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anda Todd 事件為什麼引起全球如此大的關注,成為 Google 2012 年搜索量第 8 的關鍵詞?
http://www.google.com/zeitgeist/2012/#the-world/searches
到底發生了什麼?
轉自:http://msf08.blog.163.com/blog/static/75455257201291684753551/
10月11日,年僅15歲的加拿大少女阿曼達·托德(Amanda Todd)自殺身亡。死前她在youtube上發布了自己製作的視頻,用卡片講述了自己的故事。阿曼達的噩夢自12歲那年開始。那一年,她在網聊中遇到一名男子,在視頻中,男子誇她長得漂亮,要她脫衣,看她的裸胸。阿曼達答應了,天真的她不知道男子已經立刻拍了照片。之後男子開始敲詐她,要看她更多的「show」(裸體展示),被拒絕後,阿曼達的裸照開始在網上流傳。阿曼達對他一無所知,而他則了解她的一切:她的姓名、地址、學校、朋友和交際網。很快阿曼達的朋友就得知此事。她開始失去原本屬於自己的一切:友誼、自信、名譽與安全感。她不斷地轉學甚至搬家,可是男子總是能找到她,把她的裸照發給她的新朋友和老師們。
有一天,一名警察找到阿曼達家,告訴她她的裸照在網上流傳。此後阿曼達換上了嚴重抑鬱及恐懼症,開始以酗酒及吸毒麻痹自己。在她所在的最後一所中學中,她與一個已經有女友的男子發生戀愛關係。被對方女友發現後,她被對方糾集的同夥辱罵、毆打及恐嚇。她倒在地上無人理睬,是她的父親最後帶她回了家。 她不再出門,兩次自殺未遂。即使在這個時候,網上仍然充斥著對她的辱罵和冷嘲熱諷,有人在網上發消息給她:你怎麼不去死? 2012年10月11日,阿曼達在家中自殺。她的死震驚了加拿大,引發了廣泛討論。 在youtobe視頻下的評論中,有大量為阿曼達祈禱、祝願她安息的善意評論,但是很多人在幸災樂禍,尖酸刻薄。阿曼達的死不能喚醒某些人的良知,他們在她生前和死後都在樂此不疲地傷害她。有些人這樣寫道:
做婊子不是錯誤。而是一種契約。
即使是死了,這個婊子依然在浪費人們的時間。
自然選擇。弱者不能承受社會的壓力,只能選擇自己了斷。
如果你是一個婊子,人們自然會以這種方式對你。據我所知這女孩就是這樣。15歲就跟人上床,上網露裸體,已經把自己的少女色情服務經營得不錯了。如果任何人做了這樣的事,他們應該明白這意味著什麼。這女孩搞不定這些真是太羞恥了。
當然還有很多支持阿曼達的聲音:
我向上帝發誓,這是我聽過的最揪心的故事。她是犯了錯,但我們每個人都犯過錯,將來也難保不會犯錯……更不用說她那麼年輕。在她裸胸時很不成熟,根本就沒有想到後果……之後那些人對她所做的一切是不可原諒的。現在她已經去了,對於愛過這年輕漂亮的女孩子的人,剩下的只有悲傷。羞辱並毆打過她的女孩應該得到報應。
可憐的女孩。每個人都會犯錯。但更大的錯誤是給她照裸照、騷擾她,讓她的生活成了地獄。
她不應該被這樣欺辱。顯然她是那樣的聰明。 問題是現在有些人完全不關心他人的感受。他們為別人的不幸而幸災樂禍,他們喜歡讓人痛苦折磨。 我希望能夠認識她。我會成為她的朋友,保護她,幫助她。現在都已經太遲了。我希望大家能從中得到教訓。 阿曼達:我沒有任何人。我需要有人幫我。從這些評論中,我們應該充分意識到網路暴力的強大。阿曼達的錯誤、她的不幸、以及最後的結局,都是因網路而起。眾口鑠金,積毀銷骨,中國自古皆知的人言可畏,在這個瘋狂的年代更是發展到了極致。我們甚至可以不認識受害者,只須動一動手指就可殺人於無形。遠隔千里之外,都可成為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有人說阿曼達是弱者,因為太脆弱了所以自殺。可在我看來,她很勇敢,她雖然錯誤地裸露了身體,錯誤地選擇了死亡,但卻在臨死前製作這個視頻,用血淚控訴性騷擾,控訴校園暴力,以生命為代價號召人們去思考、反省。這是令人敬佩的智慧。 悲劇已經發生,留給我們的則是更多思考:誰應該為阿曼達的死負責?家庭?學校?警方?社會?還是向某些自作聰明的人所說的,是她自作自受? 很想知道: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該怎樣制止悲劇的發生?該怎樣保護我們的未成年人? 請大家記住她的名字:阿曼達·托德。
阿曼達,願你安息! 補記: 一,阿曼達在臨死前留給母親的遺書中說,希望自己的呼籲能夠引起更多人關注,幫助受到同樣遭遇的女孩。她的母親正在徵集募捐建立基金,旨在幫助遭遇困難的未成年少女。 二,阿曼達所在省省長克里斯蒂·克拉克Christy Clark在youtube上通過視頻表示:「所有孩子都應該在學校有安全感。」加拿大政府正在考慮以法律形式制止霸凌,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三,加拿大警方已經就阿曼達的死展開調查。同時,網路黑客組織Anonymous宣稱已經鎖定了一位32歲溫哥華男子,他被認為是對阿曼達長期騷擾的當事人。此人在未成年人色情網路中發布過色情照片。 四,英國《鏡報》關於阿曼達事件的報道。評論中有人認為「這完全是家長的責任,向學校和警方求助是懶人的解決辦法。」
這樣的事情發生在一個未成年少女身上,我覺得最先站出來保護孩子的是她的父母。我和疑惑那時候她的父母都在做什麼。他們不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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