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創團隊,被幾家天使和風投機構盯上了,我們需要考慮哪些方面的問題呢?

如題

我們目前沒有實力,沒有品牌知名度,只是剛成立公司1個月,商標註冊一周時間,網站沒有做好,團隊現在就二個人,但是朋友知道我做事之後就介紹給一些身邊的人,了解到,至少有4家風投/天使對我們項目本身很感興趣,包括合伙人的前Boss一直持續關注我們項目,問 能不能讓他也投錢進來。

實際上,我不知道該接受這些橄欖枝還是拒絕還是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請VC/天使的朋友指點江山,謝謝!


謝邀。

我建議還是先做起來,產品起碼可以上線運營了,再考慮找風投。

原因有幾個:

第一:你這麼早期引入風投,估值很難,估值低了以後你要是做的很好你會後悔,估值高了風投又很難接受,畢竟你連產品原型都沒有,運營數據也沒有,雙方對估值很難達成一致;

第二:產品還沒上線之前,接觸這麼多風投,會分散你很大一部分精力,導致你的產品本身反而做不好,而前期最重要的還是做一個好的產品或者找到一個好的商業模式,這是早期的創業CEO最應該做的事情。

第三:前期團隊小,投資也不會太大,看你寫的,應該也不是為了騙投資人錢才考慮創業的那種人,所以前期最好用自己的錢撐過去,自己的錢,用起來也會比較小心,更利於控制成本和風險;

第四:感興趣不代表馬上要投,我也經常對很多項目感興趣,很多時候只是為了觀察行業情況,另外尋找合適的投資時機,大部分時候我都沒有投,所以不要誤會感興趣就是馬上要投資,也許你發現你花了很多精力找了一大堆投資人,結果最後一個都沒有投,浪費了自己的時間和精力;

總之,產品還沒上線之前這段時間,風投可以接觸著,但不要花太多精力,也不要抱太大的期望,這段時間你最重要的是確保一個好的產品上線,組建一個足夠給力的團隊,做好事情,這才是最重要的,在一個合適的時機引入風投,才能讓雙方利益最大化達成共贏。


感興趣下了TS么?

沒TS說感興趣就是客套話哦~

對我說過感興趣的VC、FA已經可以排滿我們辦公室了。

不下TS,不下跟投就跟沒說一樣。

你可以理解為「有空我請您吃飯」「有空一起看電影」「有空一起去旅遊」。


謝邀。。

背景相關:

  • 兩次創業,都是技術類的創業,都是剛開始先到融資再往後走
  • 5次融資經驗,3次主導,2次參與

====割割割割====

幾個建議:

  1. 融資趁早,資本壁壘是一個巨大的壁壘,無論是你找人還是找客戶,擁有融資的公司還是比較有優勢
  2. 天使輪價格主要看團隊,一般投後1000萬/3000萬/5000萬乃至換成美元都有可能,稀釋比例20%左右的居多
  3. 找一個好點的律師,越早找越好

====割割割割====

一般融資的流程:感興趣-&>合伙人級溝通-&>過投委會-&>談定融資金額、估值、核心條款-&>簽署TS-&>DD(盡職調查)-&>簽署SPA-&>打款交割

其實是個很煩躁的過程,裡面很多法律條款

一般越早期、信任度越高這個流程越簡化。

例如我們兩次天使輪都沒經歷過DD,甚至都沒簽TS,直接走了SPA。

所以早期階段也許沒那麼複雜,先接觸看吧,心裡有個譜到了哪個階段了。


太早了。

感興趣只是很初步的一個階段,VC可能也是想看看能不能造入場,說不定揀個大便宜。

所以還是把產品做出個雛形,各種思路都明確了之後,才能有更多的談判籌碼。

另外,簽合同一定要慎重,跟VC談判時各種條件一定要列清楚了,互相比較,既要拿到合理的估值,又要確保對公司的掌控,還要留出適當的股份作為團隊激勵手段。

盡量選擇能對產品項目有額外幫助的VC,不要選只是錢多得燒得慌但是對公司業務發展毫無助力的VC。

天使輪絕對不要出讓超過25%的股份,看團隊對資金的渴求程度來定,最好不要制太大發展計劃自己去繃緊資金鏈。

對於有些喜歡干預公司具體管理的VC要堅決放棄,例如金沙江創投的某些人,亂干預公司管理的結果多半就是成事不足敗事有餘。


題主會產生這樣的問題,至少說明題主進行的工作得到了一些人的認可,值得慶賀。至於要考慮真正引入風投機構,答主必須嚴肅起來:

你收到投資意向書(TS)了嗎?

首先進行簡單科普:投資意向書(Letter of Interest,也就是風險投資行業常見的Term Sheet)是雙方當事人就項目的投資問題,通過初步洽商,就各自的意願達成一致認識表示合作意向的書面文件,是雙方進行實質性談判的依據,是簽訂協議(合同)的前奏。

因此,一份投資意向書是雙方開談的基礎。先不管條款設置是否合理,至少如果投資人真的想要獲得公司股權,共享收益,應該會給你一份投資意向書,要求你確認無誤後雙方簽署。在你簽署TS之前,所有的意向都僅僅是「意向」而已,可以理會,不必當真。

TS都有哪些條款?

