能是1元或者是1億或者更多)。現在讓你任挑其中一個信封,你將得到裡面的錢。

也就是說,假如你選擇了信封A,打開之後得到100元,那麼另外一個信封B裡面的錢可能是50元,也可能是200元。

在你打開信封之前或者打開信封之後,你都可以改變主意要求換成另外一個信封。

那麼,你會交換信封嗎?

或者說,你的最佳策略是什麼?

我是這樣想的,假如在我面前的兩個信封(確定是一個多,一個少),我隨機挑選一個(比如說投硬幣),然後我選擇信封A,我打開之後得到了n元,那麼(無論n=多少)我都會考慮換信封,因為信封B的錢要麼是0.5n,要麼是2n,交換信封之後我有50%的機會輸掉一半或者贏1倍,這個賭博遊戲似乎很划得來?

既然我打開信封A之後都一定會選擇交換,那我也沒有必要打開了,我直接換成信封B怎麼樣?

那為什麼我不一開始就直接選擇信封B呢?

選擇了信封B之後,我又會覺得把信封B換成A更有利?

這就產生了「永遠都是換另外一個信封的更加有利」這個怪邏輯,當然我們都知道這肯定是矛盾的。

請問,這個邏輯的錯誤在哪裡?


以前答過一遍,再寫一次吧。

注意概率密度只要f(x)=f(2x)就行,不用是均勻分布。

第一步就是錯的。信封放的錢是個隨機變數(我們假設這個變數是連續型隨機變數),我們要考慮其概率密度。比如你打開第一個信封看到了100塊,你還假設另一個信封有50%概率有50塊,50%概率有200塊。那麼你就假設了,(50,100)的組合和(100,200)的組合有相同的概率(概率密度)所以錢少的那個信封包含錢數(以下記作M)的概率密度f(x)滿足f(x)=f(2x).假設1&0的概率為0. 所以說,唯一的可能就是兩個信封都沒錢。

離散變數也是一樣的道理,如果錢少的信封以正概率P為某個值x,那麼也要以相同的概率P取2x,4x,8x,16x...於是總概率大於一,矛盾。

奇異型隨機變數不太好描述這個問題。

要不然,就是前面加粗的假設錯了,打開一個信封看到100塊,不能說明另一個信封各有50%的概率有50塊和200塊。

其實好多所謂概率悖論都是樣本空間和概率分布沒想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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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率有可列可加性,可列個不交集合A_i的並的概率等於概率的和的極限。mathbb{P}(cup_{i=1}^infty A_i)=sum_{i=1}^infty mathbb{P}(A_i). 所以可數無窮集(比如自然數集)和無窮區間(比如正實數集)上都沒有均勻分布。

假設自然數集上有均勻分布,設每個自然數的概率都是P。如果P大於零,那麼取[1/P]+1個自然數,它們的概率之和大於1,矛盾。於是P=0。此時,所有自然數的概率是每個的概率的和,還是0,矛盾。

正實數集同理,設(0,1]的概率是P,如果P&>0,總概率大於1;如果P=0,總概率為0,都是矛盾。


突然想到個奇怪的解釋,就是在測度為無窮的集合上,無法定義均勻分布……

當我們說:如果一個信封中有x元,另一個信封中有50%的概率是2x,有50%的概率是x/2時,我們假定的是,所有的信封組合[0,+infty) 	imes [0,+infty)(這是一個Lebesgue測度無窮的集合)或者mathbb{Z}^+ 	imes mathbb{Z}^+(這是一個計數測度無窮的集合)是等概率(密度)出現的,然而這是不可能的……

也就是說,我們要麼放棄等概率,要麼規定有上界( @靈劍 的做法其實是規定上界了)……這樣一來似乎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不過我也不太確定這個解釋是否正確,歡迎指教。


因為信封中出現的金額跟哪封多哪封少是相關的,當你看了信封中的金額之後,對另一個信封的判斷就應該是個後驗概率了,而不是50%對50%。比如為了讓奇偶性不干擾,多的信封是10到1000的均勻分布,少的是5到500,多的信封是奇數的時候少的信封向下取整。當你看到信封中錢數超過500的時候肯定不會交換的;而看到錢數少於500的時候會交換。如果你不看就交換,總的期望值是不變的。


@Richard Xu說的是對的,我來說得更清楚一點:

問題在於,如果你是做信封的那個人,你是怎麼選的錢數n?

