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權主義者為什麼總喜歡提不婚不育保平安,這樣做對她們有現實的好處嗎?
女權者為什麼總喜歡提不婚不育保平安,這樣做對她們有現實的好處嗎?實在是理解不了她們的動機和目的。真誠求問知乎大神。
作為自封的堅定的平權主義者,我對女性爭取集體地位提升的方式方法,早就有了很固定的結論:
根本性提升女性地位的方式,有且只有一個,即女性直接創造更多社會財富和價值,憑此獲得並維持權力,再由此權力保證自身權利。
而一切旨在強調女性的生育功能、家庭貢獻,以期待,創造並佔有更多社會財富的男性,能意識到這種價值,從而甘心支付更多對價,間接提升女性權利的想法和舉措,最理想的結果,也只是現狀不變。而更有可能的結果,是犧牲大多數女性的權利,提升了少部分女性的權利;或泛泛地說,令男權得到了進一步的鞏固。
於是,在最表層,我自然不會反對任何一個女性個體選擇不婚不育,當然也談不上支持,僅會認為這是核心個體自由,我連發表支持或反對的前提都沒有。
然後,在中間層,如果她們進一步表明,自己不婚不育的根本原因是,在現在的社會環境下,不希望讓生育活動去限制甚至阻礙自己主動去創造社會財富和價值的可能,那麼,我在邏輯層面表示支持,畢竟這與我個人對實現平權的根本途徑認同相一致。
但如果她們進一步表明,自己不婚不育的原因,並非自己對實現社會價值有多麼精進甚至「男性化」的追求,而僅僅就是一種...傲嬌賭氣...那我的態度只能回到「最表層」,表示沒有表示支持或反對的前提。
最後,在最底層,因為人類壽命的有限(起碼現在仍是如此),任何事物,不論是物體、財富,或文化和意識形態,都會涉及一個存在性和傳承性,且此真理不以個體意志為轉移。如果一部分女性,覺得自己有關兩性的觀念更「先進」,進而選擇做出某種舉措,再進而認為不做出此種舉措的女性在此話題上「落後」,那麼,如果這裡的「舉措「具體是指不婚不育,那麼這一邏輯必然會指向存在性的寂滅 — 她們失去了按照自己「先進「的觀念去親自培養下一代的機會;而更多的下一代女性(或男性),會由被她們認為「落後」的女性們撫養大,並將她們所認為的「落後「觀念傳遞和發揚光大下去。
所以呢,純個人的意見,如果確實有一部分女性,旨在整體提升女性地位,她們最好這麼做:1,在創造社會價值的活動中,釋放出她們作為優秀個體的最大潛力,為提升女性硬通貨做貢獻;2,比你們認為「落後」的女性們更能生,多多益善,並親自培養教育,為從根本上改變下一代的兩性意識形態做貢獻。
最起碼,甭去做什麼「女性都不生不育,人口結構就受威脅,就能倒逼男人如何如何「的大夢。女性的生育能力,沒你們想像的那麼低;男性的在乎程度,也沒你們想像得那麼高;而這星球上70多億人,按知乎生活標準,一多半兒都只是生存,即廉價。在社會財富和價值這種硬通貨面前,對群體來講,性和子宮,從來都不是稀缺品,也永遠不會是稀缺品。
真正可靠的外力,即使有,也只有一個,即科技進步。女性地位近百年的大提升,根本保證是什麼?洗衣機、洗碗機、避孕套、衛生棉條、無痛分娩...想依靠外部環境改變,不如多去支持體外妊娠和大規模社會化育嬰。
當然,我們都清楚地知道,絕大多數這麼說的女性,並沒有想這麼多,也沒有多大去創造社會財富和價值的興趣和決心,很可能僅僅是傲嬌賭氣而已。
於是,我自然也並沒有前提去表示支持或反對。
最後,我們都不是三體星人,我們天然善於欺騙,於是我無能為力去讓任何人相信,我是真的全身心希望女性地位提升。在我看來,此處頂多涉及方法之爭,而不涉及真心或假意層面的懷疑。「你」可以去質疑我的方法,但希望「你」能相信我的真心。
看,你們自己都說了,不為著生孩子,誰願意跟女人在一起啊?
可是我們女人對男人是有別的追求的,比如說愛情,比如說思維上的交流,不僅僅是繁殖。
快遞員都死了?米袋水桶也就那麼重,比一個三五歲的孩子沉不到哪去,懷孕的羊水胎兒和肥肉加起來也有那麼重,我們女人也有做電焊工飛行員搬磚工的,我跟我對象以前去家樂福採買,一人一堆東西走8樓,那時我90幾斤他140多斤,也沒見我就這麼累死了。
你兒時病了,媽媽抱著你健步如飛去看病你不記得了吧,你媽媽累死了嗎?我對象要是不能生育我也不會跟他分手離婚逼他吃什麼偏方,倒是女人不能生育被嫌棄的一大把。
誰更在意生育,誰才緊緊攥著不放。女人的子宮,懷璧其罪。數數歷史上那麼多戰亂,人口損失九成多也不是一兩次,絕了誰了?