如果真的有VC想和你簽TS,恭喜你,你已經進入了融資的第一階段。但是此前,答主建議你先熟悉下TS的經典條款,以防收到正式的TS時一頭霧水,和VC的談判也無從下手。

TS通常會包含以下條款:

  • 總體估值

估值將直接影響投資人的投資價格和投後可以獲得的股權比例。風投領域確定估值的方法有很多,如折現現金流法、成本法等,影響估值的因素包括公司發展階段、創業者經驗、市場競爭力等。

創始人可能會覺得估值越高,投資人獲得的股權比例就越小,因此估值越高越好。事實並不是這樣,投資人如果接受較高的投資價格,一定會通過其他條款來爭取更多的優先權,特別是反稀釋權。投資人本輪投資價格越高,將來觸發反稀釋條款的可能性越高,創始人承擔義務的可能性越大。

  • 投資款及支付

投資款是一次性支付還是分期支付,投資人是否要求在辦理完畢工商變更登記後再支付投資款?投資人不能按期支付是否有違約金?這些都需要考慮。畢竟事實中投資人光說不給錢的案例比比皆是。

  • 清算優先權

當公司發生清算時,投資人會要求在公司財產按照法定順序清償後,優先於其他股東受償。優先清償額一般是投資本金加計利息等。

  • 優先購買權

當其他股東,特別是創始人轉讓股權時,投資人有權要求按照其持股比例優先購買擬轉讓股權。

  • 共售權

當其他股東,特別是創始人轉讓股權時,投資人除行使優先購買權外,還有權要求按照特定比例共同出讓其持有的股權。

  • 優先認購權

當公司發生新一輪融資時,投資人有權按照其持股比例優先認購公司新增的註冊資本。

  • 反稀釋權

當公司發生新一輪增資時,如果新投資人的投資價格比投資人本輪投資的價格低,投資人有權要求公司/創始人進行補償。補償金額的計算方式有加權平均法、完全棘輪法等,補償方式有現金補償、股權補償等。

  • 保護條款和董事委派權

投資人可能會要求向公司委派一名董事,該董事在董事會表決中可能會享有一票否決權,投資人在股東會表決中也會要求享有一票否決權。

  • 回購權

為實現安全退出,投資人會要求當發生特定情形時,公司/創始人應回購其持有的股權,特別是會結合對賭條款出現,如不能滿足特定經營目標、不能在規定時間上市等。

  • 領售權

當投資人慾出售其股權時,投資人將有權要求公司其他股東共同參與出售。

  • 知情權和檢查權

投資人除行使股東的一般知情權外,還會要求公司定期向其提交公司的財務報表、年度預算等。

創始人在和VC談判時應該防範哪些風險?

總體來講,公司/創始人在引進投資者時,會和投資人就TS的各項條款進行一系列談判。在談判過程中,以下兩線原則是創始人必須注意的:

  • 牢牢掌握公司控制權

投資人基於其溢價增資要求一定的優先權無可厚非,但是公司的控制權卻必須牢牢掌握在創始人手中。

從具體條款來看:

- 領售權、一票否決權,必須由投資人和創始人共同同意才能行使;

- 在董事會席位中,創始人委派董事必須佔據多數;

  • 增加公司經營的自主性,避免投資人過度參與

投資人作為股東參與公司經營也可以接受,但是如果投資人在很多細節方面都要求經其同意,必定會對公司日常經營活動有所掣肘。因此,在談判過程中要注意對投資人參與公司經營的許可權進行適度限制:

-投資人享有一票否決權的審議事項可以結合公司實踐進行限定,如提高特定事項的金額標準;

-投資人的檢查權不能影響公司日常經營,而且一年不得超過兩次。

  • 設置責任上限

小馬奔騰事件還在發酵中。為了避免創始人由於融資,特別是在對賭中「家破人亡」的風險,在創始人基於其特殊地位承擔較多義務時,又必須注意設定承擔義務的上限:

如創始人在承擔反稀釋義務時,可以選擇直適用低價的完全棘輪法,在承擔其他義務時也僅「以其持有公司股權的市場公允價值為限」,注意個人財產與配偶財產的分離;

此外,在回購權中,創始人也可以設定一定的上限,如回購價格可以在(a)投資本金和(b)投資人所持股權市場公允價值之間擇較高者確定,防止投資人過高的回購要求。

乾貨滿滿,希望您喜歡:)


恭喜!專業投資機構喜歡,表明至少項目方向不錯,團隊不錯。但拿不拿投資,拿多少錢,都是個案判斷。

項目能成為一個大事情,如果僅僅是個賺錢生意就不建議拿投資,自己做挺好。

團隊缺錢么?自己有底子最好產品出來有點數據估值肯定更高。

天使一般拿的股份在20%以內,團隊不太缺錢出讓10%差不多了。投資人對項目最好有點資源,業內有點知名度背書自然更好。


如果你說的項目情況是實話,只能說,你對投資人會錯意了。1.投資人是中介,掌握盡量多的項目資料和房產中介要盡量多的可能客戶和可能房源是一樣的。2.早期項目里,投資人只投知名團隊,不投產品,不投項目,再好的也不投,一定要明白這點,因為其實投資人自己也可能意識不清楚,但一定是這樣的。做投資,最好的處世之道是尋找適合擊鼓傳花的項目而不是好項目。 中後期項目,投資人只喜歡pre-IPO的或者已經擊鼓傳花起來了的。 你的項目完全看不出符合之處。 很多你看到的非知名團隊好項目拿到投資,其實大都是創始人本人人脈圈裡的投資人。


首先,你需要投資嗎?

