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大量過期食品倒在垃圾場,有人當場吃有人撿走賣」?


謝邀。

先明確一個問題,過保質期的食品不代表食品變質。

保質期是表示在這個期限之內,食品可以放心食用,如果在正常的儲存情況下變質,你可以找生產廠家,他們要負責任。但是過保質期廠家就不負責了。

可是食品並不是一定會PIA的一下就變質了,還是會好好的,也許會一個月,也許會一兩周,甚至可能會一年還好好的可以吃。可對於廠家和商家來說,與其把這些東西捐出去/送出去/低價賣出去導致有人吃壞可能負法律責任,不如倒掉更保險。反正我也丟掉了,你撿回去吃,吃成什麼樣子跟我就無關了。

而對於低收入人群和例行節約的人群來說,撿回去有什麼不正常的。不就是過期幾天么,又沒壞,打開來能吃最好,不能吃我再丟掉,不一樣么。這也是一筆不錯的額外收入。何況去年在香港也發生過同樣的事情,我認為這是人之常情。

高尚HKer湧入垃圾站,撿食過期食品。(轉載)_香港

當然,這些食物有人買得起有人買不起,這是即使低保再怎麼覆蓋也無法避免的。除非老闆有良心到定時清倉定時贈送,但是贈送的話,吃出問題來,會不會被人拉橫幅?這又是問題。所以我反倒覺著找較為清潔的地方傾倒,任人撿拾,更為合適。

最後說一句,記者大多數都是為了博眼球不擇手段的王八蛋。


這些配圖不是哪發大水淹了以後人們把水泡了的東西洗洗繼續賣那個?


個人覺得吧,過期變質和過期還是有區別的。

有的食品保質期短因為需要在還是很新鮮的時候食用最佳,過了保質期也不見得不能食用,可能口感不好或者是外觀不好看了亦或者口感也不好外觀也不好了。種種情況都會影響到銷量。

有的食品保質期長,記得有時候也會在某些小超市裡面買到過期的食品,但外觀看不出來,如果不是看保質期生產日期的話也還是會照樣吃掉,也沒見就生病了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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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就把那些食品拿回去賣給別人的這些人而言,真的就是道德有問題了。不出問題還好,一旦出了問題,你不是商家當然沒關係,但別人會找到食品包裝上面的廠家,無形當中就把責任推掉了,關鍵是被蒙在鼓裡的,不知道是廠家呢,還是消費者呢


我感覺有人去撿過期食品吃,你管不著,但是拿去賣就真的有點缺德。

可是從另一個方面講,國有有關部門是不是應該加強的過期食品處理的管理呢?

比如已經過期但並不壞的是不是可以拿去再利用(比如做飼料)。

已過期並且也變質的應該如何銷毀,不同的食物,有不同的處理方式。

像這樣直接堆在路邊或者垃圾場,本身就是不環保的吧!


首先大廠家標定的保質期都有個冗餘係數,大約是20%,也就是保質期10年,第12年送檢都能達標。其次,中國的保質期標定挺亂滴,小廠很少做實驗,能保多久基本靠蒙。以前醋白酒還都有保質期呢,笑掉大牙了。


有人太窮,生活太苦,日子不好過。所以有的吃就吃,有能賺錢的方法就想盡辦法賺錢。這個道理不是很簡單嗎?


世界上沒有免費的午餐,如果有,幹嘛浪費不次呢!


這個不是能吃不能吃的問題,過期食品可以就這麼直接扔垃圾堆嗎?

被人撿回去吃掉,等多就這個人,或者這家人的問題,如果不良商家拿回去修改保質期重新銷售,這個問題就嚴重了。對行業不了解,不過這種過期處理不應該就直接扔掉吧,應該有相關流程或者制度來監管吧。


這個問題我在文章《武漢市民哄搶過期食品,吃了不會中毒?》里有系統講到,來看看哈~歡迎關注公眾號:營養家。

這兩天贏姐看到一個新聞,說武漢有個食品倉庫扔了一大堆過期食品在垃圾堆,有奶油巧克力、鳳爪、糕點、雞蛋等,好 浪 費 啊!