這現下70來億人,你怕什麼民族絕後人種絕後?別給自己貼金了,你就是怕你自己沒女人看得上願意和你繁殖有自己基因的後代!再說一個男性拿出來自己打自己臉的——女性單身生育合法化他們抵死不支持,認為是給有權有錢的人亮了包二奶的綠燈……你說你們這些生怕民族滅絕的男人要真是害怕女人不生孩子地球人死絕了,那你們為什麼不舉雙手同意女性單身生育?孩子不就有了嗎?民族不就延續了嗎?還不用你養!說白了,不還是這幫人自己最想要後代么?也不想想自己的基因對民族到底有沒有貢獻~
首先,個體的私人婚育選擇受到消極自由的保護,不應當受到他人的干涉。私人行為和公共立場有差別,個體選擇不婚未必代表Ta持有反婚的公共立場。我們可以基於言論自由對某個人發表在公共場域的「非婚非育」言論進行評頭論足,而不能去直接干預其私人行為,就像某些人在網上號召抵制日貨是可以的,但訴諸行動用U型鎖去砸人家的車甚至是腦袋不可以。
很多反女權人士喜歡通過將「女權主義者反婚反育」與「反人類/文明/國家/民族」劃等號的方式來批判女權,營造出「女權反人類」的假象,煽動公眾對女權的反感情緒,爭取輿論對自己的支持,然而這種說法的邏輯前提本身就不成立;
而且這個等式右邊的「人類文明」本身就是處於不斷流變的過程中,並不具備先驗的合理性,就像網路上盛行的對黑格爾「存在即合理」的庸俗誤讀來為某些現實存在的現象進行辯護明顯逃脫不了休謨問題的詰難——任何實然都難以證明自身的應然。個體未必對現有的共同體天然負有生育義務,何況這一基於歷史存在的現有共同體的合理性和正當性本身就值得商忖;
首先,「反婚」和「反育」是兩回事,我們不應該將兩者混為一談,女權主義者更多的是主張前者而非後者(當前主張婚內平權的女權主義者明顯人數更多,反婚的女權流派大多擁有社會主義背景),而主張非婚的不少人同樣會將生兒育女視為重要的人生目標。
而且我們不一定要結婚才能組建家庭和生育,只不過在相對比較保守的天朝,家庭和生育仍然與婚姻高度捆綁,這種常態現象往往會被大眾和保守派認為是正常、理所當然或不言自明的,這種「理所當然」本身就是父權常態化的體現;
而事實上,在生育保障制度比較完善、文化氛圍相對偏左的北歐諸國則是另一番圖景,非婚生育在這些國家裡很常見(比如Sambo),婚姻-家庭-生育三者並不是同步直屬的關係。當然我們生活在相對保守的天朝,缺乏北歐諸國那麼優越的條件,但是我們應當明白,「通過結婚組建家庭生兒育女」這種傳統習俗本身並不具備「不言自明」的合理性;
在現實生活中,不結婚的人群數量也正在逐漸增多,這些人受益於現代工業經濟的發展,人群主要分布在現代城市裡(可套用階層/階級分析法對這些群體進行分析),他們的身份認同、生活方式的建構以及現實組織關係的迭代深受公共話語體系的影響,而非被熟人關係共同體和傳統社會所束縛;
後者相對保守的熟人社會主要依託於農業經濟,即目前廣大底層農村地區,這些是父權觀念存在的深厚土壤,可以說,「不婚主義」離不開工業進步提供的充裕物質基礎,現代社會導致個體獨立性提高之後才得以小範圍流行。
認為女性就應該通過結婚組建家庭生兒育女的觀點更多的是一種前現代的傳統父權觀念,通常屬於保守派的主張,作為社會基本組成單元的「家庭」在保守主義秩序體系里佔據著核心地位,屬於不應當受到干涉的私人領域,它是合理的而不需要被批判;
部分女權流派(激進女權)則主張現有的「婚姻-家庭」結構是性別不平等的、屬於應當被改善的、不合理的社會基本單元,女性在其中是處於被壓迫的狀態。而且家庭這一基本的共同體則處於父權社會結構當中,深受社會關係的影響,比如我們依然受到熟人關係的束縛,而它們是基於父權邏輯建構而成的,日常社交文化具有明顯的性別不平等特性;比如各個小家庭依然會受到父權宗族或原生大家族的影響和制約;
婚姻本身就是性別非中立的,這就是部分人「反婚」的基本邏輯。即使我們基於自願原則締結婚姻契約組建一個「平權」家庭,我們也很難擺脫父權權力語境的影響。
很多人喜歡將婚姻從社會關係中野蠻獨立出來(認為婚姻具有神聖性和某種價值,這種觀點本身是經由長期社會建構而成的),認為男女雙方通過程序正義建立平等中立的婚姻契約就能實現性別平等(即找個主張平權的男性或女性相親相愛就可以共同對抗父權),這在某種程度上也是一種父權性的表現。
雙方爭議的核心之一在於私人領域的性別不平等問題。當然,公共領域的性別不平等本身也有很大的爭議;
其中,新保守主義女權就只是主張改善公共領域的性別不平等,比如最高贊答案所主張的「女性要好好搬磚而不要過多關注私人領域的不平等甚至是破壞現有家庭結構」,然而私人領域的性別不平等會阻礙女性投身公共領域,男女雙方並不是站在同一起跑線上,即使基於程序正義進行競爭,女性也會由於歷史結構遺留而處於劣勢,典型例子即目前大多數家務勞動為女性所操勞,她們被私人領域的家庭事務所拖累,根本無法像男性一樣全身心投入工作當中;
與之對應的,實行「不婚主義」的人則可以免受結婚-家庭的束縛,全力投身於公共領域,努力工作,提高自己的社會地位,積累自身經濟資源和話語權(只要破除自身對婚姻和生育價值的迷思即可,雖然這在高度重視家庭的天朝很難做到)
而新自由主義女權則是主張通過公共領域的輿論監督和公共政治反饋調節私人領域(家庭)的性別不平等,通過平權運動的「社區化」來同時調節存在於公共領域和私人領域的父權性,通過輿論發聲,並影響到司法系統,通過改變司法系統來同時保障公共領域和私人領域處於「性別中立」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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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是服了各位了,既然男女互相看不上對方,有人不願意結婚生子,豈不是心口一致,應當贊同?
對於各位反女權主義的男人來說,最好的方式難道不是永遠不找女權主義女性結婚,讓她們基因從此斷絕,凈化人類染色體?
現在她們中間有部分不願意結婚生子,又能忽悠另一部分傾向於女權的來自願被淘汰,帶著自己的女權基因消失,怎麼就得罪諸位了?各人管好自己不好嗎?