第二,吸入的投資能加快你公司的發展嗎?

第三,加快的速度和你放棄的股權比值得嗎?

第四,多少資金vs多少股權?

第五,smart money always wins! 投資人的相關經驗和關係網是否對你公司有幫助

先想到了最基本的幾個問題


網站還沒有做好,團隊還沒有搭建好,就有VC/天使表示興趣了,這是好事啊!

這至少說明兩個問題:1. 你們的團隊,也就是你們倆有比較好的background,比如知名企業工作經歷、較強的技術能力或其他工作能力等等,被投資人認可。2.你們選擇的創業方向被投資人認可。

對於創業來說,這都是好消息。對於融資來說,這都是加分項。

至於投資人伸出的橄欖枝是不是好事,要看你們自己是不是需要融資。

看你的描述可能最初沒有想到要融資,或者是想等項目準備的差不多了再去融資,這是很好的心態,比那些只有一個idea就出去跑融資的創業者不知道靠譜多少倍!但是,也完全沒必要拒絕早期的融資機會。在對項目有足夠把控力的前提下,資金進來的早,可以讓你的啟動更順暢,最起碼很多事情可以提前準備,不會剛運作兩天發現沒錢了,再著急忙慌出去找錢。

現在你們要做的,就是仔細的考慮你們的創業項目的整個商業計劃。原先計劃什麼時候完成產品開發?如何營銷?原先計劃引入外部資金嗎?原計劃什麼時候盈利?如果外部資金提前進入,對項目的發展有什麼好處,比如是否能推動營銷,更快的擴大市場?有什麼風險?你們願意為外部投資釋放多少股權?

想清楚了,如果認為不靠融資也能很好的活下去,或者認為在資本催化下業務快速膨脹並不是好事,完全可以拒絕投資。如果認為遲早要融資,早拿一點也可以,就接受。

不管最終思考的結果是接不接受投資,與幾個投資界的朋友保持聯繫總沒有壞事,不要錢,還可以探討一下行業和資本動向嘛。


1.如果你負擔不起前期的研發和運營成本,你可以引入風投,這是對你團隊和個人的自我保護,不用你把你所有個人資產都投入其中。

2.如果你可以負擔,建議暫時不要引入,不好估值先不說,現在估值肯定都很低,為了你們更好的發展,還是等有了數據再考慮吧!

題外話:風投關注你不代表會投你,當初我每次都關注好幾家公司,一家都不投的情況都有,所以你最好把精力放在打磨產品,東西好了,不會缺錢的!


1、項目初期,就是看創始人團隊的能力和資源,因為2個人,項目起始資金應該百十萬差不多了,以你們能力應該擠一擠問題不太大,如果更多,這個項目就比較危險,風頭也不傻,這麼多天使風投可能更多的試探試探,保持冷靜頭腦。

2、項目應該2,3個月出產品,然後市場檢驗,如果真的增長率很高,主動權就在你們,不要因小錢失大錢。

3、初期團隊控制規模和人力成本,優化產品架構。


請顧問


敬畏資本,尊重資本,但不屈服於資本。


大哥,還有人嗎?真心找工作。


羨慕啊,我的項目也是剛啟動現在也在找投資,沒人關注很難受


如你所說你的公司目前正處在準備階段,應該還沒有實際運營,建議不要盲目的接受投資。吸收過多的投資有的時候不僅不會帶來好處反而會給公司增添負擔。

如果在運營的情況下需要擴充資金再考慮吸收外部投資,這樣即解決你的資金難題,投資人又有利潤可圖,這樣的投資才是正常雙贏的。

目前的情況下即找不到你吸收投資的理由也找不到投資人主動投資的理由,可是投資人又這麼主動,建議謹慎考慮風險。


不要喪失對一切的控制力!

利潤被分掉可以,但是對整個公司的控制權不要喪失過多!否則,你只不過是個給別人打工的


「至少有4家風投/天使對我們項目本身很感興趣」

額,我怎麼感覺這句話和面試時常說的:「好的,我們對你非常滿意,你回去等消息吧」是一個意思呢?


看過「大腕」沒?

砸多少錢進去,後面添個0,直接賣給下家,給你股票都免談

前車之鑒呀


熬不住果斷接受,別想多先做起來再說


專業的投資人,掙得就是投資的錢。讓他下場做事他都不一定做。

缺錢就接受。


哥,我就想說,帶我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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