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環殺人犯會將犯罪基因遺傳給後代嗎?

只是從生物學角度問問,據爆料這個變態殺人犯智商不低(飛行員沒考上),他的兩個兒子更是高學歷(大學本科),如果有基因遺傳,以後因某種原因(例如又沒考上飛行員)被激發出來的話後果不堪設想。有人沒明白意思,像這種人已經可以稱得上變種(???)了,就是說生理上已經發生病變(???),不是那種過激殺人或失手可比擬的。

相關問題:

如果將來導致天生反社會人格或戀童癖的基因缺陷被發現,國家會不會立法強制墮掉含有這類基因缺陷的胎兒?


犯罪閹割倒並非什麼新鮮事,但犯罪了不閹割犯人反倒要閹割受害者就確乎有點匪夷所思了。

清朝的大才子袁枚在他的《續子不語》中記載了這樣一件舊事:

陝西山陽縣有個老無賴,姓趙名成,此人狼心狗肺,喪盡天良,竟然乘兒子外出打工的機會,持刀強迫自己的兒媳婦與自己通姦,媳婦無奈只得順從。兒子回來後,媳婦把事情的原委告訴了兒子。兒子也知道父親素來無賴,沒法子,夫妻倆決定搬到一個遠離父親的地方築室而居。於是,小兩口邀請了他們的娘家親戚牛廷輝一起到計劃好的地方居住,準備從頭開始全新的生活。

但是沒幾天,善於跟蹤的趙成就找來了。他這次來的目的還是同媳婦通姦,但是礙於牛廷輝和兒子友諒兩個成年男人,一時半會趙成無從下手。恰好這時,他聽說兒子兒媳現在住的這個村裡有個叫孫四的惡霸,兇悍異常、力大驚人,平時村裡人都很忌諱和他打交道,對他敬而遠之。於是趙成找到孫四,經過一番簡短的交談之後,兩人定下了「殺牛廷輝,並嫁禍於友諒」的計策,趙成許諾事成之後把兒媳婦讓與孫四。得到趙成的許諾,光棍孫四怦然心動。

二人於當晚持刀潛入牛家,殺死牛氏夫婦和其子女一家上下五口,然後趁天還未亮跑到縣衙報官,說此事系友諒所為。縣令命左右把友諒擒來,友諒先是拒不承認,後在嚴刑逼供下,不便指認其父,痛哭之下只能勉強認罪。

案件到這裡總算有了個結果。趙成聽說案子就這麼稀里糊塗地結了,整個事情的進展都在自己的計劃之中,心情很好,騎著一頭小毛驢一路高歌回家了。到家後媳婦見到趙成,痛恨異常,破口大罵:虎毒尚且不食子,你自己殺了人還在這裡高唱什麼快活曲?人眼不見天眼見,總有一天你要遭報應的,不得好死。趙成做賊心虛,被媳婦這麼一罵,面紅耳赤,半天說不出話來。

而這事不巧又被眼尖的朝廷耳目看在眼裡,上報了縣令。縣令覺得事有蹊蹺,命人把趙成綁到縣衙公堂,追問案情究竟如何?剛開始趙成口風很緊,拒不認罪!不得已縣令動用了酷刑,命左右燒毒煙熏灌趙成的耳鼻口目,疼痛難忍之下趙成才把案情的始末和自己與孫四預定計劃的事完完整整交代了。

塵埃落定,水落石出,真相大白於天下,接下來的問題是怎麼處罰了。這次輪到那本我們所熟知的《大清律例》來唱主角。按律:殺死一家五口者,也需要用一家五口的性命相抵償。這樣一來,雖然整個事情並非友諒所為,而且他還是此案的受害者之一,但因為他是趙成之子,父親殺了人他還是得跟在父親屁股後面買單!以命相償。

假如事情到這裡完了,也只能算是個很普通的事件,沒多大意思。奇就奇在當各級官員向上稟告事情的始末時,出於對友諒的同情,在給乾隆皇帝的奏章中把友諒的事情提了一下。看到官員們的奏疏後,乾隆帝特地下了一道諭旨:論情理,趙友諒應該得到赦免,但其父趙成傷天害理,罪不容誅,像這樣的人是不應該有後代的。所以,特判趙成凌遲處死,而其子友諒則施以宮刑,百日滿後充軍黑龍江。

相比乾隆的這道手諭,《大清律例》中的那條「殺死一家五口者,也需要用一家五口的性命相抵償」的法令明顯不夠大氣,顯得相當小兒科。按照乾隆的想法:趙友諒是應該赦免的,但他的父親罪大惡極,像這樣的人不配有後代來延續他的香火。但如果趙友諒不死,難保他會生出個一男半女,而這一男半女當然也是他父親趙成的後代,這樣跟乾隆皇帝的想法就衝突了。於是,天才的乾隆發揮了超人的想像力,把趙友諒一刀閹割了事。可憐那孝順老實的趙友諒,平白無故就這麼做了太監,這事能怪誰呢?