然而這個不是重點,報道說很多人在這裡爭搶過期食品,有人邊撿邊吃,有人一車車拉回家,早市時賣給市民吃。

雅美蝶!!!

還能好好在小攤販那裡買早餐嗎!過期食品吃了真的不會中毒嗎!!咦,贏姐,我昨天發現家裡的餅乾過期幾天了,可以吃嗎?

恩,這是一個複雜的問題,我們先來看看:

保質期指食品可以吃的最後一天?

《食品安全法》和有關標準規定,食品保質期是指食品在標明的貯存條件下保持品質的期限

從這個規定中,可以看出保質期由2個元素構成:貯存條件、期限。

  • 貯存條件

食品標籤中都會標註食品的貯存條件,例如:常溫、避光保存、冷藏保存、冷凍保存等。只有嚴格按照標註的貯存條件進行保存,食品才能在保質期內保證質量和安全性。而如果你沒有按照標註的貯存條件來保存,比如食品標籤上說「冷藏保存,保質期1年」,而你把它常溫保存,那這個食品的實際保質期並沒有1年。

  • 期限

超出保質期的這個期限,並不是說食品就壞了、腐爛了,而是食品的品質(包括食品的風味、口感、安全性等各方面)就沒有保障了。可以這樣簡單理解,超出保質期這一期限,食品就開始慢慢變質。

贏姐有話說:

1、食品嚴格按照標明的貯存條件保存,保質期內品質有保障;過了保質期,食品開始慢慢變質。

2、如果食品沒按標明的貯存條件來保存,保質期還沒過,食品可能已經開始變質了。

保質期一過,食品就不能吃了?

其實,保質期不是識別食品是否變質的唯一標準,也可能由於存放方式,環境等變化導致食品過早變質。所以食品要盡量在保質期未到期時就及時食用。

但是,前幾天過期的餅乾,扔了真的好浪費啊。贏姐,請用你的科學知識告訴我,這些過期幾天的食品到底能不能吃?

看了上面保質期的解釋,我相信你心裡是有答案的。先別急著往下看,來投個票,看看跟你同樣想法的人有多少。

請點擊《武漢市民哄搶過期食品,吃了不會中毒?》參與投票。

其實這3個問題對應了以下3種情況。

  • 儲存要求高,過期不能吃

為什麼一些食品的貯存要求會比較高?因為這些食品更難保存、更容易變壞,所以一般都標明要低溫保存、冷凍保存。這類食品中,最典型的有肉製品、脂肪含量高的食物、雞蛋、食用油,一般過了保質期就不建議吃了。

  • 貯存要求低,過期不久可以吃

另一些食品在保質期過了之後,主要的改變是口感變差了,而其他方面沒有太大變化,可以繼續食用。比如:某些果汁、飲料以及一些脂肪含量不高的乾糧穀物製品等。這類食品的貯存要求比較低,一般只需要常溫保存,避免陽光直射。

  • 已經明顯變質,不能吃

有一些食物,雖然說過期了還是可以吃的,比如說餅乾。但是!打開時發現餅乾已經軟了,那就不能吃了哦~就算是還在保質期內,但是包裝已經被破壞,或者已經明顯變質的,還是不吃為妙啊!

上面的答案是「不能吃」、「可以吃」、「不能吃」,你答對了嗎?

當然,不要總吃過期的食品,說不定,剛好你就吃到那個變質的食品,拉肚子了呢~而對於武漢這種哄搶過期食品的情況,大家還是不要學了,誰知道這些食物是否因為保存不當而已經變質了呢!


我就說一個觀點

食物不是隨著人類的曆法按照整數的時間變質。

六個月 一年 兩年,怎麼會那麼准,包裝上的變質日期只是一個估計,沒必要糾結文字遊戲。而且雖然我不是食品行業,但是我覺得這個日期也是有一定安全係數的


過期了拿去倒不是很正常嗎?過期了沒壞被人撿去吃不是很正常嗎?過期了沒壞被人撿去給別人吃換錢不是很正常嗎所以想表達什麼呢?跟國情群體素質有關係嗎?吃不起沒過期食品的人還不給他們吃過期食品了?


哎,又黑武漢......

啥時候能從騰訊新聞裡面看點兒關於武漢的正面新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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