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進化論」或「演化論」的常見誤解有哪些?
比如什麼都歸結於進化論的功勞。
第一個誤解恐怕就是對 theory of evolution的翻譯吧,我個人覺得演化論更合適,演化更容易理解好的演化和不好的演化,進化論相對絕對了。
動物並不會為群體的利益,或為物種的利益著想。
這方面最常見的一個例子是食草動物面對捕食者的策略。
雖然「我沒想到,在面臨種群滅絕的關鍵時刻,斑羚群竟然能想出犧牲一半挽救另一半的辦法來贏得種群的生存機會。」或者「紅角羚羊在垂死掙扎,並將頭扭向同類們——他已不是為自己的生存而掙扎,而是想用最後的壯烈讓同類們覺醒!」這種話聽起來很時髦,但這就是演化生物學中已經基本過氣的群體選擇。
動物進化到現在,有很多行為和器官,是對群體有利也對個體有利的。但也有很多,是捨己為人或損人利己的。個體比群體小,更新換代更快,因此進化也進行得更快。而且進化的材料基因突變是很少,很稀疏地出現。
一個捨己為人的動物,在它高尚的行為惠及群體之前,它自己先被自己的悲壯舉動給乾死了。捨己為人的基因很難傳遞下去。
┌—————我家的分割線哪有那麼可愛—————┐
讓我們設想兩隻這樣的北極鼠,其中一隻有高尚的品質,在看到同伴們面臨飢餓時,很快就跳進最靠近它的冰河裡去。另一隻是自私卑劣的傢伙,它躲在一旁等待那些高尚的北極鼠一個一個地死光後,吃它所能得到的一切食物,儘可能多地交配、生育。從而有儘可能多的後代。那些帶有犧牲個體使群體獲益的高尚基因的北極鼠的命運會是怎樣的呢?——威廉姆斯(George C. Williams)《我們為什麼生病》└—————我家的分割線哪有那麼可愛—————┘雖然提起這些,我們的第一反應會是《自私的基因》,但我認為,威廉姆斯才是在k下群體選擇的戰鬥中應該記頭功的。最常見的就是以為自然選擇出來的就是好的,其實只是最適應的而已。
whig兄有過妙語:
先要分清兩種進步觀:一種是孔多塞/戈德溫的;另一種是馬爾薩斯/達爾文的。前者將進步視為苦難的消除;後者認為進步來自競爭,因而必定與苦難共存。
進化論
《物種起源》是上大學的時候我們院長點名推薦的必讀書,我認真精讀過以後,感覺收益頗多,對進化論有點認識,對@Lewind 的前三條都非常贊同,只是最後一條感覺值得討論一下。我覺得進化論比較核心的理論是自然選擇:即最適者生存,包涵了生存鬥爭、適者生存和變異的法則,而不單單是對環境的適應。對環境的適應,只能說是一種現象,而不能稱其為理論。每種物種都存在變異,而且物種之間、物種的個體之間,都為了生存存在競爭,而最能適應自然的生存下來,稱為自然選擇。這個自然選擇明顯是擬人化的說法,因為這個觀點就是通過人類對家養動物的選擇提出來的,就像人類對家養動物的選擇一樣,自然對其物種也存在選擇——家養動物滿足人類要求的生存了下來,自然物種滿足自然要求的生存了下來。我覺得任何理論都應該有它的適用範圍,對於進化論這麼一種理論,我覺得就應該局限於生物的物種變化,而不應該無限制的推廣。而目前的一些誤解,恰恰是認為進化論可以突破生物物種變化,用於其他領域。社會學領域、宗教,甚至足球戰術、曲風等等,都存在一種適應,但是這也只是「適應」這麼一種現象,任何理論都可以利用「適應」這種現象,不僅僅是進化論。有些地方可能借用一下進化論的理論來解釋,會發現確實也是那麼回事兒,但是不能說進化論的理論可以適用於那些領域。這就像是說馬克思主義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真理,然後在各個領域各個方面找到能夠套用馬理論的方面,從而證明馬理論可以放之四海而皆準,這在邏輯上行不通。而且,進化論被用於社會學之後,確實是出現了種族主義的問題。就是在《物種起源》書里,達爾文也提醒讀者,不能什麼事兒都往進化論上靠,「自然選擇」也不能濫用。舉了大量例子,來說明我們可能想當然的以為是自然選擇的結果,而實際上並非如此,比方說幼小哺乳動物的顱縫,並非是為了適應分娩生產而自然選擇的結果,而是源於生長法則,只不過高等動物將其用於生產而已。從而說明,可能很多現象的解釋,是在往自然選擇上去牽強附會,而缺乏理論依據。所以,我覺得生物物種變化領域以外,可以參考進化論的思路想法提出自己的理論,而不能直接把進化論用於其他領域。最後,支持一下@Lewind的另外三條,對於第一條,用達爾文自己的話說:生命本身是怎樣起源的,不是我們研究的範圍。至於是叫進化論還是演化論,首先我覺得沒必要較這個真,真要較真的話,那還是叫進化論。