中國老百姓幾千年來就在這樣的法律體制,或者比這個還不如的法律體制下苟延殘喘。原本以為《大清律例》搞不定的事,乾隆親自出馬可以擺平,哪知道乾隆一出馬事情更糟糕。或許這就是幾千年來中國封建社會法治的一個縮影吧!

在本案中,明明是受害者、需要法律來保護的友諒卻反而成了法律的犧牲品,而且這種不合常理的事情還不止一次。當乾隆帝了解了事情的原委後,他原本可以揮動人治的那根大棒來救友諒一把,而偏偏他只救了一半,讓趙友諒落得個生理殘疾的下場。


現在活著的哪一個人的祖先不是血海屍山中活下來的?如果有基因遺傳,那大家都有!別裝出一幅不識人間煙火的模樣!很噁心人!

別人採訪的時候一幅平淡的樣子你說別人是不是有變狂魔的基因,如果別人採訪時發怒了你是不是覺得可以直接抓起來了?


不要濫用遺傳學!!!

遺傳到基因到突變之間,大概有1024個李雷的距離,道理是什麼,我在本文下半部分做了解釋。

龍生龍鳳生鳳,這叫遺傳,虎父犬子這也是遺傳。

你能夠長胳膊腿,是你的DNA負責,這叫基因。

朱莉容易的乳腺癌,這是基因中的一個位點變化,這叫突變。

很多人分不清相關性和因果關係,更不了解從基因到性狀再到行為之間的巨大鴻溝,橫跨生物學,心理學和社會學三大門類,就直接一句遺傳,真是搞笑了……

現在你從一個殺人犯跳到他有殺人基因,這是什麼鬼?

前幾天我在一個帖子里反駁了「戰爭基因」的問題,非洲國家到底還有沒有發展成發達國家的可能? - 李雷的回答,類似的問題一樣。

記住,我們給某個基因取個形象的名字,僅僅是為了方便公眾理解,絕對不代表這個基因只有這個意義,就像簡單的抑癌基因和致癌基因啥的,都是如此,這些基因本身是機體內的核心基因,比如調控細胞周期和複製等,只是突變了容易導致癌症。

更何況,基因全人類都有,差異的往往是突變而已,比如乳腺癌基因BRCA2,這個基因全人類都有,只不過有些突變特別容易致癌。

回到本題上,哪個基因導致他變態殺人??這不是扯淡嘛,基因雖然決定性狀,但是無法決定行為啊。

就像給你一雙黑色的眼睛你卻用來翻白眼,這誰管得著。

最後,別動不動啥都往基因上靠,基因不背這鍋。

—————關於基因的誤解————

非洲國家到底還有沒有發展成發達國家的可能? - 李雷的回答

這裡以著名的MAOA一個廣為流傳被稱作戰爭基因或者勇士基因的基因。

——————首先你說的基因是什麼?——————

Operon(操縱子)、Transcription Unit(轉錄單元)、CDS(編碼序列)、ORF(開放讀碼框 )、Transcriptional Domain(轉錄區)

我的一位同行,港大生物博士科學家如何計算基因的數量? - 夜神K2 的回答在這裡就指出過這個問題。

————其次,退一步,即便是你是說通俗理解的基因,可是這是全人類的共有啊————

可是,除了特殊的個體比如染色體缺失這種很罕見的情況,目前的話,人類一共有2-3萬個基因,全人類都有,包括MAOA,亞洲人,歐洲人,非洲人都有!

你如何論證非洲就比亞洲特殊了?

————再次,再退一步,你已經掌握這些,開始談突變了。————

我們突變常見的分析是SNP(單核苷酸多態性),大體就是說,我們知道鹼基有四種ATGC,某一個位置,你是A,別人是G,而且這種分布達到一定比例(一般是1%以上,別小看這個比例,已經很高了)

那麼,MAOA這個基因有多大?

這個基因位於X號染色體上(chrX:43,514,155-43,606,071 )參考基因長度是 91,917 bp(來自UCSC),這個長度,基本屬於基因裡面的大塊頭了,如果談突變可能性,那是個巨量。

我給大家簡單的貼一下他上面的常見突變。

下圖裡的紅框里,就像條形碼似的,都是突變,粗細代表了數量,基本上粗略估計的話,在幾千個以上。

或者像這種的(ensembl),圖中每個顏色都代表突變

我給大家舉個例子,這個基因上的一個突變

rs756116482,這是一個被命名的SNP,位於X:43655315 這個位置,它導致了G/T的變化。那麼,他在群體里的變化呢?

AFR是非洲,AMR是美洲,EAS是東亞,EUR是歐洲,SAS是南亞

非洲和美洲的具體情況呢?