哪怕是法律,也是只能不讓人幹什麼,而沒有辦法逼著人去幹什麼吧?
為何真女權也好,田園女權也好,再仇恨也就是罵罵直男癌,祝他們一輩子娶不上老婆,而男人在仇恨里會幻想性虐女性,讓她們永世為奴,甚至殺光呢?
為什麼男人對女人的仇恨比女人對男人的仇恨,即使經過了多少年各種絞盡腦汁的期負,還要更深刻,更惡毒呢?切個題。
【女權主義者為什麼主張不婚】
1.婚姻制度最初確立就是為了確定男人對妻子的統治和奴役,當然現在的制度已經改良了許多,讓它顯得比較平等和溫情脈脈,但這個改良的過程還遠沒有結束,我們認為婚姻對於一個女性已經可以擔當和男性同樣重要的社會生產者角色的社會裡,是不必要的,只是一種舊習俗的殘留。
2.當前的人們選擇婚姻,除了習俗的力量外,不外乎是因為一個人養育後代的成本難以負擔,而在與男性合作生育後代的時候,女性常常會感到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不對等,導致婚姻成為一樁賠本買賣。(比如冠姓、生育對事業的影響、對健康的影響等等)一些女權主義者認為這是資本主義的問題,主張育兒成本應由政府負擔,生育對女性造成的損害應該得到補償;一些女權主義者主張應該在制度上人為增加父親對育兒的付出,比如父親也應該有產假;而還有一些女權主義者則是催促女性們放棄幻想,投身事業,努力奮鬥賺足夠多的錢然後找個精子銀行生自己的孩子,不跟男人合作。
【女權主義者為什麼提倡不育】
當一個女人選擇不生育時,她就從被族群捆綁的角色中解放了出來,成為一個無性別的純粹的人。
基本上沒有人天生不想讓自己的基因遺傳下去,當女人說她不想要孩子的時候,大多是因為生育對她來說成本太高,損耗太大,超過了她對後代的渴求。【有什麼現實的好處】
對我們這些只能靠出賣勞動維持生活的無產階級女性來說,選擇不婚,說明我們放棄了靠婚姻實現階級提升的可能性,但同時也排除了婚姻導致境況更差的可能性,也可以督促自己努力拚搏提高自己的勞動價值,日子可以過得舒服一點。選擇不育的好處是避免了生育的損耗,不考慮族群的話基本沒什麼壞處,是一種比較正大光明的自私了。——————————————————————————
補充一點,這題問的是女權主義者為什麼提倡不婚不育,結果來回答的卻多是反女權的男人,憑著自己無知者無畏的勇氣對自己不了解的東西潑了一盆又一盆的髒水,你們是真的不知丑嗎?
左派女權為何反對婚姻,因為專偶制家庭是父權體系的基本單位;她們又為何反對生育?其實並不是反對生育本身,而是在目前的社會條件下,生育對無產階級女性來說是一樁會大大折損利益的勞役。
本質而言,我們不願意結婚生孩子,是為了減少被剝削的可能性和深度。
而且看你們的觀點,也是絕對不願意和一個女權主義者組建家庭的,既然如此,我們提倡不婚不育關你們什麼事呢?為什麼你們要在這裡對自己毫不了解的議題妄加揣測呢?這個問題呢,大家沒有必要割裂開來看,把男女對立起來。
女權說:女性應該有婚戀自由,不婚不育保平安,那麼潛台詞其實還有另一面,那就是:男性也應該有婚戀自由,不婚不育也保平安。(我只是按照提問者的邏輯這麼說,真的有沒有女權認真說「不婚不育保平安「我不知道)
婚姻這個東西,某種程度上來講,就像一個潘多拉魔盒,在你打開之前,其實你也不知道分給你的盒子里到底裝了些什麼。
站在一個相當功利的角度來說,男性往往可以從婚姻中獲得:
1,子嗣與後代;
2,伴侶之間在生活中的相互照看/關心;
3,一定程度上的精神交流;
4,乾淨穩定的性生活等等;
在獲得這些東西的同時,男性也往往需要付出一些相應的經濟代價(給錢)和情緒代價(哄女人)來換取一個老婆,一般而言這個「代價「往往在個體男性的可承受範圍內,權利義務對等,所以大家也都相安無事。
而對於某些具體情況而言,男性或女性其中的一方在婚姻中所獲得的利益加起來,都不足以抵消掉他或她所付出的代價,這種情況下,當然是應該選擇不婚不育保平安了。
比如前段時間跳樓自殺的程序員蘇某,他為了結婚,所付出的對價早已遠遠超過了他所能得到的東西本身,最後甚至不惜搭上了自己的性命。
假如我們理性去思考,蘇是根本不應該和翟結婚的,不結婚他只是孤單一人,結個婚把自己命都丟了,實在不划算。同時,對於底層男性來說,如果遇到 @普敘赫 答案中出現的「放鷹女「,那結婚100%是得不償失,付出了相應的經濟代價,最後老婆人跑了,娃也不給你生,還送你一身艾滋病,想想就酸爽,也不知道結婚是在圖什麼。
站在女性視角的話也是同理,當女性在婚姻中的損失大於收穫時(被家暴/出軌/逼生等等),不婚不育保平安才是在紛繁亂世中最大的被動自保技能。
女性的地位提升和其能夠獨自在社會中所獲得的生產資料密不可分,女性的收入越高地位越高。
但職場生育和婚內育兒的重擔必然壓在女性身上,所以目前的社會下,生育孩子與賺更多的錢對女性而言是相斥的。
甚至法律也無法保障因生育帶來的低收入女性身體和心理健康的生活下去。出軌家暴等不影響財產分割,甚至家暴造成的人身傷害在法律上會從輕處理(參照北京家暴被殺dss一案,最後殺人兇手關了四年多就出來了。)
因此,我鼓勵每一個人不論男女都在婚前婚後認真學習法律,諮詢相關律師而不是半吊子水自說自話鬧笑話。
女權並沒有妖魔化結婚生子的意思。
結婚生子是好事么?當然是好事,很多時候結婚能帶我們溫暖的家庭/親密的伴侶/空虛寂寞冷時候的陪伴。
但與此同時,結婚也會帶來很多麻煩,當針對某一個個體而言,當好處佔到絕大比例的時候,我們當然可以選擇不要因為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但當好壞6/4開,甚至5/5開的時候,我們就該捫心自問一下:婚姻是否一定是必需品呢?
