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如何能真正做到不能吃血?

想到這個問題是因為,讀醫的弟兄突然問到:食用的各類肉里不是一定有或多或少的血嗎?

當時突然不能回答,自己也迷惑了。


入口的不能污穢人,出口的乃能污穢人。」 (馬太福音 15:11 和合本)

【太15:17】豈不知凡入口的,是運到肚子里,又落在茅廁里嗎?

基督徒吃任何東西,只會有生理意義的作用,而沒有屬靈意義的作用。這是耶穌對飲食的看法,包括血在內。

用哲學語言來說,這叫祛魅。吃東西沒有什麼神秘的,完全是生理意義的。

但是不能吃血可是耶路撒冷會議上,使徒們一致通過的決議啊,能不遵守嗎?

耶路撒冷會議是保守猶太人和積極向外邦人傳福音的人之間的一次衝突,很多猶太人要求外邦人應該守割禮等摩西律法才能得救,所以引起爭議。這次會議可謂生死攸關,如果保守派得勝,福音將不可能廣傳。外邦人是負擔不起猶太人的清規戒律的。但聖靈保守,會議上,彼得,保羅,巴拿巴都一一見證,會議氣氛向保羅一派傾斜,最終,最保守的雅各發言,他引經據典,最後建議只是象徵性地給點規矩,即不吃祭拜過偶像的食物,不交廟妓,不吃勒死牲畜和血。給了保守派台階,又給外邦人最輕的負擔。

但從神學上,保羅依然堅持吃血以及偶像祭物對屬靈是無意義的。

【林前8:7】但人不都有這等知識。有人到如今因拜慣了偶像,就以為所吃的是祭偶像之物,他們的良心既然軟弱,也就污穢了。

【林前8:8】其實食物不能叫 神看中我們,因為我們不吃也無損,吃也無益。

他沒有明確說到吃血,但完全可以舉一反三。

道理講完,該正面回答你的問題了:

1,只要你有信心,直接吃血也沒問題。但是:【羅14:3】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因為 神已經收納他了。

2,如果你已經習慣不吃血了,也不覺得是負擔,你沒有必要專門去挑戰自己重新去吃。放下這一切,這些都不重要。我們的心要專註在神的話語上。【羅14:17】因為 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

3,如果你依然軟弱,再給你一個解釋:即使嚴謹的猶太人也不會被你說的情況所困擾。拉比的解釋是,不可吃血的意思是不可吃與肉分離後的血。所以他們要把不吃勒死牲畜作為單獨一條律法,因為這種死法的牲畜雖然血肉也不分離,但依然不可吃。

願聖靈帶領你明白聖經的真義,不可陷入律法主義的深淵。

利益相關:我平時也不吃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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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樓下有人作答,認為應該以遵守耶路撒冷會議為底線,盡量向猶太律法靠攏。

在此向福音派弟兄姊妹解釋一下他提出的對馬太福音經文:「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的理解。如不到位,或還有疑惑,請大家諮詢自己教會的牧師。

先看丁道爾釋經的說法:這段話並沒有說舊約里每條法規都永遠生效,新約里也找不到這個觀點。新約里我們看到的耶穌總是引進一個新的形勢,祂是舊約律法所準備的(加三24),但現在祂已超越了舊約律法。

這段經文歧義的關鍵是「成全」的含義。答主理解不遵守律法就是廢掉律法,這樣耶穌應該不說成全,而應說「我不是來廢掉,而是要你們遵守」。成全某事的含義是達到此事的原有目的,原文還有應驗的意思。律法訓練我們要我們達到的目的,如今我們可以在耶穌的寶血恩典和聖靈的引領下去達到,就無需拘泥於律法了。所以,廢掉和成全指的不是具體的律法條文,而是律法的目的。

例如,上帝設立安息日的一個目的是訓練人分別一天的時間來與他親近,但基督徒可以不遵守安息日,而耶穌要求我們不住禱告,凡事稱謝,隨時與他親近。這樣,你雖沒有受律法,但在聖靈引領下一樣能達到律法的目的。

再舉個世俗例子,公司有員工按時上班的「律法」,其目的是要求員工要殷勤工作不懶惰。但某些新型創新型公司,或有員工持股計劃的公司,或以銷售業績管理的部門,或別的某種公司,只要員工能殷勤,能一心撲在工作上,按時上班的律法就可以取消。這種公司的制度不是廢掉了按時上班的律法,而是成全了這個律法的目的。

所以有人說,創業者得到了工作的自由,但其實更累。我們基督徒比起猶太人,也得到了真自由,但其實神對我們的要求更高!

摘錄幾段經文:

【來9:10】這些事,連那飲食和諸般洗濯的規矩,都不過是屬肉體的條例,命定到振興的時候為止。【來10:1】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加3:24】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

【來13:9】你們不要被那諸般怪異的教訓勾引了去。因為人心靠恩得堅固才是好的,並不是靠飲食;那在飲食上專心的,從來沒有得著益處。

最後一段經文願弟兄姊妹反覆閱讀。

解釋完畢,願弟兄姊妹有屬靈的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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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該回答已刪除,故我也刪了部分提示該回答者信仰背景的內容。這段話僅作為馬太福音經文的解釋。


不吃血是舊約的規定,耶穌就是要人們擺脫舊約里的各種無用的戒律。

所以耶穌特地說:聖餐就是吃我的血,吃血根本沒什麼問題。

世界上的一切都是上帝創造的,都是潔凈的,人不可以以血為骯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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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如何能真正做到不吃血?這是一個在基督教存在爭議的問題。因為聖靈與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唯有幾件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肉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這幾件你們若能保守自己不犯就好了。願你們平安!——《使徒行傳》15章28~29節。這是針對當時的外邦教會還是可以擴展到後來所有的外邦教會,這是爭議的焦點,尤其是我國傳統的飲食習慣就包含吃豬血、鴨血,對於非信徒,根本不會在乎這個問題,對於基督徒,個人傾向於前者,因為因信稱義是信仰的核心,若是因為飲食而影響救恩,可能就是異端的教訓。所以守,是好的,不守,似乎也無妨。出於信心,安於良心。如果守,建議:可將肉類置於清水,過一段時間,豬血、鴨血等血料不吃,就可以了。如果條件不允許,順其自然,不可強求,不可走極端,也不可定罪吃的人。


血是動物體內的流動廁所,所有的病毒和細菌都會通過血液流動,食用血液不衛生;血象徵生命,我們領聖餐的時候喝的杯就是象徵領受了基督的血,就是領受了基督的生命,所以不吃動物的 血。

樓上說的很對,有信心,內心平安,不會困惑,吃也可以;真理大於儀式。


「你們若是與基督同死,脫離了世上的小學,為什麼仍像在世俗中活著、服從那「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摸」等類的規條呢?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導的。說到這一切,正用的時候就都敗壞了。這些規條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謙卑,苦待己身,其實在剋制肉體的情慾上是毫無功效。」 (歌羅西書 2:20-23 和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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