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砸」既然是動詞,為什麼部首卻是「石」?
謝謝題主邀請,其實這種字屬於「形聲字中因觀察的角度不同或事物的構成發生變化而改換形旁」的類型。
裘錫圭先生在《文字學概要》中說:為形聲字選擇形旁時,如果對文字所指的事或物有不同的著眼點,所選擇的形旁就會不一樣。這也是造成形旁代換現象的一個原因。例如:
鍊——煉熔煉這類行為的對象是金屬,用來熔煉金屬的是火。著眼於前一點,就選「金」為形旁。著眼與後一點,就選「火」為形旁。
筆者按:與裘先生舉的「鍊——煉」性質相近的還有「鎔——熔」這一組。
至於題主舉的「砸」、「碰」二字,聲旁分別是「匝」、「並」,形旁是「石」。
對於人來說,「碰」、「撞」這一類動作由施力者發出(通常是其手或足),再施加到別的物體(如堅硬物體的代表——石頭)上。如果著眼於後一點,自然會選擇「石」作為形旁;如果著眼於前一點,應當選擇「扌/手」、「?/足」作為形旁。其實「碰」字的確存在作「掽」(見《字彙》)、「踫」(見《漢語大字典》)的異體。此外,清儒認為「碰」字最早應該寫作《說文》中的「?」(《說文解字》:「?,?也。」、「?,?也,忽見也。」)。按照章太炎先生的意思,「?」從「髟」,其施力者是披髮之鬼魅,姑備一說。
- 明·梅膺祚《字彙》:「掽,搕掽,撞也。」筆者按:「搕掽」今作「磕碰」,也是「石」、「手」互換之例。
- 清·段玉裁《說文解字注》:「?……今俗謂卒然相遇曰掽,如滂去聲。」
- 清·章炳麟(章太炎)《訄書·原教上》:「人乍遇者謂之遌,鬼鬽被髮乍遇者謂之?。」又《新方言·釋言》:「?,俗作碰。」
王力先生在《同源字典》中指出「碰」是「逢」的音轉。
再說「砸」字。「砸」字同「碰」字一樣,出現的時間相當晚(最早出現在一些明清小說中,如《金瓶梅》、《紅樓夢》)。但是「砸」字並不像「碰」字一樣存在形旁與人體有關的異體「掽」、「踫」。除了該字較為晚起的原因外,「砸」的字義可能也有一定作用,因為「砸」指的是重物(如石頭)掉落產生的撞擊,人為因素在其中的作用並不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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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石」與「手」、「足」的互換外,「木」也可以與「手」、「足」發生互換。木頭雖然比不上石頭,但也算是比較堅硬的物體,用於敲擊的「棍」、「棒」、「槌」等字均從「木」。
《說文解字·木部》中有這麼一個字:「朾,橦也。從木,丁聲。」同時沒有再收「打」字。直到北宋徐鉉《說文新附》才把「打」字加了上去:「打,擊也。從手,丁聲。」
黃征先生說:其實許慎的「朾」就是「打」,「橦」就是「撞」,只是最初分類分在木部,大概是表示這些動作是使用木棒、木槌之類作出的,所以本來就該從「木」部。到了後代,「朾」的動作逐漸消去了所用工具的含義,而突出加強了手的動作意義,所以就產生俗字「打」,並且很快取代「朾」的正字地位。
筆者按:「札——扎」這組字同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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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說的都是因「觀察的角度不同」而改換形旁的情況,至於因「事物的構成發生變化」改換形旁的例子,有這麼幾組典型例子:
- 砲——炮
- ?——椀——埦——鋺——碗
- 韤——韈——襪——?皮蔑(參「羅襪生塵」中的「襪」究竟怎麼念? - 趙瑾昀的回答)
這些字一般體現了器物質料或性能的改變或多樣性。由於和本題關係不大,不再詳述。
因為聰明人知道拿著石頭去砸東西,碰下東西,而不是傻乎乎的先拿著手去試試。
右不出頭 ,也許古人還不知道岩層的故事吧。
有一個字。煩躁。躁怎麼是足旁?用火旁不好嗎?但實際上古人就是這麼觀察的。用了觀察別人的形態造字,而不是感受自己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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