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馬遜開始與作者直接簽約,對傳統出版業會造成什麼影響?

在微博上看到的信息 http://weibo.com/1197890497/xtaJcDZGJ ,據紐約時報報道,亞馬遜開始和作者直接簽約了,並且準備向他們開放部分後台的數據。他們先是讓傳統書店無路可走,現在又要讓出版社和經紀公司陷入四面楚歌。他們對世界的看法是:在圖書領域,只有兩個環節是不可或缺的——作者和讀者,其它一切都可有可無。當然,他們真正想說的是:作者、讀者和亞馬遜。


一些不成熟的看法:

amazon 作起出版商一點也不奇怪,也沒什麼的。別的出版社一樣可以自己出電子書自己賣。

但是,可怕的是,amazon 能依據自己收集和購買的數據,選定一個德國作者的處女作,一本歷史小說,買下版權,自己找人翻譯,然後出版,然後在沒有拿到任何傳統的專業書評的情況下,賣出 25 萬本。

這就把傳統的書籍出版系統給顛覆了。

現在看,amazon 在出版商-作者-讀者上還是佔主動的。這樣就沒有太本質的變化。

作者是否能在這次變革里獲得更大的寫作和出版自由,開啟另一套的作者-讀者生態圈,是下一個看點。


感覺衝擊力介乎於 MySpace 旗下的唱片公司和 iPhone app store 之間。

書業畢竟是個成熟產業,除了印刷和發行(這是亞馬遜可替代的),還有很多環節,比如宣傳、比如包裝。

我不相信 JK 羅琳不經包裝推廣,哈利波特能火成這樣。就像 MySpace 上點擊量大的樂隊很多,能成 U2 甚至 Coldplay 卻很難。

賣書,賣的是一種文化力量和文化現象,單一作者很難一攬子搞定所有事。君不見,Angry Birds 還擁有行業最好的推廣、BD 團隊呢?


亞馬遜直接跟作者簽約,書籍以電子版發行,亞馬遜跟作者三七分賬。這種模式像不像程序員為App Store開發應用?依託亞馬遜這樣的中間平台,作者就像程序員一樣,寫書就像寫應用,作者自己掌控一切,並且獲得比傳統出版方式更高的回報。而出版社、各級圖書發行商和書店這些傳統出版產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新的產業鏈條上不再具有任何價值,他們會被徹底剔除。這就是出版業的未來,但卻不是所有人都樂見的未來。

美國書商協會( ABA )CEO Oren Teicher說:「亞馬遜將整個圖書出版業當作人質,開始是將零售商去中介化(disintermediate),現在則是出版商和作家。」其實傳統出版業者並不否認電子化代表未來,他們更加擔心的是亞馬遜一家獨大,完全掌控產業話語權。

回到亞馬遜,過去的產業鏈條是作者-經紀人-出版社-亞馬遜-讀者,即使是純電子書的發行,亞馬遜只能跟出版社簽約,每賣一本電子書,亞馬遜分得30%,出版社從剩下的70%銷售額中分25%給作者,相當於書價的17.5%。如果扣去經紀人的那份,剩下只有14.9%到作者手上。賣掉一本售價10美元的書,作者分得1.49美元。作者與亞馬遜直接簽約之後,產業鏈條縮短為作者-亞馬遜-讀者,就算圖書價格降至3美元,作者仍可分得2.1美元,而且獲得了對自己圖書的完全掌控。

《經濟學人》認為,出版商應該向風險資本家轉型,他們負責發現潛在的暢銷書作者,並投資(預付定金)。但無論如何,出版商主宰圖書出版發行的好日子,終歸將一去不復返。

「紙質書不會死亡」,這樣的聲音來自不同地方、不同群體,語氣堅決而且包含情感。沒錯,紙質書信也不會死亡,你上一次把信投進郵筒是什麼時候的事兒?


現在國內的電子書市場已相對成熟,無論是像起點、晉江這樣的專業小說站,還是像新浪讀書騰訊讀書這樣的讀書頻道,早都在走這條路了。針對那些有寫作夢想卻出發出版的作者,給他們平台以展示。

就初衷而言,亞馬遜的這個行為跟起點並無大的區別。

但從國內的具體情況來看,亞馬遜跟作者之前,簽訂怎樣的合同是非常關鍵的問題。簽約電子版權的網站這麼多,為什麼要選擇亞馬遜?它僅簽約掉自己的電子版權還是附帶全部版權?

