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案情信息需要保密?保密範圍如何?偵查公開會造成什麼危害?
來自這個回答及其評論,但請勿腦補聯繫任何網路熱點事件。
看到那個紐扣的故事。想起九十年代轟動台灣的白曉燕綁架撕票案。此案應該算是案情被公開對偵破工作造成極壞影響的典型案例。
以下摘自豆瓣的一篇帖子。被媒體迫害致死——台灣藝人白冰冰之女白曉燕綁架案始末 綁架案發生在1997年4月14日上午7點45分。在去往台北醒悟中學的上學途中,16歲的女中學生白曉燕被包抄而來的綁匪陳進興、林春生、高天民等人劫持。
晚上,受害者的母親——42歲的台灣著名「本土藝人」白冰冰在影棚拍攝專輯時接到了她生平第一通恐怖電話。綁匪拍下白曉燕的裸×照,剁下她的左手小指,置於龜山墓園通知白家人來取。當晚,白冰冰見到女兒寫給她的求救信:「媽媽,我被綁×架了,現在很痛苦,你一定要救我,他們要五百萬美金……不可以報警,要不然我命休矣……」
單身母親幾乎昏厥,她奔回家直衝卧房報警,然後失聲痛哭。警方於當晚進駐林口白家,並且在林口消防小隊成立「0414」專案小組指揮所。
然而,不幸的是,在備受驚嚇孤立無援的母親報警的同時,與警局有密切聯繫的主要媒體也立刻獲知消息。由於知名度之高,這起綁票案格外引人矚目。
當晚就不停有記者打電話到白冰冰家裡。白冰冰無助地哀告:「拜託,不要寫,不要寫,真的不要寫。」
次日,仍有《中華日報》和《大成報》兩家報紙「搶先報道」這則消息。而白家門外,近十輛採訪車紛紛趕抵,各自「布陣」。這個原本是絕對秘密的警方緝匪行動,此刻似乎全世界的人都通過媒體知道了。
晚上,綁匪終於來了第二通電話,只問一句:「錢準備好了嗎?」此時,台北和桃園兩縣調集了700名警員,全面部署。4月16日,綁匪再來電話,仍在問錢準備好了沒。李登輝、連戰也都致電慰問。蓬頭垢面的白冰冰則慌亂地到處籌錢——綁匪要的500萬「舊」美鈔!
白冰冰在電話中要求聽女兒讀報紙的聲音,綁匪把電話掛斷。隔了10分鐘,電話再響,播放一個「女孩」讀報的錄音。
次日,綁匪又問,錢準備好了沒有?白冰冰說準備好了。綁匪約她再等電話。已經三天沒吃沒睡的白冰冰,喝下了一瓶雞精。
下午3點半,終於等到了綁匪的電話,要白冰冰一個人出去交贖金。在場的友人建議她對綁匪說「我不會駕車」。歹徒即刻掛斷電話。不久,又打電話來,怒責她說:「你女兒說你會開車呀!」
「女兒還活著!」白冰冰高興得說不出話。
一個小時後,白冰冰由女警喬裝成女伴,陪同出門「赴約」。警車偽裝成的士尾隨。但過後又懊惱回家。路上有兩家電視台的車子一直跟著,綁匪則沒有露面。警方下車罵電視台記者,卻遭到記者的抵制:「他們不撤,我們也不撤!」
案發第五天。白冰冰在綁匪以隨身電話指示下,帶著500萬美元,在台北縣乘坐警方偽裝的的士,東奔西跑。但是,最終仍失望回家。綁匪沒有現身拿贖金。大批採訪車卻跟隨著,警方直升機則在空中盤旋。
4月19日,綁匪要白冰冰搬離住處。顯然已經知道警方和大批記者在她家走動。此後四天半,綁匪不再來電話。白冰冰幾乎急瘋了。記者仍打電話給她,她吼叫著:「拜託,不要跟蹤我們,離我們遠一點!」
綁匪的沉默,使一股不祥的感覺湧上許多人心頭。
事後證實,18日傍晚,回到台北五股鄉西雲路的租房內,陳進興等人因不滿白冰冰報警,對白曉燕拳打腳踢,並涉嫌強暴了受害者。次日凌晨,白曉燕身體抽筋,因不堪毆打致肝臟破裂,腹腔內出血身亡。21日凌晨,綁匪棄屍於中港大排水溝內。瀉藥。。。。
樓上的朋友們回復都好專業哦!我簡單從實際工作上面說一下。1、為什麼案情信息需要保密。
首先辦案裡面公安機關有一個優勢就是我哦們可以運用我我們的信息不對稱性。在審問犯罪嫌疑人的時候尤其重要,可以攻破對方的心理防線,提高辦事效率,你懂的。如果將案情信息公開了,不對稱性的優勢就不明顯了。甚至可以造成辦案的被動。2、保密範圍如何?