從0到正無窮的實數中等概率地隨機選一個嗎?——這件事是做不到的。你沒法想出一個選法,在一條射線上選出一個點,並保證這條射線上每個點被選中的概率相同。

因此打開信封之後,另一個信封里的錢是 2n 或者是 0.5n,這兩件事的概率很可能不相等。

至於它們的概率是多少,在不知道信封是如何封裝的情況下,你是無法得知的,因此無法根據概率做出決策。

如果知道了信封是如何裝的,比如從0到1000的整數中隨便選一個,那麼就有了一個具體的選擇策略——你看到錢比1000多,就一定不換,如果錢是奇數,那就一定換等等。


這個問題很久以前在果殼上討論過:過年紅包悖論

我只摘錄一下我的結論吧:

  1. 換包賺錢的概率與手中包里錢數有關,有時大於50%,有時小於50%。

  2. 換包賺的錢數的期望也與手中包里錢數有關,有時為正,有時為負。

  3. 上面兩個量具體是怎麼與手中包里錢數相關的,取決於放錢者,我們無法預知。

    即,在一種具體情況下,我們無法知道換好還是不換好
  4. 如果把兩個量對手中包里的錢數求期望,那麼前者為50%,後者為0。

    即,在平均情況下,換和不換一樣好


不談分布都是耍流氓啊

舉個例子,假如有一種紅包,其中可能有50,100,或者200。

其中,50和100經常出現,200極少出現。

現在,你面前有2個這樣的紅包,並且知道其中一個是另一個的2倍。

你隨手拆開了一個,發現是100。

你換不換?


n補充一下@Richard Xu的回答,我覺得打開前和打開後是兩個問題。但是要把它們看成兩個問題,不可避免地要引入效用函數。

打開前的問題是選哪個得錢多,答案是不管選哪個都有50%可能性選中錢多的那個。這時效用函數看作定義在[0,1]上,由於你沒有關於錢數分布的信息,你能做的是把錢多標記為1,錢少標記為零。

打開後的問題變成了要不要買一個預期收益為正的彩票。答案是買與不買取決於你的風險厭惡程度和初始財富等等。這時效用函數看作定義在實數軸上,而你即可以利用新信息來計算另一個信封錢數的分布,也可以繼續用賺和虧來看待問題,而不管賺和虧的數值。

特別地,只看賺虧不看數值,且風險中性,會退化到沒開信封的狀態,解也一樣。樓主提的作法是假定風險中性且開封后計算分布,沒法從沒拆那會的問題得到。

對了,從另外一個角度看,可以認為拆信封前後距離的定義變了。


靈劍說的很對了,後驗分布變了。

題主分析的假設是後驗的條件概率全為0.5,這是不對的。會導致:

EX=E(E(X|Y))=E(1.5Y)=1.5E(Y)

EY=E(E(Y|X))=E(1.5X)=1.5E(X)

EX=EY=0。

錢數不可能為負,所以X=Y=0。信封里根本就沒有錢,你看哪個信封好看就拿那個吧┑( ̄Д  ̄)┍


不請自來。

因為信封中的錢數是事先決定好的,並不隨著你的選擇改變而改變。事先約定好交換規則後,期望的不同是因為你所選擇的信封的不同,而不是由於你所做出的交換這一行為。


嘗試給一個不用數學的通俗答案吧。

假設你有一個土豪朋友,有一天他開心,非要送你錢。你們約定從10000以內隨機選個數,選到多少他就給你多少。

那麼平均而言,你可以得到5000元

可是這樣顯得我也太小氣了,土豪想。所以他重新給你商量,只要讓他包養你,從1個億里選到多少算多少!

這下你可激動了,0 - 1億,平均一下5000萬,四捨五入就是一個億啊!