亞馬遜這個平台雖然對現在大部分虛構類小說作者無太大吸引,但對於傳統類的圖書作品影響還是很大的。

這個合同本身如何簽訂,亞馬遜是否會在合同上設置一些條件來獨佔作者資源,才會是決定出版業影響有多大的關鍵。

btw,國外的情況不了解,但但就國內的話,對亞馬遜這個行為尚持觀望態度,個人並不看好。


目前只能說會對部分傳統出版業的部分業務有部分影響。

A.數字出版與傳統出版之間在分流細化,而非水火不容

書的種類很多,有適合數字出版的,有不適合的,適合的如字典詞典等工具書、輕鬆休閑小說小品,不適合的如古籍、教材、論著等等需要長時間注目並同時極力調度大腦的書籍。也就是說,數字出版在自己強大的同時,紙質出版也會有適合他們的壟斷,他們在分流細化,而非水火不容。以目前科技說數字書代替紙張書,要麼是過於狂妄,要麼是標題黨,要麼是跟風。

B.是亞馬遜進入出版業,而非其改變出版業

樓主說:

在圖書領域,只有兩個環節是不可或缺的——作者和讀者,其它一切都可有可無。

這個說法極富廣告行銷色彩,標準的標題黨,奪人眼球而已。

即使是在數字出版時代,編輯同樣有不可或缺的作用,無法替代,除非——知識、讀者、市場……不再多樣化。而編輯是出版社的最主體。

亞馬遜做電子書,可以推測其流程是:(編輯策劃)—作者寫書—編輯成書—網路發行。這個過程與傳統出版社並無兩樣,在這裡,亞碼遜自己做起了出版社。所以事實是:亞馬遜被出版業同化了,而非亞碼遜改變了出版方式。亞碼遜不會代表出版業的未來,因為它根本沒有改變什麼,如果一定要說改變了什麼,那隻能說它改變了圖書的發行方式,但我看也說不過去。

C.因為A和B(還有DEFG……),所以紙質書不會死亡

樓上有人說:

「紙質書不會死亡」,這個聲音來自不同地方、不同群體,語氣堅決而且包含情感。沒錯,紙質書信也不會死亡,你上一次把信投進郵筒是什麼時候的事兒?

我來分析一下: 1.這個聲音語氣堅決,或許也飽含情感,但也充滿理性。你這個問題說起來太長,你可以看一本《老貓學數位》的書,電子版的,也有plus紙質版。

2.你所說的紙質書信,並不構成出版行為,它雖然有作者(寫信人),但是沒有複本,也未向公眾發行,與數字出版不搭邊。


很簡單,亞馬遜與作者簽約相當於開始做了出版商的事情

優勢:

1.吸引作者,因給作者利益大;

2.出版商與經銷商合一,產品銷售壟斷;

3.讀者可能受益,因中間環節縮短,但這也取決於定價和營銷策略;

4.對市場和讀者需求的了解,有利於暢銷書的產生。

疑問一答:

1.能短期內把大部分優秀作者都簽下來么,答案是不可能的,因為亞馬遜雖然強大但不是一家獨大。而且大的出版商和其他經銷商也不會坐以待斃,會出現出版商兼并經銷商,經銷商兼并出版商的重新洗牌的格局。

2.經銷商最大的優勢是對市場的敏感,但是從市場信息轉變成讀者想要的圖書,還有經歷原有所有策劃、市場調研、編校、製作等全過程,亞馬遜並不都佔優勢,可以預見其會快速彌補以上不足,但不是短期能實現的。

3.對紙質圖書的影響,大部分人認為會讓紙版書銷量減弱,這個不取決於你我,取決於大眾對圖書的需要,個人認為,中國人的人均圖書佔有量極低,既然現在處於低谷那麼只能走上升趨勢,到達一個高峰後才會降下來並相對平衡。明顯感到下一代圖書佔有數量提高速度越來越快。電子書,網路書的普及難道只是取代,而不是相互促進么。


傳統出版業會把紙質書提高價格, 以後紙質書多會作為 "珍藏品", 發現一本好書, 對於 實在愛不釋手的人, 可以將紙質書的買下來.

