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為什麼火?
首先,我們得承認這個案子是很普通的殺人案。
其次,說它是普通的殺人案不代表對死者不尊重。第三,江歌案為什麼保持了極大的關注度?第四,這個案子能對社會造成什麼影響?第五,在案件塵埃落定後,你還能對同類案件保持關注嗎?第六,是江歌被害本身讓你關注,還是案件之後的相關人員讓你關注?
第七,這個案子有什麼特殊性?最後,江歌案對你是否造成影響,你是否因此有什麼改變?
不謝邀...略陳愚見,謹供參考。
- 1.因為江歌案三方都是普通百姓,其中任何一方都不具備很強的公關能力。否則早就有人做負面信息清理工作了。請看「三色幼兒園」(這裡指的是紅黃藍處理負面信息的公關能力,不是指事件真相),「北電侯亮平」「中央芭蕾舞團侵權案」...
- 2.因為江歌案只是普通的刑事案,不涉及敏感內容,也不涉及既得利益者的蛋糕,所以渣浪不會屏蔽/和諧相關信息。請看「張大奕封禁本末測評」,試試在新浪微博發「羅品信(Gregor Robertson)、曲婉婷、張明傑」三個辭彙共同出現的微博...
- 3.因為江歌案屬於涉外案件。一般中國人在國外發生意外的負面新聞,都會被大報特報,告訴大家國外比較亂套,風景這邊更好。這是常見的媒體套路,外國也這樣,中國一發生點什麼負面新聞也可勁兒報道...
- 4.因為江歌案發生在日本,言論相對自由一點。因為是在外國,媒體跟進庭審不會有太大的阻力。換成國內,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媒體跟進庭審會有一定困難。
- 5.因為江歌案發生在日本,「日本」這兩個字本身就很敏感。
- 6.年底了,各個互聯網企業、權威媒體、自媒體都在沖業績,不會放過任何「搞個大新聞」的機會。
- 7.案件本身具有特殊性。案情撲朔迷離,證人和犯人都在說謊,堪稱中國現代版「羅生門」,是出版成書或者改編電影的絕佳題材,出書寫得好的話,可以成為暢銷書,電影拍得好的話,不但可以票房大賣,搞不好還能名垂中國電影史。
- 8.劉鑫太SB了。如果她老老實實道歉、安撫江歌母親的精神創傷,再適當賠點錢,她不會走到今天這個地步。就算是演戲,靠表演也早把這事兒平息了。但她偏不,一步錯,步步錯,還執迷不悟、死不悔改,一條道走到黑,甚至病急亂投醫,與蛆為伍。劉鑫以為蛆們是在幫她,其實蛆們只是在利用她,讓她的名聲更加不堪。
- 9.因為江歌母親使用了輿論力量。利用輿論對外國有關部門施壓,督促儘快破案,是常見的、比較有效的手段。江歌母親沒有任何過錯,她的首要目的就是督促日本警方儘快破案。
- 10.我個人關注江歌案,是因為這是一樁冤案。江歌是個好人,樂於助人,善良勇敢。但我認為她在這樁案件中也有責任。她太年輕、天真,所以處理矛盾不夠圓滑,她識人不透,就像《農夫與蛇》里可憐的農夫,所以幫了一個不值得幫的人。這場網路上聲勢浩大的輿論,恰似六月天的漫天飛霜,每一句言論都是一片不起眼的雪花。寒風呼嘯,紛紛揚揚,終成茫茫大雪。六月飛霜是蒼天為冤案不值,洶湧輿論則是世人為冤案不值。
以上。
答案寫得一般,承蒙抬愛,謝謝大家~
也許換個說法更合適:為什麼江歌案能引起這麼高的關注?答案很簡單,因為劉鑫。
可以肯定的是,陳世鋒殺人手法絕對不是最殘酷的那一類,江歌案也不是性質很嚴重的那一種。只是因為劉鑫,這個案子才會有如此高的關注度。
我們可以原諒劉鑫鎖門,但她之後的所作所為完全讓我們出離憤怒。我們怕身邊隱藏的劉鑫沒有自知之明,不知悔改。我們都祈禱這輩子千萬別碰上劉鑫。因為一旦劉鑫式的災難來臨,屁民如我們,能做的太少,韭菜的冤屈,太容易被忘卻。誰敢說,劉鑫不是你的噩夢?
