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布衣樂隊吳寧越離隊?
吉他手微博:
鼓手微博:
聲明全文:
主要罪狀:
吳寧越打折了樂隊調音師的腿,想獨吞作為樂隊共有財產的樂隊名,以樂隊名義個人演出
我個人的感覺吧,三位樂手的邏輯是,去你媽的,為啥啥事兒都要聽你的,哪天再把我給揍了。我們不要當你的伴奏樂隊,你自個兒玩去吧。
但是嘛,還是得要布衣這牌子,因為這牌子就是錢嘛。你看張巍離開布衣,whai也玩的風生水起,有布衣出名沒?有布衣有錢沒?沒有嘛。摸著良心說,布衣的新專輯好聽嗎?但是巡演照樣爆啊,也沒人在乎你演不演那些新歌。
然後主唱的邏輯是,布衣樂隊有22年的歷史了,大部分的歌都是我寫的,除了我之外沒有誰一直在。只要老子在,誰在乎你們在不在?現在還有人提張巍武銳嗎?歷史的證明吶。
當然,吳寧越貢獻了絕大多數的詞曲創作。但是最具傳播度的幾首,《羅馬錶》是街頭歌謠改編,《三十里鋪》是陝北歌謠改編,《羊肉面》是Funky寫的,《我愛你親愛的姑娘》是Funky寫的,《出發》是Funky作曲,《粼蘭曲》是武銳寫的,《三瘋》是張巍作曲。當然吳寧越也寫了不少大熱歌曲,像《秋天》、《丟》、《彩虹》。即使在創作的層面,也不是吳寧越一個人就把樂隊帶起來的,完完全全憑藉吳寧越自己的創作未必就能把布衣帶起來。尤其在第二、三張專輯時,在作曲的部分吳寧越和隊員的創作幾乎是對半分的。
更何況,一個樂隊的音樂不僅是詞曲創作。但是憑啥你寫了一個人聲聲部叫作曲,我寫的器樂聲部就不叫作曲了?因為現在的三位樂手沒有參與人聲聲部的創作,就說他們對樂隊沒有任何貢獻,你是看了假的樂隊么?你聽的錄音室作品裡沒有他們演奏的錄音么?吳寧越也有自己個人的專場,難道還不能明顯的感受一個人和布衣的區別么?我們可以把吳寧越當成樂隊的靈魂,你也可以只去熱愛靈魂,但是靈魂是要有居所的,這個居所就是用吉他貝斯鼓蓋起來的,你能否定他們的價值嗎?
事實上樂隊開人也不是不常見,音樂理念不和的也有很多。一個人和三個人理念不和,結果不是退出樂隊而是把三個人都開了?老實說,這樣的例子實在是太少。說白了,兩邊都慫,都想要這塊牌子,捨棄不了利益糾紛。倒是有都不要這牌子的例子,有缸離開綠洲後,綠洲的成員也不用綠洲這塊牌子了,且不說音樂質量如何,人家就是有底氣,丟了金字招牌也不稀罕。陸晨離開頂馬,剩下人組成反狗,也沒用頂馬的牌子,陸晨也沒把其他人給開了。帶種一點,都別要這塊牌子,很難么?
水爺離開Pink Floyd,至少在離開的時候水爺也是絕對的核心,情況也和布衣很像:水爺獨攬大權,樂隊不樂意。離開後,雖然Pink Floyd沒重現往日輝煌,但依然能交出非常優秀的音樂作品,人氣也沒有下跌。當然嘛,這個前提是樂隊其他成員也極具創作能力。就以現在的情況來看,哪怕吳寧越也不是創作力多麼旺盛的人,樂隊成立了22年也只發行了五張原創專輯,這個量到底還是偏少的。布衣未來會怎麼樣,還真不好說。
此外,別拿李志樂隊舉例子了,你看李志的專輯署名是什麼?是「李志」,不是「李志與樂隊」。這種是歌手與團隊的關係,誰是老闆誰有決定權。一個樂隊和a singer with band是完全不同的。
去年的幾場布衣樂隊的巡演,已經有樂迷發現除了吳寧越以外,樂隊的其他成員都被臨時樂手取代了。
老實說,樂隊成員不和,或者開除誰,或者誰離開,也都是司空見慣的事情。
但是吳寧越這種把全隊都換掉的,還是不太像樣,再加上他手頭還拿著布衣樂隊官微和公號的賬號密碼,所以這就逼得其他幾個人只能通過別的途徑發聲。
不可否認吳寧越在布衣樂隊的重要作用,但是如果按照某些答主的說法,「詞曲吳寧越」就代表了這個樂隊只是主唱的附庸的話,
你大概不怎麼聽搖滾樂,也不知道現場對搖滾樂的意義何在。
至少,我相信你只要看過一次布衣的現場,沒法不記住在林那兒,與其說她是國內最好的女貝斯,不如說她其實也是國內最好的貝斯手之一了。
如果真的主唱那麼厲害,乾脆以後放伴奏唱卡拉OK算了呀,也是搞笑,某些人到底看沒看過布衣的現場啊,還是只聽了幾遍《羅馬錶》就出來裝逼了,呵呵。
《羅馬錶》確實沒有貝斯,那您說得可真對。
人為財死鳥為食亡
布衣樂隊的事很簡單,當年樂隊沒名氣的時候,老吳帶領大家共產主義搞大鍋飯,一場演出賺一萬,一人兩千五,後來一場演出賺兩萬,一人分五千,大家都高高興興和和氣氣的。再後來樂隊火了,一場演出六萬了,一人一萬五,老吳覺得自己有點虧,但念著舊情,大家還能坐地平分,這時候張巍自己覺得氛圍不對勁,離隊了,換了苗佳進來。
再後來,一場演出十萬二十萬了,主辦方們扛不住了,鼓動老吳自己出台,不帶原班人馬,本該二十萬的場子給十萬,招點新人樂手一人發個三兩千,剩下的老吳自己獨佔。
老吳窮了二十多年,而且是真窮,窮到他老婆要靠擺羊肉麵攤養家糊口,再加上老吳新找了個小情人,也不是省油燈,就扔下老夥計們自己把錢撈了。
樂隊其他人一看,老吳要砸他們飯碗,加上失望和憤慨,徹底撕破臉。
看著布衣樂隊的撕逼,以及過往國內外各種樂隊的分崩離析,李志那種從一開始就公司化經營當董事長的路線,才是真的長治久安,大家從一開始就把身份擺擺正,誰也別充老革命。
至於如何看待?
