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伏地魔為什麼一定要用咒語來殺死哈利?

伏地魔明明用魔杖捅也能捅死哈利,為什麼用咒語,反而把他變成了自己的魂器?


本來一個半搞笑半回答的答案,總有人提醒我「題主說的是小時候」,這意思就是你們都是明眼人我是腦殘理解不了題主是吧?行,我認真一點,回答三個比較集中的問題。

1. 為什麼不用魔杖捅?

無論是原著還是電影還是現實生活中的周邊,魔杖本身都是一種威力強大本質脆弱的武器,除了原著中被赫敏魔咒擊中之外,電影里伏地魔折斷盧修斯的魔杖/哈利掰斷老魔杖/小夥伴擠地鐵的時候擠折了,都足以證明魔杖並不適合拿來近戰了,伏地魔只要沒瘋就不會拿自己的魔杖搞這麼無聊的事情,他樂意魔杖還不幹呢。

2. 為什麼不用別的東西捅?

伏地魔無論如何也是一個魔法大師,擅長使用魔咒殺人。在他看來,這世界上除了鄧布利多之外自己無所畏懼,所以才上了莉莉的當。你覺得他會想到用魔法變出個金屬武器來再幹掉哈利這種「純屬多此一舉的」舉動來?退一萬步說,莉莉的魔咒連死咒這種「有史以來最強殺人手法」都能破解,憑什麼說防不住麻瓜武器傷害呢?

3. 怎麼解釋伏地魔使用納吉尼殺人?

我們知道納吉尼有兩次跟殺人有關的出場,第一次是在馬爾福莊園,吞吃了可憐的麻瓜研究課教師泰瑞迪·布巴吉的屍體,但那次只是吃掉不是真的殺掉;第二次就是很多人說的殺斯內普了。但是請注意,第一,納吉尼是伏地魔以幽魂狀態在阿爾巴尼亞流亡時遇到的,幹掉波特一家時還沒出場;第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納吉尼不是簡單的蛇好嗎?納吉尼是魂器!是伏地魔在這條跑偏的天賦線上最高的成就,能動的,活的,婚魂器!一頭蛇的靈魂和人的靈魂碎片共存的載體!你們總不至於真的以為是個什麼蛇就能幹掉近百年來最年輕的魔葯大師吧?別低估斯內普的戰鬥力啊親!

————第二次更新的分割線——————

評論區有小夥伴對麥勞德的年齡表示驚嘆,那我順便再更新一下一個你們沒想到的老爺爺,霍拉斯·斯拉格霍恩教授,比鄧布利多小一些的「老朋友」。

根據哈利波特維基百科以及pottermore的相關內容,我們可以得知斯拉格霍恩教授於1931年開始正式在霍格沃茨教學,並於1981年左右因伏地魔事件主動辭職離開。

斯拉格霍恩教授出生於一個魔法貴族家庭,其家族是」神聖28家」之一。斯拉格霍恩本人有著聰慧的頭腦和清楚的認識,雖然父母是純血理論的隱藏支持者,但他本人依然和麻瓜出身的巫師結交甚密,並創造了自己獨有的精英主義俱樂部。

沒有什麼跡象顯示斯拉格霍恩教授有過複雜的從業經歷,雖然父母一心希望他進入魔法部成為高管,但他清楚自己對政治鬥爭毫無興趣,因而還是選擇了在霍格沃茨教書育人。

根據霍格沃茨的學制,我們可以得知畢業時的斯拉格霍恩教授大約是17到18歲左右。考慮到他沒有什麼複雜的從業背景(這一點與麥格不同,麥格教授曾在魔法部法律執行司工作過兩年),大概可以估計他在畢業兩三年之內就進入了霍格沃茨,任教時可能不超過20歲(推測)。

考慮到斯拉格霍恩一定比鄧布利多小,所以出生年份最早為1882年,最晚約為1913年,也就是說,當斯拉格霍恩再次成為霍格沃茨魔葯課教授的時候,最小也是一個84歲的老頭子了,或許已經超過90歲。沒想到吧?

