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刻意保證商業、工業用地的供應以控制其價格,對一個城市的長遠發展是弊大於利還是利大於弊?
我的理解是,下面這個基本矛盾是存在的,在土地資源有限的情況下,商業、工業用地和居住用地肯定存在競爭,保證前者的供應可能導致房價高企,迫使勞動力逃離;而保證後者則可能導致企業搬至成本更低的城市,產業空心化。比如對於深圳這個土地資源相對匱乏的城市,這個矛盾應該還是很尖銳的。
謝邀。因為政府賣的不是地,而是一整套權利義務關係。
你的問題可以簡化為:工商業用地和住宅用地存在價格差,是好事還是壞事?
這就回到了土地的本質。首先我問個問題:政府同樣拿出來1平方公里土地,做工業用地、或是商業用地、或是住宅用地,該買同一個價格么?看起來都是1平方公里土地,但是拍賣的可不是土地本身,拍賣的是一整套「權利義務關係」
工業用地看似50年,但只要不是什麼國營集體,政府的談判對象只有一個,讓你走你就得走。讓你留你就要按照預期創造賦稅。工廠是政府長久培養的奶牛,奶牛不出奶還要他做啥?既然是奶牛,也可以隨時讓你換一個牛圈生產,比如搬到遠的地方去,都容易的很。因為權利義務關係比較輕,所以工業用地也是最便宜的。工業恰好也是需要培育的,無法急功近利,所以正好相得益彰。
商業用地要比工業用地複雜些,不只涉及到發展商運營者,還涉及到商戶,變動起來就沒那麼容易。另外商業有風險,稅收也不好那麼預估和定量。不過商業是城市繁榮的主體,城市的吸引力就靠商業呢,只要你有品牌,有影響力,政府樂得讓你搞。比如凱撒上周剛去的蘇州誠品書店,園區的大寶貝兒子圓融,親自上陣底價拿地再交給誠品。誠品可不只是個書店,他就是個「以書店為名」的綜合體,地下和地上搞餐飲和商業賺錢,高層部分再搞個誠品居所賣你5萬+一個平方,當然賺翻了。但確實吸引來了人氣,江浙滬包括全國的文藝青年都來了,對蘇州也算是雙贏。所以你看,只要武功高,地頭蛇都可以給你心甘情願暖被窩。
住宅用地,一拍就是70年產權,而且涉及到的是老百姓居住權這種生死悠關的大事,一旦拍賣出去,想任性就不太能了。權利義務關係最沉重,所以價格自然最高。
綜上所述,也就是說土地的價格和權利義務關係成正比,政府讓渡的權利義務關係越輕,土地越便宜;政府讓渡的權利義務關係越沉重,土地價格就越高。
從權利上看,
工業用地70年,讓你滾蛋就滾蛋。
商業用地40-50年,盛衰爛尾協商看。
住宅用地70年,拆遷難搞自動延。
從義務上看,
工業用地建成了就是奶牛,給我年年納稅好好產奶。
商業用地是搞活交易,聚集人氣吸引投資留住人和錢。
住宅用地是市民的終極消費,綁定教育醫療就業,一次交足發展稅。
地還是那塊地,產權不一樣,承擔的城市角色不一樣,於是政府出售的「權利義務關係」也不同,價格自然不同。所以答案也就清楚了,有啥利和弊誰大的?這就是市場經濟下的一種「土地社會分工」,沒錯,不光人要社會分工,土地也要社會分工,母雞下蛋蜜蜂采蜜,誰該負責嘎哈就嘎哈,吃的雖然是不同的草料,但都是社會主義接班人,革命分工不同而已。
至於你說哪塊該多一些?這就是面多了加水,水多了加面的問題。只有總量控制的前提下,才能談到底哪個多了哪個不足,政府手裡其實土地多的超出你的想像,所謂的缺地都是演技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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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凱撒」(inCaesarwetrust)
不談城市談樓市都是耍流氓
這個矛盾的核心在於公平和效率,要尋找一個合適的平衡點並不容易。我在相關回答里大概講過,搬運過來吧。
為什麼要限制特大城市的建設用地? - 知乎用戶的回答 - 知乎
謝邀,非科研人員,只能大致談一下:
究根結底地看,這其實是效率和公平的問題。
曼昆在《經濟學原理》里談到:社會面臨的另一種交替關係是效率與平等之間的交替。效率是指社會能從其稀缺資源中得到最多東西。平等是指這些資源的成果公平地分配給社會成員。換句話說,效率是指經濟蛋糕的大小,而平等是指如何分割這塊蛋糕,在設計政府政策的時候,這兩個目標往往是不一致的。第一,效率第一?