布衣樂隊,除了老吳之外,對音樂風格有過貢獻的,只有張巍和武銳,這倆大神,如今一個成立了whai樂隊,一個加入了野孩子
老吳還是單幹吧,反正才華也就那樣,賺一分算一分《集體創作》
一支老牌的搖滾樂隊解散了。
樂手們撤下旗幟,主唱首先聲明。合同應該簽明白的。
比如動人的比例,靈感的分工。比如後期分成時,副歌拿大頭。進進出出的時代,令人遺憾的髒亂後台。
你聽那個忽然而至的第四小節的切分音。樂迷不知道這些,真是遺憾。
寫於2015年11月,夜。看到這個消息,從手機里翻出了這段文字。「時光走啊走,夢醒的時候,媽媽說的那些話兒,是否丟散在風中」。——布衣樂隊《丟》
微博里有人說,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嗯
以前看網易雲那期宣傳的時候,還挺感動的,畢竟寧夏人,聽到寧普出現在大眾視野,也喜歡他們的歌,對是他們,不是某一人,看過音樂節才明白了一個樂隊,不僅僅是主唱一個人的主場。
當然,剛剛又看了一遍那個宣傳片,發現真的有點怪怪的,四個人坐在一起,只有吳寧越說話,其他人,表情,嗯,用凝重來形容不為過吧……
做音樂的人都有信仰,希望大傢伙堅持到底,做個好音樂人。
另外,說吳寧越怎麼對待其他人這件事情,其實特別怕是真的,我認識的寧夏人,大都好人,沒幾個壞的,希望能看到真實的布衣樂隊,成立於1995年,貝斯手林那兒03年加入、鼓手孫志方07年加入、吉他手苗佳12年加入。一切的一切無非是利益的衝突和樂隊權力的衝突,而發聲明時並沒有婉轉的扯一些音樂理念發生分歧的原因。
雖然現在年輕的搖滾樂隊在不斷冒起,但是這支老樂隊始終還是地下搖滾的一面大旗,現在歷史要翻篇了。
我現在想的事情有這麼幾件:
1.樂隊樂手三人突然單方面宣布開除主唱,主唱還未發聲。
2.三個樂手並沒有決定要解散樂隊,如果大家都不願放棄樂隊名,那麼大家支持吳寧越布衣樂隊還是三個樂手布衣樂隊。後搖布衣還演吳寧越寫的歌嗎?