———————正文更新線———————哈哈哈哈這個問題提得很有想法。

首先,哈利不是一個標準的魂器,而是謀殺中的意外產物,屬於「一不小心就做對了」的情況,所以不能說「伏地魔製造了哈利這個魂器」,事實上伏地魔自己根本就不知道哈利身上有他的靈魂碎片。

回到正題,為什麼一定要選擇用魔咒呢?

第一,習慣。就像前面的答案有人講過,魔咒(死咒)本身有著極高的殺人效率和判定的優先權,直接剝奪生命力,比任何近戰方式都可靠的多,而且不用害怕出現什麼風險(哈利真的是個意外,意外)。從死咒被發明以來,使用他的巫師早已習慣了這種高效簡便的屠殺方式,就好像一個殺手手裡有槍的情況下根本不會考慮走過去用酒瓶子把人敲死一樣,「用過的人都說好」。

第二,如果一定要揪出點兒什麼深層次的原因,蛤蟆里攥出腦白金來,因為伏地魔很看重自己的巫師身份。巫師是高貴的,特殊的,是主宰一切非巫師生物的(參考魔法部里「魔法即強權」的雕塑),而巫師最大的特色就是可以使用魔杖來辦到通常其他生物無法辦到的事情。比如,人之所以區別於其他生物,是因為人會系統的使用和製造工具,並且以這種能力自豪。所以同樣都是殺雞,用手擰斷脖子和一刀割開喉嚨都能致死,你會直接上手嗎?

第三,謹慎。我們再過度解讀一點,按照「人的標準」去考慮一下兩個人的生活習環境和出生年份給他們帶來的不同影響。伏地魔生於1926年12月31日,到霍格沃茨最後一戰的時候已經72歲了。我相信對於一個非近戰職業的高智商犯罪巫師來說,他所經歷的魔法變形裡面基本上不會有強化肉體的部分。而哈利從小跟達利一起長大,你們別忘了D哥可是個拳手。俗話說想學打人先學挨打,在肉搏這個項目上哈利比伏地魔多出來的經驗怕不是一點半點,而且更致命的是,最後一戰那年,哈利18歲。你覺得這兩個人拿著魔杖互相捅,誰先受不了的可能性更大一點兒?嗯,我覺得魔杖先受不了。

以上。


這麼解釋吧:伏地魔的遭遇,就好比你要算個三位數乘法,沒有拿筆,直接用手機計算器算,結果手機炸了。


只用咒語的原因是魔法殺一個人要比其他方式來的簡單高效並且可靠,因為魔法致命大多數都是直接奪走生命,屬於判定式,結果可預測,而其他方式都是用物理或者化學方式讓身體失去功能從而失去生命,屬於非判定式,結果不可預測,亞瑟韋斯萊就差點被伏地魔咬死加毒死,但是還是被聖芒戈醫院救回來了。

當然也是因為太可靠了,所以一旦出現了比如「愛的犧牲護膚+預言加成」這種古老大bug就會讓人猝不及防,伏地魔就栽在了這上面,但是總體來說用魔法成功率還是比其他方式高出很多的


因為這是魔法世界的基本設定啊,不然小說還怎麼寫,死咒都沒用,只要念咒我就撒丫子跑,各種s型蛇皮走位,近身就是一砍刀,巫師還對決個屁啊。


其實這個問題暴露出哈利波特巫師世界的一個巨大問題:巫師在戰鬥力上已經被麻瓜全面碾壓了。

羅琳從來沒有把哈利波特的重點放在巫師之間的戰鬥上,所以書中巫師們表現出來的主流戰鬥方式只有法爺對射。全書水平最高的戰鬥,卷五伏地魔VS鄧布利多,也無非是兩個法爺互相biubiubiu,偶爾來一個水遁.水牢禁錮術或者忍法.召喚附身之術之類。召喚出來的生物似乎也不是很強力的樣子,法爺biu一下就掛了。

書里說的最牛逼的一擊必殺術阿瓦達索命,根本上也就是射出一個綠色投射物,被打中就死。考慮到有效射程、火力密度和殺傷力,大致相當於左輪手槍吧。有趣的是哈利波特世界裡拔魔杖迅速射魔咒的能力是很重要的戰鬥力指標,和西部片的牛仔一樣一樣的。