你可以直接百度一下,大量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說明了。3、危害我覺得這個危害就好像你下棋每一步都先告訴對手怎麼走得道理一樣。你會限於被動。但是,迫於壓力要公開,或者主動公開的情況就不一樣了。一點小小技巧或者可以迷惑對方。最後我想說說,其實偵查的最根本性質:隱秘性。沒有了隱秘性,你就會好像**一樣,瞎搞。哈哈我隨手在報攤拿起一份報紙,只見上面寫著:
本報訊:……
昨日刑偵人員在檢查案發現場時發現被害人身下壓有一枚紐扣,根據比對和被害人衣物所用的紐扣不一致,根據刑偵人員估計應該是被害人在臨死前從兇手身上揪下的。
……我匆忙趕回家,從衣櫃中翻出那件衣服一看,果然少了一個紐扣,於是趕在刑偵人員前來搜查之前處理掉了。
感謝媒體,感謝國家。==1.作案者看到會掐掉線索-----拓展一下:-----若作案者涉黑,則會徒增更多罪案,封口、滅口、cuting loose end...-----若作案者具有河蟹這個技能,大家都懂會發生什麼...
=
=2.信息在口耳相傳的過程中會進化,會優勝劣汰, ----添油加醋、戲劇性強、聳人聽聞、官方標籤的---&>優勝; ----持謹慎理性態度、中立冷靜懷疑的、無猛料的---&>劣汰; 因為大多數人認為:在不了解的情況下,把嫌疑人當作壞人看,總是比較安全的。這樣的傳播環境可以概括為:抹黑易,澄清難。 哪怕一張白紙放在地上,也總有人懶得繞過,直接踩上去, 等最後再把這張紙拾起來時已經沒用了,傷害已經造成了。=來看個新聞:小偷入室盜竊「門檻精」 戴手套、換鞋不留痕迹在公安實習那會兒看到這種新聞就想罵人,接下來現場取不到指紋、鞋印了!
還有人證的問題,不想保護證人的話大可以隨便說說哦~即使媒體用化名,通過公開信息找到證人也是很容易的,另外辦案警員身份,有時候隻言片語也會公開,下次他要是卧底,就可以收屍了~再有,你把信息全公開了,民間「福爾摩斯」是多的,警察、檢察官會不堪其擾,
對這方面基本不了解記得看美劇《犯罪心理》的時候,BAU的成員得知 記者已經聞風而動總會露出一副無奈的表情。有幾集大概是這樣的,有連環殺手出現,媒體報導的一些用詞刺激了連環殺手,於是他的冷靜期縮短,殺人速度變得更快。雖然只是影視作品,應該也是參考實際情況設計的劇情吧。
在偵破之前當然要保密了,現在信息太快了,進展到什麼地方,被壞蛋看到了,那不就是見著拆著了啊,不過也有利用這種手段迷惑壞蛋的
案件在偵破過程中,不能公開偵查因為兇手也能通過這個媒體得知案件的進展,從而進一步作出防範,而且案件的公布會在社會上造成輿論的影響,會吸引不法分子對案件的偵破造成不必要的干擾,從而使難度加大。
觀棋尚且不語,何況偵查抓捕?
基於維護國家安全和對公民權益的保障,保護案件中涉及的範圍和程度上的輿論及產生的公眾力。
謝邀,偵查終結之前肯定是不能公開的,不然嫌疑人始終比警方快一步。
關於某些回答中提到的新聞報道的副作用。
其實吧,這種新聞公安自己是不應該介意的。
只不過國內許多公安人員總喜歡偷懶,巴不得犯案的人都是白痴就最好。
這種新聞的正面效果主要在於威懾作用,而負面效果,即被指稱的增加小偷不被抓的成功率,這個可能性是有的,但是遠沒有一般人們所想像的那麼有效。
歸根結底,無論是犯案,還是做其他事情,成功的秘訣都是做減法。
一次成功的完美犯罪,前後可能需要五十個方面都做到足,除非你正好碰巧看到五十條相關報道,並且一次性全部補足。所以擔心一兩則報道會影響到警方的破案率,整體來看純屬多餘。
這也正是刑偵學上講」沒有完美犯罪「的內涵。
這句話還有一層意義,就是不光想得少了沒辦法完美犯罪,想的太多,也一定會導致完美犯罪的失敗。偵查公開,毛線會越扯越長,最後你的衣服被扯完了,讓人光著身子,別人要惱羞成怒
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需要保密,其他可以申請公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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