3.突然記起張佳瑋前不久寫的一篇文《一支偉大樂隊及其四個成員的故事》
4.仔細想想,國內的樂手好像還沒牛逼到像主唱那麼有標示和不可代替性,他們扛不起布衣的旗幟,另一方面說明樂手們真急了。
剛想發布這個問題 居然被你搶先了 emmmm 打洗你打洗你
—————————————————————好了,正經的。 這件事目前三叔那邊還未發聲 ,小道消息說最近布衣的演出都是三叔一個人帶隊 ,樂手們換人了 。而三個樂手都發了聲明 證明這事定局了 剩下的就是扯皮而已了。
就我個人而言 ,布衣給我帶來了無盡的快樂, 發生這種事真的挺難過的 。附圖一張515長春站進門酒的合影 ,當時真的是很簡單的快樂。是我在長春這個音樂市場匱乏的城市呆了四年看到的排行前三的演出吧 ,現場氣氛是真的好 !不要說他們土搖 ,在我心裡搖滾最重要的還是精神內核 ,流派只是表現形式 。何況他們的演出 ,比國內一些中生代樂隊車禍現場高了不知道多少。(順便感謝音浪老代低調的為長春獨立音樂市場做的貢獻 當然也diss一下光陰老張 個人不喜歡他的做事風格 有興趣可以評論區說 當然他也是在努力的為長春民謠市場做貢獻了的 這點還是要肯定的)—————————————————————這件事,我覺得歸根結底,還是國內樂隊的不職業吧。三叔眼裡布衣是他扯了23年的大旗,樂手都是後來加入的,詞曲也是他寫的,利益正常分配,但所有權肯定是他的。樂手們當然不這麼認為,認為自己加入了樂隊,不光要分利益,還要佔股份的。哎,還是共患難易,享福難啊。樂隊就是這樣,當初剛開始玩時就是一腔熱血,又沒簽合同,現在誰又說得清。不過這件事最讓我難過的是,三叔動手打傷了調音師,有個微博網友說得很中我心坎,大意是在院子遛狗的那個憨厚樸實的三叔,居然做了這種事。真的挺難過的。這交給法律去審判吧,我沒啥好說的。—————————————————————喝也喝不完的酒,還是沒能把他們的愁丟在腦後啊。最後說一下,之前的回答里的經典問題吧,我可能會支持三叔的布衣,畢竟詞曲他的居多,布衣在我心裡的確他就是靈魂人物了。和當年的腦濁一樣吧,肖容才是那個腦。就這樣吧,下次再改。成軍22年的布衣樂隊「解散」了,分手分得還很難看。難以想像在2015年接受音樂財經採訪時,其樂融融共進退的布衣會在新年伊始遭遇如此大的輿論風波。
孰對孰錯,清官難斷家務事,就連執筆寫這篇文章的記者也犯了難。從一直以來樂隊靈魂、對外的品牌代表來看,自然吳寧越代表布衣。從樂手跟隨多年,200元一場分錢風風雨雨走到今天,誰又來保障樂手的利益?
從汪峰離開鮑家街43號,主唱吳彤被輪迴樂隊開除,腦濁樂隊主唱肖容宣布解散樂隊……到今年布衣樂隊「分家」風波,無論誰開除了誰,搖滾樂隊成員之間分合撕逼的案例實在太多。
不過行至2018年1月,我們依然可以通過布衣這個案例,從中得到一些組建新樂隊的啟發。
核心爭議點:誰開除誰,布衣歸誰?
1月4日,名為「布衣音樂時代」公眾平台發布了一則《布衣樂隊關於主唱吳寧越離隊說明》的文章,一時引發獨立音樂圈從業者及樂迷的層層風波。
聲明由布衣樂隊成員:吉他苗佳、貝斯林那兒、鼓手孫志方共同發出。文中直指樂隊另一成員主唱吳寧越:1、在樂隊走過了22年剛有了起色之後,吳寧越開始極度膨脹,視樂隊為個人資產,完全霸佔樂隊各項事務,單方面強迫其他樂隊成員離隊。
2、吳寧越打傷樂隊調音師,致其腿部嚴重骨折後,但卻矢口否認。
3、吳寧越編造各種謊言欺騙身邊的朋友,將一支真正的搖滾樂隊變成吳寧越個人的伴奏樂隊。
4、樂隊其他三人決心將樂隊繼續做下去,不會解散,更名或重組。
在以上聲明發布之後的第二天(1月5日),「布衣樂隊」的官方認證平台發布了一則《官方聲明》,回應:
1、樂隊從1995年至2018年成立23年以來,樂隊成員更換不斷,但主唱和主創一直是吳寧越。
2、吳寧越從未離開過布衣樂隊,也永遠不會離開。
3、樂隊於2017年巡演結束後產生分歧,導致分離。
4、布衣樂隊新專輯錄製已過半,2018年全國巡演也在籌備中。
1月6日,在事情發生的第三天,「布衣音樂時代」公眾平台繼續追加了一則聲明《樂隊是樂隊成員的共同財產》,文中對前一天的「官方」聲明作出反對:
1、目前「布衣樂隊」樂隊帳號已不屬於「官方」平台,是吳寧越單方霸佔了資源。
2、三人不是主動離開,而是「被」一人開除。
3、樂隊是「合作」關係,從來不存在「僱傭」一說。
4、樂隊音樂作品屬於共同資產,樂隊的官方微博或公眾號也是大家的共同財產。
「大家好,我們是布衣樂隊」。這個「大家」原本的四人主唱吳寧越、吉他苗佳、貝斯林那兒、鼓手孫志方,如今儼然裂變成兩支「布衣樂隊」。