土豪看你激動的樣子擺了擺手,其實他家是印鈔票的,想印多少印多少(不考慮印鈔成本),就算是4萬億也不在話下。你從0到無窮上隨機挑一個,他都包了。

這下問題就來了,因為上限直接變成了無窮多,所以你的平均收益也是無窮大。

回到信封問題,因為題目沒有規定信封里的錢的限額,那麼意味著你打開信封時,從0到無窮任何一個數都有可能出現,也就是你的預期收益是無窮大。現在你要求換信封,換來的錢仍然是無窮大。這樣的比較是沒有意義的。

這個現象的出現關鍵在無窮範圍和完全平均的矛盾,兩個假設不可能同時成立。這一點別的答主說的很清楚了。


很簡單。假設發紅包者放在A和B中的分別是100元和200元,當你隨機選定一個信封的時候,另一個信封里的錢數已經確定了,只是你不知道。這個所謂悖論的產生,是由於錯誤地認為另一個信封里的錢數還是隨機的。如果你打開了看到100元,另一個信封里已經確定是200元了,並無任何隨機性,只是你不知道;如果你接著打開另一個紅包,不可能看到只有50元。一開始的時候你有1/2的幾率選中100元或者200元的紅包,所以換和不換的預期收益沒有區別。

所有的隨機性都只存在於你一開始選定的那個信封:你選的那個信封,有可能是2n那個或者是n那個。如果你重複這個實驗很多次,因為一開始你可能選中大信封或者小信封,你會看到五五開的比例換得「兩倍」或者「一半」,但這兩種結果的隨機性全部來自於「你一開始選哪個信封」的隨機性。一旦你選定了信封,另一個裡面有多少錢就決定了,沒有隨機性。

這道題跟那道三個箱子只有一個裝著大獎,然後主持人幫你打開一個空箱子問你要不要換,方法是相同的。只不過這裡沒有人幫你開空箱子,所以換和不換收益一樣。


你拿到100時 如果換了是200 那他一開始給你準備的是300塊 你賺的100是總金額的三分之一

如果換了是50 那他一開始給你準備了150 你虧的也是總金額的三分之一


我畫了一下聯合分布的俯視圖,由假設兩個信封是對稱的,所以聯合分布應該是只在y=2x與x=2y上取值不為0,且值關於y=x對稱。

那麼現在當你知道了你的信封里有500元時,顯然是屬於這A,B,C,D這四種情況,其中換了後變小和變大的概率分別是P(A)/(P(A)+P(C))和P(C)/(P(A)+P(C))。如果概率各是50%,你要假設對任意A和C有P(A)=P(C),那就是在無窮測度下定義均勻分布了,R.X.先生已經解釋了這種情況了。

如果不是這種情況的話,你抽中的信封里有x元,那麼交換的期望是(P(x,2x)*2x+P(x,x/2)*2/x)/(P(x,2x)+P(x,x/2))比較一下就知道該不該換了。


先試圖「通俗易懂」的解釋一下。正實數範圍內的x,那麼以下的八個故事是否等價?

故事一

放錢的人隨手寫了兩張支票,但面額滿足關係x和2x。然後閉著眼睛把兩張支票隨機放到兩個信封里。你隨便拿一個信封。

故事二

放錢的人隨手寫了一個數x,天上掉下兩張面額是x和2x的支票。你閉著眼睛隨便拿一張支票。

故事三

你隨便拿了一張空白支票,上帝隨意把「每個正實數」都寫在一張空白支票上,當然也包含你拿這這張,有了上帝寫的一個面額x。當然什麼地方還有兩張支票,面額分別是x/2和2x。

故事四

每一個正實數對應一張支票,你隨便拿了一張支票上邊的面額是x,然後上帝除了面額是x/2和2x這兩張支票和你手裡的支票以外,撕毀了其它所有支票。再給你一次機會,剩下的兩張支票盲選一次。

故事五(續故事四)

你決定盲選剩下的兩張面額是x/2和2x的支票,但是上帝耍賴了,上帝又把剩下的這三張支票上的x篡改了!

故事六

上帝提前寫好這世界上僅有的三張支票,並且告訴你面額分別是x,x/2和2x。面額x的支票面額讓你看到,面額x/2和2x的兩張支票面額不讓你看到,三張支票中選一張。

故事七(改編故事六)

只有三張空白支票,上帝讓你隨便寫一張面額x的支票可以立即拿走。但是上帝又把剩下的兩張支票分別寫上面額x/2和2x,你或可以盲選上帝寫的這兩張支票中的一張拿走。

故事八

世界上只有兩張空白支票A和B,

策略一,選擇A;

策略二,選擇A面額懶得看了,直接換成B。

策略三,選擇B;

