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彈衣被擊穿是防彈衣質量問題,還是射擊距離過近導致動能太大?

廣州警匪槍戰熱心鎖匠因防彈衣被擊穿犧牲


防彈衣發展到現在,主要分軟、硬和軟硬複合三種。

警用防彈衣通常為軟硬複合,純硬式防彈衣基本已退出市場。

中國警用防彈衣現行標準為2010年提出的GA141-2010,現役防彈衣仍有依照舊公安標GA141-2001標準採購訂製的。

防護標準分6級:

警用防彈衣和軍用防彈衣的側重點有所不同,軍用除針對射彈外,還針對戰場上的高速投射物和非貫穿型濺射傷害都有保護,警用的雖然開始重視,但是標準中仍未能有所體現。

鎖匠譚飛龍所穿防彈衣所有人為荔灣區分局民警林雲借予,非特警配發,防護等級通常低於6級。

不排除提前支派高防護等級防彈衣的可能。

嫌犯黃某僅一人,無多點射擊的可能性;

民警林雲腹部、腕部中槍,搶救後脫險;

譚飛龍背部防彈衣被貫穿後中槍,搶救無效。

該槍支除初速高速射出,穿透門後僅屬於射傷林雲(所報道的「左手動脈槍傷」恐非擊中傷,系濺射傷),即便非防彈材料,普通合成纖維材料被短距離再度射穿後,對譚飛龍的傷害應該再度大幅降低(至少降低25m/s)。而使用防彈纖維面料與背襯材料疊加,降低幅度可多達90m/s.

如非脊椎上處極少數地方外,不應造成死亡。

防彈衣常見問題包括:孔洞、斷線、縫隙等,通常這類問題出現在防彈衣側身連接處較多;

如系軟硬複合型防彈衣,防彈衣防彈插板通常不位於背部,不屬於插板懸掛帶等問題;

如系超出防彈衣防護標準的槍彈:

或其他重火力槍支,對民警林雲的傷害絕非簡單的腹部連中兩彈,而應會造成破碎型貫穿傷害。第三天脫險可能性極低。最大的可能為:

並非新聞報道中射彈貫穿防彈衣,而系防彈衣穿著不當,子彈從下腰外沿射入。


在不知道毒販所用武器彈藥型號、事發時警方所穿防彈衣型號等級射擊距離以及入射角度的情況下,任何所謂分析都是站不住腳的,而這些都是技偵該乾的活,我們作為圈外人都只能是看個熱鬧,如果這個答案能消除一些對「貴圈」常見的誤解,我倒是很樂意摻和一腳的,如果涉嫌跑題,那就折了吧。

首先,防彈衣並不一定是保命神器,不是穿上就可以刀槍不入了,它們是分類型和等級的, @笑道人的答案已經說得很清楚了,遺憾的是:就算射向你的子彈在你身上防彈衣的防護範圍之內也並不代表你就安全了,有時候,沒擊穿所帶來的傷害還不如被擊穿了...就像林雲沒穿防彈衣活了下來而鎖匠穿了卻犧牲了,當然這跟被擊中的位置也有關係。防彈衣在實戰中主要作用是防止流彈(跳彈)、破片、鋼珠之類對人體的傷害,我並不是說防彈衣不能直面慘淡的子彈,我的意思是,就算是穿著美標Ⅳ級防彈衣的美軍,從正面勇敢的去剛AK47,都會被認為是一種非常傻逼的行為。

其次,為什麼不穿等級更高的防彈衣呢?是不是領導把錢貪了呢?有可能,但絕不是主要原因。一般情況下,更高的防彈等級意味著更高的重量和更差的用戶體驗,當然有那種很輕便同時等級還很高的防彈衣,不過這種價格的東西大規模配發可不是哪個市局或者省廳可以承受得起的,是的,領導不貪也買不起。我曾經穿過兩種硬質防彈衣,具體等級記不清了,重量都在10斤左右(區別是一個貼合的舒服點另一個穿著很難受),加上頭盔和一把95以及作戰靴,身上的死重有30斤,就算是受過訓練的人也難免會活動受限,所以:在狹窄的樓道里,如果可以穿3級軟質的防彈衣,我絕對不會去選那個5級硬質的,就算是可以加升級插板,我也不願意加,因為那不僅會讓我更笨重,同時還會影響我的據槍,相信我,一線的軍警跟我有同樣想法的絕對不在少數。