政府對經濟的調控作用,主要就在於資源配置,提高生產率。特大城市在經濟、產業、人口、規模等方面形成集聚效應,因此生產率更高,更需要增加建設用地供給。以深圳為例,大中小企業雲集,但開發建設用地非常有限,推高了土地成本,所以現在政府寧願每年填海造地。按照全國土地開發規劃,全國每年的新增建設用地是一定的,特大城市的配額減少了,其他城市的配額就會增加,但這些城市的生產率低於特大城市,特別是中西部的不發達城市,在「家家都有豬肉吃」,的情況下,不發達城市拿到了更多的建設用地,但由於自身原因,卻無法更好地利用這些可建設用地指標。大家都知道,國內很多二三線城市的開發園區雜草叢生,無人進駐。這因為地區無法給企業提供足夠的各方面支持才導致園區荒蕪,而不是招商引資力度不夠,或者政府服務不好的緣故。依靠全民招商的招數根本不管用,得尊重市場規律才行。因此造成了特大城市無地發展經濟,而中小城市有地浪費的不合理現象。
現在的國庫轉移支付、重大項目資金投入上,也是各發達城市直接向中西部輸血的過程。大家知道,光靠輸血,人的身體就會越來越差,城市也是這樣,雖然在國家大力扶持下,邊遠省市的投資、城市建設、基礎設施都有了長足的進步,但自身造血功能還遠遠無法滿足城市自身發展需要,甚至個別地方還在爭搶「貧困縣」的帽子,利用政策漏洞,坐享國家補貼,絕口不提自力更生。第二、公平第一?——為了地區經濟均衡發展。
雖說特大城市在經濟發展上有諸多優勢,但由於改革開放前期的盲目建設和發展,導致特大城市在規劃設計上存在諸多無法糾正的大城市病,比如交通堵塞和城市綠化。從九十年代後,城市已建設到一定階段,無法做大規模調整,基本上就只能做微調了,而久而久之,有些問題就開始讓人無法忍受,比如某些區小區容積率超級高,休閑、綠化面積嚴重不足,居民倍感壓抑;某些城區完全沒有公共休閑區域,居民無處休閑娛樂……老舊項目改造成本極其昂貴,業主撒潑博取高額補償的事比比皆是,沒有任何人想主動清理這樣的城中村,沒有人想接受這樣的三舊改造項目。對中小城市而言,這也是一個發展契機,特別是中西部的城市,利用便宜、低廉的土地和人力招商引資,一些不需要高新技術人才、物流受限不明顯的公司會逐利而來,比如富士康在中西部新建了諸多基地,都是看中了當地政府提供了廉價土地和幫忙招聘廉價工人的緣故。
有什麼考量?
其實也就是大家最關心的問題——減少收入差距。「允許一部分人先富起來」,這就意味著還有大部分人受限於地區、技能等因素制約,還沒有致富的條件。一個最明顯的制約便是「市場」,在內地,勞動力供過於求,而勞動市場提供的就業崗位平均薪酬就比沿海地區低很多。如果要提高內地居民的收入,就要刺激經濟發展,但囿於區位、交通的制約,內地城市無法和沿海城市站在同一起跑線上,甚至是戴著腳鐐在賽跑。如果單純依賴市場規律來決定,那在三五十年內,那些佔據了先發優勢的特大城市依然會不斷擴大經濟差距,這不利於地區間的利益協調,也不利於團結。所以,政府的行政干預非常有必要。但是,事有一利必有一弊。行政干預各地城市發展的結果,無疑會影響城市的自然、健康的發展。這樣的干擾的結果就是特大城市沒有充分發揮出經濟集聚作用,無法利用市場無形的手將資源調配最優化,當然也就無法將生產力最大化。正如《經濟學原理》第20章指出「當政府實施一些政策來使收入分配更平等時,它扭曲了激勵,改變了行為,並使資源配置效率降低。」政府這樣做要付出相當的成本,更顯得公平的可貴與來之不易。
謝邀,知乎大神真多,這麼專業的問題,也層出不窮,啊呸服!
183:土地指標,對市縣制約有多大?