策略四,選擇B面額懶得看了,直接換成A。

說白了,其實只有兩個策略A和B。而且A和B是沒有辦法找到差別兩張的空白支票。你【最終】選定四個策略之一,【最終】手上拿了一張空白支票。當你翻看支票面額的瞬間上帝往你拿的空白支票上寫了面額x,另外剩下的空白支票寫x/2還是2x對你來說已經沒有意義了。也就是說預期收益是「上帝」確定的,跟你選什麼策略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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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更新,拋磚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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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好,現在有兩個無差別的信封,所以這兩個信封的概率密度函數是一樣的,所以,以下討論的概率密度函數是任意一個信封的概率密度函數,因為另一個也是一樣的函數。

@Richard Xu說的沒錯,說的很對,只不過和這個雙信封悖論無關。

不可能實數集上定義出來的一個概率密度按函數使得【取到任意實數的概率密度都一樣】,因為這就等於說這個概率密度函數是常函數f(x)=C,不管常數C是多少,哪怕C=0,此時都與概率密度函數的定義矛盾!因為它(-∞,∞)上的積分,要麼是∞,要麼是0,怎麼著都不是1,所以【不是概率密度函數】:

【但是】,正如 @Mather King 所指出來的那樣, @Richard Xu 「突然想到的解釋」其實並不是這個悖論的要求。這個雙信封悖論問題沒有要求【取到任意實數的概率密度都一樣】這樣的概率密度函數(上面已經說明,實際上這個要求臣妾做不到!)。還好,沒有要求放多少錢的概率密度都一樣,也就是說,沒要求概率密度函數是常函數f(x)=C,只要求f(x)=f(2x)而已。這裡必須解釋一下,是當x確定下來就等於說放錢的人這時候才定下來總共放3x這麼多錢,而對於其中任何一個信封,是放x還是放2x,概率密度是一樣的,也即對於放錢人任意的x,任何一個信封的概率密度函數都有性質f(x)=f(2x)這是雙信封悖論的假設,但是下面要說明,壓根兒就沒有符合這種性質的概率密度函數。

其實,符合性質 f(x)=f(2x)的函數未必是常函數,可以是醬嬸的:

這樣的概率密度函數找一段積分,總能找到一個n∈N,使得(2^n-1)p&>1成立,也就是說符合f(x)=f(2x)這樣性質的函數必須不是概率密度函數。(當然,常函數f(x)=C也必須不是概率密度函數。)


打開信封之前你無法判斷哪個信封里的錢更多。

打開信封之後,你仍舊無法判斷哪個信封里的錢更多,只不過知道了賭注的金額之一。

所以換不換信封都是一樣的。只不過是賭一次還是賭兩次的差別。

第一次你賭的是【這個信封錢多】,第二次你賭的【另一個信封錢更多】。

由於無法判斷,所以第二次賭毫無意義。

之所以很多人會賭兩次,是一個心理學因素:這山望見那山高,隔籬花好,對岸景佳,鄰家飯香,偷著不如偷不著……,滿足的是由於知道了賭注金額而產生的期許——比如你拿到了一萬元,你會想有沒有機會拿兩萬,如果你拿到的是一毛錢,那麼5分和兩毛就沒什麼吸引力讓你再賭一次了。


貝葉斯定理就可以解釋

=== 結論 ===

換與不換收益期望是不同的。

在不知道概率分部的情況下,無法判斷那種決策收益更高;

若已知組合為(n,2n)的概率為P(n),第一次拿到的信封中裝有x元,則另一個信封內金額的期望為E=left(frac {3P(x)}{P(x)+P(frac x2)} + 1 
ight) frac x2

也就是說,當P(x) > frac12 P(frac x2)時選擇換信封是更佳的策略。

=== 解釋 ===

貝葉斯定理(Bayes theorem):已知發生了事件B,事件A也發生了的概率為

P(A|B) = frac{P(B|A) P(A)}{P(B)}

現在你拿到了第一個信封,裡面有x元,這一事件就是上述的事件B。

顯然有且只有兩種情況:兩信封組合為(frac x2, x)(事件A1)或(x,2x)(事件A2)

它們的總概率分別為

P(A_1) = P(frac x2)

P(A_2) = P(x)

已經發生的事件B本應以如下概率發生:

P(B) = frac12[P(A_1) + P(A_2)]

其中因子二分之一由信封二選一的過程產生。也是出於同樣的原因

P(B|A_1) = P(B|A_2) = frac12

因此另一個信封中錢的期望為

E=frac x2 P(A_1|B) + 2x P(A_2|B)

結果已經寫在答案開始了。

=== 評論 ===

1.題主的推論中哪裡出了問題?

