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想用我的名義她出錢,先是首付按揭買房買車,然後再抵押貸款。能幫嗎?

1、買房買車是在雲南昆明。我老婆不同意這事兒,說有風險。

2、我姐說是房車按謁她還,三年還清大額貸款(非房貸,是用剛按揭的房抵押貸的款),房子車子到時如不要可以再賣。

3、我跟她說我不會要這房和車,我只是因親情出名義幫貸款,不要她的任何財物。

4、我姐她自己辦不了貸款,具體原因沒說,估計是在銀行已經有了貸款行為。

5、兩筆貸款:房子的貸款,用房子做抵押的貸款。只是用我的名義,首付和還貸都是她出。

我想問的是,這件事情我能不能幫我姐?法律上會對我有沒有什麼不良影響?

望知情的朋友詳細分析一下?


幾個細節需要題主明確。辦貸款是以題主名義辦理,就是題主與銀行簽合同是吧。然後房子和車是登記在題主名下還是登記在姐姐名下?

假設事實如此。

那以題主名義借款,其實就相當於題主向銀行借款,再把借款借給姐姐。姐姐每個月替題主向銀行還款,實際上是姐姐向題主還款,題主再向銀行還款。銀行與題主,題主與姐姐是兩個借貸關係。

所以題主需要明白,對於銀行來說,借款人是題主而不是姐姐,承擔還款責任的是題主而不是姐姐。要是兩年後姐姐說經濟不好還不了了,銀行是要題主還錢的。

因為借款發生在題主與妻子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借款時很可能要求題主的妻子一併簽名。那麼這比借款就屬於題主和妻子的夫妻共同債務,需要題主和妻子共同償還。

所以題主知道為什麼妻子反對了吧,因為妻子不想背這筆借款,也不想這個家庭背上這筆借款。

按題主說法,看樣子這筆貸款並不是一個小數目。如果姐姐不還錢,銀行讓你們家還錢,也許到時需要拍賣你的房產,導致你們家無家可歸。

另外,我不是銀行從業人員,不清楚到底為什麼姐姐不能自己借款。我只是知道如果銀行認為姐姐缺乏還款能力,或者以前曾經有過不良信用記錄(就是曾經拖欠貸款不還之類),銀行就不會同意姐姐貸款的。

問題就在於此。銀行都不敢借這筆錢給你姐姐,你敢借這筆錢給姐姐?這筆錢對於銀行來說是九牛一毛,那這筆錢占你身家多少比例?你真的願意以占你身家多少比例的債務去賭你姐姐的親情和還款能力?

在大事面前,人應當理性一點。


從業人員來答題。

我就是在擔保公司上班,工作就是幫客戶辦理銀行貸款。看的多了,只想告訴你,千萬慎重。

見多了幫親戚貸款最後把全部身家搭進去,還背上幾百萬貸款的人。

某客戶是市稅務局的小幹部,弟弟做生意。一直看起來情況良好。有一天弟弟說哥哥你幫我貸點款吧,就當投資,貸款我還,還給你算分紅。客戶想著是親弟弟,一直生意也穩當,就同意了,用自己房子幫他弟弟貸了100多萬。半年以後,他弟弟失蹤了,留下四五百萬的債務。我們按各種證據推算,他弟弟找他幫忙貸款的時候,已經是走投無路了。

現在的情況是,要麼客戶賣房還貸,要麼等待銀行走司法程序申請強制執行,結果也是賣房。不過賣房也還不清,因為房價跌了…

那呢我們來看你的情況。

1、買房買車是在雲南昆明。我老婆不同意這事兒,說有風險。

不同意是正常的,別怪你老婆不通情達理,風險太大了這。

2、我姐說是房車按謁她還,三年還清大額貸款(非房貸,是用剛按揭的房抵押貸的款)

首先我在成都,不太清楚昆明的情況。就拿成都這邊來說,剛按揭的房子是沒辦法再直接抵押貸款的,因為按揭貸款的房子已經是抵押給銀行了的。除非是辦順位抵押貸款,這成本就高了喲,年息15%到30%都是有可能的。並且金額通常不會特別大。 你可以在你們那邊了解一下情況哈。 你姐姐做什麼生意啊,可以承擔那麼高的利息。

3、我跟她說我不會要這房和車,我只是以親情出名義幫貸款,不要她的任何財物。

好孩子,希望你好人有好報。

4、我姐她自己辦不了貸款,具體原因沒說,估計是在銀行已經有了貸款行為。

在銀行已有貸款並不會直接導致她貸不了款。可能是因為以下原因:

