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鬥魚主播劉飛兒被粉絲跟蹤騷擾這件事?

劉飛兒Faye微博自爆被粉絲跟蹤騷擾,並且其家長支持並提供經濟幫助,並且伴有言語攻擊行為。


我從三個方面聊聊這個事兒:

1.在「中國的治安水平是不是謊言」這個話題中我寫過,中國的犯罪率之所以如此之低,並不是因為發案率低,而是因為立案門檻高!中國有太多類似應該重視起來的事情,最終的結果卻是「終於調解,止於治安處罰」無論是諸如此類的事情,還是掃黃打非,還是別的什麼,中國有很多處罰走過場或者單純以執法部門經濟利益為目的!

我記得今年還是去年有個女網友入住酒店,結果被酒店內的一個「拉皮條」的當作是「逃跑的小姐」毆打,事發之後派出所來酒店掃黃!但我覺得這不是重點,重點是如果這位女網友真的是一個「小姐」這事兒還會不會引起重視?

現在很多年輕的爸爸媽媽已經從逼著孩子學鋼琴到了逼著孩子學詠春的地步,出了事兒,反應不是讓孩子去找學校,去報警,而是告訴孩子「你除了自己保護自己,你除了打回去別無他法」這不是很不負責任的!

這樣的「柔性執法」的結果就是類似的事件越來越多,越來越隱蔽,越來越成為一個主流,人遇到問題不是依靠法律,而是依靠拳頭和背景!

2.我也有自己喜歡的藝人,但我覺得所謂「愛」就是喜歡對方的表演,作品和顏值,從內心感謝他們帶給我們的輕鬆和休憩!並儘力理性的看待對方作品的優劣,盡最大限度尊重對方的隱私!這是我的一個態度!

很多人說「我愛XXX」然後就禁絕任何人對其提出合理的質疑和批評,小到個人,大到黨派、正負,我可以為你去做任何瘋狂的事兒,只要我是以愛的名義!愛就是歌頌,愛就是瘋狂,只要我「愛你」,我做什麼你都要忍著!

我可以以愛你的名義去恨任何人!這種畸形的愛,其實就是一種對他人的綁架、褻瀆和誹謗,你今天可以為了愛一個人去為他做任何瘋狂的事兒,那麼明天他一旦不能稱你心意,那你就會比任何人都恨他!這種愛,最要不得!

3.很多人缺乏對新生事物的包容,覺得自己會碼字了就看不上秀身材、打遊戲的了,其實我覺得碼字和秀身材、打遊戲本質上沒有什麼區別!上網都是把自己最擅長的一面展示給大家,只要它不違法,不殘忍,不血腥,不噁心,那我覺得展示自己最好的一面並沒有什麼不好?

一個人受到騷擾,有些人的第一反應不是想辦法提高執法力度、防範意識,而是先從被害人身上找原因,為執法者推卸責任,為犯罪者開脫,我是非常不能理解的!努力通過踐踏別人的基礎權益把自己裝點成一個道德完人,從中不斷縱容犯罪,縱容懶政,通過把黑暗遮蓋起來去假裝這個社會充滿光明!

以上行為令我不齒,也不利於打造一個更安居的社會環境!


警察執法的問題先不談,調侃和挖苦報警人是真的過分。

且不說女主播該不該被蕩婦羞辱,就算真是個性工作者遭受了性工作以外的不法侵害來報警,你警察就有調侃的權利了?

面對執法對象暴力抗法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報警人來報警了拽的跟二五八萬似的秀優越,警校就是這麼教你們的?


怎麼說呢?

這個問題在我看來是不可思議的,不是因為狂熱的粉絲跟蹤主播,而是警察。

這樣的事件提醒我們中國的的確確存在一批人,他們的世界觀和我們完全不一致,在他們看來網路遊戲是"電子海洛因",主播是不值得尊重的職業,法律是可以商量妥協的事物。他們是將孩子送往"網癮學校"的家長、學校里嚴禁長發的校長、底層和稀泥的警察、追求"維穩"的政府高層,是楊永信之流存在的基礎。他們既沒有傳統儒家的道德觀也沒有真正相信現代的普世價值。

每當我覺得中國會變得更好時,我就會翻翻新聞,看看這些和我在同一國度的陌生人。幸運的是,我會活的比他們長;不幸的是,我不知道和我一個時代的人包括我自己,最終有幾個會變成他們。


