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恩斗仇這個理論有依據嗎?
01-14
在杭州縱火案的相關問題的相關問題下,有一個高票回答認為保姆作案的動機和受害人僱主對她「太好」有關。雖然大家都聽說過這個說法,但是大量的施捨真的讓受惠人對施惠人產生仇恨心理嗎?
如果是的話「升恩斗仇」這種心理背後的機制是怎樣的?有沒有人做過心理學的實驗證實過這個理論呢?如果不是的話,這個說法又是由怎樣的文化歷史背景形成的呢?在別的文化有這樣的觀點嗎?
援助方式和被幫助對象素質是關鍵轉折點,也是決定因素。關於幫助他人,我覺得心甘情願兢兢業業工作賺錢自己節衣縮食省吃儉用來幫助他人的人現實中真的不多,如果拖家帶口的這樣做,一家人一起跟著吃苦受罪,就有點過了。當然如果家裡人都願意的話,每個成員都因此很開心而無視街坊鄰居嚼舌根的話——這是聖人。我很佩服,但我絕對不會這樣做。
當然還存在另一種特殊情況:天生資本就非常雄厚的人。在他們眼裡,擔米和斗米沒有什麼太大的差別。所以他們無所謂去多付出「一點點」去多幫助他人「一點點」。因為這不會威脅到他們的正常生活。
對於多數人來講,我們都是再普通不過的升斗小民。除了讓自己生存下去,我們還要贍養父母,照顧孩子。我們沒有多少擔米來維護我們可憐的善心。然而,舉手之勞一般的善事我們還是很樂意去效勞。並且兩方都會為這簡單的援助而快樂。這樣萍水相逢似的接觸,並非多麼刻意,以後可能不會再有任何交集。能感受到這個世界上還是好人多,處處皆溫暖,所以這是我眼中幫助他人最幸福的模式。綜上所述,幫助他人最大的要求就是,量力而為。這裡的量力並不是一切情況下都盡到自己最好,而是真正讓自己看輕。完全不在乎成本,就不會在意結局。而且初期既然能達到自己不在意的程度,即便後來黑化,也一定是在自身承受範圍之內的。被幫助對象的素質也同樣重要。即使我付出的一粒米對我而言非常少,我並不願意把它白送給一個不為自己生活付出任何努力的人,也不願意送給一個當面很感謝我,背後到處說我摳門的人或者是無底洞獅子大開口的人。所以,不經過任何考察就輕易的幫助,尤其是價值很大的付出,不論結果如何,都善良的有點愚蠢。所有的資源需要給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和真正值得幫助的人。如果反之,這不叫幫助,這叫受騙。想了想還是匿名回答吧。
我高中時有一關係很不錯的同學,經常一塊討論問題,一塊吃飯。
他是單親家庭,家境略貧困。
我媽經常來學校看我,給我帶一些好吃的,每次都會和他一起分享。
有一次,他有事,放學後去了辦公室,讓我和另外的同學先去餐廳吃飯。
結果那天我媽正好來看我,帶的好吃的,很快就被另外的同學一起吃光了。
這個時候他來了,當時沒感覺到什麼,結果對我越來越疏遠,甚至很多時候都是在針對我。。。
升恩斗仇這個理論是有依據的,但並不適用於杭州縱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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