紙質書會升值, 而電子書不會.


提問已經過去三年了,在國內,我們可以用現狀來做階段性回答:

1、出版社的大眾出版板塊空心化更加嚴重,和工作室的合作中話語權降低。工作室發現出版社不再是作品的唯一出口,信息網路傳播權不願意授權給出版社了。當然這中間移動閱讀基地起的作用更大,亞馬遜的影響才開始呈現,但會更長期穩健。

2、在國內,亞馬遜並不願意完全複製美國模式,政策風險太大。因此暫時沒有亞馬遜與作者直接簽的案例。此外,多看也終止了和作者直簽的模式。

3、出版的門檻降低了,我們看到知乎、雪球,一些公眾號的內容很快速地出版為kindle書。一些出版社開展eonly出版業務,部分自由撰稿人和業餘作者,開始從嚴肅讀物(相對於網路文學)的寫作中獲得回報,而且增長很快。

4、亞馬遜的電子書業務在國內目前是各平台中發展最健康的。


現在是2014年12月10日,出版社小魚小蝦來湊熱鬧,坐井之見,貽笑大方哈。所說的都是我國圖書行業的情況,國外的行業狀況我不熟,期刊和電子音像出版我也不熟。

我覺得亞馬遜和作者簽約會加速社科、文學類紙質書的淘汰,但是要說淘汰傳統出版商(其實我想說的是出版社)還為時尚早。這條消息發布已經有三年了,從三年來的發展看,社科、文學等領域的電子閱讀確實發展很快。但是我國出版行業的大半邊天——教材、教輔、考試、少兒出版基本不受影響。而科普、理工科(非教材)學術出版在行業大蛋糕中佔比微小,加之出版成本高效率低(見本人的知乎答案→為什麼亞馬遜不出新的 Kindle DXG 了? - Du Neo 的回答),亞馬遜也並不感興趣。

我覺得傳統的出版業是以出版社為核心的,而出版社的資源有四:作者作品資源、編輯資源、銷售渠道,考慮到我國的政策現狀,書號也是一個重要資源。

亞馬遜和作者直接簽約,對出版社來說,是作者作品資源和一部分在線銷售資源的流失。而編輯資源、書號資源和線下渠道受影響相對較小。

書號資源受法律法規政策的限制,目前還沒有收到衝擊。亞馬遜現在出的版權電子書,都是由對應的紙書出版社提供書號的(關於電子書的書號可以參考這個回答→個人可以申領電子書書號嗎? - 孟小尚的回答)。如果亞馬遜想自己申領紙書和電子書號,完全可以向民營出版公司學習,找一個規模不大的出版社長期合作,借殼運作。但是這樣亞馬遜又成了作者的經紀人這麼一個「多餘"的角色。

線下銷售渠道(就是大大小小的代理和書店)似乎是亞馬遜的死敵,但實際上,現在它們主要靠教材、教輔、考試、少兒生存。亞馬遜沒有能力進入這些領域,線下銷售渠道也沒有能力侵蝕亞馬遜擅長的領域。而且圖書渠道經常採用賒銷的方式(先發貨,買了書再回款,賣不掉可以退貨)使得渠道商可以從出版社融資(這也是電商青睞圖書銷售的原因之一),所以渠道商和出版社的利益捆綁遠比表面看起來的牢固得多。

做一個小結,出版社的前三個資源中,作者尤其是社科、文學作者會被亞馬遜拉過去,但對教材、教輔、考試、少兒等」肥肉「出版領域和作者,科普、學術出版等」雞肋「出版領域和作者(向這些領域的作者們道歉了,sorry)影響不大;書號不算是大壁壘;銷售渠道不會因為作者和亞馬遜簽約太受傷。

上面沒有提到而出版社視為核心的資源,其實是編輯資源。大家都以為編輯的工作就是改改錯別字、改改標點符號而已。這是很大的誤解。

現在的新書,稿件來源主要有三個:一是編輯策劃,找合適的作者寫作,有點像命題作文(作者在網上積攢了文稿,被編輯看中後結集成書也可算在此類;辭書是將各個條目分配給相應領域的作者完成,也在此類);二是引進海外圖書的版權,如果是外文圖書,編輯還要選擇合適的譯者翻譯;三是作者主動投稿。好的知名的作者肯定有一堆編輯圍著了,主動投書稿的作者往往被出版社認為風險太大,所以前兩個來源是稿件的主要來源,而這兩個來源也是編輯主導的來源。

