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被收養的孩子,當長大成人後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有必要去認回親生父母嗎?

一邊是沒有什麼感情卻有血緣關係的親生父母,一邊是雖然沒有血緣關係卻有養育之恩的養父母,應該如何更妥善的處理這種與親生父母、養父母的關係?另外,被收養者是否還有對親生父母的贍養義務?


認回父母?我覺得沒必要。但是探尋自己的根源,是人類本性,每個人都有慾望知道世界上的自己是繼承了什麼樣的基因。我一向對生恩黨嗤之以鼻,養恩大於生恩,沒必要認回父母。當然,實際上講,生父母如果在社會上某些方面比較佔優勢的話,保持較好的關係也不錯,但說認回,就算了。被abandon十幾、幾十年的人,與陌生人何異,哪家父母心裡這麼長情,還想著自己出生後沒養過幾天的……孩子。


沒有必要認回、他們既然放棄了養育你的義務、就沒有權利享受你給的關愛,像中國這種大社會、認回父母、等於認回一個大家庭、三姑六婆的,蠻麻煩…而且他們都已經放棄你的一個家庭,走回去有意思嗎?你以為他們真是真心對你好嗎?你以為內疚這種情感每個人都有的嗎?既然有拋棄你這種無品德無道德的行為他們就已經把自己的良知也一起扔了,我們都是自私的生物、其實享受就是一種情感、無論是任何人、都是互相回饋的,所以覺得你對養父母也是只是一種習慣、習慣了互相關愛互相存在、習慣了這種羈絆~這種奇妙的關係,已經默默把他們當庇佑你和你在乎的人來思念了、那就發自內心的習慣性的愛護下去~而你和生父母其實是什麼關係也沒有,沒有感情沒有羈絆,為什麼你還要以理性的態度、以客觀上認祖歸宗這種中國的習俗去對待這種事情~愛是發自內心的、別讓自己過得太累、自然地去對待感情、愛就去表達去接近、而沒有羈絆沒有感情元素在裡面的生父母、為什麼還要相認,還要去融入這種家庭…還要慢慢去習慣地愛他們?強扭的瓜不甜、認不認就問你內心到底愛不愛?別違背自己做不開心的事情、特別是情感方面


我的養母和生母是親姐妹

我的生母,生了來兩個閨女,生到我的第三個也是女孩,家裡人都罵她不爭氣又生女孩,我生下來生父的妹妹也對我不好經常告訴生父生母把我送人。後來生母把我送給了她的妹妹。妹妹因為結婚很久不能懷孕夫妻關係也好,結果把我接過去。生母第二年又懷了一個孩子,很好,是男孩。第三年,我養母也懷孕了,也很好,是男孩。他們都說我很好,招來兩個弟弟,讓大家都幸福的生活了。我在家裡無憂無慮的長大了。爸爸媽媽對我都很好很負責也很操心,雖然媽媽有點重男親女但是不是很嚴重。其實上高中的時候我就知道我不是爸媽親生的了。因為早戀離家出走。後來媽媽直接告訴我的身世了。我覺得也無所謂。後來上大學,畢業,工作。這些都沒有影響到我的生活。覺得都是一家人。 後來我留在北京,談了男朋友,因為要買房子,媽媽想讓房本上有我的名字。就是跟男友家提出首付一家一半。媽媽希望養母家也能幫我分擔一部分首付大概十萬吧。因為關於生世的事情高中的時候就知道 ,大家都相處的不錯。因為生父母沒有給我任何錢。媽媽希望房子的事情,兩家能都出點錢,這樣少貸款,以後生活也富裕些。然而想法是美好的,現實是噁心的。媽媽讓我給生父打電話說錢的事情,我說了。結果第二天生母家的姐姐就說,你憑什麼找我爸媽要錢?你大半夜找我爸媽也太不懂事了。結果生母家的姐姐說,家裡給不了我這麼多錢,只能給五萬,借五萬。生母也覺得這個想法很好。就同意了。媽媽也覺得生母不應該這樣,有這個財力為什麼不出錢,而且也是給我的。後來生母和姐姐想了一招,要把我戶口轉回去,說把戶口轉過去,房款他們都出。我都成年了,這就是個笑話。媽媽覺得這個觸及了底線,說你既然說了要轉戶口,那你轉吧,結果生母就蔫吧了。後來親戚都勸我媽看開點,別這麼計較了。媽媽說生氣,覺得摳門不能扣孩子,生了四個孩子,留在身邊的一個個都給買房出錢找工作,為什麼就到我這裡幫助下就這麼困難。