劉鑫這個女人,自私之及,冷漠之極,無恥之及,愚蠢之及,總是用她那可憐的智商妄圖愚弄天下,真是百年難見之奇觀。別人的利益都是狗屁,別人的命都是可以短的,別人都是笨蛋,只有我劉鑫最好,最應該長壽不老,最聰明。
江歌案宣判才十二天,各種為劉鑫洗地的人就已經開始四處出擊。除了想吃人血饅頭的,其它的洗地者,我是真的想不通到底是為什麼。難道真的是人性本惡嗎?
我的憤怒,早已麻木,更多的是無盡的悲涼。
日本法院審理的如此清楚,證據如此如鋼似鐵,為什麼還有人不明真相?錄音鐵證如山為什麼還有人聽了劉鑫可笑的解釋而對劉鑫鎖門這一鐵的事實產生動搖?這還存疑?我只能說智商真是個好東西。
也許,他們確實智商有問題,但我更願意相信,他們不知道這世上是有冤魂的。古往今來,多少冤魂啊,你看,什麼時候我們身邊不是冤氣衝天?
不是因為沒有曝光就不存在冤魂,即使冰山一角的江歌被曝光,她的母親不還是被各種攻擊嗎?
江母是偉大的,除了這個詞我不知道用什麼詞來形容她。女兒被殺這一年,在巨大的足以完全擊倒她的悲傷面前,她的所作所為絕對值得我們肅然起敬。
可是,我實實在在想不通,為什麼還有人拿一個道德標兵甚至一個聖人的標準來要求她?
你看某個高票答案,拿一張有劉鑫和江歌的相片就基本否定江母的抗爭,真的是一葉障目。關於這個相片的來歷我不清楚,姑且就算是江母發到網上的吧,可是那位答主想通過這個說明什麼呢?什麼是輕重緩急?什麼是主要矛盾次要矛盾?
女兒因劉鑫而死,劉鑫不接電話不回微信,受威脅不為江歌出庭作證,被辱罵女兒命短是個jb艹的東西,設身處地換成是答主你會怎麼做?答案是,你不一定有江母克制,不一定會比江母做的更有效。
中國有句老話叫做你能做初一,我就能做十五。就許你劉鑫可以反鎖門任我女兒慘死而且事後萬般逃避一問三不知,我就不可以在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的絕境當中把你逼出來還我女兒一個公道?好一個洗地者呀,好一個刺眼的雙標!!!!
我承認,公布劉鑫個人信息違法,發照片影響輿論不對,但是,在這個特殊的事件當中,完全可以被理解。如果這都不能被理解,這社會公正何在?道義何在?良知何在?
而且,面對卑鄙黑暗無恥的CS時,完完全全的光明正大能換回正義和公平嗎?不會,只會讓善良和正義被踐踏,被侮辱。
況且,劉鑫可以收集資料起訴江母。
但我覺得,她不敢。因為她心虛。
替題主心疼,因為你這個問題問的不是時候,江歌案已經不再是熱點了,不會有多少人答,更不會有多少人看。
只是江歌永遠是那個為劉鑫而死的冤魂,江母一輩子再也不會有真正的幸福。
我們呢?可能連繼續拷問人性的熱情,都在慢慢消退。因為江母在一直的造輿論 宣傳 又是因為發生在異國 當事人全是中國留學生 幾個因素勢必造成巨大關注度 曝光
輿情架構。
輿論公關
道德層面的多了!你們咋不去關注ZL?
你們怎麼不關注張瑩瑩?別扯了,都是不明真相的「憐憫心」!就看誰家表現的更可憐而已!
說白了去,公關能力和水軍太重要了!自我認為,您認為這是一個普通的殺人案無可厚非,可是公眾與媒體關注的是道德層面,法律可能所給予的制裁,無法滿足人們精神道德的滿足而不是法律的不正確和不嚴謹。
劉鑫,作為江歌的閨蜜,現在比較流行的一句玩笑話是這樣說的閨蜜搶你男朋友,謝閨蜜不害之恩等。閨蜜似乎在某種程度上成了貶義詞,這個案子最大的看點就是劉鑫的態度,和我們對朋友老鄉閨蜜的思考,自己獨身異國他鄉中如何能識人識事。
僅為個人看法。不清楚,很普通的殺人案。比他離奇殘忍血腥的多了。這一年到處是這個案件。這個普通殺人案。應該是有人推動
因為你可以罵劉鑫啊,你可以肆無忌憚的去罵另一個人,這很爽,真的很爽。
如果這個案子沒有劉鑫,網友也會嘲諷一下留學生,尤其是日本的留學生。不過類似事情很多,比如旅遊什麼的一看一過
簡單啊,因為一群閑著沒事的吃瓜:「這是個好事啊,可以名正言順的站在道德巔峰稱帝了」
其實說白了,就是一起普通的殺人案。講真,每年國外留學生都有遇害的案例,多了去了。你見哪個關注過?哪個火過?