1、進化論解釋了生命的起源。
錯。進化論只解釋物種的起源,討論新物種如何誕生,不解釋最初的生命如何而來。2、進化論是物種進化的唯一解釋。
錯。當生物的一個性狀不會為生物的生存帶來任何好處,也不會帶來任何壞處時,其基因仍舊存在一定可能性擴散到整個種群中,從而固定下來。這不屬於進化論的討論範疇。這樣的例子不多,但已經有確鑿的證據。3、生物也會退化,所以總體來講是演化。
錯。生物沒有退化,至少對於性狀穩定的物種而言,不存在「退化」了的性狀。所謂的退化,也是對環境的適應,所以是進化,否則不可能被自然選擇留存下來。4、進化論不可以應用於生物物種變化之外的領域,比如社會學領域。錯。進化論總體而言是一種哲學思想,討論了可傳承又可改變的某種東西(可以是生物物種,也可以是宗教、可以是思想、可以是足球戰術、甚至可以是某種曲風)在應對外界壓力時的變化規律。它當然可以被用在生物學之外的其它領域,包括社會學領域。我覺得主要是關於進化論的進化兩個字,好像一定是從低等到高等,簡單到複雜的一個過程。
其實進化翻譯成演化更合適,進化論的實質是無方向性的突變+自然選擇。
在對人類進化的比較具體的假說上有一個誤解,好像在宗教人士中很普遍。
我就經常聽基督教徒說:「我們不是從猴子進化來的!!要不然今天的大猩猩怎麼不進化?」。不知道這條算不算。最常見的當然是——
「進化論只是個猜想/理論/假設,沒有得到完全證實,所以不可信」如果按這個邏輯,我也可以說:
」能量守恆只是個猜想/理論/假設,沒有得到完全證實」 「萬有引力只是個猜想/理論/假設,沒有得到完全證實」 「太陽東升西落只是個猜想/理論/假設,沒有得到完全證實」……
譬如說海龜有很多種,同樣的是海龜,但是這個島嶼的海龜和那個島嶼的海龜就不一樣。
達爾文覺得奇怪,難道上帝給每個島嶼都量身定製了一種海龜不成?他懷疑不同的海龜擁有共同的祖先,不同的海龜住在不同的島嶼上,隨著時間的增長,為了適應不同的島嶼的環境情況,海龜之間出現了差異。那海龜有差異,為什麼人就沒差異?貌似因為人有一種特殊的能力可以適應不同的環境。其實人的差異還是有的,比如黑人和白人,他們的膚色就和當地的光照有關係。
對進化的解釋不得不提細胞分裂,在一個細胞複製成兩個細胞的時候,複製可能產生差錯,於是就有了突變,有些突變是更有利於生存的,有些是不利的。經過漫長的時間,因為突變成就的不利生存的物種都滅了。突變一直在進行,比如抗藥物的病毒,比如不怕農藥的害蟲。
生命的起源是原始湯,裡面碰巧出現了能夠自我複製的物質(和DNA、基因什麼的有關),我們都是基因的努力,生命神馬的都源於偶然,但是地球年歲太長了,有46億年啊,偶然也會變成必然。。。這是以前看《自私的基因》的印象。猴子是人的祖先
進化論說的是一種被動(以生物為主體)過程。
進化的結果只是各種綜合因素共同作用,各種隨機事件的概率相乘所得出的一個千萬種可能性中的一個而已。所有的價值都是人類強加的,所有優劣都本不存在,大部分人往往從結果倒推,把進化的倖存者的特質定義為好的。因為這群人在根本上對「好」的定義既是有利於生存,而且他們默認規律在時間上的一致性。
你遇到過哪些讓你眼前一亮、醍醐灌頂或對你改變很大的理念?這條答案有那麼多的贊同,可見眾人對進化論的誤解有多深,基本就是沒把用進廢退論和進化論分開。Misconceptions about evolution 這個網頁可能有所幫助。
推薦閱讀:
※《進化論》在你的認知里是假說還是科學,理由是什麼?
※我突然想如果人類是人猿演化而成的,那我覺得應該還有一部分人猿正在演化才對吧?
※什麼動物長途奔跑的能力比人類強?
※如果地球毀滅了,所有生物重新進化一次,還會進化出人類嗎?
※如果螞蟻有了猴子的智商,那麼最有可能造成的是螞蟻本身的滅亡,還是人類的滅亡?
TAG:進化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