布衣樂隊在1995年成立於寧夏銀川,發行過《布衣》、《秋天》、《出發》等專輯,為電影《瘋狂的石頭》創作插曲《我愛你親愛的姑娘》讓他們名聲大噪,其代表作《羅馬錶》、《羊肉面》、《三峰》也成為各大音樂節的熱門曲目。目前成員吳寧越在樂隊服務了22年,也是樂隊的最初創建者;貝斯手林那兒於2003年加入至今14年;鼓手孫志方2007年加入至今10年;吉他手苗佳2012年加入樂隊至今5年。
一直以來,布衣樂隊都以「真誠、質樸」的形象示人,特別是主唱吳寧越,人稱「三叔」,一向讓樂迷感到親切,所以此次事件發生後,不少樂迷都表示「不相信」。事情發生後,音樂財經迅速聯繫到布衣樂隊,遺憾的是,核心人物吳寧越一直沒有回復我們的問題,只有林那兒、孫志方、苗佳三人接受了採訪。根據採訪內容,我們從三位樂手方面了解到了矛盾分歧點。
林那兒和孫志方最早由布衣前古箏樂手張蔚叫進樂隊,而苗佳則是由林那兒介紹加入樂隊。在苗佳加入樂隊前,吳寧越與林那兒問過苗佳,是否願意加入樂隊,還是想做樂隊的僱傭樂手?只是錢都不多。苗佳毫不猶豫的選擇加入,他認為做搖滾樂隊就是要加入,僱傭只屬於幹活。當時苗佳已加入或服務的樂隊有9支,而布衣樂隊一場演出每個人能夠分到的收入僅在200元,台下觀眾幾十個人。林那兒回憶說,她加入樂隊時,布衣樂隊一張正式唱片都沒有發行過,她經歷過一場演出100塊錢4個人平分的階段。據苗佳告訴音樂財經,他與布衣樂隊的關係從不存在「僱傭」,而事情發生後,布衣樂隊助理對外宣稱他只是「僱傭」來的。
樂隊的分歧主要產生於他們20周年之後的「21號公路」系列巡演途中。巡演一共分三輪,第一輪演出結束後,樂隊已經開始有了小矛盾,主要是其他三人覺得跟秀動談的條件不是太合理,樂隊可以只在秀動開票,而不進行更深入的合作。成員認為,票房的好壞不是單靠一家平台可以支撐的,隊員每個人的宣傳和之前演出歌迷的積累也是重要因素。
第一輪巡演過程中,樂隊成員林那兒、苗佳、孫志方發現秀動平台對他們的宣傳僅限於發幾個微博,並沒有太多深入的推廣,而且很多小城市並沒有秀動,票房也和所談成績不符,於是幾個人決定不想繼續,希望重新談合作,但吳寧越卻在根本沒有和大家商量的情況下又和秀動簽訂了後兩輪巡演合作。吳寧越的說法是:看好對方對接工作人員的能力。林那兒說:「與票務平台的合作沒有給樂隊帶來一點收益,一共68場,場場給他們掛旗,結束了幫他們做活動抽獎,吳寧越也說為了和這人(對接工作人員)保持好關係。」
孫志方說:「在已經簽完的兩輪巡演結束後,我們都說不要再簽了,你要再去叫上苗佳吧,因為我當時腰傷了下不了地,但吳寧越說你們相信我,沒問題的。我們之前在談事情的時候說好過,最起碼要有兩名樂隊成員在場才能做決定,但這次我們都沒去,而且合同我們也沒見過。」
合約全部簽完後,最後一輪巡演大家在不說話的情況下堅持把演出完成了,因為樂隊成員覺得答應好的事情就要做完。在今年10月7日赤峰布衣樂隊「進門酒」全國巡演收官演出前,樂隊助理何文說沒有給樂隊成員林那兒和苗佳買到赤峰到北京的最早班機的票,但8號當天林那兒要回美國,苗佳要去另一個城市演出,於是吳寧越就決定找其他樂手來代替演出。當時林那兒提出,她和苗佳開車從北京去赤峰,二人再開車回北京,但吳寧越的回答是:「樂手已經找好,說好的事不能改。
此後,布衣樂隊的任何演出吳寧越都沒有再叫林那兒、苗佳以及孫志方三人。在雙方試圖溝通的過程中,吳寧越以「沒有了合作的感覺,就此別過」回應三人,並單方面將三人的微信拉入黑名單。之後,吳寧越開始籌備新專輯錄製,沒有公開消息,林那兒形容說:「好像地下工作者」。
布衣樂隊此前的專輯都是大家合作錄製,吳寧越負責詞曲、林那兒負責編曲、苗佳負責過後兩張專輯的製作工作。布衣樂隊的一切演出費都是平分,共同攢錢錄專輯及支付所有樂隊支出。
布衣樂隊前經紀人任莎莎曾在音樂財經的一場線下沙龍活動中與我們分享過有關布衣樂隊經濟方面的分配方式:(以下內容整理自沙龍活動對話)
任莎莎:我和樂隊間的分配都是平均分的,我們的工作人員有一定的費用標準,除去他們的費用後,我們把很大一部分錢拿出來做公款,可能是50%到80%,剩下的錢我們再平均分。
比如說我們今天掙了兩萬塊錢,可能給工作人員的有一萬塊錢,然後我們拿出五千來做公款,剩下五千我們每個人拿一千,舉個例子,基本就是這樣的。
但是包括唱片、周邊、廣告代言的錢我們也是拿來做公款的,我們把這些錢歸為意外收入。就像專輯的售賣,我們首先要把做唱片的成本錢拿回來,然後把這些錢用到下張專輯的製作中。我們基本都會把錢分為幾塊,每年我會給樂隊看這個賬,雖然他們不看,但我還是給他們看,知道錢都分在哪一塊了,每塊大概有多少錢。
林那兒表示,在樂隊20周年之後,他們本想通過3年的高密度巡演來繼續提高樂隊的知名度與票房收入。但如今,布衣樂隊卻「分裂」了,目前面臨的問題不僅僅是「誰開除了誰」,還有重要的一點就是「布衣」品牌歸誰?就三位成員對音樂財經透露的核心點在於:
1、樂隊成員加入後沒有簽署過任何合同證明雙方彼此是「合作」還是「僱傭」,平分協議只是口頭承諾;
2、樂隊作品沒有歸屬沒有劃分,也沒有簽署任何合同;
3、「布衣樂隊」品牌吳寧越已經與其它人註冊,註冊人歸屬王萍,不是吳寧越本人,到目前註冊權還沒有拿到,樂隊成員已經提出異議。
其實樂隊商標分歧不是第一次發生,2014年,腦濁樂隊靈魂人物、主唱肖容突然宣布解散樂隊,隨後樂隊發聲明稱肖容是單方面離隊。在離隊前,肖容曾對「腦濁」商標進行註冊,但在樂隊其他成員發現後,立刻提出了異議,註冊後被終止,公開資料顯示,由北京映美景畫廊於2013年9月提出的申請,2016年11月商標異議申請完成,目前處於已無效狀態。
合作還是僱傭?情感與利益的博弈
目前國內獨立樂隊的分配方式基本為:平均分配或按比例分配,但大多數老牌獨立樂隊都存在像布衣這樣缺乏落到紙面的正規的管理體系,基於兄弟和江湖義氣建立起來的樂隊品牌在取得一定成績後,也往往會因為遭遇各種問題而「分道揚鑣」。譬如,別讓核心人物的媳婦兒或女友參與經紀業務,即使樂隊不找職業的公司獨立運營,也需要一個職業化的經紀人。
一 「合夥制」與「僱傭制」爭議
合作,即雙方共同承擔一切風險與收益。僱傭,則是僱主擁有支配權,擁有作品產權,即一人擔負樂隊全部風險,給樂手開工資,支付勞務費等。
對於起步沒有名氣沒有音樂積澱的新樂隊來說,「成為一條船上的人」顯然更適合初創期。這一點其實和初創公司很像,在發展早期要經歷較長時間的「艱苦奮鬥」,創始人無法給予員工合理的薪酬、勞務費乃至於為員工上五險一金,那麼尋找志同道合的合伙人一起打拚顯然更符合常理。從目前形勢看,布衣樂隊的分歧點在於因為團隊內部「日子過不下去」之後,雙方倒回到「協議」時尋求「法律支持」的點,到底是「合夥」還是「僱傭」,決定了樂手們是否能夠共同擁有「布衣」品牌,這也是樂手們堅決否定被僱傭的原因。二 「民主制」與「家長制」爭議
林那兒認為,搖滾精神的含義是民主與自由,搖滾樂隊不是企業,更沒有誰是老大的問題。
從目前的情形來看,團隊的分崩離析還在於每個人都有各自不同的思維模式,主唱吳寧越希望自己決定樂隊的方向和事務,而樂隊原來是民主制,新的決策機制與曾經的民主商量制產生了衝突,巡演過程中樂隊與票務平台的合作只是一個導火索。
在此前採訪痛仰樂隊時,音樂財經了解到,痛仰樂隊屬於家長制,摩登天空副總裁胡嵬也曾經在2017年中的一次採訪中對音樂財經確認了這一點,「高虎在樂隊中有承擔感,是帶頭人,樂隊哥幾個也都聽,所以這是一種家長式的那種家庭,我覺得也不失為一種好的形式。其實國內多數搖滾樂隊也是這樣的,如果兩虎相爭,一般吉他手和主唱都特彆強勢,就很難走下去。」
胡嵬表示,樂隊就像一個家庭的夫妻一樣,從愛情到真正的生活,其實會面臨非常大的挑戰,搖滾樂隊里大家在一起,碰到困難的時候,四個人什麼樣的心態就直接決定了樂隊是不是會繼續走下去。
三 摻雜了情感與利益,樂隊越玩越企業化
在歐美,搖滾樂隊的經典運營模式是:一起排練、共同參與創作、均分所得收入。那麼,一個樂隊所有人都參與詞曲編錄混,導致的結果卻通常是「扯皮拉筋」不斷。
樂隊模式在走下坡路嗎?從各個維度看,答案可能都是「Yes」。首先、決策及管理效率問題:民主集中制,說得容易,堅持下去卻很難,尤其是在商業日漸發達的今天,要湊齊志同道合的幾個人本身就很難,更別提個性十足的人聚在一起,如何在民主中達成一致的問題了。舉例來說,不準遲到、不準睡果兒、定期排練、宣傳策劃執行力度等,哪一條規定都需要一個非常強勢、執行力非常強的核心人物在。
在談到音樂人李志的成功時,人們往往會對他嚴格要求自己的樂手印象深刻,經紀人遲斌在做出A、B、C、D的提案或者意見後,拿決定的永遠都是李志本人,在這個團隊里,李志是說一不二的靈魂人物,經紀人是團隊里具有執行力的合伙人,樂手其次,人情永遠排在最次要的位置。李志曾表示,商業中的競爭和淘汰非常重要,可以促使人努力,在音樂行業,工作就是工作,就應該有淘汰。當然,對於李志的音樂屬於民謠還搖滾,在網上也有很多討論。
其次、創作易出現分歧,音樂理念易達不成一致。由於創作水平不一、理念不一、人生境遇不同等各種問題,所以在很多樂隊,主唱是創作的唯一輸出者;
在輪迴樂隊前主唱吳彤的回憶中,單飛是因為彼此對音樂的理念不同了,多年過去,大家早已和解,吳彤在音樂上也取得了非凡成績,但對於那時分手的過程,想起來依舊會隱隱作痛,原本可以處理得更好。