現代社會,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女性更加接近財富,也更加接近一個直接的物質資料生產者,不必從男性手中獲取財富,所以結婚的慾望自然會降低;
同理,對於男性來說,隨著社會風氣的開放和社會形態的發展,一部分男性不必非要結婚就能獲得乾淨穩定的性生活,這同時也降低了男性的結婚慾望。這是壞事么?不見得,我反而認為這是社會的進步。
女權不是反婚反育,而是反「低質量「/」低效益「的婚育,希望每一個男性/女性在結婚前都能想清楚利弊得失,不要被無良的另一半坑害,不要過多地被損害利益。
與此同時,衷心祝願每一對真心相愛走進婚姻殿堂的情侶夫妻們,幸福快樂,以身作則言傳身教教育出人品端正的下一代,擁有美好的生活!
我對於婚姻的態度是對自己對他人負責任以及報以美好期待的,不知道這種對於我只是轉發的微博並未發言就截圖出來,並添上完全相反並且不存在描述並扣上帽子來提問的人,內心是有多黑暗以及可怕
這種行為和動機令人懷疑,令人警惕。
因此我在此寫上了被提問者歪曲的我對於婚姻的看法。
我們身邊究竟有多少這樣的行為?甚至你還未發言,便大字報貼滿了整牆,上一個這樣的行為是什麼時候?是人都沒有辨別能力嗎?不是。是善良正直的人們,被叵測的居心所利用。
對不起,我只是希望我有一個真實的發言權。
為什麼丁克在知乎上容易被理解不想生育女人(或是女權)卻不被理解?我希望知乎對於丁克的「理解」是一個人尊重另一個人私人想法的理解,也同樣理解下不想生育的女性吧。
日常懟女權癌:有部分叫嚷著不想生育的女權癌遇到傳統女性(願意並且很開心為自己丈夫生育做內助的)就開罵,開噴,開始各種評論各種洗腦,但是以上這種估計是這個題下大多數答主都會反感的一種人吧,那為什麼,你們變成了跟她們一樣的呢?莫妄議吧,匿了。——————————————你無權干涉一個與你無關的正常人類的決定與生活。假裝不婚不育很有威脅性啊,但實際上真正應該去不婚不育的是誰?
是男人啊!
沒有老婆之前想買什麼買什麼想玩什麼玩什麼,有了妻小以後就得勻點錢補貼老婆孩子,何苦呢?對誰有好處?對男人有好處嗎?沒有啊!
明明約炮可以便宜解決問題,何必要把自己鎖死。
明明老了還可以繼續換年輕漂亮妞,卻被一紙婚書逼迫要看對方那鬆弛的老臉。
這就是婚姻啊!明明男人損失才最大,現在男人還沒跳出來主張不婚不育,到讓女人搶了先了,真是笑話。
所以,咱們男同胞們看清這世道了,給女人好處人家不要呢,男人何必送上門呢?反正我一萬個支持男人不婚不育。
當然有好處,比嫁給那些廢物家暴貨色好幾百倍。歡迎舉報,隨時刪。
我一直認為女性解放是無產階級解放的一部分,因而,女性遇到的問題也是無產階級遇到的問題的一角。
不光女性無產者中的進步者們傾向於不婚不育,實際上男性無產者也差不多。在道德上的爭辯是沒有意義的,重要的還是經濟問題。
類似的問題,我在Searl Galan:玩遊戲可以單身到什麼地步? 中已經回答過了,給嫌麻煩點鏈接的把資料放上來。
國家民政局數據顯示,中國單身男女人數已近2億,主動選擇單身的「單女」明顯增多。 獨居人口從1990年的6%上升到2013年的14.6%,如今有超過5800萬人一個人生活。
...這一趨勢並非中國大陸獨有。台灣媒體報道,2012年台灣15歲以上的單身人口為939萬人,佔總人口約42%;日本國立社會保障和人口問題研究所預測,到2030年,日本的終身未婚男性比例將增至30%,而女性則增至23%。...中國單身男女人數已近2億 女性未婚生育要交罰款
法國近幾十年來,工人從資產階級那裡學會了人工節制生育:或者完全不生孩子,或者不多於兩個。工人們極端貧困。以致很難或者根本不可能養活大的家庭。結果,法國的人口幾乎沒有增長。法國資產階級感到兵員不足了。它大聲疾呼:「民族要滅亡了!德國人口增長比我們快!他們的士兵要比我們多!」順便說說,即使參軍的那些士兵,也是一年比一年糟糕:身材矮小,肺部虛弱,氣力單薄。於是資產階級「頓時慷慨起來」:親自起來堅決主張為工人階級進行某些改善,使之恢復一下元氣,多生一些孩子。要知道,如果把母雞殺了,那它就再也不會生蛋了。
《共產主義ABC》第一章 資本主義制度
現代的、資產階級的家庭是建立在什麼基礎上的呢?是建立在資本上面,建立在私人發財上面的。這種家庭只是在資產階級那裡才以充分發展的形式存在著,而無產者的被迫獨居和公開的賣淫則是它的補充。
《共產黨宣言》
倘若無產者不用操心婚房乃至學區房的問題,以後生了小孩不用自己花錢養,社會提供高質量免費教育從小學到大學還包就業崗位,醫保養老全不愁,誰不想結婚生子啊。但是窮,沒錢啊!