報個屁的警,我今年三十,報過四次警,沒有一次解決問題的。還得託人找關係處理問題。

派出所民警一般自認老油條,協警更不用說了,單拎出來到社會上,狗屁都不是,沒素質,沒水平,沒文化。混混在社會上混不下去了,家裡找關係進派出所當個協警,草雞變鳳凰,牛逼的不得了,扒了身上那身皮,給人提鞋都沒人要。

我就這麼說了,不匿,有本事來拘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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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一下啊,我不是針對誰,我是說這個圈子有問題,還不知上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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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朋友的話我也是沒看懂,怎麼一輩子報警幾次是有名額的?我三十歲應該報幾次?平均幾年能報一次?我下次活的時候好好注意。另外你對普通百姓的定義是什麼?在你眼中警察就是上戶口的?


修改修改……太嘲諷了……


既然官僚機構就實質而言是「作為形式主義的國家」,那末就目的而言它也是這樣。於是,國家的現實目的對官僚機構來說就成了反國家的目的。官僚精神就是「形式的國家精神」。因此,官僚機構把「形式的國家精神」或實際的國家無精神變成了絕對命令。官僚機構認為它自己是國家的最終目的。既然官僚機構把自己「形式的」目的變成了自己的內容,所以它就處處同「實在的」目的相衝突。因此,它不得不把形式的東西充作內容,而把內容充作形式的東西。國家的任務成了例行公事,或者例行公事成了國家的任務。官僚政治是一個誰也跳不出的圈子。它的等級制是知識的等級制。上層在各種細小問題的知識方面依靠下層,下層則在有關普遍物的理解方面依賴上層,結果彼此都使對方陷入迷途。


說個題外話,我第一次看到這個名字是在某高素質網路社區「新時代的我們」版面,啥時候成鬥魚主播了?


沒有辦法啊。跟蹤這個事現在算侵犯個人隱私權的事情,只承擔民事責任,無刑事責任。所以這人報警基本管不了。警察只承擔教育義務,沒有公訴責任。所以只能自己上訴,鑒於取證困難,且情節並不嚴重,並且估計也能開出精神障礙的證明,最關鍵是目前我國並沒有強制措施,所以上訴也沒什麼卵用。最簡單的例子就是如果真的有用,那中國的狗仔隊也就都死絕了。

至於警察的態度,這是整個社會輿論環境以及個人素質決定的,所以你雖然看不慣他們但是也就只能投訴一下。

最後,我認為主播個人還是要注重保護自己的隱私以及安全的。不能說享受了職業的紅利還不願意承擔職業帶來的風險。泄漏了行程,確實是會給自己帶來不便的,既想享受萬人注目的快感,又請不起保鏢的話,那就好好保護自己唄。我相信少發微博,少直播時透露自己的位置是可以一定程度上杜絕這類事件的。


把最大的魅力肚子減下去,就跟其他主播沒區別了,應該就不會被騷擾了吧。


劉飛兒直播原話:我發現我水友都太正經了,就沒有想跟我發生點什麼的嗎?難道是我不夠誘惑?哎。今天夢想照進現實了。哈哈哈哈


一直看飛兒的直播 這種人渣一定要爆打一頓才老實。支持飛兒,肚導!


這事兒尷尬了。

靠擦邊球賣笑甚至賣身換取各種土豪怒砸城堡話筒飛機的女主播,碰到了敷衍搪塞混日子的警察。

註定了是悲劇。


一個女主播,拍過寫真集,怎麼了?

怎麼就賣肉了?

穿件漂亮衣服坐在鏡頭前就是賣肉了?

我就不懂,知乎什麼時候成了這種站隊回答了。

要麼就是婊子活該警察沒錯,要麼就是條子無恥欺壓百姓。

劉飛兒犯錯了嗎?沒有啊。警察有錯嗎?更加沒有啊。

人家跟蹤你了,但沒做什麼出格的事情啊。警察能怎麼辦?二話不說把人抓起來槍斃就行了?

警察做事也要按規定來的好嗎。

你真以為自己是黑大哥,警察都是你的小弟,一句話就為你違法犯罪殺人放火還自己扛下罪名?


