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如何看待棄嬰島?


這是個相當複雜的問題,讓我們慢慢談來。

2013年12月,南京棄嬰島啟用,在不到半年的時間裡接受了200個孩子,福利院壓力巨大。

2014年6月,濟南棄嬰島啟用,在5天的時間裡,就已經接受了42名孩子。還有人開著寶馬來送孩子,令人愕然。

首先,棄嬰島是一種收養制度,並不涉及法律問題,只要父母不是惡意棄嬰,法律上是沒什麼問題的。爭議主要出在道德層面。

支持棄嬰島的無非以下原因:

1、減輕棄嬰家庭的經濟負擔和生活負擔,不至於一個嬰兒拖垮整個家庭。

2、讓嬰兒不至於被父母惡性丟棄,讓孩子活下來並得到撫養,長大成人。

反對棄嬰島的無非以下原因:

1、棄嬰島有可能導致棄嬰行為的增加,縱容了社會和人性的醜惡,社會真善美無從體現。

2、棄嬰行為會對孩子產生極壞的心理影響,那些本來就有先天殘疾的嬰兒長大後會因為被丟棄而心理陰暗,不僅對孩子自身成長和心理健康不利,還會造成危害社會秩序的隱患。

其實這個問題涉及到的問題非常複雜,下面根據騰訊《今日話題》的專題「開豪車的也來:棄嬰島縱容醜惡?」後的評論做分析。以下是評論區被贊次數最多的一些回答:

@冰封雪蓮:大自然的物種是可以優勝劣汰的。不適合生長的就自然淘汰。諸如先天腦癱的患兒,除了需要耗費大量的人力照顧。還要花費數不清的錢財治療,而治療的結果也未可知,基本是無法治癒的。這樣的腦癱兒,說穿了,除了耗費社會資源外對社會卻無任何貢獻。應該遵循自然淘汰法則予以淘汰。優秀的健康的兒童太多了,為什麼不把資源用在這些健康的兒童身上。而要去耗費資源養那些對社會毫無用處的腦癱兒呢?讓他自然死亡是最好的選擇。

評:這個評論竟然被網友頂到了第一?我們這個社會怎麼了,竟然這麼多人認可叢林法則。人類發明了文明才進入了現代化的社會,而道德的產生正是為了維護社會秩序的穩定和社會中每個人的安全感(比如,婚姻中的道德就是,在一方沒有特別大的過錯的情況下另一方不能進行單方面拋棄,否則就是不道德的,因為人如果完全縱容自己喜新厭舊的本性,那麼這個社會人人都沒有安全感)。如果一好人因為救一個壞人犧牲值得嗎?如果一個人為救一個自殺的人犧牲值得嗎?如果一個人因為救一個溺水者兩人都死亡值得嗎?這些問題,從利益角度衡量自然是不值得的,但其發揮的社會道德和人性真善美的作用卻是巨大的。所以,如果我們的社會完全奉行叢林法則,一切以社會效率和個人利益作為衡量,那麼將會回到人人自危的原始狀態。其實,網民的這種心理也體現出現代社會個人主義的膨脹以及享樂主義思想的盛行,不願背負任何累贅,追求個人享樂。而人情的冷漠也反映出大家在嚴峻的貧富差距和生活壓力下人性被異化和扭曲,變得冷酷無情。這中現實與卡夫卡的小說《變形記》何其相似。

@專心讀聖賢書:先天重病,普通家庭是扛不起的。即使是一個富足的家庭,幾年時間都可能把它拖垮。怎麼辦呢?一定要注意產前檢查,不要疏忽。

評:這個網友表示了自己的無奈和理解,並用一定要注意產前檢查巧妙地迴避了這個糾結的問題。但迴避了不代表就不存在,何況即便是婚前檢查,技術地區有差異,技術也並不是100%靠譜,還是不能完全避免殘障嬰兒的出生,那麼在事實已經存在的情況下,我們到底怎麼辦呢?棄還是養?這個問題比哈姆雷特的生還是死複雜一萬倍,因為哈姆雷特的是個人選擇問題,棄嬰問題是全社會的問題。

@休閑的中南海:制度的不完善+信仰的缺失+人性的泯滅+自我慾望的極度膨脹造就了所有的一切。

評:這位同學分析的很全面,然而,應該如何解決呢?