然後再說些對女性來說更為特殊的問題。
在現在的家庭結構中,大部分女性不光要承擔社會性的勞動,還要義務承擔家庭勞動和子女養育,而後者是無償的。馬克思在《臨時中央委員會就若干問題給代表的指示》中指出了八小時工作制對於工人的重要性,這八小時工作時間可不單純指的是在單位里工作的時間,其他勞動時間也是應該包含在內的。但是婦女面對的就是在996之後的無休家庭勞作,比男性無產者更加悲慘。
另外,在家庭財產分配上,婦女處於弱勢地位。比如在NHK的調查【NHK】調查報告 女性的貧困 「新型連鎖」的衝擊【道蘭MT字幕隊】【中日雙語】中發現,不少日本女性在離婚後失去了房產這類重要財產,卻背上了養育子女的重擔。
總之來說,是資本主義導致了無產階級婦女被迫選擇不婚不育。
不婚不育沒有好處,這是非常消極的被動做法。
不婚不育的理由無非就是覺得婚姻賠本,這遊戲你不想玩兒了,這已經是非常實誠保守的做法了。不婚不育,其實對光棍們也沒啥壞處啊。不然你看看主動搶婚搶育的女人,都是什麼貨色?
看看農村沒文化的社會底層老娘們是怎麼玩兒所謂【賠本】婚姻的。國內某些地區以及越撾緬泰等地的毒窩女,一般主業是販毒販人口,副業沒事就嫁嫁人,兩不耽誤,專愛嫁中國光棍。
職業嫁人不是新玩意,算一種挺常見的傳統職業,民間管這種婚騙俗稱【放鷹女】。
放鷹一詞出自妓女常見口頭禪【不見兔子不撒鷹,不見鬼子不開槍】。意思是輕易不出手,出手必須叼回肉來。常見的套路就是騙彩禮騙錢騙珠寶然後跑路,但是放鷹女一般不是單打獨鬥,一般是沾親帶故成群結隊幾十個姑娘從家鄉來某地打工,打幾天工就嫁給當地光棍,錢到手了,然后里應外合有接有送的跑路。囚禁打罵,逃跑阻攔肯定是家常便飯,人家有專門套路一條龍對付這個,家裡帶出來的兄弟也都在後面幫著組團放鷹。而且挺禮尚往來的,送她彩禮,她人跑了,免費送你個艾滋病啥的。
不過也有失誤的時候。我記得一個案子就是越南籍放鷹女離開的時候落單了,被公公婆婆耽誤在家裡,她害怕趕不上越境的車,就砍死了公公婆婆獨自逃竄越境回國,後來落網被判了死緩還是死刑。截止被抓的時候已經放過七八次鷹。她落網之後就很後悔,說我要是大肚子就絕不會這樣判我。
放鷹的不僅搶婚,還搶孕。孕產期和2年的哺乳期屬於免死金牌,孕婦一般都敢幾公斤幾公斤的運毒。理論上判孕婦也是可以正常判的,但是在操作上非常麻煩,在一開始抓捕時候就很麻煩,一部分孕婦罪犯根本進入不到判決的環節。拘留時間,流產風險,隨時分娩,新生兒,艾滋病,都是問題。所以無論是盜竊還是販毒,帶肚子作案很多時候算一個默認狀態,她們肚裡沒胎的時候作案就不敢冒那麼大的風險。孩子生下來了更好,有人訂生下來轉手就賣,沒人訂就先奶著,過了哺乳期賣掉又賺一筆,源源不斷。
謀財害命謀財害命,不讓謀財就害你命。無數統計證明,越是底層缺乏教育的年輕婦女,犯罪率越高,越做得出無底線的事。這種規律早在清代的案件判決中就有所記錄。當時纏足的未受教育的毫無經濟收入的極其弱勢底層婦女,竟然貢獻了全部女性暴力犯罪的80%以上,所犯下的命案手段極其殘忍。我也不知為何偏偏潘金蓮出了名,她的手段並不惡劣。一些婦女因為丈夫尋花問柳而挖出了他的眼睛,一些則是因為丈夫威脅賣掉她,便動手犯案。以至於一些地區記錄中的案件逐漸更改了判決慣例。例如婦女殺親案,法當絞,但後期由於殺親案殺夫案的增多,逐漸改判為女囚杖責充軍奴。清晚期的傳教士回憶錄中就感嘆記載了這種印象與事實的反差——……儒家思想下的中國婦女,若是把她們想像成溫馴的善於服從的樣子,可就太離譜了。
中上層的良家婦女參與犯罪,雖然記錄並不完整,但也是改革開放以後才逐漸增多的。也就是說,兄弟們娶了善良可愛的我,是絕對不可能受到任何傷害或損失的。包你不賠。
所以為什麼很多男人會覺得無知底層婦女【有安全感】【好掌控】?這是誰給的幻覺?閻王給的嗎?
