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產婦順產還是剖腹產醫院要聽家屬意見?如果是因為需要家屬繳費,那可否生娃前自己先把剖腹產手術費交了?
今天早上看新聞,陝西有一產婦因家屬不同意順產,醫院建議剖腹產家屬仍拒絕,在疼了幾個小時後跳樓身亡。作為沒生過孩子的妹子,很不理解為何剖腹產還是順產不能聽從產婦自己的意見?只是因為手術費問題嗎?如果自己提前預交手術費,是不是就可以自己做決定?
不交錢也可以自己簽字決定,不要授權給家屬就好了。
這就是嫁個愛你的人了,關鍵時候果斷簽字,不愛你的,只想著孩子。
有的病人家屬是無法理喻的。
有次急診科送來個病人,中年婦女,30多的血糖,當時我有點納悶:送錯地方了吧,有內分泌科的啊,就算沒床,急診也能處理啊。也沒多想,抽血、請會診,然後就把胰島素用上。半小時後,病人家屬來了,是病人丈夫,進病房沒一會兒又出來,對我說:醫生,我們家不用胰島素。當時我就奇怪,說:30多的血糖,要命的,不用胰島素怎麼行。家屬堅決的說:我們不用胰島素。我勸道:我們先用胰島素把血糖降下來,至於以後用不用胰島素,你說了算。家屬突然怒了:你這個醫生啊,聽不懂人話是吧,我說過我們家不用胰島素。每次來醫院我都強調不用胰島素,不用胰島素,這麼你們就是記不住呢。我在下面辦個手續的功夫,你們又把胰島素用上了,怎麼手就那麼快啊!難道不用胰島素你們就不會看病了!我也火了:30多的血糖不用胰島素,還真不會治。家屬跳著腳:你們這幫庸醫,連糖尿病都不會治,當狗屁的醫生!我們不治了!然後就回病房,把病人的針拔掉,拖著病人往外走,病人則一邊掙扎一邊哭。家屬臨走前還不 忘來一句:我記住你了,你等著。那時我還年輕氣盛,豁出去了,也來句:擇日不入撞日,就今天吧。家屬就要衝上來動手,結果被病人死死攔住,最後在病人又推又拉下家屬才走了。一旁的護士長見我仍舊憤憤不平,勸我:你還年輕,退一步海闊天空。然後指著入院須知說:你看看這裡,有些人是不能招惹的。我不服氣道:我怕他不成!護士長奇怪的瞅了我一眼,隨即恍然:噢,你是外省人,還不清楚我們這裡的風俗民情,不是怕不怕的問題,一個人豁出去了,誰怕誰啊。但招惹了某些人,後繼麻煩不斷,還沒地兒說理。算了,事情過去了,以後你會明白的。旁邊看熱鬧的內分泌會診醫生插道:這家人我認識,在我們科都鬧好幾回了,在急診也鬧過,都是因為胰島素。我瞬間明白了,難怪,敢情你們倆家把麻煩推我這裡啊。護士長問:因為忌諱?內分泌:嗯。護:那你們不解釋一下。內:怎麼沒解釋,我們主任拿著胰島素的說明書去解釋,生物合成人胰島素,就是利用生物技術合成的人胰島素,和動物胰島素沒半點關係,可人家不信,你有啥辦法。
後來病人自己來科室,一邊哭一邊說對不起,要賠償損壞的東西,護士長說:不用賠了。那一刻,病人萬分尷尬,連哭都止住了。護士長又忙著解釋:這點東西不值幾文錢,不用賠。倒是你家那位的脾氣,你要好好勸勸,事情鬧大了,雙方都沒好處,是不是。可憐你這個人了,怎麼說也是個病人啊。病人嘆口氣:他要能聽進別人的話就好了。說完又哭了:我拼了命也不能讓他來找事,對不起、對不起,謝謝你們,都怪我......