後來在我媽的不依不饒下生母還是給錢了。生母家的姐姐弟弟們從此就記恨上了我。給完十萬塊錢後,生母家第三天就在樓下買了一個車庫,大概15w左右,全款。

生母家姐姐,現在見我就說,我當初為了房子不顧及感情,說我媽沒考慮她媽媽的情況。各種指責。說我跟媽媽為了錢,演戲給她們看。就是為了要錢。

我夾在中間左右為難。一邊是生母,一邊是養我找大的媽媽。爸爸說等他退休了,領了公積金一定把這個十萬塊還給他們。不管他們要不要。他很後悔媽媽做的這個決定,覺得因為十萬塊錢,讓我受到這樣非議,他很失敗。哭著跟我說的。當時我的心裡真的很難受。

生母的姐姐很嘴巴很厲害,生母一家人也都很聽她的話。媽媽覺得大人應該有大人的思維,不應該都聽一個孩子的。是有能力出這個錢。

本來一家人,也因為這個十萬塊錢,大家不來往了。生母覺得媽媽欺人太甚,逼著她出錢。媽媽覺得生母太自私,對自己的親生骨肉還分三六九等。

房子的事情過去了。大家心裡都有疙瘩了了。

過年媽媽要我去生母家拜年,媽媽覺得矛盾是大家的跟孩子沒關係。結果生母直接不讓我去,說結婚以後再說吧,我們家你還是不要來了。

爸媽因為這個事情都氣的無語了。

後來弟弟結婚,媽媽也沒有請生母一家人。

弟弟結婚後,我回北京,爸爸在機場送我。我發了朋友圈,家是我一生離不開的地方。

第二天生母家的姐姐就給我發微信,你把我媽朋友圈屏蔽了吧。你這漫天的秀幸福別刺激他們了。我都無語了。後來她質問我是不是我出的主意不要請他爸媽的。我說是我爸媽的決定。結果她告訴我,養父母從別人那聽說是我出的主意。。我就呵呵了。當初媽媽決定不請他們是因為她過年不要拜年。他們覺得我都不能去他們家,沒必要走動了。所以就不想讓大家都尷尬。結果就因為一個朋友圈,我就挨了一頓說。但是我沒有屏蔽。

生母家的姐姐跟我說,她是為了我好,但是如果我做對傷害她媽媽的事情,那我們就不用做姐妹了。

我做什麼了?我就發了一條朋友圈罷了。這樣一句朋友圈都受不了,他們當初是怎麼把我送走的?而且一條朋友圈而已。至於要聯想那麼多麼?為什麼不要我安安靜靜的過日子?一條普通的朋友圈都要拿出來訓斥我一頓。

我不知道是怎麼了?生活難道非要這樣咄咄逼人才好?

時間是個庸醫卻聲稱包治百病。


我家這邊大多是有些思想落後的人家想生兒子過程中生了幾個女兒,然後各種送出去,你覺得這樣的父母認了作什麼

當然了,有些是不送出去養不活,倒是可以理解一下


我最近才知道自己是被領養的,有時候會想要知道自己是來自哪裡,為什麼被扔掉,可自從知道這件事以來我從來沒想過認回親生父母,他們對於我而言只是有血緣關係的陌生人


棄我去者不可留


千萬不要找,更不要認!否則只能給你帶來無盡的煩惱和痛苦。無論什麼原因,都不能原諒拋棄孩子的「人」。


我家在安徽,我妹妹現在叫TYL。因為計劃生育,家人把她給了舅舅家,結果舅媽把她送給了她的親戚。十幾年了,我們沒見過她一次,她是我們家一塊心病,我們想要回她,但太多世俗的事導致不能要回來。 聽說她不讀書去打工的時候我和我媽哭了一整天,我多想在她人生迷茫時引她正確的方向,保護他。

