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的保質期真的那麼精確嗎?到期當天還可以吃,第二天就不能吃了?
01-15
邪妖!食品保質期的問題其實不是那麼精確。以我見到的例子,美國製造的桃子罐頭,不同的州製造的同體積同分量同包裝形式的罐頭(品牌不同),保質期相差3個月。這個不是奸商在耍滑頭。所有的保質期都是以這類食品通常情況下不發生變質的大概時間來確定的。注意,他們考慮的都是通常情況,排除了其他情況,如極端高熱,低溫,潮濕等等環境。比如一個食品,在低溫環境下和高溫環境下的實際腐敗時間肯定不同,而且這個區間還有可能很大。
至於第2個問題,我個人建議如果到期就別吃了,沒有必要為這個存僥倖心理,因為很多食物的腐敗變質所產生的有害成分比想像中要大打得多。
一個產品保質期的確定不是隨便寫的,一般首先,根據儀器測定,然後通過經驗公式推導的,之後企業一般會對成品(跟超市售賣的一樣,並且模擬超市條件)做一段較長時間的測試,看看產品到臨界指標時的時間。兩者結合,確定一個標註在產品表面的保質期,這個保質期一般會比測試時間短一點,也就是說再過保質期一段時間後產品的各項指標也不會超過規定值。 但是產品的保質期受到的影響因素太大了,不建議在過了保質期後繼續食用。
國內的食品保質期是按照生產工藝確定的,也就是說同樣的工藝生產的食品有相近的保質期。
比如烘烤餅乾一般9個月到1年。高溫殺菌的火腿腸一般是6個月。馬口鐵罐頭一般是2年或2年半。實際上:
各食品廠,即便是規模較大的食品企業,在使用新工藝開發新產品時,一般都不會針對新產品測試保質期,而只是使用同類產品經驗值確定標籤上列印的保質期。這樣做一般不會出事。主要是因為:1.正常食品公司的銷售有很成熟的存貨期管理流程,食品企業對銷售的整條鏈是能夠控制的,保質期1年的產品,一般3個月之內就必須要從工廠銷售出去,出貨時是嚴格執行生產日期早的先出貨。6個月之內就要從末級經銷商處售出,即進入消費者家裡。超過6個月就開始進行處理,方法有促銷、品嘗、贈送等(超市裡打折的食品,必然是存在問題的,食品是百分之百的越便宜越不能買,物美價廉的食品,根本不存在)。
2.標籤上列印的保質期,一般會比較保守,比如罐頭食品,馬口鐵罐頭午餐肉一般是打2年保質期,但是馬口鐵罐頭這東西,要是鐵皮鍍錫質量好,食品生產工藝有保證,實際保質期是近乎無期限的,放個幾十年都還能吃。
3.保質期的概念本身是模糊的,「保質期」這種描述也存在誤導性,讓人覺得好像是過期了吃了就會有問題。
其實我國的保質期一般是指食品從生產出來到風味發生明顯變化的這一段時間長度。就是說正常情況下,到期了,不是說食品就變質了吃了要壞事了,而是食品的風味發生了明顯的變化,吃起來已經和剛生產出來的時候有明顯區別了。所以,日本一般對應的是寫「賞味期限」,西方也經常寫best before,或者shelf life等,這些表達方式都比保質期要好。再加上第二條說的列印的保質期會比較保守,因此大多數保質期在3個月以上的,按正常工藝生產的合格的,關鍵是常溫保存的食品,到期了都還是可以吃而且不會有問題。問題是保質期較短的,需要一定貯存條件的食品,比如麵包、鮮奶、0-4℃冷藏的熏煮肉製品,一般時間越短的,越不靠譜。一方面整個供應鏈的物流管理一旦出問題造成幾天停滯,食品就過期了,另一方面很難保證食品在整個供應鏈上都是在要求的條件下運輸和貯存,有些不良商家還會在生產日期上做手腳,讓我們今天就買到「明天」生產的麵包和鮮奶。這種食品到了保質期就非常危險,超市也會在到期前加大力度促銷。
所以,上次看見超市促銷,一群大爺大媽在搶購大米,排了好長的隊,就去仔細看了一下,果然米里都是蟲子。最後說一個無視以上描述的例外:
火腿腸這東西,雖然標籤上也打著保質期,但是有的廠家會在到期之前將產品回收,然後拆包,然後重新仍到餡里,就又成了新的火腿腸,這就是傳說中無限保質期的食品。這東西便宜的真心是不能吃啊。保質期的主要意義在於:在保質期內不是因為消費者原因出現的食品質量衛生問題,需要由商家對此負責。而保質期並不是一個精確的時間點,而是一個時間範圍,同時又受各種外在條件的影響,所以會有一定的時間跨度,具有不確定性。食品上標註的保質期,通俗上可以這麼理解,是一個正常條件下的絕對安全的安全時間,用以確保商家不會因此擔責。而保質期之外的食物,無法保證絕對安全,離保質期越近安全概率越高;直到超過某個臨界,食品質量突然下降,安全概率驟然降低(這個臨界,不同的食品差別很大,需要具體分析)。第二天的食物,如果是保質期長的食品,完全可以吃。但如果是麵包之類的,只有10天左右的,建議不要食用。
我爸是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他哄我喝過期奶粉的時候說:所謂保質期,只是商家在【萬一】吃出毛病的時候把責任推給【消費者】的一種免責手段而已。
當然咯,一味不管保質期,雞蛋長毛了你也要吃的話……就當我沒說。咋能那麼精確呢,這個只是一個大概的範圍罷了,應該是為了提醒消費者,到了質保期限的東西,裡面的變質成分已經足夠能威脅到你的健康了,如果你吃了它,你的身體會出現問題的。所以說質保期前後的東西,都最好不要吃。其實任何食物,從生產出來的那一刻開始,就已經在變質了,只是變質的量還不足以對人體產生傷害。
因為食品銷售的各地保存條件都不一樣,所以保存期限也有所不同。食品包裝上的保質期應該是指正常條件下的保存期限,所以夏天和冬天應該也有所區別。另,2004年的國標中關於保質期的說明中有超過保質期一定期限內的食品仍可食用,但在2011年的國標中已將此項刪除。所以最好不要吃超過保質期的食物。而且食品儲存時間越長,其中的營養成分損失越嚴重。比如酸奶,冰箱里放5,6天肯定還能喝,但是裡面的有益菌估計都快死完了,跟新鮮的產品營養價值肯定不同。
我吃過超過保質期的東西,沒什麼大問題
食品儲存過程中會有兩個變化:本身營養價值變化,有害物質的產生。食品過保質期是營養價值開始顯著下降的時間,而這時如果沒有有害物質的產生,食物還是可以繼續食用的。食品包裝上都會有貯存條件和保質期,適當貯存條件下即使食物過了保質期,但超時不是很長,未發生變質問題,食物仍可食用。
新人剛到,請多指教。我覺得不是那麼精準的,保質期是一個人為的日期,細菌等有害物不會看著保質期生長繁殖。一般說來,食品存放越長,對人的危害性也隨之增大,營養也隨之下降。之前曾發生的在火腿中添加敵敵畏的食品安全事件中,商家也不過是因為季節原因,為了延長食品保存期而加入了可怕的有害物。所以還是買新鮮的食品食用最好。
食品的保質期只是規定了食品可食用的大概範圍,其實在保質期後也有部分食品是可以食用的,也不乏在保質期前就已經變質的。不可能很精確的。但是為了安全保障,還是建議在保質期前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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