望著語無倫次的病人,我沒有半分火氣,只剩憐憫,和她相比,你受的那點氣又算什麼呢。
醫療是一種醫患互動的行為,醫生治療,病人配合,有時病人拒絕配合,也是出自他本人意願,別人也無話可說。可偏偏醫療行為中夾雜著一些不可理喻的病人家屬,醫生的話不信、病人的話不聽,按自己的意願亂折騰。怎麼辦?能怎麼辦呢?醫生治療繞不開病人家屬知情同意,病人住院也需要家屬照顧,還能怎麼辦,祈禱吧。
理論上說,順產還是剖腹產應該有手術指征,就跟犯罪了該接受什麼刑罰一樣涇渭分明。
但是呢,實際中,由於理論很多,什麼四要素論三階層論客觀歸責主觀歸責可多了,導致醫院在順產還是刨腹產方面自由裁量權很大,所以很多時候也比較隨意。
比如前幾年為了創收,以及方便術後護理等原因,很多醫院傾向於刨腹產;後來餵雞委對刨腹產進行比例控制了,然後順產就多了。雖然花費上,刨腹產的確要貴一些,但是報銷比例也多一些嘛。我記得某人給我八卦,生個孩子,所有交給醫院的錢扣除還賺了幾千呢,還是在重慶的西南醫院生的。當然,也有可能是必須刨腹產,這種幾率相對較低,一般需要伴隨醫院下《病危通知書》或者《知情告知書》。但從新聞上,沒看到這個說法。
至於順產好不好,或者說忍受這麼大的劇痛還要順產肯定是有很多好處的,據說順產的寶寶哭聲都比刨腹產的洪亮。
實際層面中,那個劇痛也沒那麼可怕。記得以前在成都競爭一個項目,對方項目的負責人是個女的。有人就八卦順帶給我提醒,當年她微笑著走出了產房。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選擇順產也無可厚非。至於順產的劇痛,據說有些地方可以提供特殊麻醉劑了——生孩子如絲般順滑。順帶說一句,作為男的,我為什麼知道這些還不是聽那些八婆們口口相傳的。這個問題我有發言權。
生第一胎痛了一天一夜最後轉去剖腹產。生老二就有經驗了。提前一個月定好單人間。
提前一天入院,做好各種檢查。
跟醫生溝通好,並且自己主動向醫生提出了各種發生意外的可能性以及我希望得到的治療方案。醫生驚訝到不行並且深刻懷疑我是同行來卧底的。
私下喊我最信任的弟弟一定來,叮囑醫生有事情喊我老公和我弟弟一起商議。(信得過老公,信不過公婆。何況老公是糾結症患者,平時家裡大事小事都是我做主。)
跟護士長打聽剖腹產費用並且加倍存入住院賬號。所有的書面文件我自己簽好字。確保自己的小命掌握在自己手裡。以上。順利平安。-------------------------補充下,有人肯定會問為什麼不喊上親媽。第一,本人親媽已經故去很多年。第二,按照我媽的個性,我是沒有辦法保證她在關鍵時刻能力排眾議給我簽字做主的。但是我弟弟肯定會,所以生孩子請一定帶上除了老公你最信任的人准沒錯的。希望所有的孕產婦都順利平安,再無悲劇。
看了一堆亂七八糟的回答。說幾個事實
1:這個事件中,為啥一定要家屬簽字?因為產婦簽了個授權書給他丈夫,讓他有權把握她的生死。只要你不要這樣搞,放心,你自己跟醫生說,醫生一般會同意。
2:這個事件中,產婦娘家也在場,他們也是順產支持者。
3:別亂嫁人,當你死了,兩家人互相爭吵的是醫院賠款該歸誰。。。
題外話,請大家不要錯打成了「刨腹產」或者「破腹產」,看著比「剖腹產」痛。
我實在無法理解,從頭到尾我都自己簽字,我的命憑啥給別人管呀。
妞們以後生孩子建卡,問問醫院,如果不能產婦簽字就換家醫院這個跟繳費沒有關係的 主要還是孕婦跟你老公的溝通問題 我也是產科醫生 見多了你說的這種情況 總結最關鍵的一點 看你婆婆的態度
我只想說有幾個回答是沒看過新聞嗎。
這產婦親媽和姑姑也在場,她們也不同意剖腹產。
所以這種事只跟人的良心有關,跟是婆家還是娘家半毛錢關係沒有。
這個產婦最悲哀的是婆家和娘家都不把她當人,尤其是她最親的媽媽。
不泛泛而談,就本地醫院來說一下,大家知道,產婦生產並不一定是順利的,過程中有可能出現一些緊急甚至危險的情況,我同室的產婦就出現過排好了剖腹產日期,但凌晨三點胎心狀態不太好只能緊急剖腹產的情況。
只要產婦上了手術台,哪怕意識清醒,只讓產婦簽字會有一種人為刀俎我為魚肉的感覺,這是很不合適的,為了防範法律風險,醫院會在產婦產前簽字的同時,讓產婦指定一個人,在她不適宜做出選擇時,替她做出現則,這個人一般是產婦的丈夫。我愛人生孩子時,在沒有什麼意外的前提下,麻醉師還是跟我預先溝通了一下。
那麼生產方式為什麼要聽取家屬意見呢?我估計是害怕在出現上文所述的風險時,家屬一副「這不是我選的我沒法做決定」的姿態,你說到時候醫生會不會有種騎虎難下的感覺?