在眾多習慣了樂隊分分合合的樂迷心中,腦濁算是比較穩定的一支樂隊了,主唱肖容的離開一度被批評為「不負責任」。在2016年10月VICE的一次採訪中,肖容回憶道,他對於之前和當時音樂作品的編曲缺乏原創感,一直感到不舒服,但又不知道怎麼表達這種感覺,樂隊其他成員只是負責器樂部分,不太能理解他的感受,因妥協而產生的不適感一直都在。不過後來,肖容到底是「離隊」還是「解散」也成了一個爭議點,畢竟,組建一個樂隊難,解散一個樂隊也不是主唱說了算。肖容說:「我說的是解散,至於後來怎麼又變成了離隊,我不知道,也沒辦法(干涉)。」在2017年摩登天空雜誌的一篇採訪文章中提到,離開腦濁樂隊後,肖容搬到了北京北五環外的一個藝術區,工作室是一間畫廊,旁邊緊挨著住所,腦濁樂隊還在演出,肖容則在那裡平靜的生活了三年,2017年4月,肖容以音樂人身份簽約摩登天空,新發的單曲《我說我不來》已經聽不到任何朋克的影子。
最後、通常主唱是樂隊的品牌代表,在樂隊發展的過程中不斷積累樂迷,如果主唱再負責輸出所有創作的部分,那麼,從始至終均分收入,確實會考驗人性,按勞分配成為最實際的解決方案。
關於情感與利益的博弈,早年鮑家街43號的分手證明了「考驗人性」在客觀上的不可持續性。
1993年11月,「鮑家街43號」正式成立,在最初的元老級陣容里,鼓手是劉剛,吉他手龍隆,貝斯手李斌,汪峰是主唱。在度過樂隊最初艱難的幾年日子後,鮑家街樂隊有了一個簽約京文的機會。由於唱片業盜版猖獗,唱片公司一般都會要求在唱片約之外,還要簽經紀約,這是鮑家街樂隊遇到的第一個挑戰,當時樂隊的經紀人小偉在理解樂隊發展的基礎上,在陷入僵局時主動選擇了離開。這在外人看來,汪峰多少有點不厚道,是犧牲了戰友小偉換來的鮑家街第一張專輯合約。當然,樂隊在最初起步最艱難的時候,應該都是靠著兄弟情誼和共同的理想堅持下來的,所以一開始汪峰和鮑家街樂隊採取的是平分收入。在當時的一些媒體報道和後來汪峰的回憶中,大概能猜得到那個場景,平分收入是一開始就定下來的規矩,但後來有點後悔了,想改個收入分配更合理點的規則,這個時候卻很難辦。加上當時汪峰生活陷入困頓中,當有更好的機會擺在面前時,我們看到的結果是,2000年,汪峰簽約華納,不久,鮑家街宣布解散。一位資深業內人士感嘆,身邊很多特別共產的樂隊,每個人每隔一段時間就都拿出一部分自己的收入來當成公用款,而全部收入也會平均分配,這是一種機制。但團隊依然需要核心決策人物,最好是主唱,這本身對主唱本人的挑戰也非常大,主唱的創作能力、音樂理念、運營能力、跨界思維、人品過硬等等,都是不可或缺的元素。臧鴻飛在微博上所寫到的,「咱們國內呀,起頭前輩們就沒起好,太多主唱單飛的先例了,我就不一一贅述了,在這種衝突中樂手是最可憐的,再怎麼撕逼,主唱以後可以拿著這些歌去走穴,樂手辛苦好幾年,最後什麼都沒有了,再找歌手的難度很大。」從目前樂隊運營的情況看,合夥制、僱傭制和家長制都存在,根據樂隊成員不同的情況和發展階段的不同,存在著不同的利益分配方式。對於當下蓬勃發展的音樂產業來說,搖滾樂隊如何組建、運營自己的音樂和樂隊品牌,依然是一個需要「職業化」去解決的問題。一方面,樂隊在追求自由與創作的同時,詞曲版權收入分配比例、現場演出收入分配比例,是按勞分配還是大鍋飯,醜話都說在前面,才能在事業路上走得更遠;另一方面,簽署紙面合約,尊重契約。口頭協議確實是協議的一種,如何認定口頭協議的有效性?需要舉證,由於難以取證口頭協議的有效性,其局限性也非常明顯,尤其是在口頭協議出現爭議的時候。為了確保各方面利益,最好是通過簽署紙面合同準確細緻的保護每一個人的權益。
在運營中,如何處理「已不適合現階段發展目標的合伙人」及妥善安置「根據業務調整必須辭掉但跟隨多年的老員工」,前者可變現退出讓老股東或新股東接盤,員工可以按照工作年限拿賠償金,無論如何,企業管理中的一些運行法則對樂隊管理來說其實也同樣適用。如果樂手選擇加入早期樂隊,在收入得不到保障、共擔樂隊發展風險的情況下,在加入之初可約定按照一定合夥份額,在發展後期一旦出現理念不合、發展分歧、被迫離開的情況下,仍可要求對方以一定的金額回購相應的份額。
無論如何,樂隊分裂撕逼或者解散都會是一件令樂迷及外界十分遺憾的事情,正如一位名為「嘿狗子啊」的樂迷在微博上寫道,「22年的樂隊,吳寧越是唯一一個從開始待到現在的,不是說喜歡的是布衣不是吳寧越,而是可能未來沒有吳寧越就沒有布衣了,我們都希望這種老的樂隊能繼續走下去,也希望未來樂隊里的樂手能占重要地位,而不是像現在這樣,像齊柏林飛艇的隊長就是吉他手、是創始人,樂隊很可能少了核心人物就會變味。」
我喜歡布衣的時候,現在的陣容只有一半。
當時張巍的吉他和古箏,加上Funky的鼓,當時那個陣容在我看來仍然是最牛逼的布衣。這次的事情,我不知真相不妄言。將來,誰寫的歌,誰接著唱,重新編曲就好。這也合理合法吧,大部分的歌應該還是分得清的。
布衣樂隊永遠都在。在看到這則新聞之前,我不知道吳寧越是誰......只知道布衣!