可是我連她qq或其他聯繫方式痘不知道。妹妹,我們想念你,你要是看到就聯繫我,你小的時候我去你們村裡看過你一次,還給了你糖。


我有一個妹妹,(我是女生)小我六歲左右。。剛出生不久就被我奶奶和姨婆們聯繫送人了。那家人夫妻生不出孩子。我奶奶重男輕女,我爸也沒什麼掙錢的本事。覺得養不活兩個女孩子。。。。(本質還是想我媽生個男孩)而且那時候計劃生育抓得挺緊。。於是把孩子抱走了。。我外婆知道後,和我媽一起把妹妹抱回來了!但當時爸爸,爺爺,奶奶都不支持媽媽!。。最後妹妹被送給別人抱養了。。。媽媽想去看妹妹。。但是那家人搬家了。姨婆也幫著瞞著不讓我媽去見她。這麼多年了。我媽還是就我一個孩子(還有被送走的妹妹)。姨婆說等妹妹長大了就讓我媽見見她。我已經20歲了。。媽媽總和我說,長大了我一定要去把妹妹認回來。姨婆們說妹妹長的很漂亮,還很聰明。。我也想有個妹妹可以疼愛,但是我還是只有一個人。。也不知道妹妹長什麼樣子。今年多大了。媽媽很想妹妹,想去見她,姨婆一直阻攔,兩人甚至為此鬧翻很多次。媽媽也因此對爸爸和奶奶有了很深的隔閡。。我有時也會恨爸爸的怯懦,恨奶奶的狠心。。。但是我還是無能為力,我還是個學生。我對妹妹的情況一無所知。。。只知道有她的存在!!不知道什麼時候我們能夠見面。。


你是千堆雪我是長街,日出一到彼此瓦解。這句話我認為挺適用這個回答的。


可是你不知很多父母都在尋找自己失散多年的孩子,就如我的父母,四川宜賓人弟弟大概是1984年出生的當時計劃生育很緊張為了斷奶不得已弟弟讓親人幫帶,沒兩個月親戚帶信來說孩子死了,我媽媽當時就一邊哭一邊飛奔去親戚家(約50公里)到了連孩子屍體都沒見著,親戚說扔河裡了,我們家一直都懷疑弟弟還活著,因為他們說的總是有疑點…我也希望早日找到弟弟,因為這是我父母多年的願望加上現在父親病危了更加相見…


在我搜索此類信息時,就已經無意識的將「親生父母」打成了「養父母」,所以,對我來說,對於他們(親生父母)完全只是好奇而已,可以知道一下他們是什麼情況的,即使不能知道也無所謂。我的父母就是我的父母,什麼兩倍的父母之愛,我只有一對親我養我近二十年的父母好嗎!


我也想過這個問題。

以後有能力的時候肯定是要去找的,在這世上走一遭起碼要知道自己從哪兒來的吧。

至於認不認,得找到的時候再決定。


覺得這種問題很難弄,首先了解清楚當年是為什麼被送出來的,可是很難。。。盡量真實的還原當年親生父母的心理狀態,不要聽太多親戚之類的教導,他們可能會給你誤導。然後考慮養父母的問題,我想他們可能不會希望你知道這件事,但你知道了,如果是他們告訴你的話他們是不希望你蒙在鼓裡,如果你自己發現的,請不要告訴養父母,並且一如往常好好對待他們,感謝他們的養育之恩。最後,請審視你自己的內心,給自己兩個假設,第一見了他們會怎麼樣,想一下最壞的結果,萬一他們對自己並無愧疚怎麼辦,他們理解不了你內心的痛苦怎麼辦?第二,如果不見他們,你會怎樣?