有人提到把問題上升到國家制度層面去解決,用制度去徹底解決這種理不清頭緒的情感和理性的對決,好吧,那我們就談談制度問題。

@燕:不知道丟棄殘障兒童的家庭要哭多久,自責多久才做出這種艱難的決定,可是有時候,有些病,也許丟棄到安全島才能有人救治。這是多麼無奈的選擇,這些先天性疾病有幾個家庭能承受啊。這麼大一個國家,有那麼多錢捐給國外,怎麼就沒有錢給自己的國人看病呢。

@情滿三湘:可憐天下父母心沒有一位家長想把自己的親生骨肉無情的拋棄。先天性缺陷患兒一個家庭付出的是一輩子的人力財力。如果我們的國家出台免費醫治這項政策的話,我想被送入棄嬰島的孩子會少之又少!

評:這兩位網友倒是表達出自己對父母無奈的理解和做出艱難決定的同情,並伸張放到國家制度層面去解決問題。下邊是騰訊《今日話題》的一個投票:你是否支持把嬰幼兒先天重病都納入醫保呢?

投票結果顯示,支持的遠遠多於反對的。

表示支持的無非下面的原因:

1、通過國家制度把殘障嬰兒納入醫保,徹底減輕家庭經濟負擔,既保障了嬰兒的天賦人權,又保證了家庭利益。

支持的人多不代表就可行,你要是做個投票,支不支持國家給每個人發一萬塊錢,那肯定支持的人多,但並不可行。所以,這裡邊恐怕表示不支持的人才代表了這項決策的難度:

1、國家財政是不是能夠支持?

2、會不會擠占正常社會人的福利空間?

3、會不會導致大家做婚前檢查的防範心理的淡漠?

4、網友@何浩之:理性的講,同樣10000塊 是花在教育補助還是花在窮人醫保,還是花在沒有任何治癒希望和未來生產能力的先天腦癱孩子上,這是個重大的道德難題。

國家財政能不能負擔得起我們不知道,我們假設財政負擔得起,這時候還有一個重要問題:國家財政負擔了這些嬰兒的醫療費用,那麼還有必要建設嬰兒島這種收養制度嗎?因為棄嬰行為並不是單純的經濟問題,即便是把殘障嬰兒納入醫保,那衣食住行的費用是不是還需要家長負擔?教育的費用是不是還要家長負擔?更何況家長還要承擔生活負擔,需要花費大量時間去照顧孩子,需要為孩子未來的工作、婚姻、養老擔憂,但這個孩子卻不能給自己帶來絲毫的回報,這個時候棄嬰行為必然還會存在,棄嬰島依然需要有。

於是問題又回到了原點:棄嬰島的是與非。棄嬰島的建立必然會縱容棄嬰行為的增加,縱容社會和人性的醜惡。那麼,到底應不應該建立棄嬰島呢?

我的觀點是,沒有答案。如果非要權衡利弊做一個選擇的話,我贊同建設棄嬰島,儘管這會對社會道德造成一定破壞,但棄嬰行為起碼只是社會道德的一方面,而且其中的無奈可以被理解,唯一擔心和心痛的是,孩子們被丟棄,長大後的心理是不是依然陽光。如果我是被丟棄的孩子,我雖然理解父母的行為,但依然會為父母的這種行為黯然流淚。

———————————————沉重的分割線——————————————————

看到網上棄嬰島問題評論區大家的爭執不休就明白了這個問題的複雜性。父母棄嬰是否應該被諒解? 人類面對的這種問題其實非常非常多。

人肉搜索之爭

人肉搜索該不該被提倡?你說不應該被提倡吧,但道德敗壞者豈不逍遙法外;你說應該被提倡吧,侵犯個人隱私和當事人法律權利。

道德綁架之爭(我的相關回答我們是否有權力或義務利用「網路暴力」以「替天行道」?)