沒出問題,不嚴謹的只是假設了所有組合出現的概率相等。在這種假設下,另一個信封中金額的期望為第一個信封的1.25倍。

2.為什麼會有「另一個信封金額期望改變」這樣的事情發生?

這其實很合理,因為兩個信封內的金額不是獨立的隨機變數,打開一個信封的過程改變了另一個信封內金額的概率分部。實際上人們做邏輯推理時靠的都是相關事件之間的支持與排斥,概率論不過是把這個過程量化罷了。

3.「選擇了信封B之後,我又會覺得把信封B換成A更有利?」

別!打開第信封B時已經知道A中的金額了,之前的推理過程不再適用。

4.關於非整數金額的情況。

其實很簡單,P(不是整數)=0 就行了。

5.一些答案質疑概率和期望在決策過程中的作用......

這是反智。與其講道理,不如來點小賭怡情吧!


目前高票的答案全都扯歪了,多少用了一些概率的知識,也並不是那麼通俗易懂。

這個問題批著概率的外衣,但「悖論」的地方,也就是「換信封平均能得到更多的錢」,與概率的部分毫無關係。

「換信封以50%概率得到兩倍的錢,以50%概率得到一半的錢」,其實題主這句話是對的!

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換信封能得到更多的錢,這實際上是運用了錯誤的比較方式得出的錯誤結論。

我這麼說可能比較讓人費解,我們把這個問題變一個表達方式。

我打算給你三塊錢。方案一,第一天給你兩塊錢,第二天給你一塊錢。方案二,第一天給你一塊錢,第二天給你兩塊錢。

你會認為「方案一核方案二相比,第一天拿到的錢是第二天的一半,第二天拿到的錢是第一天的兩倍,一半和兩倍平均一下是1.25倍,因此方案一會拿到比方案二更多的錢」嗎?

倍數可以取平均的前提條件是基數一樣。b是a的兩倍,c是a的一半,b+c就是a的2.5倍。b是a的兩倍,d是c的一半,b+d和a+c沒有任何關係,(b+d)/2不等於(2+1/2)(a+c)/2。

這題也一樣,兩倍是相對於錢少的信封說的,一半是相對於錢多的信封說的。基數不同的兩個倍數取平均是沒有任何意義的,這個無意義的平均值造成了本題的「悖論」。這其實就是高級版的朝三暮四的。

正確的方法應該是計算錢的絕對數值的數學期望,而不是倍數的期望。不換信封,得到的錢數的期望是錢少信封的1.5倍,換的話還是1.5倍,因此換不換沒有任何變化。

而至於什麼信封里的錢的分布,題目說的是不知道。如果知道的話,就是另一套數學模型了,這個模型中信封里的錢數可以影響多或少的後驗概率,還可以通過貝葉斯的方法得到一種最大化利益的策略,具體的方法其他答案有介紹,我就不寫了。

更新:

我又想了想,覺得這個答案也有點小問題。問題在於對原問題的解釋上面。我的這個答案認為錢數是確定的,只是不知道而已,模型中的隨機性僅存在於哪個多哪個少這一個地方,因此知道多少錢並不影響拿到的信封是錢多的信封的這50%的概率。而其他高票答案普遍認為錢數也是隨機變數,因此看到錢數會影響到手裡這個信封是錢多的信封的概率。這兩種答案都不完美,對於後者,假設這樣一個錢數的分布並不完全合理,因為題目並沒有包含這層意思。而對於前者,如果硬要問錢數的分布是什麼,好像又給不出一個能自洽的解釋,也就是說我的答案只是繞開了這個地方,而並沒有合理的解釋它。。但現在我更傾向認為這個題目本身是病態的,並不能完美的用數學模型解釋,一定要做一些修改才可以。而不同的修改方式也就得到了不同的兩類答案。

從另一個方面說,如果拿錢的這個人足夠聰明,可以以某種方式估計出放錢人放錢的分布,那麼他就可以根據這個分布制定策略,統計平均地得到等多的錢,這種情況用目前高票的答案解釋更為合理。如果這個人只是無腦選擇換或者不換,那麼他換不換沒有差別,那用我的解釋更合理。