兄弟們擦亮眼睛,不要娶光腳不穿鞋的女人,你應該娶我們這種瞻前顧後牽腸掛肚溫柔可愛的女人,記住沒有?!?!?肯婚肯育的我,在她們面前感覺自己在閃閃發光呢。(羞澀)
兄弟們若不肯誠心來娶我們這樣的好姑娘,那就等毒窩裡的放鷹女找上你的門吧!!!!(憤怒的咆哮)
反婚育的跟搶婚育的女人,兩相對比一下,我就納悶了,她們不婚不育怎麼就有錯了?最起碼沒害人啊。要不然您試試搶婚搶育的?女性選擇不婚不育的理由,和男性選擇不婚不育的理由都是一樣的,就是認為憑藉投資、買保險等方法可以讓自己老後仍然有錢花,日益規範化的家政和社工可以很好地照料自己老後的生活。
如果這個前提為真,那麼的確不生孩子划算。
按照這個邏輯,有沒有孩子,老後都過得好,而養孩子需要大量的投資,金錢,時間,還有女性的工作前景。
那麼就不需要養孩子。
由於女性投資孩子成本更大,所以反育的女性更多,很容易理解。
很多男人也是這樣想的,所以不攢錢娶媳婦。
而我這個老古董對此持悲觀態度,因為我見過那些年錢以肉眼可見的速度貶值的過程,見過老人住院什麼手續都需要家屬辦的情形,知道請個合格的護工多麼不容易,感覺到精明了一輩子的外祖母無論如何都學不會使用智能手機的痛苦,所以我認為子女是老人最堅實的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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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點,我曾經也認為經濟獨立可以使一個女人有談平權的籌碼,但後來我覺得這樣不全對,女性在歷史上地位低下的原因不僅僅是在農業社會女性獲取的收益少,還因為女性保護自己的能力不如男子。
十幾歲的男孩,如果他父母提出了非常不合理的要求,他就可以和父母對著干,知乎上兒子因為老子太混賬打老子的故事也不少,但是女孩呢?她只有被父親揍的分,因為她打不過父親。
妻子和丈夫之間也一樣,妻子打丈夫,一定是丈夫怯懦,不敢反擊,而丈夫打妻子,未必是妻子怯懦,因為女性體力上比男性差遠了。
女人所謂不嫁鳳凰男的理由,抽象概括,核心的原因就是鳳凰男親戚多,自己一旦和丈夫發生爭執,很可能吃虧。
這一點誰都會顧忌的,換位思考一下,大家如果沒點刷子,誰敢娶一個有一個非常強壯的父親和三個非常強壯的哥哥的女孩呢?(抱歉黑了某個小蘿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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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好,最近看見一個提問,有一個24歲的姑娘,父母意外雙亡,留下600萬,一套房。沒有兄弟姐妹。
像這個女孩的情況,不婚就是對她有利的。
因為她有錢,並且沒有親人,萬一出事了沒有苦主。不要小看苦主的作用,沒有苦主報失蹤,可能死了都沒人知道,即使找到屍體也很難確認是誰,嚴重影響緝拿罪犯。
我曾看過一個小說,講民國時期一個父母雙亡的富家女甲嫁給一個青年乙,後來青年漸漸往她的食物里投重金屬,她漸漸衰弱,發瘋,僕人只知道她瘋了,所以協助先生把太太這個精神病關起來,後面的我就不說了。
雖然小說都是編的,但是我看了之後,覺得這種事情,理論上不是不可能發生的。
如果這個甲有父母,有兄弟姐妹,則這些人,就會及時發現甲病弱神志不清的事實,就會去干涉,乙就不敢這樣。
像這種女性,才是真正反婚保平安的,家無六親,出事無苦主,有錢,可以考慮領養子女。結婚對她們弊大於利。
但是絕大多數女性,錢不多,有六親,根本談不上反婚保平安的事。
不婚不育不一定對她們有現實的好處
可是結婚是有實打實的壞處啊。國家都把一打法條和案例抽臉上了還不清醒清醒??可以說結婚就是把你的性命和絕大部分財產交到了你伴侶手上,捫心自問一下你願不願意把你性命和財產全交給你爹媽,好歹你還是你爹媽親生的咧,至於伴侶在ta暴露出真面目前誰知道是什麼心腸?蘇程序員還沒涼呢
我給你一條條捋
1.首先是人最重要的生命權。儘管我國為了保護公民的生命安全規定了故意傷害罪和故意殺人罪這兩大重罪,可是由於我國某些法律從業人員的素質較低,在虐待罪和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構成競合時,他們會忽視擇一重罪論的原則判處虐待罪而不是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這就導致了丈夫將妻子毆打致死竟然只被判處虐待罪,刑期六年半
如何看待「26 歲北京婦女董珊珊婚後 10 個月被家暴致死,終審判決兇手有期徒刑 6 年半」?
如何看待將董珊珊家暴致死的兇手再婚,並家暴新的妻子?
另外我國部分執法人員持「清官難斷家務事」的傳統觀念,在丈夫對妻子進行毆打時一味進行調解和規勸,如果同等程度的人身侵犯出現在陌生人之間,早就被處以行政拘留了。總而言之,結婚意味著國家對你人身安全的保護會大大下降。
2.如果說上一條體力不是太弱雞的男性還能避免,那婚姻對財產權的威脅就是男女有難同當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是什麼呢?