這個問題在知乎經常引起爭議,我們應不應該討伐道德敗壞的人,替天行道?這個問題其實不是一句簡單的」嚴於律己,寬以律人」可以說得清的。按理說,一個人只要沒有觸犯到別人的利益,即便是道德素質底下一點,別人也無權干涉;但是你不討伐這些人吧,社會的真善美又該如何弘揚呢?沒有懲惡揚善,沒有好惡之心,這個社會起步冷漠得可怕?比如汶川地震中范跑跑的事情,最後也爭不出個所以然來,不討伐,無以弘揚真善美,但全民討伐的話,又難免像文革時期一樣,所有人都處在人人自危的的境地如履薄冰,那樣道德豈不成了架在每個人脖子上的一把刀。討伐或是不討伐,一旦成為一種全民行為都很可怕。

愛國綁架之爭

這個問題知乎爭論也很多。知乎的個人自由主義泛濫,已經深有體會。但事情不是這麼簡單的。愛國的底線在哪裡?有知友說不要強迫別人愛國。試想一下,在和平的時代,我們可以這樣說,如果在中國被侵略的時代,一個同胞面對祖國被侵略置之不理,你不會想一刀劈了他?你的家庭遭到侵犯以後也要挺身而斗的吧?你如果不挺身而斗必然被這個家庭的其他成員所孤立和批鬥。在中國跟日本因為釣魚島問題鬧得不可開交的時候,有人砸日本車,這種行為在知乎一定不被認可,但我卻表示理解。你甭管這個日本車是不是中國產的中國商人賣的,你買日本車就是愛國意識淡漠的表現。試想,如果你的家人在抗日戰爭中被強姦或者虐殺,你會買日本車嗎?買了就說明你已經對民族恥辱淡漠了,這時候適當的懲罰你不宜提倡但可以理解。人是不能總是活在歷史中,但人是社會的人,又不可能孤立於歷史而存在。愛國綁架的問題,不能沒有,但也不能過度。

見義勇為之爭

見義勇為的行為應不應該進行個人利益化的表彰?你說不應該吧,人家見義勇為付出了代價,總得得到社會層面的認可和鼓勵。你說應該把,這無疑把淳樸的道德和利益權衡撕纏到一起,甚至這種表彰對見義勇為者構成了一種道德綁架,以後這個人連不見義勇為的權利都沒有了。

易子而食之爭(我的相關問題回答:在絕境中為了生存應該吃掉朋友嗎?)

在古代災年,人們是否應該易子而食?你說不易子而食吧,誰都活不了,這種道德也似乎沒啥意義。你說應該易子而食吧,那每個人都沒有罪惡感地易子而食,這個社會豈不是像人間地獄?

救治絕症父母之爭

得了絕症的老年父母應不應該繼續救治?你說不救治吧,顯得太不孝順了,父母雖然理解你,但是不是也會非常傷心?你說救治吧,父母也多活不了幾天,而且父母死後子孫還得背負沉重負擔。

婚內強姦之爭

強姦一般意義上當然還是指男人對女人的強迫性性侵犯。法律無法規定妻子和丈夫必須多久過一次性生活,正如法律無法規定子女必須多久回一次家看望父母。但如果妻子有性冷淡,或者丈夫性慾過於旺盛,婚內強姦是否值得原諒?離婚是否應該被法律允許?這也是個兩難問題。

同性戀之爭(同性戀應當被禁止嗎?)

同性戀現在的發展的風起雲湧。對於同性戀,不宜過度反對,應該給這些社會的弱勢群體以空間。但也不宜去過度諒解、支持,因為這有違人類繁衍的根本利益,而且會產生誘導效應,使得社會成員對男女之事的心靈防線鬆懈,也會導致社會的危機。

主權和人權之爭

到底是人權高於主權還是主權高於人權?這個問題也沒有標準答案。你說人權高於主權,那有些國家不免打著人權的旗號干涉別國內政。你說主權高於人權,那面對那些喪心病狂的執政者,別的國家真的應該置之不理、坐視不管嗎?