這個問題有點意思,但經不住耐心思考,一較真的話,就能撥開迷霧,看清饒人的地方在哪裡了——兩個信封里的金額只能是N元與2N元,無論你開始選擇的是哪個,如果接下來要換的話,賺了也只能是賺N元,虧了也是虧N元,所以N=N,所以遊戲還是公平的


因為大多數人都陷入了思維陷阱

先介紹一下悖論的由來:題中描述

《假如你選擇了信封A,打開之後得到100元,那麼另外一個信封B裡面的錢可能是50元,也可能是200元 》

大家會習慣性的認為B信封裡面是50元或是200元的幾率是「55開」。所以會通過計算得出結論:每次抽到都換的話有一半概率會變成200元(比原來的多100),有一半的概率會變50元(只比原來少50),多出的部分比少掉的部分更多,也就是總金額是會比原來多25% (相信會看這個悖論的都清楚這個梗,只不過怕大家久了會有所生疏,所以比較嘮叨了點)

但有沒有想過,既然已經開了第一個信封,第二個信封為什麼還會有2倍或者一半這兩種選擇呢?第二個信封確實有這兩種可能,但它的值在你打開第一個信封的同時已經確定了,只是你不知道而已。當第一個信封拆出來是100的同時 第二個信封是50就是50,是200就是200,是確定的,並不存在你可以在50或200之間選一個。這就是將第二個信封假設成50%概率是x/2 和50%概率是2x的謬誤所在。

其實,當你在選第一個信封的時候就已經產生概率,你有可能抽的是大的,有可能抽的是小的。而大多數人卻陷入了我已經抽到了一個中間數的信封,要不要換?有可能換成兩倍的信封 也有可能換成一半的信封。

把原本2個信封變成了3個信封而毫無察覺。

正確的思考姿勢其實小學生都懂:

兩個信封,裡面的金額分別是x 和2x

抽取信封選擇不換,50%概率抽到的是x,另50%概率抽到2x, 最終金額的期望值是3x/2。

抽取之後選擇換,50%概率抽到的是x但被換成了2x,另50%概率抽到2x但被換成了x, 最終金額的期望值也是3x/2。

所以 換與不換得到的錢一樣多。


想拋開數學的嚴謹性去解釋一下這個問題,首先給出結論:

在不拆開任何一個信封的前提下,兩個信封中選擇任何一個,獲得錢數的期望都是一樣的;

而在拆開任意一個信封后,選擇另一個信封會使錢數期望變大;

即問題的關鍵在於有沒有拆開其中一個信封。

方便起見,首先把問題拆分成兩個小問題:

1. 為什麼在拆開任意信封后,選擇另一個信封的獲得錢數期望要更大?

2. 為什麼在不拆開任何一個信封的前提下,選擇任何一個信封,錢數期望是相同的?

首先分析問題1,當拆開一個信封后,獲知錢數為x,那麼另一個信封的一定只有兩種可能,x/2和2x,從觀察者的視角看,兩者一定是等概的,因為只有兩種可能,而且並沒有兩種取值的任何信息。此時,換成另一個信封能獲得的錢數期望為5x/4,大於現有金額x,因此最優策略是選擇換信封。提問者的疑問點在於,既然不管我是否拆開一個信封,選擇換另一個信封都能使收益期望變大,幹嘛不一開始就選擇另一個呢?從而導致了悖論出現,然而這一悖論之所以成為悖論,在於提問者忘記了上面的推論的前提,那就是你拆開了第一個信封,所以就引出了第二個問題,如果不拆開信封,兩者收益期望是否相等。

下面分析問題2,假設第一個信封中金額為有理數X,由於沒有先驗信息,可知其均勻分布於(0, C]內,其中C為足夠大的數,此時X的概率密度函數為f_X(x)=1/C。而對於任意X的取值x,第二個信封內金額Y的等概取為x/2,2x,即P(Y=x/2|X=x)=P(Y=2x|X=x)=1/2,根據X的概率密度函數,可得Y的概率密度函數為f_Y(y)=1/2*f_X(x/2)+1/2*f_X(2x),即在(0,1/2C]內等於1/C,在(1/2C, 4C]內等於1/2C。當C趨向無窮大時,f_Y(y)趨向於f_X(x),Y的期望趨向於X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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