《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如果該債務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則夫妻對債務的清償要負連帶責任,且不僅僅以夫妻共同財產為限,離婚、債務人死亡,均不能成為免除其原配偶連帶清償責任的法定事由。
如果該債務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則夫妻對債務的清償要負連帶責任,且不僅僅以夫妻共同財產為限,離婚、債務人死亡,均不能成為免除其原配偶連帶清償責任的法定事由。
如果該債務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則夫妻對債務的清償要負連帶責任,且不僅僅以夫妻共同財產為限,離婚、債務人死亡,均不能成為免除其原配偶連帶清償責任的法定事由。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撤銷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4條的建議」的答覆
知道這句話什麼意思嗎?如果你的伴侶在婚姻存續期間借債,只要他能證明這部分債務用於了夫妻生活,那不僅你的夫妻共同財產要被抵債,你的婚前財產和離婚後財產同樣要被抵債,這幾乎給了債權人在你不知情的情況下對你財產無限的追索權利。而條件只需兩條
(1)你的伴侶在婚姻存續期間借債→這一條只要你的伴侶與債權人商量好就可以,完全無需你的同意
(2)你的伴侶能證明債務用於了夫妻生活
於是在實際的法律實踐中你的財產會不會被拿來抵債全看司法人員的自由裁量對第二條把關嚴不嚴,當然我國司法人員總有水平不高的,於是就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利用該條規定借債自己用或者勾結第三方,坑害夫妻另一方的屢見不鮮,逼得最高法在今年2月28日追加了補充解釋。
夫妻一方與第三人串通,虛構債務,第三人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債務,第三人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是明眼人都知道這解釋治標不治本,把審查責任全部推到了基層法官身上,你想驗證一個債務是不是債權人偽造給債務人的當然容易,可你要法官去判斷一個債務是不是債權人和債務人串通好的(有實際現金流)談何容易?(舉個栗子,債權人簽訂借條後大額轉款給債務人,債務人分批小額取款現金還給債務人,法庭上聲稱小額取款是用於購買夫妻共同生活所需的食品、雜貨)至於賭博更是從來沒有賭場自己給賭客借債的,都是賭客賭到傾家蕩產出賭場門的時候一位彷彿天人下凡的金主就出來給你借錢了,借條上更是不會寫明用於賭博而是堂而皇之的冠以其他用途,當然這金主和賭場啥關係你懂得,想證明這筆債是賭債?「還不如想想怎麼證明新垣結衣喜歡的不是我」
退一萬步,就演算法官大人慧眼如炬大發慈悲認清你伴侶借債完全沒用於夫妻生活的真實情況,僅僅債主的討債和反覆的訴訟就能要你脫一層皮。
婚姻法解釋第24條的傷害:前夫舉債 離婚後女方被欠債百萬
結婚兩月欠五百萬 廢除「24條」將面臨哪些問題
婚姻是包含了人身權財產權繼承權代理權等一系列權利的契約,是你這輩子能簽的最強力的授權(畢竟賣身契這玩意違法)。就演算法律保護完善周到了,婚姻也是只有完全無條件互相信任的雙方才該簽的,而在法律規定不完善、司法人員素質有限的現在,結婚跟把自己的生命和財產全部送出去沒什麼區別。
(暗搓搓的吐槽:執法力量緊缺家暴保護令執行不下去也就算了,出個規定向夫妻大額借債要像車房按揭貸款那樣夫妻共同簽字否則算作個人債務有啥難的?債權人希望自己借出去的錢不會被假離婚捲走就在借錢的時候多把一道關唄,幾十上百萬的錢敢借,對方家庭背景不敢查?)
立場:反婚,不反育。
個人選擇:不婚,中國法律不允許我育。
首先要說明一下的就是,個人選擇和公共立場一直是兩碼事。 有的人選擇不婚,但是不一定反對婚姻制度(只是沒有找到合適結婚的人),有的人結婚了,TA仍然可以反對婚姻制度。
從兩個方向來說一下。婚姻與家庭是作為社會基本單元而存在的,它可以說是從古至今最保守最傳統的社會制度了, 一直到現在, 給男人和女人都提供了保障感,安全感,和社會歸屬感(隨著年齡增長而增加)。不過當今這種主流的異性戀組織家庭的模式正在喪失它存在的必要性。第一,古代女性必須依附於男性生存,一直從事家庭事務,而現代女性能夠工作給予自己基本的生存保障從而讓家庭變得不必要。 第二,稍微思考一下就知道,愛情和家庭是兩碼事,長期伴侶為什麼一定要是一個異性,如果是撫養孩子的話也不一定要遵循傳統家庭模式。(只是傳統和現階段法律告訴你得這麼做而已)。第三,婚姻制度也是一種性管制,對女性尤為嚴苛。
我的想法一直是以後能夠用sambo伴侶制度(不限定性別,不限人數為兩人)代替婚姻制度, 以及一定程度上社會提供育兒福利支持。還有的話,emmmmm建立小型community,比如單身女性/男性社區,互助生活+養老。
暫時想到這些吧,更多的請看羅大的回答。畢竟比我反得更專業。
對於個人選擇不婚不育,講真我覺得根本算不上什麼呀……等過了三十歲你們這些主流人士肯定把咱當笑柄,沒事啊,咱還覺得你們這些人被傳統壓得過的不自由叻。嘻嘻。互相憎惡不好嗎。不婚不育不過是出於個體現狀和人生規劃做出的個人選擇罷了,並不是每個女權者都會這樣,也有女權者和自己的女性伴侶結婚的,也有去買精當單身媽媽的,或者找到了合適的男人在一起了的,都有可能。
對我來說生育這件事對個體的好處,僅僅是以後老了有個保障,多了點心理安慰。以及在繁衍和基因角度虛無縹緲的傳承意義罷了。
個體的價值和獨立性,人生的意義……越是深入思考這些問題,越是覺得繁衍這件事虛無縹緲。舉個很明顯的例子,過去的皇帝,三宮六院七十二妃,生的孩子那麼多,也沒見到哪個皇帝能因此復活再從棺材裡爬出來喘口氣的,子孫再多對死者來說也沒有意義,無論血緣多近。下一代都是獨立的個體,撐死就是基因鑒定時有那麼點比蚊子血還淡薄的關係罷了。生命那麼短暫,人那麼渺小,活好自己就行了。當然不排除萬一過個幾年十幾年我有錢了腦子抽風了想買精生個娃試試,不過那也僅僅只是因為想體驗有孩子的樂趣和撫育生命的過程罷了,養老?還是算了吧。【你見過哪些戲精一樣的人?】https://www.zhihu.com/question/68568951/answer/268148829?utm_source=zhihuutm_medium=soc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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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有限,先放這點圖好了。這種東西你們要看多少我能給你們找到多少,絕不重樣。所以,現在我想問問題主,我憑什麼想結婚想生孩子呢?我為什麼非得想結婚想生孩子不可呢?我自己有學歷,未來有工作,我為什麼非結婚生孩子不可呢?祝我單身一輩子的,你覺得你說的像詛咒。我覺得像最衷心的祝福。相關回答:
作為一名未經歷過生育的女性,你認為生育讓你恐懼的地方在哪裡?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65130325/answer/228708515?utm_source=zhihuutm_medium=social評論區一位大哥堅持跟我掰扯說被家暴是小概率事件,比出門被車撞概率都小,然而又不肯亮數據。那我來吧。
這是能統計到的。扇一耳光,推搡一下這種的都沒法算進去。摔摔打打,掀桌子砸盤子更沒法算進去。更不用提冷暴力了。不結婚不是因噎廢食。結婚在現在這個時代更像一場賭博。贏了就人生巔峰,輸了就傾家蕩產。而且贏的概率相當之低。或者說像一個有好幾發子彈的俄羅斯輪盤賭,贏了,拿走所有獎金,happy ending。輸了,連命都要搭里。
我慫,我不賭了不行么?