再次,永遠不要低估一顆毒販的心!它們所擁有的武器絕對超乎你的想像。根據報道里的描述,林雲所受的的似乎是貫穿傷,還是在子彈穿門之後的貫穿傷,彈頭的侵徹力可見一斑,我猜應該不是一般作坊里的「仿54」「仿64」,進口貨也不是沒可能,如果鎖匠穿的是軟質防彈衣,那麼被穿透也很正常了。下面這些都是曾經從毒販手裡繳獲的,大家感受一下:

而從視頻里看,警方的武器好像還是64手槍和79微沖:

最後夾點私貨,我覺得目前我們的一線特勤缺乏足夠的強攻裝備,和使用它們的決心,有些所謂的「特種裝備」在演習里用的次數甚至要大於在實際任務,說實話,我很羨慕那種背著切割炸藥門擋拆門牆檔拆牆的簡單粗暴。我理解基層領導的顧慮,這種顧慮來自對不太熟悉的裝備的不信任,當有更加「穩妥的」方案出現時,上上下下都會放棄那些看起來很花哨的破門器、毀鎖槍、軟管窺鏡,其實並不是所有的現場都能用一顆爆震彈和多點突入解決的,基層特勤的行動方法研究是我認為目前最需要解決的問題,這不僅僅是買幾套裝備的問題,這是理念上的差距。

以上


需要結合防彈衣等級、罪犯使用的槍械、射擊距離等各方面因素,才能下判斷。天下沒有打不穿的防彈衣。

另外,子彈擊穿防彈衣後是有可能造成更加致命的傷害的。穿透障礙物後,子彈的前進軌跡會變得不穩定。以防彈衣為例,子彈極易在體內發生翻滾,產生的創面遠比簡單貫穿傷複雜。現代軍用子彈,命中目標後的翻滾效應,是重點考慮的設計指標之一。


如果真是正面穿透了。警察肯定用的是沒插板的軟質防彈衣,沒防住帶鋼芯的手槍彈。

如果不是,那麼就是吐口吐沫到煙頭上,趕巧了,從無防護的地方打進去了,比如肩膀,後頸。。

樓上提到了美國的專門破門的工具。。。

我就問你一句,假設咱們警察也裝備了同樣的工具,如果不巧你家樓上就住著毒販,你同意警察在你家樓上用爆破物?????????

美國是獨門獨戶的平房,不要和樓房相提並論,結果一炸,從一樓到頂樓玻璃全碎才搞笑呢。


在超級大本營看到一個貼分析這個問題,結論是毒販有可能用的是比較高端的手槍,穿透力較強,超出了警用軟質防彈衣的防護能力。


美國特警是專門用來打擊恐怖分子的執法部隊排頭兵,通常並不執行類似案件偵破和嫌疑人調查等常規任務。當其他部門在遭遇或懷疑有重武裝的罪犯時,才申請特警的援助。特警用他們的特種武器和戰術像閃電一樣迅速控制場面、制止暴力犯罪歹徒頑抗,然後全身而退,以便警探和調查人員繼續進行他們的工作。美國洛杉磯警察總署下屬的特警從成立至今已經執行上千次任務,從未損失過一名人質,由此可見美國特警的素質。

