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身攜帶帶背鎖功能折刀被治安拘留合法嗎?
一個朋友,好事,喜歡玩刀,出門總帶一兩把。
遇到安檢場合,有的隨行李託運,有時候就上交。因此,刀的損耗比較大(坐飛機或高鐵的時候就上交了)。他從廣西某地批發了國產折刀一箱,預計數百把下圖這樣。就我跟他接觸,有幾次外面喝多了,和別人起了口角,他亮過刀子,但沒有發生傷人。但最近碰到他在西安北被治安拘留了,理由是公共場所攜刀。
朋友中也有律師,但都是民法類的,大家一塊兒吃飯時,律師朋友說他被拘留的理由有問題。這裡就想討論下,在公共場合(比如大排檔,KTV)攜這種帶背鎖的刀是否違反治安法?如果在這類場合公開顯示了這種刀具呢?受到的判罰範圍?
你這朋友能平安歸來真是幸運。。。
這涉及兩個問題,一是這種刀具是否屬於管制刀具。具體法律依據是公安部的《管制刀具認定標準》,其中有一條:「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刀身展開或彈出後,可被刀柄內的彈簧或卡鎖固定自鎖的摺疊刀具」,可認定為管制刀具。
看圖片,你這是管制刀具沒得跑了。
那麼就是第二個問題:具體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32條的規定很明白了,非法攜帶管制刀具,處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以下罰款;攜帶進入公共場所的,處5-10日拘留,可以並處500以下罰款。
但是如果拒不交出呢?
刑法第130條的罪名叫【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危險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非法攜帶管制刀具上,它的入罪標準之一是「20把以上」,之二是「拒不交出」。
所以你那朋友要是背著一箱折刀去乘飛機,或者警察來查的時候拒不配合,後果很危險啊。。。
PS:關於非法攜帶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罪,我見到的案例,多是背一袋管制刀具去乘火車的賣刀人。。。
身懷利器,殺心自起。
一個身上帶刀的人,與人發生矛盾時的處理方式是不一樣的,激化矛盾衝突的可能更大。
而且你也說了,他曾經跟人亮過刀。
跑題了,騷瑞。我以前車上也有這類刀具,單純的只是為了防身,後來,我換成了棒球棍,木質的。開玩笑 你被抓住了肯定是要拘留的。
謝邀。根據公安部管制刀具鑒定標準,上圖刀具屬於「帶自鎖裝置」的摺疊刀,屬於管制刀具。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非法攜帶管制刀具視情節輕重可被行政拘留或罰款,如果帶入公共場所的,依法還要被從重處罰。(別忘記關注點贊)
沒事別亂帶到亂跑,長度和結構上看符合管制刀具沒跑,但是具體得看警察同志的態度,寬鬆一點的收繳了也就算了,趕上敏感時期嚴格處理就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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