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喜馬拉雅FM對用戶這樣不友好?有沒有客戶體驗做得比它好的其他網路電台?

對版權的認識不夠清晰、沒仔細看用戶協議確實都是我的疏漏,但不要因為這一點就忽略喜馬拉雅APP設計不夠友好也不夠細心,我已經把有些人看不見/假裝看不見的部分加粗了——

我的老師體諒學生懶,讓我們看書都拖拖拉拉的,她就把整本書用喜馬拉雅錄了一遍,讓我們開車/洗衣服/洗碗的時候邊做事邊聽。我還沒聽完,忽然有天那些錄音都沒了,我問老師怎麼回事,老師說喜馬拉雅給她發了通知說她朗讀書侵犯了書的版權,所以就給刪了。老師當時直接使用喜馬拉雅APP錄製的,自己沒有備份,喜馬拉雅刪完才給通知,她自己也沒來得及保存,辛苦錄製的一整本書的語音,就這麼浮雲了。我覺得喜馬拉雅以版權問題把音頻下線沒有問題,雖然不是商用,但你說你重視版權,這樣OK,但招呼都不打就直接刪除,不把拷貝還給音頻錄製者算什麼意思?

因為聽老師讀書需要用到,我第一次下載了喜馬拉雅APP,當時受老師讀書的啟發,我也用這APP錄了幾段給孩子念繪本的語音,想用錄音糊弄孩子自己好偷個懶。後來因為老師遇到的事情,我也不太敢錄了,怕自己辛苦半天回頭被刪全白費。今天不小心誤觸屏幕打開了喜馬拉雅的APP,在我頭像下面顯示的一句「這個人很懶,什麼也沒有留下」跳入眼帘,把我惹火了,沒編輯個人介紹你就給我扣「懶」的帽子?於是我就折騰了一下填介紹、上傳頭像和換背景這些事,喜馬拉雅的這些編輯功能非常不人性化,在選取圖片的時候沒有預覽功能,只能直接確認,確認完我覺得效果不好想換一張,換了沒幾次APP就不讓我換了,彈出提示說我更換太頻繁,請稍後再試,過了一會「稍後再試」還是說不行,讓我等等再「稍後再試」。如果有限制每天更改的次數,麻煩明白告訴用戶好嗎?語焉不詳的「稍後」到底是需要間隔多久?如果不希望用戶頻繁更換頭像,那麼請在設置頭像時加上效果預覽的功能好嗎?這些都是對交互設計的基本要求,難道這個要求很苛求喜馬拉雅嗎?

在不鳥萬如一的提醒下,我看了喜馬拉雅的用戶協議,發現用戶上傳到喜馬拉雅的音頻內容,喜馬拉雅是不負責保存的,它要求用戶自己保留備份,卻又不提供下載功能。音頻只能下載到喜馬拉雅APP里,無法以MP3形式下載到電腦里。你們覺得這樣的APP也算服務完善,無可指摘?

求問其他網路電台APP,譬如荔枝、蜻蜓,或者蘋果系統自帶的電台在用戶體驗上有沒有比喜馬拉雅好些的?蘋果家的電台是不是僅限蘋果用戶才能使用,其他平台比如安卓用戶無法收聽?

感謝不鳥萬如一 的回答。沒有仔細閱讀用戶協議確實是用戶的疏忽。關於版權問題我還想進一步請教,是不是只錄音不公開廣播就不牽涉到侵犯著作版權的問題?如果只是小範圍地分享給學生/親友,比如使用加密碼才能聽的方式避免公開廣播,是不是可以?(這只是一個假設,其實我都不知道有什麼平台提供加密分享的功能。)

對版權的認識不夠清晰確實是我自己的鍋,過去只是籠統地認為不商用、不牟利,就不會牽扯到侵犯他人版權的問題。借用喜馬拉雅的平台也只是為了收聽方便,沒考慮到這是在對公眾廣播。回答里說我好不要臉的那位同學,我想請問如果你的老師要求你讀的一本書已經絕版很久,二手都買不到,你的老師不會把書複印給你?當然你可以說圖書館能借,但藏量有限,來不及大家排隊讀呢?