我也是一個被抱養的,剛剛得知不過兩月,很多時候我也會想這個問題,一度難過的要死,知道真相那晚差點就去解決自己了,因為不僅僅是抱養的問題,還牽扯到一些其他東西,可是我還是冷靜了下來,我知道我還有責任。雖然這樣,但是還是沒有走出來,我告訴你的其實也是我想告訴我自己的。我目前的決定是等我大學畢業找到工作以後再決定認不認。


不找…打死也不找,既然他們不要你了就隨他們願吧。只希望他們也別先到你,因為法律規定即使你被拋棄也要撫養你的親生父母。


我們是收養的家庭,家中兩個女兒,我是姐姐。

收養了一個男孩,輾轉到手以後我還小,大概4歲不足所以不知情,原因大家都懂的吧,重男輕女。

事情是直到我高中,我的姑姑告訴我家中弟弟的親生姐姐在電視中尋找他,並且親生父親是個殺人兇手現在還關押在某市監獄中,樹倒猢猻散母親也已經改嫁,至此家不成家只能將剛出生的孩子送出去給人撫養。

這些年來雖然家中不曾區別對待過男孩女孩,但是一些基因上遺傳來的暴力和無賴,毫不退讓的伴隨著他成長。中學因為打架被學校開除,家中想方設法把他送回老家重讀初中盼他能好好讀書好好做人,不想回去以後,惡劣加劇,和老師吵架和同學打架。初三畢業以後就不再踏入校園。

如今將近20歲,家中設法給他找過幾次工作,也曾經開店讓他自己經營,但都不過三兩個月就罷工放棄,如今好吃懶做不思進取。

大概自己也是知道自己的身世,也無感恩之心,也無憐憫我父母養他育他的辛苦。

奉勸一句,即使是生無可生,重男輕女,孩子意外故去等原因,都不要去收養不明來路的孩子。因為你不知道他身體里流的是殺人犯爸爸的血,還是販毒份子爸爸的血。


當了父母,方知生養子女的不易,方知什麼是心頭肉這一說。

每當看到有人遺棄自己親生骨肉的新聞,我和媳婦兒都想剮了孩子的生父母,這種人,就不該有生育能力。上蒼給了他們這麼好的禮物。卻不珍惜。


我被找到了,她們說一直知道我的存在,不過以為我過得很好。當初我八月大離異,生父帶著我卻在一歲時送了人,生母帶著姐姐回老家打拚,她們以為我在生父的照顧下過得好。十七年吧,沒有聯繫,在我大一暑假從長春回西安的火車上知道了這個消息,當時沒有特別難受的身體感受,我躲在卧鋪的被子里咬著拳頭。

晚上11點的火車晚點了,直到第二天的凌晨5點我躺在姨家的床上,睡了一個半小時在沒有吵醒任何人的情況下出了門,在漢城路站看到了那個男人,我躲在玻璃門後面。眼淚真的止不住的,不騙人。我不知道我在哭什麼?

我不知道那個生父是如何想的,他說覺得愧疚,可從來沒有想過找我。姐姐說是在她的逼迫下帶她來找到我,中午12點的車票。我們只見了2個小時。

微信真是方便,我和姐姐保持著聯繫。生母也加了我,生活上噓寒問暖。她似乎有很多話說,但是說不好。她一定是是個有趣的女人,她很辛苦。我很愛養父母,其實我不喜歡養父母這個詞,他們是父母。我太愛我爸爸了,我只要想到我讓他傷心我自己就難過的不行,我沒有告訴他我已經知道這件事。

姐姐告訴我她們見到我之前去了我家,見了所有人,唯獨不見我。她們請求父母的意見見我一面,那天爸爸答應了,第二天反悔了。我不知道他那天晚上怎樣輾轉反側。

我答應今年過年後去看生母,姐姐今晚問我在心裡有沒有把生母當媽媽。我沒有說話,人都該長情吧。我在想年後的事情,不知道怎麼跟爸爸說。


有什麼必要? 道理在哪?


《父母恩中難報經》里更加讚頌的是父母對小孩的撫養之恩,同樣,子女對父母的孝更是對撫養之恩的報答。


沒必要,你是想給自己添堵嗎?


最好提前做好足夠的心理準備,自己想清楚,各種結果都能坦然承受。


養育之恩大於生養,要收養就收養無父無母的孤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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