棄嬰島只是一個設施,而任何設施都是一整套社會機制的一個環節。所以關於棄嬰島並不足以集中多大的爭論——它本身所具有的道德上的意義僅僅是象徵性的,無論是建還是取,並不會對我們這個社會的棄嬰問題產生決定性的影響。

換句話說,當我們要決定是否修建棄嬰島這類設施時,所參考的準則不應是國外有什麼,我們就上什麼。而是要對國外和國內的環境情況有一個全局的、綜合的分析,看看該設施的完整服務鏈條、公益鏈條、財務鏈條、政策鏈條都是怎麼組成的,是怎麼運作的。然後再回過頭來看看我們是否也有容納這些鏈條運轉的環境,需要設置哪些政策介面……

就拿部分城市修建棄嬰島後福利院壓力陡增的情況來說,我以為我們的大部分城市並沒有做好修建棄嬰島的準備。該類設施在國外已經運轉了那麼多年,每個棄嬰島每年接收多少嬰兒應當已經有很多具體的數字,將這些數字疊加在福利院的正常收養人數上應該就可以得出較為可靠的參考答案:每修建棄嬰島,福利院的設施需要跟進多少?醫院那邊是否已經有了相關的綠色通道?公安部門是否建立了相關的資料庫?民政部門是否會建立包含棄嬰島的戶籍政策?DNA檢測機構是否有相應的檢測預案?我們的社會對棄嬰行為又做了哪些預防勸誡措施?……

我並非相關行業的內部人員,所以我對以上情況並不了解,所以我在這裡只能提供這樣一個答案:如果與棄嬰島相關的所有上下游政策設施都已經訂製、建設到位,那麼棄嬰島的存在就毫無問題。如果僅僅是一個棄嬰島,那還不如不建,建立的也應當馬上拆除,順便把那些拍腦袋的官僚也一併拆除。


嬰兒島流放

最近幾年,全國各地陸陸續續開展嬰兒島試點,嬰兒島在全國各地也可以說遍地開花。建立嬰兒島的初衷是為了救助那些因為先天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等而被父母遺棄的嬰兒。嬰兒島大多配備齊全,有保溫措施,感應通知系統,能夠有效地提高棄嬰的生存幾率,是作為最無助群體的嬰兒的最後的保護網。現在來看嬰兒島我們會發現一個與當初設想大相徑庭的一個現象。由於某些嬰兒島不堪重負,不得不對棄嬰時間,棄嬰來源,棄嬰緣由進行限制,甚至有些嬰兒島已經淪為當地政府和福利機構的擺設,完全失去了應有的價值。於是乎,網上有重新出現了質疑嬰兒島到底有沒有存在的意義。同時主流媒體,包括國家主流媒體新華社也曾經發表過關於該方面的文章,並標明支持建立嬰兒島的措施,認為這是對人權的基本尊重,是社會進步的體現。在人們爭論的同時,筆者也想就這個問題發表下個人的看法,可能存在考慮不周的情況,還請各位抱著換個角度思考的想法進行批評指正。

當我們看見棄嬰因為得不到應有的救助,被野外的昆蟲叮咬,被流浪貓犬傷害,甚至因為凍傷失去生命時,每個人都會不禁心生憐憫,想要去救助他們。如此看來設立嬰兒島是為那些可伶的孩子們提供了一個溫暖的港灣。另一方面,很多棄嬰是來自農村,因為殘疾或者疾病家庭承受不了如此巨大的負擔,被父母無可奈何地遺棄的。父母希望在經濟發達地區能讓孩子接受更好的治療,希望孩子有一個更好的未來。如此看來,嬰兒島也為那些因子致貧致困的家庭帶來了未來的希望。