  執行緊急任務的美國特警經常會遇到躲在高牆深院內持槍負隅頑抗的極端暴力犯罪分子,這個時候,必須實施破門急進戰術,其方式很多,最普通的就是把閃光震撼手榴彈扔進極端暴力犯罪分子的躲藏處,再用炸藥包把門炸開,或者把牆壁炸出一個洞,然後衝進去抓捕。問題是這畢竟不是放炮開礦,也不是鑽探隧道,而是為了對付極端暴力犯罪分子,因此使用炸藥包和閃光震撼手榴彈的效果不穩定,風險很大,尤其是容易誤傷被暴力犯罪分子劫持在暗室內人質和附近的社會公眾。目前,已經退休在家的美國休斯敦前美國特警衫迪·華爾發明了一種可以替代炸藥包和更加安全的特警破門或破牆而入的新工具。這種新工具也是採用炸藥,但是數量相當有限,美國特警技術人員只要把工具攻擊部位緊貼住門框或牆壁(見圖),扣動扳機,轟的一聲,即使再堅固的鋼結構門框或一米厚的牆壁也會應聲破裂,洞門大開,技術人員則不會受到任何傷害,躲藏在門框或牆壁後面的暴力犯罪分子會被震昏,但是沒有生命危險,只能束手就擒。衫迪·華爾作為發明人,已經將美國特警用來破門或破牆而入的這個警用工具的名稱定為「震牆開門鑰匙」,其主要部件是一根金屬桿和一個厚度約四分之一英寸的碳鋼爆炸盒。經過反覆試驗且在實戰中多次使用,證明其效果非常顯著,而且副作用不大。在執行任務的時候,特警技術員只要手持該工具的金屬桿,將其頂端的爆炸盒緊頂住作為其目標的門框或牆壁,爆炸盒內震撼彈開始工作的時候,其刺眼閃光、巨大爆炸產生的壓力、震動力和所有威力全部集中向前,不會往後傳遞,更不會威脅到守候在門外或牆外準備破門而入抓捕犯罪分子的特警隊員們的安全。

  儘管沒有公開透露該工具結構細節,但衫迪·華爾指出,他所發明的這個突破門牆工具屬於非殺傷性武器,其最大優勢就是能夠以閃光和震響構成壓倒性威力,讓躲藏在暗處的暴力犯罪分子束手就擒,同時以威力範圍受到局限但是爆炸壓力足以把門窗炸飛,把牆壁炸開,其飛散碎片卻不會威脅美國特警自身安全,因此特別適合於狹小空間場合,讓美國特警以所謂動態方式突擊進入暴力犯罪分子躲藏之處,將其緝拿歸案。

中國警察網--美國特警使用新式工具破門

這就是天朝跟美帝的差距

不知道當初怎麼偵查的,按理說完全可以呼叫特警攜帶破門設備支援

結果請了個鎖匠... ....

無法吐槽.


忘記插鋼板了


人家林雲沒穿防彈衣,被貫穿3處,我馬上就留意到底用的什麼槍,結果看描述應該是手槍。這種穿透力,太像大黑星了,穿防彈衣不如不穿。這貨黑市上價廉物美,打穿車門再放倒躲在後面的條子這種事迹廣為流傳。

槍支的殺傷力不是光看穿透力的。子彈出膛後,那麼大的動能總要消耗光,減速的過程就是消耗動能的過程,只有把動能儘可能消耗在人體里,才是殺傷力。所以一顆子彈如果可以在人體里減速到零,殺傷力就完全釋放到人體里了。

你要是沒穿防彈衣,子彈直接貫穿,創口光滑,組織受的損傷反而比較小。抗日戰爭中被三八大蓋打中往往還能繼續作戰。日軍拼刺刀前有個往地面開槍的動作就是為了將上膛的子彈打出來,防止打出來穿透了敵人還順便打死自己人。

你要是穿了防彈衣,子彈穿透防彈衣之後,沒法繼續貫穿就會在體內停下,動能都轉化成殺傷力了。子彈翻滾能在人體里形成空腔,前面一個小洞,後面碗大的洞,組織都被破壞透了。這種悲劇僅限被那些穿透力強過頭的槍打中時候。防彈衣畢竟還是為了擋住子彈而製造出來的。

誰都不知道對上歹徒的時候對方是用什麼槍支,碰上大黑星這種神物實在是運氣不好。與其怪防彈衣還倒不如怪警方為什麼帶上平民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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