一、信用記錄差,貸款、信用卡逾期次數太多。有可能是借款人沒有還款意識,或者乾脆就是經濟情況不穩定,還款來源不穩定。

二、工作單位受限、公司經營行業受限。前者比如證券行業從業者、擔保公司從業者,比如我,或者政府單位不太方便…後者比如你姐自己開公司,剛好經營範圍是房地產建築相關、鋼貿相關等。

三、負債率過高。嚴重一點就是資不抵債…

以上是主要的幾點原因,跟你姐聊聊吧。

5、兩筆貸款:房子的貸款,用房子做抵押的貸款。只是用我的名義,首付和還貸都是她出。

想過萬一她中途還不起貸款了,咋辦沒。如果她給你買的資產足夠覆蓋你所要承擔的債務,那麼你可以試試,總之情況不好就處置資產。但自我的經驗看來,沒那麼簡單。

如果給你買100萬的資產,就貸90萬出來,她折騰這幹嘛?

先說兩個可能性

1、超成貸款。比如你資產價值100萬,銀行可以給你貸款150萬甚至200萬。這個…如果你姐還不起了…你就慘了,賣資產都不夠。你的信用記錄就泡湯了。自己去看看信用記錄有黑點了是什麼結果吧…

2、現在有很多「玩資本」的,模式是這樣:

從A手裡借500萬買房買車,而且是好房好車。然後從銀行做抵押貸款、信用貸款、辦大額信用卡,套取遠超500萬的資金,還了A的500萬,手裡就多出一個500萬甚至1000萬。如此循環往複,資產越來越多,貸款越來越多。操作的好,手裡的錢就越來越多。但更多的是沒操作好,負債越來越多。這些錢,如果拿來投資正經生意還好,如果拿去干別的,比如民間借貸…後果不堪設想啊。如果一旦遇到房市大跌,也是死路一條…

講完了…希望你別被我嚇著了…

這行幹得久了,就知道水有多深了。

好好跟你姐聊聊,看看她買房貸款的用途,看看她的還款來源,這兩個是最重要的,看是不是都正常。不過我估計你這方面的辨別能力不太準確。建議謹慎…


我覺得也是不要幫,這種事情,很容易搞的里外不是人,而且親情也徹底完蛋了。法律因素大家講很多了,我覺得經濟大環境才更重要。你姐姐買車買房是不是必須的,如果不是,僅僅為了投資賺錢,還是算了。因為房地產一直火熱,買房賠錢的情況很少發生,但,現實往往是殘酷的,至少在一些地方,房子已經開始有成為負擔的現象了。最後,一定要問清楚原因,理由,你的風險是實實在在的,起碼信息要對稱不是?

PS:如果你也有房貸,或者有買房計劃,乾脆就坡下驢找理由回絕算了,以前有哥們來問我類似問題,我就是這麼讓他應付的。


如果真的要做,不如你出面買房買車,然後酌情送/借給你姐姐,她能承擔一部分成本就承擔,不然也就算了,親情嘛。

其實我上文的內容和題主面對的情況基本是一致的,但從「借身份」換成了「買後送/借實物」,感受上就有巨大的差異了。供題主參考。

千言萬語一句話:借,借,借!哪那麼多借!


我好奇一個事你姐夫呢?


只說一點,到時候你姐還不上錢,銀行是要找你要錢的。

其他的自己掂量吧。


同學啊……想的太美好了啊…貸款買的車和房子都已經抵押給銀行了,還怎麼抵押大額貸款啊?你還不起按揭銀行就把房和車收走了呀,對你來說沒什麼損失。如果這套房是你的首套房,那麼就有個商業貸款首付額低一到二成的問題,在房產證辦理時繳稅有個幾千到一萬的優惠。

你老婆說有風險也對。1,你的房子內出現人命,失火,漏水,涉及到違法事件的情況下,你作為戶主是有責任的,一般都是負責賠錢的,當然這些情況比較少見。2,以你的名字進行大額貸款,這就要看從哪裡貸款了,怎麼貸款了。要是民間擔保公司,人家放款無抵押,還不上,你名下所有的產業就危險了,你老婆的也不見得保得住。要是銀行抵押貸款,那很簡單,以你的名字就要用你的財產抵押。你說的先按揭房子再把房子抵押,你當銀行吃素的呢,年輕天真幼稚。

