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知道TA是神命定的人?
看過一些基督文章說婚姻是神命定的,講了很多婚後夫妻雙方要委身自己以神的方式來對待婚姻生活對待彼此(因為婚姻並不容易)。可是對於一些年輕的弟兄姊妹,在還沒有確定與誰結為夫妻的時候,怎樣判定遇見的的人或者進一步說有好感的人就是神命定(因為婚姻是神命定的)的呢? 問過一些人知道一個統一的答案就是在單身時為未來的另一半禱告,遇見時就會知道是神命定的。可是這對於我來講真的好抽象(也許靈命還太年輕。。)可不可以有一些具體一點的答案呢?
謝謝邀請。(不想看字的可以直接拉到最後看結論:)
題主,你好。你說的「神命定的」,我理解大概是出於聖經中,「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馬可福音10:9 )」的經文。我認為,這句經文是指已經結婚了的夫妻。在未婚的時候,這個世界上並不存在一個「the one」。因為神給了每個人自由意志,有可能原本為你預備的人,他自己選擇偏離神的道。因此我們遇到一個人的時候,不是問神「這是不是為我命定的人」,而是問神「我可不可以和他繼續交往」。
為了回答這個問題,我特意禱告,並且又去仔仔細細地讀了一遍「路得記」。
首先,請允許我把路得記第二章貼上來——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的親族中,有一個人名叫波阿斯,是個大財主。摩押女子路得對拿俄米說:「容我往田間去,我蒙誰的恩,就在誰的身後拾取麥穗。」拿俄米說:「女兒啊,你只管去。」路得就去了,來到田間,在收割的人身後拾取麥穗。她恰巧到了以利米勒本族的人波阿斯那塊田裡。波阿斯正從伯利恆來,對收割的人說:「願耶和華與你們同在!」他們回答說:「願耶和華賜福與你!」波阿斯問監管收割的僕人說:「那是誰家的女子?」監管收割的僕人回答說:「是那摩押女子,跟隨拿俄米從摩押地回來的。她說:『請你容我跟著收割的人拾取打捆剩下的麥穗。』她從早晨直到如今,除了在屋子裡坐一會兒,常在這裡。」波阿斯對路得說:「女兒啊,聽我說,不要往別人田裡拾取麥穗,也不要離開這裡,要常與我使女們在一處。我的僕人在那塊田收割,你就跟著他們去。我已經吩咐僕人不可欺負你;你若渴了,就可以到器皿那裡喝僕人打來的水。」路得就俯伏在地叩拜,對他說:「我既是外邦人,怎麼蒙你的恩,這樣顧恤我呢?」波阿斯回答說:「自從你丈夫死後,凡你向婆婆所行的,並你離開父母和本地,到素不認識的民中,這些事人全都告訴我了。願耶和華照你所行的賞賜你。你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 神的翅膀下,願你滿得他的賞賜。」路得說:「我主啊,願在你眼前蒙恩。我雖然不及你的一個使女,你還用慈愛的話安慰我的心。」到了吃飯的時候,波阿斯對路得說:「你到這裡來吃餅,將餅蘸在醋里。」路得就在收割的人旁邊坐下;他們把烘了的穗子遞給她。她吃飽了,還有餘剩的。她起來又拾取麥穗,波阿斯吩咐僕人說:「她就是在捆中拾取麥穗,也可以容她,不可羞辱她;並要從捆里抽出些來,留在地下任她拾取,不可叱嚇她。」這樣,路得在田間拾取麥穗,直到晚上,將所拾取的打了,約有一伊法大麥。她就把所拾取的帶進城去給婆婆看,又把她吃飽了所剩的給了婆婆。婆婆問她說:「你今日在哪裡拾取麥穗,在哪裡做工呢?願那顧恤你的得福。」路得就告訴婆婆說:「我今日在一個名叫波阿斯的人那裡做工。」拿俄米對兒婦說:「願那人蒙耶和華賜福,因為他不斷地恩待活人死人。」拿俄米又說:「那是我們本族的人,是一個至近的親屬。」摩押女子路得說:「他對我說:『你要緊隨我的僕人拾取麥穗,直等他們收完了我的莊稼。』」拿俄米對兒婦路得說:「女兒啊,你跟著他的使女出去,不叫人遇見你在別人田間,這才為好。」於是路得與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處拾取麥穗,直到收完了大麥和小麥。路得仍與婆婆同住。
接下來,讓我們認真研讀一下——(以下為「微讀聖經」的注釋,請注意方括弧內的重點)