首先您老師的行爲是侵權行爲。未經著作權所有人允許就讀別人的書並公開廣播是不行的。

其次喜馬拉雅的用戶協議 6.2 說明了遇到侵權行爲可以不打招呼直接刪除:

http://www.ximalaya.com/passport/register_rule

這樣的條款在所有允許用戶上傳內容的網站都會有。

關於著作權,有一個所謂「合理使用」原則(fair use),比如複製分發的目的是爲了教學和用來說明某種事情,這屬於合理使用。您老師這種情況或許屬於合理使用,但還是要看具體情況。遇到現正活躍又很貪錢的創作者,也有可能栽在上面——這不合理,但法律嘛,不可能都合理的。

至於妳說絕版已久的書,在國內如果作者去世 50 年以上版權就過期了。那種情況下可以隨便複製,隨便用,包括商用。

拋開道理不說,在實際情況裏,小範圍分享給好友自然是沒問題。

至於其它聚合了各種音頻節目的平臺,在軟體的使用上用戶體驗比較好的是 http://SoundCloud.com。

蘋果的 Podcasts 不是電臺,而是一個用來聽網上電臺節目的軟體。這一類軟體裏用戶體驗最好的是 Castro.fm(僅 iOS)。跨平臺比較好的是 Pocket Casts。


知乎上聖母還真是多。

先說你們都關心的侵權。

1.想像這個場景:老師如果是在教室里把這本書讀給學生聽,你們覺得侵權么?

說侵權的,無非是抓住了人家錄音並且上傳到公開網路。但開噴前先看看人家老師的動機好么?在這罵人,不如多買點正版音樂和正版Windows。

2.關於「這個人很懶,什麼也沒有留下。」看到這,我也是想吐槽喜馬拉雅的產品經理的,移動互聯網都發展這麼多年了,文案就不能搞點新花樣?不說用戶都是大爺么,你跟你大爺這麼說話?還有吐槽題主玻璃心的,我也是醉了,就跟支付寶六一強制用戶名後面加寶寶一樣,總有人覺得好玩有人覺得被侵犯了,別以為大家的想法都跟你一樣。

3.關於上傳頭像。看到這個,作為產品經理我第一反應是自己負責的產品其實也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遲遲沒有提供頭像預覽的功能,不過,我們也沒有噁心到限制更換頻率…可能他們有他們的理由在,但他們的產品經理也確實該考慮下你的意見。

4.關於同類產品推薦。這個還真不了解,暫不做回答。

5.最後還要補充一點,貌似吐槽題主的都放錯重點了吧,題主吐槽的是刪除前不通知並且不保存錄音文件,並不是該不該刪,並且題主也表示,刪除是OK的。答題的各位,還是盡量將重點放在問題本身上吧。


先不考慮把一本書錄一遍這種蛋疼的事情,朗讀他人著作並公開傳播本來就是一件有風險的事情。這幾年的侵權風波風風火火很難理解一個大學生還沒有這樣的意識。

另外…就不能用手機錄音功能錄成MP3然後分享給學生?非要找個公開平台?


如果你真的能體諒老師的辛苦,就請認真的去讀你老師說的那本書,而不是上網批評什麼喜馬拉雅。

別說沒時間,你折騰什麼頭像圖片簡介又上知乎提問,應該很閑。


這個人很懶,什麼都沒有留下。

這句話的出處大約是十幾年前的OICQ的個人介紹欄吧。

現在把你刺激到了!你沒用過QQ?


玻璃心·····

以及侵權刪除難道不是很正常么?


「這個人很懶,什麼也沒有留下」....只能算是一句調侃式的提醒吧,在我看來並無惡意,題主小心臟有點脆弱啊~~~


回答里說我好不要臉的那位同學,我想請問如果你的老師要求你讀的一本書已經絕版很久,二手都買不到,你的老師不會把書複印給你?當然你可以說圖書館能借,但藏量有限,來不及大家排隊讀呢?