寫了幾年搖滾史,寫多了類似悲歡。
怎麼看待?
還是汪峰實誠,我現在為了哥們義氣,幾年後我會恨你們。
要我說,樂隊一開始就應該約定一個解散條件,達到了就散。大家有緣,就一起再搞個別的。
作曲:吳寧越作詞:吳寧越大家就說說事實看法就好,腦濁阿修羅都是現例子,有什麼好結果,李逼的樂手也換得差不多了,是不是也屬過分,是主唱開除樂隊還是樂隊開除主唱,誰是這個樂隊的中心人物很清晰,雖然這是家事,吳寧越還沒發聲,希望妥善處理。我最喜歡布衣的是粼蘭曲,沒有唱,有些答主的惡意揣測抨擊很沒意思。
非布衣粉,中立。其實本身這個聲明就聽讓我疑惑的:多大的事情能讓一個人發火到把自己曾經一起演出多場的共事同事打成骨折?沒人攔著?樂手三人要想給吳最大輿論壓力難道不會去派出所報案?看打骨折這個程度足夠關吳幾天,寫出一大堆輿論新聞了吧?
想起以前搖滾天堂里有個主唱死了的段子。
出大事啦,布衣搞後搖啦!說起來是布衣的事兒,但是反應的是中國樂隊的尷尬之處。貝斯就是低頭深沉誰也看不出他在幹嘛的。一般不帥,手也賊慢,作機械往複運動。吉他?可能有個主音吉他,站在主唱身邊瘋狂陶醉手速逼人—暗示單身。主唱!雖然可能唱功不好,煙抽得高音都上不去了但是一定要有范兒m/,要是不作聲嘶力竭狀那可真是一點不rock。什麼,玩遊戲那個是在幹嘛?天哪為什麼他要把一個微波爐扭來扭去還要動不動敲個木板?我最喜歡鼓手了!動次打次動次打次瘋狂動次打次!雖然看不見他的臉。我最愛的樂隊是硬核搖滾五月天,不接受反駁,比心。ml/睡覺的手勢都是rock。當然我也喜歡民謠,陳鴻宇好妹妹,當然以及趙雷!上次去森林音樂節那七寶還是九寶樂隊的粉絲有毛病吧,又擠又跳又撞的,不知道下一個是陳鴻宇么?對了,gai和橋橋這對cp我站了!love 按的 peace.1.吳寧越沒有離隊。2.布衣樂隊的主唱還是吳寧越。3.每個樂隊的事只有自己知道,外人知道的永遠是猜測和表象。4.沒有吳寧越的布衣樂隊,就不是布衣樂隊了。
1、不站隊
創作這種事兒,說不清,你說吳是核心,他說不是,吳說自己是核心,其他幾位說不是。沒人能說得清楚,布衣只是一面旗幟,誰來了,誰走了,這面旗幟還在那裡。
2、親兄弟真的需要明算賬
大伙兒全都幾百幾千過苦日子時候兒,大體是不需要算賬的,幾萬十幾萬的時候兒靠著之前的義氣也還是可以撐一撐的,幾十萬百萬的時候兒,真的,別這麼看得起人性,真別拿錢考驗人性。
3、我覺得布衣這個招牌是走到頭兒了
你看metallica開除了一個被大伙兒排擠的傢伙,然而卻成就了另一個響亮的樂隊——megadeth
再看一個叫nirvana的樂隊主唱把自己蹦了,他的兄弟自謀出路創建了一個依舊紅透半邊天的樂隊——foo fighters
然後看國內那個基本上屬於第一批走出國門的朋克樂隊叫腦濁的,撕逼以後各自也都安生了,新一茬兒的孩子恐怕都叫不出他們的名字
所以我說啊,不聰明就是基因帶來的硬傷了。現在的布衣樂隊,你把誰單拎出來能和Dave Mustaine比?能跟Dave Grohl比?我看,連肖容都比不了吧。跟誰較勁呢這是?折騰一溜夠,最後傷的恰恰是他們最想要的東西吧。
實話說事情出來的不意外,為什麼呢?不知道大家怎麼想,反正我最為一個聽布衣聽了五六年的粉來說吧,起初看採訪都會被老吳那股子純樸接地氣兒的為了搖滾身先士卒的勁兒所打動,我靠,中國搖滾樂人都像他這麼想,崛起啊!再加上和成員們一起其樂融融不定期團建吃喝在一起加深感情,簡直都不要太和諧。什麼時候覺得不對了?近兩年吧,21號公路出來以後,有一些採訪還有宣傳視頻啥的,好的,嗯……內容和以前的沒區別,車軲轆話來回說,唯一有區別的是其它老三位的表情了,一開始還側頭聽還點頭附和,到現在的,你說吧,你儘管說,麻木,沒感覺,感覺攝像機一關就會迅速從座位上彈開的那種剝離感,有幸和三叔吃過幾次飯,說的還是那些話,這就是為什麼大家都會戲稱三叔一喝多就會講課,說個可能有些人不太願意的話,人長成什麼樣子就真的是什麼樣子么?