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有管理大壩的協會嗎?
水利
謝邀。
保研後這半年我過得跟豬一樣,Σ( ° △ °|||)︴,最後一門剛好能夠回答你這個問題的專業必修課,俺是突擊一天複習混過去的……預感不妙,我先替你邀請博學並正好在歐洲求學的張公子 @張佳瑋,
還有我關注人里,水利專業的前輩 @言蹤 老師,
但願他們有空答題。課本都木有,我先班門弄斧用PPT結合自己的記憶答一下。
開始了。
———————————————————————————————————————————1)還是先看我國。
可能看足球的知道,看英超,管理英超聯賽的主要有英足總;看中超,不說了,有中國足協。一說到管理,可能「協會」聽起來比較順口。但是到大壩,情況並不一樣。因為大壩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
大壩的管理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管理。
那麼,工程管理的核心,是什麼?是工程安全。水利水電工程事關國計民生,如果出事達到被熱門報道的時候,一般都是非常嚴重的事故。
因此「安全第一」是工程管理的基本方針。如此事關國家安全的事,在我國,一般是不會輪到「協會」去管理的。
在我國,水利水電工程管理體系主要有兩大體系:
一是水利樞紐工程管理體系:大壩安全管理實行從中央到地方分級負責的管理體系。管理機構可分為行政管理、技術管理和運行管理三類。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參與水庫管理相關工作,科研、教學和設計單位為水庫技術管理提供技術支撐服務。二是水電樞紐工程管理體系:一般規模較大,由隸屬的各大發電公司或電網公司進行管理。對於大壩的管理我們國家還有明確的相關法規:先來看一下,《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水庫大壩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和社會主義建設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壩高15米以上或者庫容100萬立方米以上的水庫大壩(以下簡稱大壩)。大壩包括永久性擋水建築物以及與其配合運用的泄洪、輸水和過船建築物等。壩高15米以下、10米以上或者庫容100萬立方米以下、10萬立方米以上,對重要城鎮、交通幹線、重要軍事設施、工礦區安全有潛在危險的大壩,其安全管理參照本條例執行。第三條 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對全國的大壩安全實施監督。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大壩安全實施監督。各級水利、能源、建設、交通、農業等有關部門,是其所管轄的大壩的主管部門。
再看一下,《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管理規定》
1.大壩安全管理責任
(一)大壩建設中的責任 水電站大壩在建設過程中的安全管理,由項目法人負責。 (二)大壩運行中的責任水電站運行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水電站大壩的安全運行負責。
2.大壩安全監督管理責任(一)電監會負責水電站大壩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那不是聽說中國有個大壩協會嗎?那是幹啥的呢?
中國大壩協會是由我國與大壩業務有關的企業和事業單位組成的,是全國性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成立於2009年。中國大壩協會的前身是中國大壩委員會,成立於1974年,是國際大壩委員會的中國國家會員。中國大壩協會的業務主管單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秘書處設在中國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1]
從上面應該能讀出兩個信息,
1,這是一個社會團體。2,它的業務主管單位,還是政府(水利部)。這類事關國家安全的東西,還是國家來管,更加權威和靠譜。
2)嗯,說了那麼多,該說到歐洲了。
先說國際大壩委員會,它其實成立得相當早。一句題外話:一個國家對水利的重視程度,也決定了它的經濟發展程度。
在此,發達國家是走在我們的前面的。國際大壩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n Large Dams),簡稱ICOLD,是一個國際民間組織,成立於1928年,目前由81個國家委員會組成。它的宗旨是通過相互信息交流,包括技 術、經濟、財務、環境和社會現象等問題的研究,促進大壩及其有關工程的規劃、設計、施工、運行和維護的技術進步。活動形式包括國家委員會間的信息交流、在 一定時間組織年會、執行會、大會及其他會議、組織合作研究和試驗、發表論文集、公報和其他文件等多種形式。
所以,實際上,ICOLD是一個
非政府國際組織提供的知識和大壩工程經驗交流的論壇。
那北美和歐洲這類水利工程發展相對快的國家,是如何管理大壩的呢?
1、美國:
在美國,大壩安全管理不只是某一個州或地方的獨立事務,大壩安全管理由聯邦機構和各個州的專門機構共同參與。另外還有一些非政府組織在從事大壩安全管理和諮詢工作。凡是由內務部墾務局( USBR)、陸軍工程師團( USACE)、田納西流域管理局( TVA)等聯邦機構建設和管理的大壩都屬於聯邦管轄,其餘的大壩由其所在的州管轄。如果非聯邦大壩是作為水電工程的組成部分,則該壩屬於聯邦能源委員會( FERC)管轄。那「聯邦機構」包括哪些呢?
嗯,主要有聯邦應急管理署(FEMA),國家大壩安全審查委員會(NDSRB),大壩安全聯委會(ICODS)等。
而各個州的機構,又各不一樣。各州的法律授予州立的水資源管理和大壩安全管理等部門行政權力,擔任本州大壩安全管理的權威部門, 負責監督各州大壩安全計劃和法令的執行。大壩的日常運行維護、巡檢等現場工作還是由大壩所有者完成。
在美國,非政府組織、公司、高等院校和個人也從事大壩安全工作。工程諮詢公司常受所有者或政府的委託,負責大壩的設計、監理、修復和巡查;學術機構從事大壩安全管理方面的研究和大壩安全工程師的教育。其中最著名的兩家機構是「州大壩安全官員聯合會(ASDSO)」和「美國大壩協會(USSD)。
2、挪威
挪威的石油能源部主管水電行業,該部下設水資源和能源管理局(挪威語為 NVE),並授權它對大壩的規劃、設計、施工和運行實施管理,負責批准和認可大壩的規劃和施工。在挪威,水頭高於 4m (太低了點……)或庫容大於 50 萬 m3 的水壩均受政府監督。3、 瑞典
瑞典對大壩負全責和承擔義務。瑞典有 21 個省管理委員會被指定為大壩安全管理和監測這些日常事務上。所以事實上,發達國家的水庫大壩管理主要是多元化管理,行業協調、協會配合的方式。
但是以上所謂的「協會」,並不直接參与大壩管理的核心工作, 更多從事一些相關科研、諮詢工作和人才培養的配合工作。感謝閱讀。
參考文獻[1]楊光,王秘學,秦明海. 美國水庫大壩安全管理及思考[J]. 人民長江,2011,12:19-23.2]汪秀麗. 國外大壩安全管理[J]. 水利電力科技,2006,01:10-19. [3]郭軍. 美國大壩安全管理現狀分析及啟示[J]. 中國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學報,2007,04:247-253. [4]洪雲. 大壩安全管理關鍵技術研究[D].河海大學,2005. [5]賈金生,徐耀,鄭璀瑩. 國外水電發展概況及對我國水電發展的啟示(六)——澳大利亞大壩安全管理[J]. 中國水能及電氣化,2010,10:25-28. [6]AssociationofStateDamSafetyOfficials,2009StatisticsonStateDam SafetyRegulation[R].AssociationofStateDamSafetyOfficials,2010. [7]CongressoftheUnitedStates.TheDamSafetyActof2006,December 22, 2006.www.wikipedia.org.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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