可是在筆者看來,這些都是那些理想主義者不成熟的感性認識和政府故意扯皮推卸責任的道具。

第一為什麼說是理想主義者不成熟的感性認識呢。

第一:認為這是對生命的尊重與保護,一切都是為了孩子。但是我想問的是,你們自我想像的時候問過孩子的感受和想法嗎?有些人或許會反問,小孩子知道什麼,我們這是為了小孩子好。確實作為不能說話,不能表達自己想法的孩子來說,他們除了哭,什麼都不能做。當然選擇的權利也沒有。他們只能被有選擇權的父母遺棄,被有選擇權的福利機構接納。或許有人會說那是為他們著想。我們都曾經當過小孩子,現在我們回想下童年是誰給我們最無私最無微不至的愛,是父母。我們都嘗過父母給過的甜蜜,如果現在說,在你童年的時候別人叫你放棄這份世上最偉大的愛時,你會同意嗎?同時如果作為父母你不希望你的孩子也品嘗到這世間最溫暖的愛嗎?我想這是人們普遍認同的。這也是為什麼,那些理性的立法者設立遺棄罪的原因,因為遺棄剝奪了人類最甜蜜最安全的記憶。

第二:認為人性本善,很少有人會去隨便棄嬰。首先,人性本善還是本惡我們不去討論,嬰兒島的設立為那些不想承擔父母責任的人,是否提供了便利。因為棄嬰到嬰兒島,是不用承擔任何法律責任的。但是有人又會接著問:那為什麼,有些人甚至通過借錢買火車票就是為了把嬰兒送到大城市希望得到更好的幫助。還有,有些父母在棄嬰的時候,多次輕吻小孩,並依依不捨,含淚而去。確實那種不舍以及對孩子的愛在那一時刻確實是體現出來了,這確實是人類親情的體現,但是與此同時惡在不知不覺從愛中冒出來了。社會機制可以發揚善也可以激發惡,嬰兒島作為放棄責任的出口,人性之惡在潛意識中被釋放出來,而那些愛的體現也這是父母對這種惡的一種心理補償。父母在潛意識中可能會想我當初是如此捨不得你,我是多麼愛你的。但是以後的生活,棄嬰與父母或許再也沒有交集。父母的愧疚感也會隨著時間而變淡。

第二為什麼說是政府故意扯皮推卸責任的道具呢。

第一:這是政府關注下層人民,減輕下層人民生活壓力的民生工程,是正能量的體現。政府在嬰兒島上面花了很大的功夫,我們是看得見的。但是這是否達到了弘揚社會正能量的作用呢?是否減輕了下層人民的生活壓力呢。那些被遺棄,然後得到社會救助的孩子他們現過的怎麼樣。可能那些健康的孩子有人領養,那些殘疾孩子怎麼辦呢?有人會說,他們會統一經過培訓獲得技能。我想問那些被領養的孩子是否會有一點被拋棄的感覺而有有心理陰影。而那些從小和殘疾人一起生活的殘疾孩子相比較於那些能夠比較容易接觸到「正常人社會」的殘疾孩子來說是否會產生對社會的不適應。曾近,有一部電影叫《推拿》表現了殘疾人在面對「正常人」時的恐懼與不安。那些被遺棄的孩子他們的生活壓力是否會比相同情況下的被父母養育的孩子大得多呢?答案是肯定的。這是否減輕了下層人民的生活壓力呢?這只不過是把父母的壓力轉移到孩子的身上,甚至是加倍的。

第二:政府和福利機構在這方面花費了大量人力物力,是政府積極作為的體現,因此我們要積極支持。首先:政府和福利機構為社會弱者提供幫助是其職責所在,另一方面相對於建立全方面的、相對公平的城鄉社保體系,在每個城市設立幾個嬰兒島不是更容易,更見效嗎?老百姓不是更能切身體會的到嗎?但這不是,政府的不作為嗎,升級版的面子工程嗎?我們支持政府積極作為,勇於創新。但是政府的政策制定不能只是照抄國外,不加長遠分析,只是通過試點來檢驗是否好與不好。因為這不僅會讓我們懷疑政府的管理能力,更是對納稅人的不負責任。