而且巫師們絕大多數也沒有挖戰壕找掩體的概念,都是靠身法躲魔咒然後站樁輸出。霍格沃茨大決戰里兩邊都站在開闊地正面對剛,金妮喝了福靈劑閃避100%,就可以片葉不沾身。

其實只要有一方能夠好好學學麻瓜的戰鬥方式,都不需要現代戰爭的打法,以一戰時期的麻瓜武器就可以輕鬆碾軋對面了。霍格沃茨師生們拿步槍靠城堡窗戶設火力點,城堡邊緣兩側布置兩挺馬克沁水冷重機槍,禁林裡布置迫擊炮,待伏地魔拉著一票弟子呼啦啦站在廣場上喊話的時候喊一聲weapons free!,保證打得食死徒抱頭鼠竄。

此役過後,巫師界終於開眼看世界。虛心學習麻瓜先進技術,向科技系巫師代表衛宮切嗣取經,師麻長技以制麻,巫學為體,麻學為用,巫麻結合,天下無雙。最終一掃巫師界人口凋敝,巫術一代不如一代的頹廢現狀,創造出科學+魔法高等文明。

豈不美哉?


伏地魔首先是一個巫師。其次,雖然他本身不是純血統,但他是一個秉承純血統至上觀念至死不渝的壞巫師。如果用魔杖(巫師的象徵)去捅死一個純血統(詹姆)和麻瓜(莉莉)的混血寶寶,這對於伏地魔來說就不僅僅是玷污魔杖這麼簡單,這簡直就是不能容忍的奇恥大辱。所以伏地魔必須選擇"有尊嚴"的方式去殺死哈利。對於巫師來說就是用魔咒和魔杖,對於伏地魔這樣極致的巫師來說,就是用最不可饒恕的巫師咒語——阿瓦達索命。只有這樣,才能顯示出純血統與麻瓜的不同,才能顯示出巫師的力量,智慧等等一切都高於麻瓜。

退一步講,就算伏地魔想要用魔杖捅死哈利,當時的情況也是不允許的。

因為莉莉波特是一位母親,而且是特別有天賦的女巫(雖然是麻瓜出身),她會用盡一切力量來保護哈利,包括犧牲自己的生命。伏地魔去捅死哈利的時候莉莉完全有可能用一個魔咒就化解了。也可以用自己的身體去擋,為了保護孩子她會盡一切可能。(因為羅琳阿姨也是母親)

總而言之,伏地魔不會選擇用捅死人這樣的麻瓜手段來殺死一個混血的。這還不如要他去死。(我覺得)這個是他本身的價值觀決定的。

附上第三部的丹尼爾,我最喜歡的一部了。


謝邀。貌似魔法界的對戰就沒有肉搏型物理攻擊的,即便是傷害肉體的攻擊也都是通過魔杖來實施而不是純粹的物質武器。也許一般的刀子捅對巫師傷害不大?必須附帶魔力的攻擊才能見效?但好像也有矛盾,聖器傳說裡面老大就是被刀抹了脖子的。所以也許純粹就是老伏剛愎自用?


一句話就能殺人的情況下犯不著動手知道不。

至於變成魂器之一,那是事情發生前任何人都不知道的事情,不可預知所以沒有討論空間。


我也想過,伏地魔完全可以把尖叫的成年曼德拉草扔到哈利耳朵旁邊。


我堂堂一大魔王讓我去拿菜刀砍死一個剛成年的毛頭小子,面子上掛不住啊


首先,拿一個細木頭棍子去捅一個人,我覺得捅死對方的同時魔杖可能也得斷,魔杖斷了這個事情就比較麻煩了。

再說,魔法世界法力無邊的黑魔頭無法用魔法殺死一個嬰兒,最後用麻瓜世界的辦法捅死了對方,對於伏地魔這種強調血統的巫師不是赤裸裸的打臉嗎?傳出去還怎麼當老大?