我當時和這位產婦的情況類似,
41w沒動靜,巨大兒。
我還比她矮,骨盆條件有沒有她好不確定,一般醫院會產前做評估,再給建議。我的醫生也是建議剖或者不剖之間,
簽完剖腹產文件,醫生還提議如果手術之前有動靜試試順產。我格外怕死,也特別討厭命運不可控,所以我選了剖,無他,小命抓在自己手上而已。各種文件和老公一起簽好字,
再把我彪悍的老娘找過來,嗯,彪悍到那種女婿猶猶豫豫,她一巴掌呼開自己上那種。不這麼彪悍也不叫她來了,
神煩那種女兒出嫁之後,只要婆家人在場就不吭聲的親媽,我認為這種親媽本質就是慫,沒用,還好我媽不是。生完之後默默的下定決心不生二胎,
命運不掌控在自己手上感覺太不好了,有個做決定猶猶豫豫的老公,平時無所謂,這種性命攸關的時候非常沒安全感。我的想法可能有點殘忍。這種事情當然是保護大人,小孩沒了還可以再要。以保護大人為目的,但是採用什麼方法要聽醫生的,畢竟是專業的。
不要怕花錢。
不要怕費工夫。
歸根結底是不要怕但責任。男人要有擔當,這比開豪車親自買碗麻辣燙送到女人公司要靠譜得多。
我猜你想聽點法律規定之類的。。。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第三十三條 醫療機構施行手術、特殊檢查或者特殊治療時,必須徵得患者同意,並應當取得其家屬或者關係人同意並簽字;無法取得患者意見時,應當取得家屬或者關係人同意並簽字;無法取得患者意見又無家屬或者關係人在場,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況時,經治醫師應當提出醫療處置方案,在取得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被授權負責人員的批准後實施。
1.所以不是錢的問題,患者同意並且家屬簽字才能實施;
但是有例外,特殊情況時(一般緊急情況),找院長批準是可以做手術的。。。
2.那為什麼不找院長批准然後做手術呢?首先預料不到這種情況,
其次這又引發了第二個問題:醫鬧;
剖腹產這種事,就算手術圓滿,病人家屬也會鬧;要是出個什麼情況,一醫療調查,當時根本沒到非剖腹產不可的地步,院長卻給了批准。。賠償個上百萬是小事,不知又有多少優秀醫生可能被停職撤職了。
3.所以說關鍵是找個好丈夫,別的不說,愛你看不得你受苦是關鍵;
丈夫家裡沒有什麼封建迷信、重男輕女也是很重要的;
4.然後又引出一個問題,女方家長;
⑴新聞給的信息不多,但女兒生孩子這種事爸媽也得來吧,男方不簽字女方也可以簽字啊;按醫院的說法產婦自己走出來兩次試圖說服家屬簽字;難道女方父母都不心疼?
⑵還是說女孩生孩子,女方父母根本就沒來?
5.又引出一個問題,婚姻關係;
男人和女人結婚,是兩個人組成一個新家庭;並不是女人嫁給男人家,然後和娘家就斷了聯繫,婆家娘家和新的家庭應該是三個彼此獨立的家庭,不分遠近的。
6.那又出來一個問題,彩禮;
男方結婚時買房買車送彩禮,然後婚後婆家卻和娘家一樣近。。那不是虧大了。。。
所以女方家長為了女兒就別要彩禮房車了唄。
本意是給女兒找個物質條件好點的婆家,卻不想搭進去的是女兒的一輩子;像被人買回家似的,什麼都干、到處不著好、沒有獨立沒有自由。。
「怕女兒生活不好?」沒錢就租房子住去嘛,自由不是更重要。
--丈母娘不要房子了,中國的房價還能降降溫。。。看看以前要大三件的時候,上海才3000塊。。。。。
7.最後,由於新聞內容不多,我感覺這件事有個疑點(雖然家屬並沒有對此提出異議):
新聞說產婦在5樓分娩中心跳樓。
那她應該還在手術室中。。那醫生和護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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