所以綜上,嬰兒島不僅不是棄嬰溫暖的港灣,而是嬰兒被父母,被社會,被政府流放的嬰兒島。


棄嬰島是被棄嬰兒的安全島,這點它做到了,不是因為有棄嬰島就有棄嬰,而是先有棄嬰的如果沒有這個地方,那些孩子還是會被遺棄,只是遺棄的地點不同罷了。可能是哪個小池塘,偏僻的樹林,又或是哪個路上隨手一扔。被棄的孩子這麼多不是有了棄嬰島才多的,不是這也會是其它地方,更多被棄的孩子我們可能從不知道。建立棄嬰島需要建設的其它設施很多,需要人力物力花費的精力都很多,但是沒有棄嬰島,那些選擇放棄孩子的父母還是會扔,他會選擇扔在那裡,以何種方式,都不是我們所控制得了的。誠然,棄嬰島會對財政造成巨大的壓力,但是和孩子們的命比起來,我們總不能眼不見心不煩,自欺欺人的以為沒有棄嬰島就沒有棄嬰吧。現在的棄嬰島需要的改造,大一點的孩子被遺棄會有心理問題等等都沒有孩子的命重要。

————————————————————

說到底就是沒錢


棄嬰島的建立,提現國強經濟繁榮,國家就應該把這些殘疾孩子撫養,讓他們健康成長,家庭才會有精力撫養健康孩子,為國家保養有用人才,國家有實力,


http://m.baidu.com/news?tn=bdbodyquery=%E5%B9%BF%E5%B7%9E%E6%AD%BB%E5%A9%B4src=http%3A%2F%2Fnews.china.com.cn%2Frollnews%2Fnews%2Flive%2F2014-02%2F25%2Fcontent_25123901.htmfr=ald02ssid=0from=2001auid=0pu=usm%400%2Csz%401320_1003bd_page_type=1baiduid=1ABC05B819C709A2E98AFE0BB3C5DF02tj=realtime_1_0_10_l1

1 事件

回放

光天化日之下棄嬰

保安記下涉事車牌

2月23日12時40分許,值班室的保安小李(化名)從監控錄像中看到了涉事的士,起初以為是辦事人員,但車子圍著安全島繞了一圈後停了下來。隨後便出現男子棄嬰那一幕。小李警覺起來,飛奔至「安全島」門口,發現是個孩子,但不哭不鬧,似乎正「沉睡」。此時,涉事車輛已駛出大門,追不上了,小李連忙將車牌記了下來。

由於不在「嬰兒安全島」的開放時間內(晚上7時至早上7時),小李撥打110報警並通知120急救中心。警察和醫護人員趕到後,現場證實嬰兒出生僅數日,被棄前已經死亡。

「太出乎意料了,這並不符合我們設置『嬰兒安全島』的初衷。」談及事件時,廣州市社會(兒童)福利院相關負責人十分痛心。他表示,開設「安全島」是為保護棄嬰生命權益,不應成為個別不負責任父母或監護人遺棄嬰兒的借口和渠道。「尤其是白天來扔孩子,這在『安全島』開設以來非常少見。」

這位負責人表示,遺棄嬰兒是嚴重違法行為,負有刑事責任。廣州市福利院將配合警方依法嚴厲查處。同時,福利院正在考慮採取相應措施,加強對「嬰兒安全島」的監管。

2存廢

之爭

「安全島」利弊引發爭議,有專家認為――

「安全島」只是保護棄嬰的第一步

自今年1月28日啟用以來,設立在廣州市社會(兒童)福利院的「嬰兒安全島」便新聞不斷:啟用首夜接收一名棄嬰;10天接收33名棄嬰;不足一月接收過百名棄嬰;如今更出拋棄死嬰事件,是否應該設立「嬰兒安全島」的爭議再次熱烈起來。