1.【路得記2:1~23】路得與波阿斯相遇: 本章描述了路得與波阿斯在伯利恆田野相遇的場面。從摩押跟隨婆婆來到伯利恆的路得,只好支撐貧困的生活。時值收割麥子之時(1:22),她出於孝心想要到田地里去拾取麥穗(2節)。在【神的護理之下】,路得走到了波阿斯的田地,在拾取麥穗之時被田主波阿斯看見。【波阿斯早已聽說過路得的美好德行,看到她謙卑的態度與辛勤勞作就更加欣賞】(7、11節)。本章也藉著晚上回到家之後,路得與拿俄米之間的交談,揭示了波阿斯是他們的親族(19、20節)。藉著本章的故事,我們可以認識到【神的護理細緻周到地介入到人的日常生活中】。
2.【路得記2:3】當路得為了拾取麥穗而往田裡去時,她對田主及將要發生的事一無所知。本節用「恰巧」來表現了這件事,這是意指從路得的角度來看事情就是這樣。【雖然在人看來是出於偶然,但這一切都在神的護理之中】。【在人類歷史的背後動工的神,已作好所有準備】,要以美好之物充滿路得(箴16:9)。
3.【路得記2:4】願耶和華: 他們之間的彼此問候,超越了單純的希伯來人之習慣,表現了【他們真實的敬虔】,即僱工與主人之間的友好關係。在僱主與僱工各自主張自己利益的自私的社會中,必然會出現紛爭矛盾等社會問題。社會上強者剝削弱者,使富者越富,貧者越貧。然而,波阿斯與僱工之間有共同的信仰,故他們彼此友愛、尊重。尤其是,通過波阿斯管家式的態度,我們可以窺視到他高尚的信仰人格(彼前4:10)。
4.【路得記2:14~16】波阿斯對路得的眷顧: 【波阿斯相信路得是配得神賞賜的女子】,因此為她祈禱祭司式的祝福(12節)後,想要具體而實際地幫助路得。波阿斯不僅允許路得拾取麥穗,還召她一起吃飯,並且特意吩咐僕人使她能拾取更多的麥穗。神為了祝福路得而使用了波阿斯,波阿斯也配得作這器皿。
所以,題主注意到了嗎?這其中路得和波阿斯並沒有去追逐,所有的一切都是神的安排。
因此,我們可以做的就是:禱告、等候和預備。
先說禱告,並不是問神要「那個人」,而是先和神好好建立關係,求神幫助未來的另一半靈命更成熟。很多時候,外部條件與環境、周圍的聲音都是錯的,所以一個人自己和神的交代特別重要。有結婚的基督徒夫婦告訴我,是神配合的就特別順利;也有等候禱告了十年才修成正果的。神做工並沒有一個公式,每個人的情況不同。只有平時就和神有親密的關係,才能明白什麼是自己的感覺,什麼是神的聲音。
再討論等候。注意,等候不是指等那個人喜歡我們,而是等候耶和華,等祂做工,等祂成全或者阻攔。等待祂的旨意,等待每件事按祂的時刻表發生。我們禱告等候的中心是神,不是人。這樣也可以避免對一個人的迷戀超過神。
最後解釋預備。路得和波阿斯在沒有遇到對方之前,都在好好預備。因此波阿斯才在未見路得之前,就聽說了她的美好德行。他們事先並不知道會在什麼時候、什麼地點遇到對方,這些是神做的工。
結論:現在能做什麼?
step 1:先單單追求神,和神建立親密的關係。讓自己每天被祂無條件的愛充滿,感到喜樂和滿足;step 2:禱告。為你喜歡的人、喜歡你的人禱告,把無意義的「白日夢」變成給對方的祝福,求神介入,求神帶領。出於神的,求神成全;出於肉體、私慾的,求神阻攔,求神拿走。step 3:預備自己。開始了解神喜悅的婚戀觀(可以看書、多和屬靈成熟的夫妻交流),改變自己的不良習慣,比如:和異性曖昧、不順服、不忍耐等等。「才德的婦人,她的一生使丈夫有益無損」。(建議閱讀箴言31章「論賢妻」;哥林多前書13章關於「愛的真諦」,缺少什麼就開始操練什麼。比如我自己,最近就在求神讓我更加忍耐) 謝謝看完這篇回答,如有不妥之處,也歡迎評論區提出。願主幫助我們,每天都活在祂的恩典和旨意里。God bless you.謝謝邀請。
不去講經營婚姻的難處,也不去講蒙神賜福的婚姻的甘美和恩愛。一個弟兄得到一個愛主的姊妹同走人生路,一個幫手是何等令人艷羨,一個姊妹得到一個愛自己在主里愛妻子,有擔當討妻子喜悅的丈夫的幸福是多麼的令人嚮往。(以上關係皆是基於聖經中關於夫妻關係的相關經文) 我們不去講這些,也不去講福音與舍己的功課和基督教婚姻倫理價值觀,我只是想問主內寶貴的弟兄姐妹,仍然在單身生活中,仰望主的安排的肢體一個簡單的問題:親愛的弟兄,你願意像基督愛教會為教會舍己那樣去愛那個願意嫁給你的女人嗎?婚約不是一個對方履行責任就生效,未能履約就毀約的合同,婚約卻是一個不離不棄的契約,永約,你願意在主里對配偶不離不棄嗎? 親愛的寶貴的姐妹,你比弟兄們都要軟弱,你願意像撒拉順服亞伯拉罕一樣,如同順服主一樣順服你要建立契約的那個丈夫嗎?