最後,要是真把哈利捅死了,這書咋寫下去。。。


湯姆?里德爾:媽的老子要是能提前知道給這貨放死咒有這麼大副作用,我早就一平底鍋砸死這個小兔崽子了。


法師在對方殘血時,堅決不用物理攻擊,就只放技能

究其原因就是用物理攻擊有辱法爺尊嚴,自信心膨脹覺得自己一定能打中(適用於任何場所)

@澤拉斯 快普攻 @澤拉斯 快跑


你這個問題好!

你說第一遍沒弄死吧,老伏同志最後還非要用魔杖。你說你就是讓你跟班的往小哈身上坐也能壓死他。

大概。。。OCD吧


我覺得吧,題主如果指的是伏地魔殺死詹姆莉莉之後試圖殺哈利,意外製造了魂器那次,我覺得,還可以用習慣來解釋。

畢竟,像伏地魔這種在魔法宇宙生活了好幾十年的巫師,只怕上廁所沖水都是用魔杖解決的了。他估計也沒合計那麼多,隨手就是一個阿瓦達。然後就崩沙卡拉卡了。

伏地魔才意識到還有「愛的魔法」這個事情。

我覺得問題在於三強爭霸賽第三個項目那次。

那時哈利是被完全控制住的。並且當時在場是有匕首的。並且已經用這把匕首扎了哈利一刀了。都已經見血了。

伏地魔呢,由於上一次的失誤,作為遊魂生不如死地飄了十三年啊。

然後復活回來的第一件事,就是,重蹈覆轍。

不但放棄匕首堅持使用魔杖。還堅持讓哈利下來,以跟他決鬥的形式殺掉哈利。

我說他什麼好。拜託你的目的不是殺掉這個人么,明明知道上一次動手的時候出了問題了,這次為什麼還這麼託大呢?即使「愛的魔法」被繞過去了,就能保證萬無一失么?

大哥你是來玩還是來殺人的?

在這一次失敗之後,伏地魔終於意識到,哦,還有兄弟杖心的問題。

於是在禁林里,伏地魔解決了杖心問題,(不得不說伏地魔這種百折不撓,見到bug就debug,絕不放棄初心的精神值得我們每一個科研工作者學習。)換用了老魔杖。

轉身,哈利就在霍格沃茨門前當場復活了。

也就是說即使伏地魔再智障,也該意識到老魔杖還是有問題了吧?

後來的結局說明了,伏地魔再一次,堅持使用魔杖跟哈利做最後的對決,有三種可能。

第一,伏地魔是個傻叉。

第二,伏地魔其實一心求死來著。

第三,作者拔出了推動劇情之劍。

。。。。。。

我覺得伏地魔比較正確的做法是復活醒來第一件事一刀攮死哈利波特,the end。

最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從一開始就長點腦子,有點智商,不要瞎幾把信什麼道聽途說的朋友圈預言。黑魔王千秋萬載,一統魔法界,the end。


因為咒語是php寫的


6年前我看到這個問題,我一定會翻遍七本書來給你解答。

6年後的我現在我看到這個問題,我覺得吧,其實一槍就夠了,哪這麼多事能給你寫7本書拍八部電影。

所以說我是時候去買包枸杞了。


還是甘道夫這樣的近戰法師靠譜啊


你手裡有把上了刺刀的步槍,是選擇開槍還是用刀扎?


1,伏地魔在給哈利阿瓦達索命的時候,並沒有想到哈利身上會有他媽媽種的咒語

2,那麼根據第一條,所以伏地魔肯定選擇最方便最適合自己最日常最普通的方法來殺死哈利

3,根據第二條,在魔法世界裡,念咒語殺人就是最方便最適合自己最日常最普通的方法

4,舉個例子,當你手上拿了把槍的時候,你會用子彈匣磕人腦門子把人磕死么……


推薦閱讀:

霍格沃茨中你最喜歡的地方是?
哈利波特裡面巫師沒有魔杖還能施展魔法嗎?
哈利波特中,如果巫師和麻瓜開戰哪邊勝算大?
智硬領導伏地魔+戰五渣食死徒是怎麼熬死天縱奇才鄧布利多的?
小天狼星對斯內普的態度和情感是什麼?

TAG:哈利·波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