如果是新寫、新譯,在確定作者、譯者之前,編輯就已經進入工作,進行市場調研,確定和申報選題,在社內獲得支持和批准(要開選題會)。一本書的命運經常在選題階段就決定了一半。然後開始和作者、譯者接觸。編輯會要求作者提交提綱或試寫一個章節,也會要求譯者試譯部分內容,尤其是有備選作者、譯者的時候。

作者、譯者確定後,編輯主要的工作就是確保進度,及時拿到完成的稿件,隨時和作者、譯者討論內容的方向、質量等問題,同時了解作者、譯者的生活狀態,儘可能幫助他們。這個看似很簡單的工作其實很磨人,你會遇到各種各樣的作者、譯者。業內一位前輩講過她的一個作者給她一打電話就是好幾個小時,手機聽沒電了,插上充電器坐在插座旁邊繼續聽,後來坐不住了只好躺在插座旁邊的地板上繼續聽。家裡人還以為她觸電了。

拿到合乎要求的稿件後,就要進行內容的審查和編輯加工了。內容審核、事實查證、字句標點、配圖繪製、照片版權都是編輯負責的。絕大多數作者都需要編輯的幫助,才能把手稿變成合乎規範的出版物。

接下來是發排版廠排版,走校次,走手續,封面設計,裝幀設計,選紙下廠,準備宣傳方案和文案(策劃選題階段就在準備),聯繫能夠動用的所有資源造勢(微信、微博、網站、媒體、簽售、講座、見面會、廣告、海報……),讓讀者和市場知道這本書。(要開書名會、購買理由會、封面會、宣傳會,等等。)

如果是全項目負責的編輯,還要負責和渠道的溝通、推介、征訂、促銷活動、回款。

之所以多寫了一點編輯的工作,是為了印證上面那句「出版社視為核心的資源,其實是編輯資源」。即便像亞馬遜這樣的電商未來強大到挖走作者、壟斷渠道、曲線解決書號,出版社完全可以靠提供編輯服務變身輕公司存活下來,甚至活得很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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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點提醒:提到圖書電商,大家馬上想到的是亞馬遜、京東、噹噹。實際上,最近幾年這三家的增長已經慢下來了,正在爆發的反而是傳統渠道商們開設的淘寶店、天貓店。


這一天終於來到了。

從亞馬遜的布局和戰略來看,這一天的到來是遲早的事。

未來,作者和版權才是一切。

至於說紙質書消亡什麼的-----------------簽了作者之後,如果市場有需求,亞馬遜不能自己印書嗎?又不是什麼高科技。


以前,紙面書籍的閱讀其實之所以深入人心,是因為書籍傳遞了信息、知識,僅此而已。

未來,當有新的載體可以傳遞信息、知識,並且成本、易用性、廣泛性、通用性都比紙更好的時候,紙面書籍被代替似乎除了懷念和改革的陣痛就沒有其他的阻礙。

對於出版商,傳統出版行業只是擔當了將信息以紙面的形式傳遞的責任,當信息不需要從紙面傳遞了,出版行業要嘛順應這個潮流,要嘛死在沙灘上,除此以外別無他法。

對於作者,在電子版版權保護慘不忍睹的時候,當然不願意改革當前出版模式。當電子版的傳播渠道更佳、版稅更多、受眾群體更廣、服務更好、版權保護更到位的時候,從傳統出版行業轉到電子出版,何樂而不為?

對於讀者,信息的獲取,模式只是其次,質量、價值才是根本,這和電子出版、紙面出版關係不大——即便全世界的人們都在用電子書、電子閱讀,當自己迫切需求的內容出現在紙面刊物上,怎麼都要想辦法賣到一本,這時候哪管他是否是最佳的閱讀體驗。。。。


問得是對傳統出版業會造成什麼影響?

