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真的可以一夫多妻么?那麼他們的家庭戶口是怎麼樣的寫法啊?
01-15
正好在複習婚姻法,手癢答題。先回答前半道問題:「藏族真的可以一夫多妻么?」
西藏自治區施行婚姻法的變通條例
西藏自治區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變通條例
(1981年4月18日西藏自治區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2004年6月9日西藏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修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結合西藏自治區各少數民族婚姻家庭的實際情況,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有關條款作如下變通:
第二條 廢除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等封建婚姻,對執行本條例之前形成的上述婚姻關係,凡不主動提出解除婚姻關係者,准予維持。
……
第七條 本條例自一九八二年元月一日起施行。凡本變通條例未加補充或變更的條款,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執行。
做出這種變通規定的法律依據是:
那後半道問題呢?…………對不起我也沒見過。在我關注這個問題的時候,題主似乎只選了一個話題,那就是「婚姻法」……其實我覺得要回答這個問題,尤其是最有趣的後半道問題,還得多加幾個話題吸引那些真正能給出答案的人來回答。其實我也好想知道!所以這前半道回答,就當拋磚吧。《婚姻法》 第五十條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結合當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體情況,制定變通規定。自治州、自治縣制定的變通規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後生效。自治區制定的變通規定,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後生效。
法律管不了,只會寫一個。
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這種現象是存在的,但絕對不是普遍現象!在西藏政教和一的時期,有些中小貴族選擇兄弟兩個娶一個老婆的原因是,避免因為兄弟兩個各娶一妻而分家導致家族實力削弱,而平民一妻多夫的原因多半是因為經濟困難,無法承擔分別娶妻的經濟壓力,現在在很多偏遠的地區也存在這種現象。
法律上肯定是不允許的,但藏族的傳統經常是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甚至多夫多妻的,記得上次去九寨溝玩,藏民跟我們介紹說他們結婚往往是兩個家族合併成一個大家族,你家的兒子們娶我家的女兒們的情況,所以會出現多夫多妻。
真的,我們每年還有3個殺人指標。
一妻多夫是有,記得在2000年左右看過一本雜誌(可能是人民畫報,不準確),裡面記述過藏南一個縣的鄉下一妻多夫比較普遍,但通常都是兄弟幾個娶一人,裡面還有照片,較詳細的介紹過一個家庭,當時家裡兄弟二人娶一妻,有一女,十七八歲。這樣做一是因為經濟條件有限,二是為了避免家庭糾紛。但最後強調,這種現象在縣城是沒有的。沒提過結婚證和戶口的事兒。
一妻多夫和一夫多妻都是有的,首先我去過的甘孜州雅江縣以前就有,日喀則現在還有。都是基本迫於生產力的原因。法律上不清楚,以前西藏地方政府時期的法律對這塊沒有要求,新中國成立之後對落後地區也沒有很嚴格要求,他們許多結婚都是契約,沒有結婚證一說
不可以
康巴藏族是一夫一妻(當然不排除有個別特別落後的地方),西藏的普遍可以一妻多夫或者一夫多妻。
你要明白紙上寫的和事實上的差距
當然不可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婚姻法也是法律,所以不管是什麼民族,什麼宗教,只要是中國國籍的人,都不允許一夫多妻,不然就是重婚罪!
藏族小夥伴告訴我她的父母親是一妻多夫的 沒有領戶口 自然沒有戶口問題 一妻多夫現在也有 但是讀過大學的就不會再那樣 另外 她是西藏日喀則的 還是要分地區討論
今年五一去雲南香格里拉玩,導遊是當地的一位藏族已婚姑娘,90年的,她親口跟我們說的她有兩個丈夫。
不能只根據自己所讀文學作品做出判斷啊——明顯並不可信。我去過西藏,與當地藏民有過長時間的接觸。真實情況是,一妻多夫曾經存在,當地經濟條件差自然是原因,兄弟幾個娶一位女性並不常見;但是現在這種情況早已不復存在。說點題外話:居住在中東部的人們根本不知道我國西部是什麼樣子,僅僅通過文學作品、影視作品和別人的傳說去了解其他地方,實在是引人發笑。想要了解,必須走近她。
現在西部經濟不比中部差。
西藏人民沒有大家想像的生活艱難,有這個餘力還是專心討自己的生活吧。安多地區好像是沒有的
歷史上有,可參考 書雲的《西藏一年》西藏一年 (豆瓣)
亂說,導遊為了吸引遊客亂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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