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總是急於寫完一個故事?


我覺得寫作最痛苦的是克服三大心理壓力,其一是動筆,其二是堅持原設定,其三是在終於找到辦法結尾的時候,保持心態寫到結束。

我覺得這些都是修行,我從不強求自己表現好,但我知道這些痛苦會讓我成長。


我的習慣是在想到創意點後,先選定一個主題,再寫主人公和反派的簡單的人物小傳,再寫下開場和結局,之後就寫非常詳細的故事背景介紹以及非常詳細的所有角色的人物小傳。在這一過程中,我時常會想到一些自認為有意思的點,想到就記下來,在寫那兩個「非常詳細」時把這些點擴充豐滿。

當這些「非常詳細」都寫完後,大體的結構就出來了,添肉的時候再借鑒一下自己喜歡的同類影片中的橋段,改吧改吧故事梗概就差不多出來了。

最後再拿一套自我評判標準來檢查這個故事,主題是否前後一致,壓力是否持續上升,主人公是否主動,等等一大堆,就不贅述了。

個人經驗,僅供參考。

另外我覺得能一口氣把故事寫下來也挺好啊!感覺不對勁的話肯定是哪出了問題,檢查修改唄。


事實上,我經常認為表達實質屬於一種衝動,是一種欲求。而提升表達效果、表達技術的過程,是一個和自己的本能欲求對話並說服的過程。

我舉個例子,有的人寫文章就好像拉翔。有欲求,有創意,就是憋得慌了。噔噔跑到廁所,稀里嘩啦一通拉,很爽。轉過頭一看呢,自己的文章就是「一坨文章」。這種例子你在高中生的作文里經常能見到——稀里嘩啦一大堆,紙都不夠他寫的,最後一看寫了什麼呢?沒一處在癢上。

而真正想要做到表達充分,你需要的是思考。字數不等於信息量,大段議論有時候不如幾句要害。創意想要留住讀者的注意力,就更加需要自我修正。

這個裡面難的就是克制和對抗。有情感有創意當然好,但是要避免「排泄型書寫」。但是又要注意別讓技術上的迂迴克制傷了你的慾望。

我建議是每寫完一段就換到讀者視角,盡量客觀地看一看,我一個讀者能不能被吸引、能不能進入文章、能不能感受到順遂/生硬?然後自我反省一下,「照見自身念頭」,看看是哪些念頭導致的問題。

寫作是一個漫長的修行過程。


汗顏,在下都是憑著一時性起寫了個幾百字,看了看還符合期望,就丟下不管的人。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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