相由心生這話沒錯,可是看看近幾年的照片和早些時候的照片,就沒有區別?這兩天在微博上看得最多的就是「」知道三叔這麼多年了,他不可能是那樣的人」,對沒錯,我們大家都有思維定勢,他不可能這樣的話,是自己的主觀意識判斷,屬於慣性思維,就像是他長成那樣就應該是忠厚老實一樣,我知道的不多,但是我只說我知道的事實和真相,誰都不願意承認自己的錯誤,但是,理性一點,吳寧越不是外界所看見的吳寧越,早在九月那會兒,就已經有矛盾了想來他們之間互相都有感覺,老吳想單幹,為什麼,因為他有了情人?不知道,也許吧,他需要錢了,所以連一個最不知名的小團場他們也去了,因為邀請因為有保底,想像一下那種可笑的場面,我們的布衣樂隊,現在一個溫室大棚子里,底下的是無所是非的拿著主辦方送的票的人們,他們懂搖滾樂么?他們聽過么?也許你唱羊肉面的時候,下面會吼一嗓子讓你唱手抓飯,不是說不可以,但是可以希望有選擇性,我不信,其他的三位甘願去,麻木的表演對著台下同樣麻木的觀眾,如同小丑一般,心裡肯定也是過意不去吧?再加上樂隊經濟事物並沒有一個好的打理,各種票務合作的簽訂都其實很不合理,可是吳寧越簽了,具體的可能稍後其他成員也會說吧,大大小小的事兒加起來,讓吳寧越也感到了同隊不同心,才會在三巡一結束,就開除了,其它的人。有人說為什麼爭這塊牌子,按年份按資歷,理應是他吳寧越的,這是大眾的認知,但是為什麼爭,更多的是咽不下這口氣兒,他不配,自己奉獻了這麼多年的地方,就這麼一個不合作就被開除了,連一個90後的樂隊小助理都能說,「他們寫過一首歌兒嘛,布衣送他們的嘛,三叔不想合作了,所以全開除了」心寒吧應該,之所以拖了這麼久,期間肯定也有過猶豫和掙扎,到底要不要說出來?為什麼不呢?玩兒搖滾就要不裝逼,可是吳寧越裝了這麼大一個逼憑什麼不讓說?替他說話的都是銀川人,狹隘的地區主義,(不是地域歧視,不接受懟)事實無法被掩蓋的,所謂的抱團兒,不分對錯,都是沒有獨立思考能力的表現。說的有點太多了,我只是就我所知道的所有真相和事實,做主觀表達。有問題可以問,還請平和些。
不團結的樂隊是沒有存在的必要的,這些膨脹的人啊,唉,有難同當卻不能有福同享。
恍恍然看著最喜歡的樂隊散了,有一種難以名狀的悲傷的情緒。再見了,我最愛的民謠搖滾樂隊,再見了,詩人和流氓氣質並存的布衣。古箏那麼流暢,意境那麼美,前奏一過,一個粗獷的漢子的嗓音突然從唯美的意境中衝出,衝突又毫無違和感。我本有機會看你們的演出,票搶到了,還是沒去,從此竟聽不到你們的現場了。
看到此消息甚為震驚!
我基本不主動關注任何一個樂隊的八卦,大多也都是後知後覺被動的看到消息才會知道有這麼一件事兒。記得很久之前看過一個採訪,我忘了是誰,他說,做樂隊就是談戀愛,與自己的作品談戀愛,與同在一個樂隊的成員談戀愛,慢慢磨合,音樂風格的磨合,多成員間之間的性格磨合。一個樂隊幾十年好難
回到此事,我不想評論是非,因為我們都非在事件漩渦中,也未曾參與過他們這麼多年的相處之中,其中的酸與楚恐怕我們也看不清
就音樂本身來說,吳寧越的嗓音與唱腔無疑是很特別的,甚至是很難找到第二個的,當年布衣的作品也是感動了我很多次的,不知道沒有了吳的布衣會何去何從這是一個悲劇,不僅是樂隊本身的悲劇,也是所有喜歡布衣樂隊的聽眾的悲劇。祝好布衣所有成員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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