無它,一是江母自己早起造勢,二是後來成輿論後,又有一些自媒體為了博人眼球賺流量而加劇造勢,直至把江母「封帝」「神話」。如果說江母自己造勢,尚且情有可原,那麼後期的自媒體,那絕對是罪無可恕,他們已經忘了到底,一個媒體人應該有的堅守,應該有的操守。
再加上,一群網路上的吃瓜,沒有自己的見底,沒有自己的想法,只知道湊熱鬧,不嫌事大。可以說,這件事「火起來」自媒體的不負責,和太多的閑著沒事就知道湊熱鬧的吃瓜是分不開的。
這件案子,無非就是一群人以自己的所謂「道德正義」為主流,對落水狗的不留人道的痛擊,以獲取自身超強的精神快感或人們給出的流量獲利而已。真相究竟如何??不重要,沒人關注,江母訴求究竟是否合法?不重要,只要是江母的「訴求」那就是正義的,就是對的。
錯了的人,哪怕只是「道德」上錯誤的人,就不配享有「法定」的人權,就不應該是個人。這就是吃瓜的「正義」,一個個的名正言順的把自己當成審判者,企圖重現「葯家鑫案」的綁架司法,可惜····人家日本政府根本不鳥你們。
綜上,感觸最深的就是「司法獨立,任重道遠,進軍發達,遙遙無期」
劉鑫的行為無疑是令人不齒的。這種自私,虛偽,醜惡的行為應當受到道德的批判與譴責。在其室友江歌為救她而死卻掩蓋真相沒有一絲悔過和道歉,就註定被世俗所唾棄辱罵。
網友對劉鑫的討伐是人們對「人之初性本善」的一種美好信念的嚮往與追求。我們不願意看到人之惡,從近些年來發生的一些讓人心寒的一些人性冷漠的事件「小悅悅事件」「扶老人事件」,我們已經害怕了,我們害怕下一個「小悅悅」是自己的子女,我們害怕下一個在馬路上摔倒的是自己的父母,我們不願意這樣的事情發生,我們對劉鑫的口誅筆伐是因為我們不想再因為我們的冷漠而加劇這種社會現象。我們期待我們自身周圍的一切都是美好的,我們的討伐也因為我們不想有下一個「劉鑫」出現在自己身邊,而下一個「江歌」是自己。
我們不斷得讓事件升溫,讓輿論發酵,有時候只是為了引起社會的關注,引起人們的思考討論,以此來拯救我們的人性。我也在想這個問題,可能是因為劉鑫的所作所為引發了人們對人性的思考。如果從一開始劉鑫積極聯繫江媽,劉鑫的爸媽也不是那種態度,事情也不會發展成今天的局面,熱度也不會一直這麼高。而且一直以來對劉鑫的關注遠超過陳世峰,人們把對陳世峰的懲罰寄托在法律身上,而對於劉鑫,少了一份法律的約束,我們怕她永遠看不清自己,永遠不知道對錯。
我昨天就簡單的在微博上發了一小段話,帶了個話題「江歌案審判」。結果今天竟然被禁言,也許這很常見,但是在。身上從沒發生過,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就給我禁言了,但是我不會妥我堅信:邪不壓正!
1·該死得沒死,不該死得死了,2案件撲朔迷離疑點重重,怪異的現場,怪異殺人過程,倖存一受害者現場門裡安然無恙什麼沒看到,什麼聲音沒聽到。按此說法,門外殺人的和被殺的兩人竟沒發出任何聲響,更奇的是被殺的人被關在門外身上慘遭十幾刀而沒吭聲。3,倖存者案發當天受兇手多次威脅案發後反而包庇殺人兇手,4·倖存者對受害死者親屬百般刁難甚至惡語相加。5以上怪異引起公憤人們自發的聲援死者家屬,6·由外國法院法官審理中國人犯得案關注度高。以上本人認為是火的原因,說實話由於現場目擊證人撒謊偽證,重要證據被兇犯消毀,日本警方還能調查出令人震驚的證據將兇犯繩之於法,也實屬負責,劉鑫陳世鋒低估了日方警察。更低估了一個失去唯一女兒的孤苦的女人的能力。
因為劉鑫太懦弱、不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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