先下結論:如果該主播所說屬實,那麼那個男子有問題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警察的做法卻沒有什麼問題。

看到有朋友在說警察有問題,我理解你們對警察這看似無作為行為的痛恨。但是警察不得不這麼做。

主播的粉絲可能會知道這個人,但是對於警察來說,主播和男子都是普通人。主播提供的證據有她的說辭以及摸手監控等材料。但是在處理這些事情時,口頭說辭作用不大。你能說,但對面也能反著說。警察到底聽誰的?所以關鍵還是要看實質性證據。而主播提供的關鍵性證據(如監控)不足,只錄到了「摸手」這個行為。而這個行為,恐怕在生活中並不罕見。如果僅僅因為這個動作就判定男子有錯,那拘留所里不知道要多多少人。因此,對於這件事,警察也就只能勸解一下了

之所以是說「沒什麼問題」,是因為主播說警察在勸解男子時的「搞笑的語氣」。當然,也可能是主播心裡覺得不公平而產生的主觀看法。


該不該立案是個純粹的法律適用問題,大家可以以案說法,拿出法條進行三段論分析即可。如果該立案不立案那是行政不作為。

這事怎麼會發生,是個社會學問題,重點在因果分析,而不是該不該。

主播是正當職業,這是價值判斷。

大多數沒有突出才藝的女主播,主要靠打擦邊球包括但不限於漏溝賺錢,這是事實描述。

劉主播沒有突出才藝。

什麼叫突出才藝,比如唱歌唱的專業,跳舞不限於宅舞,演戲至少比得上楊冪.......一言以蔽之,你離開乳溝依然是個大寫的女性。

所以,我看這事兒從因果來看確實挺黑色幽默的。這是我個人主觀感受。

最後強調一句,實證分析無法得出規範性結論。


十六字訣伺候: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那麼問題來了

文中喻某的行為是合法行為還是非法行為?

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僅因其為主播身份,跟蹤便存在合理性的話。那你讓PDD咋辦?讓寅子咋辦?

相關法律條文是否已經明確為該男子行為進行定性?該怎麼處罰是不是已經有了相關原則?

摸手不算騷擾的話,那麼我是不是可以摸每一個路上可愛姑娘的小手了?(我並沒有很期待,我就打個比方,領導看見了不要生氣)

法律已有條令

B數自在人心

執法權不是個那麼輕鬆的權力。


撇開身份,就是一個女生被跟蹤騷擾了,怎麼就成人家『賣肉』活該了?更何況人家還是正經主播,收入也秒殺某乎上90%以上的你們:)

其實我更想說的是公民的隱私權到底能不能被保證。

去年的時候我也經歷過類似的事情。

被騷擾,瘋狂打電話,盜取我微信/qq/微博/知乎/郵箱賬號,假裝快遞到我寢室/兼職單位騷擾,甚至還連累到了家人和朋友。

對,然後我去報警了。

到了派出所,我得到的回應是:「你確定是她喜歡你?」「你們之間沒發生過什麼?」

就算我把所有的證據都已經收集羅列了出來,他們依然滿臉的不可置信,戲謔的嘴臉讓我感覺受到了侮辱。

當我問到被騷擾到什麼程度時他們可以受理時,他們的回答是一定程度。

多少程度呢?

一定程度就是一定程度,是我們警方來判定的,多少程度我不能確定地告訴你。包括比如偷竊,法律上寫的就是一定金額,沒有說出確定的數字,所以這個程度我不能告訴你。

上面這段是他們的原話:)我是不是可以理解為看心情。

現在那件事已經過去了,但回想起那段時間依然感覺到很恐懼,不敢接陌生電話,聽到手機震動感覺到的是害怕,甚至走夜路時會時不時回頭看會不會有一把柴刀向我砍來。

同時也是從那時起,警察在我心中不再是公民的保護傘,不過是一群酒囊飯袋。

前幾天,我的一位女性朋友告訴我,她被堵了。同樣也是相似的展開,碰上一個近乎偏執的人,不停地騷擾。

我也只能言語上安慰她,告訴她如果需要壯丁,我可以去幫她,但這一切其實都沒什麼用。

而當我提到報警時,我們都認為p用沒有。

被騷擾這件事,說大不大,說小不小。一般來說不會導致什麼命案或其他重大案件發生,所以警察自然不樂意受理,但它隨時可能往更壞的情況發展,到時警察趕得到么:)


拼顏值是不可能拼顏值的,這輩子都拼不過那幫年輕小妞的,打遊戲又不會,打不過技術主播,只有在遊戲區組織觀賞性球類下鄉活動才能維持生活醬紫。鬥魚遊戲區沒見過大奶的屌絲超級多,說話又好聽,個個是人才,我超喜歡在裡面!


看了幾個回答感覺和穿的少活該被強姦的思路一樣。


不能說警察不好,這是知乎的政治正確之一。(滑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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