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墨龍為什麼總是業績預告變臉?


剛看了證監會對山東墨龍的通報,寫一點看法:

每年國慶剛過,又到了三季度季報陸續出爐的時節了。2017年首先發布第三季度季報的是方大化工,由於業績不錯,凈利潤暴漲188%,獲得了投資者的認可,股價也順勢而漲。按照季報中經營情況的進展,整個2017年度方大化工將獲得不錯的凈利潤,更值得買入。

2016年,山東墨龍的季報粗看起來也很不錯,這是一家從事石油機械製造的企業,主要客戶是中石油、中石化等財大氣粗的央企。10月27日公開披露財務信息為前三季度盈利834萬元,並預計全年盈利600萬元至1200萬元。看起來還算不錯的業績,唯一的疑點就是現金流不太好,為-2.6億,由於2016年整體經濟形勢欠佳,石油化工行業不太景氣,應收款回籠不夠及時,似乎也能解釋的過去。

但是,有一點非常重要。第三季度的季報是季報,而不是年報(這不廢話么?)。

季報和年報最大的區別並不是披露的信息量少,而是未經審計。未經審計就代表著有可能修飾甚至偽造報表數據。

有朋友問了,審計過的就一定靠譜嗎?我的回復是,審計過的不一定靠譜,但沒審計過的一定不靠譜。

所以,對於那些季報里動輒凈利潤飆升十幾倍幾十倍的,一定要小心謹慎。

山東墨龍的實際控制人是張恩榮、張雲三父子,在季報披露之後、年報披露之前,兩人開始通過大宗交易進行減持。

2016年11月23日,張雲三賬戶通過大宗交易的方式,一筆賣出「山東墨龍」股票750萬股,價格為10.97元,成交金額為8227.5萬元。

2017年1月13日,張恩榮賬戶通過大宗交易的方式分三筆賣出「山東墨龍」股票,合計3000萬股,價格為9.25元,成交金額為2.78億元。

什麼是大宗交易?

大宗交易是指達到規定的最低限額的證券單筆買賣申報,買賣雙方經過協議達成一致並經交易所確定成交的證券交易。大宗交易通過專門的大宗交易平台完成,以上證為例,單筆交易在30萬股或者200萬元以上,就可以進行大宗交易。

大宗交易的特點是買賣雙方協商好價格,然後通過營業部填寫大宗交易委託單實現。大宗交易不影響當天的股票指數,成交量、成交價及買賣雙方於收盤後單獨公布。

實現大額套現後,自知無法通過審計的山東墨龍於2017年2月3日發布《2016年度業績預告修正及存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告》,預計公司虧損4.8億元至6.3億元。消息一出,股價一落千丈。從最高時13.55元,跌落到4.79元,中小投資者哀鴻遍野。

證監會對該公司進行立案調查,並做出了處罰決定:對張恩榮信息披露違法行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的罰款;擬對張恩榮內幕交易行為沒收違法所得2032.41萬元,並處以6097.23萬元的罰款;擬對張雲三內幕交易行為沒收違法所得1792.94萬元,並處以5378.83萬元的罰款。

「在上市公司重大虧損內幕信息發布前拋售公司股票,魚肉市場,情節惡劣,是『吃相』難看的典型案例,嚴重侵害了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2017年10月13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常德鵬通報涉及山東墨龍石油機械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山東墨龍)案件時強調。

山東墨龍是如何虛增收入的呢?作為一個老財務,對此充滿了好奇心。對於客戶基本上都是國企央企的山東墨龍來說,收入造假還是有一定難度的,畢竟就算是虛開發票也很難找到接盤的。

根據證監會通報的材料,該公司採用了修改暫估單價的方式虛增利潤。

什麼是暫估呢?

對於客戶固定的企業,由於滾動結算,經常會出現貨已發出但發票尚未開具的情況,這種情況下,月底要對這部分收入「暫估」入賬。下月開具發票後,沖回上月的暫估,重新入賬。

因為這是個滾動的數據,而且暫估都有嚴格的標準和要求,通常對企業的盈利影響不大。山東墨龍就利用這一點,首先把暫估入賬的產品單價調高,這樣就導致銷售收入虛高;其次在結轉成本的時候(大部分銷售類企業都在月底統一結轉成本,這個過程可以通過人工干預影響成本從而調節利潤),又調減了結轉成本的單價,導致成本虛假降低。收入增加,成本減少,一增一減,由於利潤=收入-成本,這就「製造」出來了額外的利潤。

縱觀A股上市公司,存貨餘額過高的企業,大多都逃不出利用轉成本調節利潤的嫌疑,因此,給證監會提個建議,披露存貨的時候,不妨要求上市公司一併披露一下庫存商品的產品單價?


遠離就好 幹嘛非要跟這種糾結 有那麼多好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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