掛個評論
這種情況,我們一般把他叫做鍵盤俠。?我就不聽你的,你能拿我怎麼辦呢,盧瑟??又不能說所有不想結婚不想生孩子的都是女權。自己的喜好而已 誰想不想結婚想不想生孩子關我鳥事哦
不婚不育 跟結婚生子 都有好處和壞處 人家權衡利弊 選自己想走的路關我鳥事啊。不婚不育 獨身主義者 自由主義者 不喜歡孩子 事業性女性 凡此種種的人 幹嘛逼人家結婚 婚姻只會帶來痛苦 孩子只是累贅 然後把孩子送到豫章書院 對孩子不好對自己也不好 孕婦死亡率又不是百分之零了 無痛分娩也沒有普及 你憑什麼要求人家必須結婚生子。有人嚮往溫暖家庭 有人喜歡孩子 有人喜歡熱鬧 有人從小就想當一民母親 那我們就祝願她的老公跟她 舉案齊眉 相敬如賓 生活幸福美滿有什麼問題?我不覺得總喜歡提不婚不育保平安的是權主義女者。不婚不育保平安,默認的是男性在婚姻和育兒方面是無所作為的。
女權主義通常是指婦女解放、性別平權,結束性別主義、性解放、性別歧視。
大多數都是以自身角度出發以自身的利益為基準,既想要得到男權主義下男性提供的物質保障,又想要有女權主義下性女的自主權、家庭話語權等等,這是造成當下女權主義爭論不休的原因。但是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也有一部分男性不也是既得到了男權社會下妻子將重心放到家庭孩子上,又期望妻子能夠如女權主義者一樣獨立、有自己的一份事業、承擔更多的經濟支出?從根本上來說,人都有一定的私心,都想要獲得最有利條件,又想要避開不利於自己的。
總喜歡提不婚不育保平安的往往和推崇男性必須為了結婚付出大量財力物力購置房車,給女方高額彩禮的是同一撥。
她們默認男性婚後在婚姻和育兒方面的付出極其有限,甚至沒有付出,所以必須在婚前拿到足夠的保障才能結婚。
維持一段關係,兩個人的付出在一定程度上來說是相對平衡的。如果一方被迫在一方面做出極大貢獻,那在另一方的貢獻可能就會相應的減小。既要馬跑又不給馬吃草是不可能的。
還有一種可能是提不婚不育保平安的很難找到她們要的收入高、家庭條件好、願意買車買房給彩禮,還不是很直男癌的,因為她們自身的條件不夠好,符合條件的男性跟條件更好的女性結婚生子了。
P.S.: 這麼糊的圖片在這個年代是怎麼做出來的?PS做出來的都沒有這麼差,差評。
沒啥好處,這是很被動的做法。但這不正說明,宣傳不婚不育的女權者善良(too simple),或者軟弱(too young)嗎?
為啥我這樣說,女權者要是不善良不軟弱,且如一些答主說得那樣,只要權利不要義務,狡猾邪惡沒人性,就直接學馬蓉翟欣欣了。什麼不婚不育,研究法律空子直接空手套白狼。別誤會,這裡沒有消費死者的意思,也沒有說馬蓉翟欣欣是女權的意思(兩邊都先別忙著噴我)。蘇先生是比較倒霉,但是一般騙婚只要錢不要命的,被騙者不是名人事情也不會鬧得天翻地覆。
女權者要是不軟弱,當知道不婚不育是相當被動的辦法,不婚不育不足以保證平安。不婚不育,首先你可能面臨的是貧困日本相對貧困率超16% 單身女性比例最高 看不見的貧困:日本年輕女性不為人知的貧困生活。如果你是有房階級,不論是你自己賺的還是父母給的,都比無房者多了不婚不育的資本,男人獲得資產也無非就這倆途徑,所以哪種都不丟人。但是別忘了還有大齡剩女羞辱呢,雖然和對沒錢男性的羞辱是一樣的,不是有首歌叫《30歲女人》嗎?這都敢公開唱,中國沒有性別方面的政治正確。對於這種,最好的方法是羞辱回去,但是羞辱回去人家說你「極端女權」呢!
女權者們,搞女權,只不婚不育這種消極態度是不夠的,你得搞得積極點,從根源上解決問題。
儘管圖樣圖森破,宣傳也沒什麼錯,畢竟人家宣傳,你可以不當回事啊。還有很多答主我也是服了,明明那麼嫌棄女權者,生怕被女權者騙婚,女權者宣傳不婚不育你不是該開心嗎,可怎麼這麼大情緒呢?擔心宣傳女權影響你未來的老婆?寶貝,你還真以為你未來的老婆在幼兒園啊,她要是這麼沒自主思考能力,配做你未來老婆嗎?咱爺們憑啥慣著她呀,是不?
對於那些真女權,我是十分敬佩的,大可以拚命工作賺錢搞代孕嘛,這樣既有孩子又不用懷孕,多好。不結婚,不被男性奴役,獨立自由,那就更好了。
什麼,不願工作賺錢找代孕?賣子宮賺錢,還女權,碧池!滾!
對於男人也一樣,真支持女權,也一樣是賺錢代孕買孩子,別結婚,奴役婦女怎麼會是女權呢?約炮開房多好,老了也不用面對黃臉婆。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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