人活著容易,被稱作基督徒容易,但是你的生命是仍然自己做主還是已然奉獻給主,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仰望主耶穌基督的憐憫。立志將自己以及即將成立的家庭完全獻給主,做神榮耀福音的見證?
婚姻是神所設立的,沒有神同在的婚姻如同一個狂歡數天的婚宴,終必美酒耗盡,曲終人散,未能在單身時好好預備建立敬虔的個人生活,在婚姻中仍然要吃很多的苦頭,直到我們的生命越來越像耶穌基督的生命。若是重生的基督徒都必須面對和經過這條蒙神憐憫屬天的平安之路。共勉,以馬內利。首先要有天然的吸引
禱告透徹(有平安)
尋求裡面聖靈的戳記(有感動 有喜樂)結合環境的指引(其他選擇項都被環境否定掉了)與聖經話語(有雷瑪的話再往你裡面說一遍)和教會長老的交通後(記得是交通並順服 不是找在前聖徒的蓋章)再看是否是出於神的神的心意是很明白的
如果真是出於神的以上條件不會落空一件禱告是很重要 但神給你的異象肯定是立體而非僅僅一個感動 特別是在尋求這麼重要的事情的時候 要把這位神的旨意多方面從環境中尋找出來平安,好問題。
其實關於夫妻關係的一些原則聖經上說的很清晰了,不需要我多說,你說的很對,婚姻並不容易,因為婚姻不過是兩個罪人的結合。當聖經說,世人所思所想儘是惡時,這意味著什麼呢?意味著無論你的丈夫或妻子是誰,他不過是罪人,所以愛情若不願付出只想獲取,愛情早晚有消耗空的一天。
上面的道理你都明白,你的問題在於,我怎麼知道那個人會和我過一輩子,我想要個神跡,好讓我確信他是個正確的人,其實人有這方面的焦灼,是基於兩個原因,第一,人擔心自己沒能力一直愛他,第二,人害怕他不會一直愛著自己。或者換個說法,對罪的恐懼,對愛無能和未來的恐懼,使人難以進入一段感情,難以相信一段愛情,這就是為什麼這麼多人求神跡的原因。然而,神大多數情況下不會給人一個神跡,告訴你這個人會陪你一輩子,反倒讓人經歷愛情的絕望和辛勞。什麼是愛呢?就是我不知道明天我們會不會不再相愛,我不知道明天他會不會死亡,我不知道明天上帝會不會來,但今天我依然樂意去愛,我依然樂意承受愛所帶來的任何試練。所以,勇敢的去愛吧,耶穌會幫助你們,他醫治你們一切的罪,在你們軟弱的時候堅固你們,他會指教你正確的面對你們的每一次爭吵,到耶穌這裡來。答案可能離題了,上面的文字是我關於愛的感慨。對於單身的弟兄姐妹,說一些具體建議:1,努力做好自己,單身的你是對的,戀愛的你才可能是對的;2,不需要憂慮,神有祂的時間,我們知道他是何等的愛我們。3,慎重的對待你的愛情,愛情來前不要急,愛情來了不要怕。4,最關鍵的一點,你不可能在付出之前就先得到,這句話適合工作,也適合愛情,德蘭修女有句名言,愛,直到受傷害,這句話適合服事,也適合愛情。願主耶穌的恩賜,神的慈愛,聖靈的感動,與我們的愛情同在。雖然我還等待沒遇到呢,八國我看了好多單身預備,哎,覺得還是可以分享一點的,大概就是慢慢相處,好感需要不斷了解、發現、確定再釋放愛情,愛情的正身是婚姻,既然婚姻前都是愛情的開端,所以不存在什麼爭吵、流淚太多的情感,因為大家是在彼此考察、禱告尋求主的旨意,也是共同進步的弟兄、姊妹,不到婚姻里我們真的什麼都不知道的,婚姻了就是命定的哪位。
事實上我也想知道怎樣知道@_@
每次戀愛的時候都以為是神命定,結果最後還不是分手。人在關係中,總有一點主角光環的幻想,覺得自己這段關係和別人不一樣,是最特殊的,分手了以後才發現這不過是自己的幻想罷了,自己也還是那普普通通的一個。
以為是神命定的,靠著禱告就能解決愛情婚姻中的問題,結果呢,真正的問題得不到解決,開始懷疑到底是不是神命定的。開心的時候感謝神給了我們這樣一個美好的TA,吵架的時候心想TA到底是不是那個命定的人。
神命定不命定,大概就成了我們喜歡不喜歡的一個借口吧。喜歡的時候,覺得TA一定是神賜予的,我要好好珍惜,分手的時候,神命定的也還要分手,才不去管神的意思究竟是什麼呢。