將你的假設用在你老師身上的話就是:把書複印好了在大街上發。

能一樣?


我殺了一個人,受到法律懲罰,不管我有沒有讀過相關法規的條款。實際是,從小被告訴某些行為是犯法行為,讓我們都不去做這些事。

發生這件事後,你和你的老師應該去普及這個法規,在還沒有造成嚴重的影響前得到的懲罰,其實就是一種對你們有益的提醒。

至於用戶體驗不好的地方,會讓他們流失用戶,這是他們會承擔的損失。


老師得好到什麼程度才會把書用朗讀錄一遍給自己的學生聽。

學生得多懶多無恥才會誕生出這樣的老師。

都是世界的錯,你們都得伺候著我舒服了。

你的邏輯天下無敵


只是覺得喜馬拉雅資源多點 沒想到題主的一個真實用戶體驗引來那麼多非議,喜馬拉雅這麼好么? 現在的版權意識都這麼強,喜馬拉雅的版權一直都沒有問題嗎? 題主提的這些不足都是你們不覺得是問題的么? 何必要帶攻擊性的話語去指責題主 畢竟大家都是用戶而已


"這個人很懶,什麼都沒有留下"給你扣了懶的帽子。WTF??彷彿覺得你在逗我笑哦


感謝題主這樣的存在,才能讓產品經理明白有些細節沒做好,真的是會讓人抓狂的。

以及覺得這樣較真用戶體驗有問題幹嘛不自己去開發一個的知乎用戶 邏輯實在是奇怪。


能體諒樓主,我覺得樓主作為用戶,反饋是合理的。畢竟對於普通用戶而言,可能根本沒考慮到侵權與否,只是單純想使用錄音,方便分享。我覺得喜馬拉雅,應該先通知,然後在協商處理。畢竟辛苦錄製的就這樣沒了很火


好啦大家不要再說題主多不好啦 順著她毛摸嘛 給幾個別的建議和平台讓她自己一個個試嘛 依她這種只要不順她心意就是軟體不好的邏輯 她肯定還會在別的平台上較真兒出更多的用戶體驗 那你自己去開發一個嘛不然就勤快一點多讀書不要依靠這些給你提供了便利資源還非得跟你親媽一樣伺候你才叫好的軟體 到底是有多閑才會計較這些用戶體驗╮( ̄⊿ ̄)╭ 別人都不計較就你自己較真兒你覺得這叫什麼?


這跟我看到另一個問題媽媽做的快餐盒飯無證經營但是很有良心,賣不好是不是社會的錯有異曲同工之妙╮(╯_╰)╭


喜馬拉雅資源多。。。要是沒有資源的話,我是真的不願意用它,安卓版遲遲不出調速功能,只有蘋果版有,不知道什麼意思。。。荔枝的調速功能不錯,就是資源少點。


我覺得是否侵權要根據法律來判斷。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相關條文如下:

第二十二條 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六)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複製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

所以根據題主說的情況,老師為了教學錄了一本書,符合上條的目的。但是否屬於少量複製,應當看法官的判斷。另外,老師的目的是給自己的學生聽,不是想出版發行和牟利,但喜馬拉雅平台確實是向不特定公眾開放的,因此是不是屬出版發行也需要法官的專業判斷。由於不知道最高法院是否有相關司法解釋,所以自己臆測一下,對以上兩點,估計不同法官的判斷會大相徑庭。所以就題主所說的情況,喜馬拉雅直接刪除的動作有失莽撞。


其實,你可以去看看多樂電台,我覺得還不錯


SoundCloud


用我們領導的話說:我敢保證不僅喜馬拉雅fm不適合你,任何一個廣播類APP都不適合你


接著上面的話說。

別在安裝的時候,什麼都不看,就點同意協議。回頭又來說什麼開始怎麼不說清楚。

看到問題我還以為是吐槽喜馬拉雅的UI設計什麼的。

走錯片場了。


都給你扣上懶人的帽子,可以去法院告它

網上不是有類似案例,有個觀眾號稱要起訴趙薇,原因是:他覺得電視劇里的趙薇對他翻了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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