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我老公。?
畢竟涉及隱私,想了想還是刪除,感謝大家的回答。
你有一件事情忽略了:老公是你的老公,婚姻是你的婚姻。
如何對待老公,如何維護婚姻,是你自己在抉擇與經營,不是你的父母。看你描述,大概是你父母掌控著你們的一切,所以才可以威脅「否則我和老公就從家裡搬出去」
一個男人,如果在婚姻生活中被剝奪了尊嚴,是無法給你長久幸福的。一旦彼此條件逆轉,被壓迫者有了反抗的機會,那種長久積壓的委屈、怨恨、憤怒,會化作讓你震驚的攻擊表現出來。而那時,能承擔的只有你自己。
而彩禮的多少,與是否給這個男人尊嚴毫無關係。
試試深吸一口氣,暫時忘掉媽媽的要求和威脅,認真想一想:我想要什麼樣的婚姻?作為媳婦,我究竟該如何對待自己的老公,對待自己的公婆?
祝好!
第一,沒有人能剝奪別人贍養父母的義務,沒有人。
第二,你老公成為上門女婿是有原因的吧,你父母要求的還是他父母要求的呢?我想很少有父母願意自己的兒子當上門女婿吧。如果女的嫁到男方,男方讓寫這個證明,大概會被罵慘了吧,為什麼女的父母能讓寫這種證明呢?兒子當上門女婿已經在男方父母心中划了一刀了,還要再劃第二刀,你們這不是當親戚處,這是當仇人處啊。你的公婆睡馬路也不去你們家住也是有原因的。
道理說完了,說辦法吧,我覺得你需要做父母的工作,可以從法理和人情出發,這種證明在法律上是無效的,而假如你公婆無人贍養,你老公能不管嗎?不能,有這個證明也不能不管,就這樣,這些玩意啥用沒有,除了拉仇恨
為何媽媽要管你們小家庭的事情?你自己不能做主?既然你說是媽媽的要求,你願意說出來說明你也是贊同媽媽的對吧?贍養老人是責任,你老公要是敢放棄你心安理得?你都一點不擔心?
我看你們結婚五年了,也沒說感情不好,那麼應該還不錯吧。
我老公是上門女婿,結婚五年了,一直在我家住
但是我們是自己掙了錢自己花,我爸媽平時沒有給我們花過錢的公婆要分家,分給我們五間舊房
搬。
千萬不能寫,寫了你兩夫妻在熟人面前就永遠站不住腳了。
你爸媽那邊,如果他們不說什麼就不要再提了。
一個答主說得好,沒有人能剝奪贍養自己父母的權利。
從敘述來看你老公家應該很窮吧,沒有錢給新媳婦買這買那,給你的東西雖然很少但是已經是他們能給的最大限度了。有的人是能賺十萬但是給你一萬,有的人是能賺一千,一千全給你。不能按照給的東西多少來看關係遠近。
贍養老人既是責任也是義務,不能用一張紙就解除這種聯繫。而且你婆婆是做了什麼惡事讓你父母這樣殘忍的對待她?寫了也是沒有用的。
從法律意義上是無效的,子女有贍養老人的義務。
從事實層面,寫不寫都一樣。說服你媽,這樣做不行。下一題。
什麼年代了還有上門女婿這種存在?真是大開眼界!結婚不是兩個人脫離各自的原生家庭去組建一個新家庭嗎!
你媽媽也只是要個面兒,也只能要個面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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