棄一歲以上幼兒涉違法

廣州市社會(兒童)福利院負責人告訴記者,在設立「安全島」初期,對「嬰兒」的界定是有限制的。「『嬰兒安全島』的第一要素是嬰兒。」他表示,從廣義上來說,嬰兒是指不滿一歲的小孩,這應是「嬰兒安全島」的接收對象。今後,福利院將對試圖遺棄明顯大於一歲孩子的人員進行勸離,對涉嫌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遺棄嬰兒的行為進行勸阻,對執意遺棄嬰兒的行為將及時報警並向警方提交相關證據和線索。

「『安全島』啟動以來,也有人將五六歲的孩子送進來,這是非常不負責任的做法,這個年齡段的孩子對家庭已經有了感情,被遺棄的傷害可能會伴隨他們一生。」上述負責人說,希望有遺棄嬰兒想法的父母不要做這種違法、違背道德倫理、嚴重傷害孩子的事。

「現在,有輿論將『嬰兒安全島』稱為『棄嬰島』,這是誤讀。」上述負責人稱,設立「嬰兒安全島」是為了保護棄嬰的生命安全,不是鼓勵棄嬰。同時,設立「嬰兒安全島」是按照上級民政部門的要求和具體指導下進行的,目前,全國已有28個省、區、市試點建設「嬰兒安全島」,還有18個省區市正在積極籌建。

該不該設嬰兒安全島;是否存在法律與倫理上的衝突;是否從某種程度上「鼓勵棄嬰」,為何廣州的棄嬰數量要比其他城市多……帶著這些問題,羊城晚報記者採訪了多名法律學、倫理學方面的專家,直面爭議中的「嬰兒安全島」。

「安全島」存廢有兩難

「設立『嬰兒安全島』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並不恰當。」中山大學法律系教授魯英認為,雖然在法律上來說,遺棄嬰兒是違法的,但在現實社會中,很多父母由於種種原因將孩子拋棄,卻最多只受到道德上的譴責。「設立『嬰兒安全島』可能會讓一些人認為,養不起這個孩子了,就放到『安全島』去,至少福利院會收留。」她建議,「嬰兒安全島」內應該設置攝像頭,或是有專門的值班人員,還應在「安全島」外張貼有關遺棄嬰兒的法律條文作為警示。

倫理學專家吳燦新則表示:「『嬰兒安全島』有『兩難』:沒有『安全島』,也會有棄嬰,可能還得不到照顧;有了『安全島』,可能會讓一些本來猶豫的人堅定棄嬰的決心。但從道義上來說,設立『嬰兒安全島』利大於弊。」

有媒體稱,廣州「嬰兒安全島」啟用以來,一個月內接收棄嬰數量堪比石家莊「安全島」兩年的數目。對此,吳燦新表示,這種對比並不合理。「不論是經濟發展程度、人口基數還是人口結構,石家莊和廣州都差別很大。」

「安全島」只是應急措施

「『安全島』為被棄嬰兒提供了基本的保障,但這僅僅是國家保護棄嬰的第一步,是在兒童福利制度不完善的情況下,為保護孩子生命權的應急舉措,尚需多層次、多方位和綜合性配套機制支持。」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佟麗華曾表示。

她同時呼籲,進一步研究國外兒童權益保護的法律法規,結合我國實際,健全未成年人保護制度,建立兒童監護監督干預機制和國家監護服務體系,切實加強對棄嬰及未成年人權益的保障。

據悉,民政部正在探索建立兒童家庭支持福利制度,對困境兒童實行分類保障,建立新生兒營養補貼、貧困家庭子女津貼、殘疾兒童醫療康復和家庭護理補貼、收養殘疾兒童津貼等兒童福利制度。通過發放補貼津貼、減免稅收等方式,加大政府對困境兒童和家庭的支持扶助力度,預防家庭因無力治療、照顧病殘兒童或因貧困將孩子遺棄。


推薦閱讀:

圍城戰中平民餓死,攻守雙方誰的道德責任更大?
在生命的終點,你願意讓親人插滿管子離開世界,還是有質量和尊嚴地離開?你的臨終選擇又是什麼?
在絕境中為了生存應該吃掉朋友嗎?
如果好人都有好報,這個社會有什麼可怕的事情發生?

TAG:心理學 | 道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