答:革命性的影響。

他們要麼依附於亞馬遜,把自己多年來審核、編排、設計、發行的經驗全部轉到這條新的產業鏈上。

要麼他們全體起鬨,哄走哄散亞馬遜,使數字化出版時代晚些到來。

不過後者的可能性太小,因為作者不同意,讀者可能也不完全答應。


如keso所說,實際就是做了app store。那麼現在app store是什麼情況呢?發現成本迅速提高,而這還僅僅是幾十上百萬種而已。圖書呢?單是中國每年就要出幾十萬種,從中發現適合自己的,有多困難?作者發布一部作品時,有多惶惶然?技術變革帶來傳播門檻的降低,傳播者肯定要轉換自己的角色,製作、發布的職能弱化,更多的職能是幫助作者優化作品、幫助讀者發現自己感興趣的內容。亞馬遜也好出版商也罷,摸准這個脈搏的就能順風順水,墨守成規的被淘汰了也不冤。


這樣挺好的,延伸出去是按需印刷,誰也沒說紙書消亡了,而是由讀者選擇是不是想要印刷。

在這樣的商業模型下是否還有出版社存在的價值?聯繫到目前國內的唱片公司紛紛轉型版權公司的現狀,是不是amazon乾的活也是一個版權公司的活?估計出版社的未來就是唱片公司的現狀了,先是銷量下滑,然後變成版權公司,靠運營商分賬活著,版權公司以後誰也不知道怎麼辦。

我在延伸考慮的是盛大文學這樣的方式和amazon現在要做的方式的異同。和中美市場、政治的,社會的不同。

看起來是內容為王的時代來了,誰生產內容,誰就是最好的資源,誰有內容分發渠道,誰就能掌握整個商業過程。在這個變革面前只能適應,天橋哥又走在前面了。

一個好問題能引申出很多想法,謝謝樓主


我就想知道亞馬遜把新聞出版總署的臉往哪兒擱?

「中國大陸的出版社目前是通過自我審查的形式出版書籍,而且必須擁有由新聞出版總署發出的「書號」才能發行。作者向出版社遞交書稿交編輯審核,返回修改或刪減意見,作者自行修改後再次遞交,如此重複直到被出版社認可並上報所在省的新聞出版局審查並通過後方能成功出版,類似廣電總局審查電影的形式。」 [1]

出版社為保證投資安全,會通過編輯審核潛在的暢銷書,然後遞交新聞出版總署審核,如果亞馬遜放開圖書上傳下載,則必然類似蘋果appstore的情況[2],會湧現上百萬冊的新圖書(實際數量應該更多,考慮到我國人民的寫作熱情,2010年新版圖書18.9萬種[3]),那無論是亞馬遜內部的編輯審核還是新聞出版總署的審核都將形同虛設,因為無論哪家單位也無法靠人力短時間內審核上百萬本圖書,只能靠最原始的搜索關鍵字方法來篩選(還得在亞馬遜願意給自己倒髒水的情況下),而基於我國群眾的文字表述和理解能力(如蟾宗,白雲長老,太宗等),目前可知除了即時新聞方面,關鍵字審核基本是殘廢。管理員人工監管同樣難以實現,因為人工有限,僅能針對暢銷書進行審查,帖子沒利潤刪刪無所謂,可是刪書呢?出版的背後是有數額巨大的利潤啊。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版物審查制度

[2] App Store (iOS)

[3] 圖書出版 _百度百科


其實前兩天就在想,如果亞馬遜能讓我隨時選出一本或者幾本喜歡的書,然後挑選自己喜歡的板式、字體印刷我的個人版本,再加上我的定製寄語的話,還真是一種不錯的體驗。似乎現在這個憧憬近了一些。


最開心的是:kindle上也許會有更多的書可以買了


傳統出版社鏈條:作者---&>經紀人--&>出版社---&>亞馬遜---&>讀者;亞馬遜正在打造的模式是:作者---&>亞馬遜----&>讀者。我覺得但從鏈條上來講,似乎亞馬遜真的可以給傳統出版商造成很大的衝擊,但是傳統出版社的兩個核心資源:內容審核能力+作者資源,是亞馬遜暫時還無法得到的。


這是社會生活方式的變革,就好比馬車時代到汽車時代。技術升級、信息渠道改變、商業模式更新,不是誰說了算,是時代說了算。閱讀方式的改變向兩個方向發展:1)體驗式閱讀(仍然喜歡紙質閱讀);2)碎片化閱讀(移動、電子圖書等)。各有利弊,根據不同人群的需求細分。


沒人注意到電子書對 出版審查和書號限制 的衝擊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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