高茜
有資料顯示,2009年,河北省需要新增建設用地約21萬畝,而國家安排指標僅17萬畝,這4萬畝的建設用地缺口嚴重製約著投資項目的落實。據悉,安徽省一年的新增建設用地指標為15萬畝,而實際需求達40萬畝,缺口25萬畝。這15萬畝用地指標分配到17個地級市,馬鞍山只得3000畝,而馬鞍山每年新增建設用地需求1萬多畝,缺口7000多畝,無奈中被迫擬外購4000畝土地指標。
2010年,宿州市從安徽省分得2000畝土地指標,全留在市區,泗縣等市區以外的縣市沒有從宿州市分得土地指標,而泗縣一年的建設用地需求約2000畝。山東肥城市每年建設用地需求3000~4000畝,而每年的指標僅有400~500畝。土地指標緊缺是各地普遍存在的現象,已成為地方發展的重要制約因素。
實際調查山東省東部沿海一些縣市區,在縣級K市,每年分配的土地指標約400~500畝,而實際需求1500畝以上,分配指標與實際需求比一般是1∶3,導致許多招商項目不能落地。由過去政府招商,已演變成商找政府。在10年前招商時,項目無論大小,只要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政策,通過環保評審,就能儘快落地。
近幾年,300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項目,當地政府根本就不納入用地計劃,完全由投資人自選租賃場地,若找不到合適的地方就投向外地了。表面看是政府不重視,實際是政府已經顧不上那麼多了。對於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項目,也並不是都能落地,市委要按照投資規模、產業發展方向與前景、對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等因素排隊,從達成合作意向納入用地計劃,到項目落地一般需要3年左右的時間。這期間,如果項目很一般,投資人就要勤跑黨委一把手,在跑的過程中,那就看誰的神通廣大了。否則,更多的項目是排不上隊,最後無奈地退出。
在某市轄區國土局調查時,查看了近三年的土地指標分配使用情況發現,近三年每年分配的土地指標僅數百畝,而正常需求每年都在約3000畝,供需矛盾很大。
調查得知,在2006年以前,每年實際審批使用新增城鎮建設用地都在3000畝以上,顯然,建設用地緊張已嚴重地制約著其經濟社會發展。2010年,國家為支持統籌城鄉發展,調控由一線大城市向中小城市傾斜,土地指標增加到800畝,由於三條重要省重點公路建設項目指標用地3000多畝,實際用地總數增加到4000多畝,調查時尚未批回。正因為一些國家、省重點項目和重點招商項目,其用地不佔用分配的土地指標,所以,實際審批使用的土地數要比分配的指標多。
經調查該區外經貿局,近幾年,對1000萬元人民幣以下及10萬美元左右的項目,已不供地,相關部門會積極地協調尋找租賃舊廠房或園區廠房。按照相關規定,屬於世界500強的高科技重點招商項目,並且投資規模6億元以上,註冊資金達到投資額的30%以上,每畝投資強度240萬元以上,可向省里申請增加重點項目用地指標。而對於符合產業政策的一般項目,則納入年度用地計劃,通常是許多項目等待用地,很多項目等待時間長了就難免流失。
據某經濟技術開發區招商部介紹,因沒有建設用地指標,園區每年流失的項目都在10多個,有的投資人一聽說沒有土地,根本就不談,立馬走人到附近的市、區尋地,資本的趨利性決定了其不願意等待而失去投資機會,土地指標成為招商發展的瓶頸。毋庸置疑,土地指標緊缺,也嚴重地影響著城鎮化建設的推進。
從國土部官方透露的數據看,在2005年底,我國耕地面積為18.31億畝,2009年6月時,全國耕地約有18.26億畝,到2020年期間,每年可以用於「農轉非」的土地指標不足190萬畝,累計2074萬畝。而在2006~2010年「十一五」的5年間,全國共批准新增建設用地3300多萬畝,平均每年660多萬畝。可見,要守住18億畝耕地的底線,未來10年以至今後,土地指標供需矛盾將更加突出,並越來越緊張而不會有根本的改觀。
這麼專業的話題,再補一個:
糾偏土地增減掛鉤「失衡」——以中部v縣為例咳…開始扯淡了~
政府工業用地拍賣引入廠商是有指標的,蓋了多少套住宅沒有。從宏觀講偌大的中國不缺人住的地方,考試不考的題你也不會花時間看它是不是對你家養的豬有用~以上~哦,順便題主問反了,其實是因為工業這塊有考核,所以住宅用地被限制了,不是反過來。後來一看,原來賣住宅用地這麼賺錢,鄭季的考核指標也沒變,索性管丫的,就這樣了~
工業用地退二進三,騰籠換鳥,產業升級,現在北上向外趕人的一系列政策,都是回答你這個問題的具體做法,是城市升級過程中協調發展的必然。
所以你是問,政府是你家的,還是資本家的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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