另外,指望套現不還,是違法的,屬於金融詐騙罪,金額大的坐十幾年牢也是有的。


可直接看第4條括弧中的內容和第5條

1、這個事有兩部分組成——首先是你從銀行貸款,你需要向銀行還款(也就是對你不利的地方);其次是你姐從你這借錢。也就是說你從銀行借錢,然後又借出給你姐

2、用法律語言說就是你和銀行之間有一個借款關係,然後你和你姐之間又有一個借款關係

3、現在可以肯定的是,你和銀行之間的借款關係有書面合同、抵押物,銀行在事情變得糟糕時可以通過書面文件(起訴你的有效證據)和抵押物保障自己而且一定可以得到保障

4、現在你糾結的其實是,你和你姐之間的借款關係是否也需要簽訂一系列的書面文件、是否需要你姐提供抵押物、質押物、保證人,來使你得到保障(現在看來你姐想要和你建立一個口頭合同,並以自己信譽承諾會履行合同,即你和你姐之間的關係是口頭合同+你得到一種不具備法律效力和不一定會實現的保障;注意你和銀行間將要建立的是書面合同+銀行得到有法律效力的物權擔保即一定會實現的保障);或者你是否要幫她

5、是否幫,取決於你和你姐的親密程度和你的取捨,若決定幫但又擔心事情變得糟糕時自己無法得到保障(即擔心>信任或自願承擔的風險),你可以像你和銀行的借款關係中銀行的做法一樣,讓你姐簽個書面借款協議,按照你應還銀行的總金額、每月還款金額、期限寫內容,再進一層的保障可以讓你姐提供物權擔保或(和)保證人


我不懂法律,但是自認自己是人精。我從人際關係的角度回答這個問題,您就只當是參考吧。

您要是跟您親姐好的跟一個人似的,她家的事就您的事,那您就幫。

您要是覺得老婆比親重要,那最好還是別幫。哪怕是你這麼幫您姐不會承擔任何經濟風險,那您老婆也能為此心傷一輩子。

最後,如果這不是一件有風險的事,您姐也沒必要非找親弟弟幫忙。這句話只是一個事實,您可以從這句話里得出必須幫,也可以得出必須不幫,請自由心證

題外話,我親爹曾經面對過和您近似的選擇題,然後我第一目睹我家爹媽吵架,幾十年來就吵過那麼一次。


首先,貸款買車買房再抵押,這事靠譜?貸款買房,在貸款還清之前,產權證上有倆名字,一個是你或你和老婆的所有權,一個是銀行的抵押權,一個設有抵押權的房產證,誰會再依這個房子借給你錢?好比100萬的房子上壓近200萬的債務,這不用咋想,一看房產證就明白的事。

第二,用車抵押不靠譜,因為,車不是房。而且這車上就有債務。理由同上。

第三,銀行要錢的時候只認簽字的人。你家有這麼大的家業能消化這麼一大筆瞬間消失的財富。不要說你和你姐的感情多好,不要說你姐的投資項目多優秀,也別說你姐人品如何。這些都是有風險的,有風險就要有人承擔,這個承擔責任的人不是你就是你和老婆,即使死了,也會作為遺產由後代承擔。

第四,錢什麼的都是身外之物,但是要因為這麼一筆對任何一個老百姓來說都是相當於半輩子的財富搞得姐弟翻臉,夫妻反目,兒女怨你,就真的不值得了。

我是搞法律的,關心的是若出了問題怎麼處理有什麼後果,也就是未雨綢繆。如果最後皆大歡喜的話,當我沒說。

最後送你句話,你能承擔的起選錯的責任,再做選擇。


法律條款上怎麼樣我不清楚,但是我可以給出明確的建議:不幫。

因為你夫人不同意。你做這事兒風險不是你一個人的,是你和夫人還有孩子共同承擔的,所以千萬不要認為夫人是瞎摻合。

首先萬一出什麼岔子你和你夫人說不定生活上就有難處,比如要是你姐後期還不上錢,有了不良記錄,你以後要貸款給家裡買房什麼的就困難。

其次假設你經濟上沒問題,就算你姐還不上你也可以還,以後自己的大額開銷買房買車什麼的也可以輕鬆支付,還是不要。因為這事會造成你和你夫人的矛盾。最好的情況是你幫了你姐之後沒有任何不良後果,但一開始你夫人不同意,你一意孤行,她心裡會一直有個梗。

夫人總是會在乎是你親人重要還是她重要,鑒於你下半輩子還要一直跟她生活在一起,孩子也會一同撫養,在這方面千萬別低估女人。差的情況是出了岔子,你夫人估計每天就會把:「你看看,我讓你不幫你偏要幫,現在好了吧」掛在嘴邊,調整的不好甚至會因此產生不可挽回的矛盾。