基督徒大概都有些天真幼稚,事事求神的旨意,卻處處當成自己想法的借口,神命定就是一個經典的案例。
哥林多前書13章說什麼的呢。為什麼要「知道」呢?知道意味著獨立,不知道意味著信靠,正如亞伯拉罕蒙召的時候,不知道要往哪裡去。
只需要交託神,婚姻觀、擇偶觀接受神的話更新;跟年長弟兄姐妹有交通,接受他們幫助。
你沒結婚,沒有人能告訴你,神為你預備的是誰;你結婚了,可以明確告訴你,你的結婚對象就是神所命定的。你說得對!就是好抽象,說不清道不明。(o^^o)但是,也是很具象的感受,好嗎!只要你不欺騙自己的心。V(^_^)V
和不是屬於你的那個人在一起,你肯定會覺得,嗯?好像感覺哪裡不夠舒服,不一定說得出來,但就是不太對(?_?;)ps 其實,大多數問題的存在,可以感覺出來,也說得出來,就看願不願意承認和面對(^ー゜)而這個承認和面對的前提是,他或她的其他東西的誘惑力是否足以讓你迷失判斷或者說不願面對看得到的障礙。
和對的人在一起,不管你起初愛得熱烈還是平穩,最後都會變成靜水深流的愛。
當然,基督徒婚姻的原則性東西,不要去打破。那樣可以,少走彎路,少些悔恨。^_?☆
希望對你有幫助!上帝祝福你^ ^最終還是相互喜歡的。
我的ta ( teaching assistant)難道不是教授認定的嗎,為什麼會是神認定的。
謝邀。
很簡單的事情。
首先,上帝給我們自由,我們依據我們的價值觀覺得怎樣好做什麼決定都可以,後果自己擔當。
其次,你看到人家滿意,起碼人家對你也要有意向。
再次,最好雙方父母同意,但非必須條件。
最後,禱告交託,出於上帝的求上帝成全,不出於上帝的,求上帝攔阻。不過已經發生性行為的,自己決定,不要自己不要了,說稱上帝覺得不好。
不管是不是出於上帝的,婚姻都需要自己經營,都需要破除詛咒,積累祝福。
婚姻失敗,男的要承擔100%的責任,女方也要承擔100%的責任。遇到一個人感覺是神命定的,對方不是基督徒,但自己也不確定,其實自己靈命也很弱,也有很多不潔的或者自己也未察覺的隱匿的想法。不是就不是了,尚未受洗,但是越來越堅定信仰。時常禱告吧,雖然還不太會禱告。可是覺得God每一句話都充滿了神奇與無懈可擊的邏輯。我理解不了神奇的祂,祂卻選揀了我做祂的子民。尚未受洗,時時有懷疑,缺乏信心,還愛做一些讓神生氣的事。我是有血氣的人,本性也。那就時常禱告吧,禱告有效。心是安定的。
TA嗎?當然看課上的好不好。
前基督徒不請自來。怎樣知道TA是神命定的人?答案是,怎樣都無法知道。一般在傳統的華人新教教會或者團契里都存在一種很奇怪的現象,就是兩個基督徒談戀愛以後很多都在短時間內領證結婚。這樣的現象的原因除了兩個人的互相好感愛慕之外,另一個就是題主所說的「神命定的」。什麼意思?在兩個人交往之初,很少有情侶會做出馬上結婚的衝動決定,因為兩人交往之初在蜜月期但並沒有很深的感情,這個時候如果有個人告訴你,你的那一半就是神給你的「天選之子」,這時候的蜜月期再加上所謂的神的權威認證,做出結婚的決定就是理所應當的了。但是。只有時間是很好的驗證者,合不合適,是不是命定之人都不是當下那種虛無縹緲的感覺所能確認的。而這道題就是和基督徒經常問的「怎樣知道神的旨意」一樣的問題,教會裡的長者會告訴你說要符合聖經,要安心。但是卻忘記了我們從來不在一條船上,我們都漂流在時間的長河中。更何況這樣的權威認證帶來一個壞處,就是大多人會傾向於所謂的權威帶來的安全感,而弱化在感情中需要做出的努力,當然這又是另外一個問題了。
先挖坑。有本200多頁的書,要的話留郵箱
他該來時就來了
推薦閱讀:
※如何看待基督教徒在有人去世時向他的家人傳福音?
※如何評價中國的基督教?
※如何理解聖經中的「凡事都是虛空」?
※聖經里有哪些經文可以證明安商洪是假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