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國家版權局約談20餘家音樂公司,要求網路音樂避免授予獨家版權,對網易雲有什麼轉機?

9月13日,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就網路音樂版權有關問題約談了環球音樂、華納音樂、索尼音樂、英皇娛樂、中國唱片總公司、正大國際音樂等二十餘家境內外音樂公司以及國際唱片業協會等相關協會主要負責人。

在網易雲處於相對被動的情況下,版權局的這次出手回給網易雲帶來什麼轉機呢?


謝邀。

也許能通過轉授權的方式從其他音樂平台得到以往有錢都買不到的版權,完善曲庫,解決了目前直接導致網易雲用戶流失的最大一個缺失。但這不僅僅只會影響到網易雲,若堅決執行多方協作將能改變目前的音樂生態以及整個音樂版權市場。所以說,凡事有轉機就有危機。

先搬一下在另一個問題的回答解釋一下現在我國的音樂生態環境存在什麼問題。

問題鏈接:貓音:為什麼網易雲音樂的資源很不全呢?

說的是目前『買斷』版權這種授權方式帶來的禍害。分別針對四種持份者。

一、市場

這種作弊手法直接導致了就算你差一點,但你有別人無法改變的優勢,所以你不會被淘汰,打破了優勝劣汰的生存方式,『只要有錢搶得到版權,就不用整天想著改善產品』這種扭曲而不利產品改善成長的風氣誕生。反正只有它家有這首歌,而很多人為了這首歌就不會卸載。還用工作什麼呢?還用得著聽你們反饋的意見投訴嗎?版權在手,用戶我有。當然,並不是所有公司都是這種無良商家。

網易公司創始人兼CEO丁磊在4月26日召開的2017中國網路版權保護大會上提出,「獨家版權甚至取代了產品創新和用戶體驗,成了行業的主要競爭壁壘。」

(引用:版權局約談四家音樂平台:避免採購獨家版權)

二、用戶

產品體驗因為上一條的原因變差卻又毫無辦法。除非捨棄自己的喜好並損害自己的利益只選擇其中一款。

三、版權擁有者

間接導致收入降低,和創作付出的心血不成正比。簡單來說,假設一首歌的版權是一年¥5萬,沒有買斷這種手法,擁有者可以分別賣給10家電視台、10個網站、10個軟體,一年能得¥150萬,這是目前國外以及香港、台灣等地區的主要做法,因為有更完善的商業版權保護法律限制買斷這種手法以保障擁有者的權益。

而買斷手法一年要價自然是高一點的,但怎麼也不可能超過¥150萬。你可能會說那擁有者不賣給要求買斷的那些人不就行了,但事實上,由於市場的原因,第一個開始做了,其他或為利益或為保護自己,所有的公司都在實行買斷這種手法,包括網易雲。擁有者不可能不賣,這種流行文化的東西不賣就過時了,他(她)唯一能選擇的就是賣給價格出的高一點的。

四、藝術創作者

由於上一條而導致創作動力大減,風氣頹靡。本來藝術這種東西就是要大眾喜歡才能有成就滿足感、有口飯吃的,這下其一限制了作品能展現的平台和渠道,導致好的作品認知度不夠。其二你買斷的報酬還不能給高點,讓創作者能維持衣食住行直到他們不知道下一次什麼時候來的靈感出現,再次創作出受人喜愛的好作品。這種缺乏穩定性的生活直接會打擊創作者繼續創作甚至從事這行的信心。

藝術這條路本來大家就說吃不飽飯,人生如此艱難,你還要再插一刀把路變得更狹窄。

———————— 總結 ————————

這次約談很明顯就是針對授權問題所採取的措施。只要這不是場光說不做的會議,我相信將來以上的這些問題都能一一解決,終有一天能看到在所有的音樂平台都不會有歌『灰掉』的情況出現。

音樂版權一直是網易雲的短板,在用戶體驗、意見反饋、自音樂媒體、頁面設計等方面我個人認為它是比較領先的,這次是它再上一層樓的機遇,但世界是公平的,所以這同時也是其他音樂平台展現嶄新面貌的機會。

希望在其他的平台意識到不能再只靠曲庫來留住用戶的今天,它們也能專註於創新提高改善自身,帶給我們新的驚喜。

最後,送給喜歡音樂的各位一段話。

中國傳媒大學音樂與錄音藝術學院副教授張豐艷告訴記者:「如果市場並沒有惡化,或者是跳出來更宏觀地看,競爭能夠帶來市場良性的發展,我覺得競爭的存在是好事。我們曾經看到中國市場那麼多年都是各個平台想用就用,沒人為音樂付錢,也沒有音樂公司為音樂人付錢,今天好不容易看到一點曙光,我想保護這一點曙光。」

(引用:騰訊音樂娛樂與阿里音樂首次互轉授音樂版權)


推薦閱讀:

怎麼把網易雲音樂設置為QQ空間背景音樂?
如果讓你來做網易雲音樂「朋友頻道」運營,你會怎麼做?為什麼?
有哪些類似克羅埃西亞狂想曲之類讓人振奮的鋼琴曲?
怎麼防止一首歌被聽膩?
如何評價電音廠牌spinnin新人 Carta?

TAG:網易雲音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