供參考。


根據題主的描述,姐姐與題主之間是一種借用名義貸款的行為。姐姐之所以不願意用自己名義行使所述行為,我估計有以下幾個可能性:

1,姐姐在銀行信用不夠良好,可能曾有未還貸款或逾期歸還信用卡消費額等,導致不能取得銀行發放的貸款。

2,姐姐還款能力不強,不想承擔不能歸還貸款的民事責任(包括銀行拍賣房產,車,凍結賬戶,被拘留和限制高消費等)。

3,姐姐有自己的苦衷,比如不想被他人知道她有財產。

我認為題主要先問清楚姐姐借用名義貸款的原因。而被借用名義貸款的話會承擔的責任是(題主更關心的是):因為題主對外是房產的所有人和借貸人,假如姐姐不能履行承諾還貸,題主將會被銀行起訴追償,當房產被拍賣後仍不能抵償貸款,自己的個人財產以及夫妻共同財產也會被法院強制執行,這也是題主的妻子不同意的原因吧。

因此,如果題主堅持為姐姐按揭購房以及貸款的話,我認為仍應該與姐姐簽署協議書,約定房子系由姐姐出資購買,並負責按揭還貸和一切因房產引起的費用(包括稅費,管理費等)以及民事責任(包括被債權人追償的後果),以上責任均由姐姐獨立承擔。

雖然大家都是親戚家人,但牽涉到如此重要的事情還是要事先約定為好,畢竟相關的案例不在少數,希望題主能三思而後行,不要置家人的提醒和法律責任而不顧,要有自我保護意識。


首先,已經按揭的房產是無法再抵押獲得貸款的,因為按揭貸款的本質就是將房產抵押給放款銀行了(通過理財公司投資公司典當行等民間融資機構不在討論之列),重複抵押在銀行是無法操作的;

其次,你背下了一次負債(假設沒有任何還款的風險,一切順利),那麼意味著當你自己買房並申請房貸的時候,銀行會查到你之前的房貸記錄,有很大幾率會認定你屬於第二套房,並執行差別化利率和首付水平

最後,為了家庭和諧,果斷say no,你姐通過自己弟弟可以操作的事情,她自己家庭內通過假離婚也完全可以操作,所以,讓她們自家的問題自家解決。


買啊為啥不買啊!我是銀行辦按揭的零售客戶經理,在我們行辦按揭必須房產證或者行車證是借款人名字,用你名義貸款不就是說房產在你名下了嘛,而且貸款期間房屋不能過戶!等你姐真還不了了可以這樣處置:1你還,這樣房子還是你的,還款還比你辦按揭少了首付和好幾期還款金額。2,不要了讓銀行拍賣,這個就得看拍賣金額了,要是首付高說不定你還能賺一筆。多划算啊


談感情多傷錢?借貸雙方是你和銀行。到時候還不起銀行錢的時候,做資產保全的時候,銀行可不會找你姐姐的,就算你給銀行資產保全部門的人解釋八十遍,不好意思,該進監獄進監獄,該起訴起訴,銀行該收回收回,跟你姐沒關係。到時候我估計你老婆聰明的話,家破人亡早就為你準備好了!身邊的朋友有一些是做催收的,有做資產保全的,有放高利貸水錢的!有關於錢和親情的真人真事,我真的聽了太多,如果樓主覺得你姐不會為了錢摧毀親情的話,儘管上吧!


換位思考下,如果你在你姐的位置上,你姐在你的位置上,你姐會幫你嗎?其實你心裡有答案,只是過不了老婆這道坎。


想做貸款要找專業的人做,才好下款。


謝邀:

用你的名字進行擔保,你是要承擔法律責任了。說白了,你姐要是到時還不上錢,銀行是找你的。


有一個明顯事實,銀行貸款額不會超過抵押物,甚至不會超過60%。就是說你再貸款貸到的錢不會超出買車買房花的錢。

按揭再貸也是一樣,首付20萬,再貸肯定貸不到20萬。

這麼看實在不懂此舉意義何在。

不過,想到還有一種門路,就是民間的高利貸了,這樣就明白了。


作為一個業內人士,我回答你的問題,首先按揭的房子是不能在抵押,主能做信用貸款。這個會增加的負債,徵信顯示,你要流水大。有公司才可以。還有一點你的車是貶值很快的,沒有必要買,這些他有嘗還能力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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