加勒比人(ACB)和奈及利亞人(ESN)是1%,甘比亞(GWD)和獅子山(MSL)分別是2%和3%,而美洲的哥倫比亞是1%,

那麼,再換一個呢?

rs751909794,位於X:43657861 這個位置,它導致了G/A的變化。那麼,他在群體里的變化呢?

這會跑到了南亞了

再具體一點呢,在南亞的孟加拉國(BEB),其他區域沒有

所以,這就是我隨手挑的倆SNP分布差異就這麼大,放在幾千個SNP里,你指望得出非洲和亞洲差異?

分分鐘被種群差異搞瘋!

這也是為什麼我們現代分子生物學會否決人種論(黑白黃),因為黑白黃的差異遠低於這個國家族群內部的差異。

更別提,像線粒體這種, L 中,非洲以外的人都可以歸到 L3 支系,而非洲本身卻不僅有更多的多樣性,就像下圖顏色所示,M亞洲、南美,N美洲,R歐洲,而非洲除了這些還有更多……

類似的,很火的基因檢測問題

【正經】以自然選擇為名,聊聊各種基因檢測靠譜不靠譜 - K·吐 - 知乎專欄


退一步講吧,就算這基因真實存在又如何?攜帶犯罪基因,就應該被消滅掉?

那咱們不妨做個推理。

首先,警方排查的時候,據說找到了八百多和犯罪者基因相似的人,為了公平起見,也需要把這些人消滅掉吧?

然後,這犯罪基因就這麼放著不管了?肯定要研究吧?讓科學家找出這基因是什麼,然後全國篩查該基因表達高的人,為了公平起見,這些人也要消滅掉吧?

接著,全中國連環殺人案的罪犯又不只此一人。其他殺人犯的基因要不要研究?畢竟要保障公平,不能只挑白銀案案犯的基因吧?好了,研究出來後,要不要把攜帶、表達這些基因的人也消滅掉?

最後,危害社會的犯罪多了,小偷、騙子、強盜、搶劫犯,有時也不比強姦犯好到哪去,這些人的基因也該好好研究下,然後定點清除表達類似基因的人,如何?

說白了,你就這麼肯定,你全身上下的基因完美無缺?毫無任何一種「犯罪基因」?不在被清洗之列?用腦子想想吧,別跟某些粉紅似的,平時網上大喊釘子戶是刁民,哪天拆到自己又傻眼了,哭哭啼啼去求見公知律師搞上訪。

就說性犯罪吧,有人還真總結出不少生理特徵出來。

男子性犯罪原因生物學基礎初探自己看看你有沒有被哪條掃中了?


看這篇文章,http://zhuanlan.zhihu.com/p/22249836

先分割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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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銀案和類似的變態殺人案,首先肯定的一點,兇手有嚴重的心理障礙和人格缺陷。

也就是說,先別特么扯肉眼看不見的基因,這是實實在在的心理疾病精神疾病!

其他回答包括這篇,http://www.zhihu.com/question/50075869/answer/119409533

這種心理障礙是缺乏同理心,體會不到他人受到的痛苦。詳情看上面援引的回答。

由文章1,心理學家認為,變態心理(缺乏同理心)可能與某種大腦損傷有關,而這種損傷可能與某種基因【病變】相關。

著重注意病變這兩個字!

但是文章1也說的很清楚了,變態殺人行為的成立,還要看後天環境的影響。

暫時沒看到行為學相關的回答,我認為單從心理學和遺傳學兩方面說,還不能完全解釋這類問題~

綜上,把變態行為與基因【簡單的】聯繫在一起,太牽強~


恭喜你,希特勒跟你想的一樣

讓人變成殺人犯的是多種元素共同作用的結果

可能是環境可能是情緒可能是壓迫可能是因為愛情

最不靠譜的理由就是基因,而換句話說,我們都是歷史上無數次大屠殺中倖存者的後代,我們每個人都有殺人犯的基因


有可能。

前提是連環殺人犯的殺人傾向是由遺傳原因引起的,並且該遺傳缺陷體現在了後代身上。

在此前提下,後代比正常人會有更高的暴力傾向。

2014年芬蘭的一項大規模統計研究表明5-10%的嚴重暴力犯罪與MAOA與CDH13的不正常表達有關。

http://www.nature.com/mp/journal/v20/n6/full/mp2014130a.html

通俗點說,有殺人犯基因的殺人犯,子嗣也會更有可能成為殺人犯。

特別是在被有殺人犯基因的殺人犯,或者變態警察什麼的培養長大的時候。


政治正確,代替不了科學。

比起基因,家庭環境,尤其是父母對人格的形成影響更大一些,我們看到的「遺傳」,更多是家庭環境的影響。

父親是個變態冷血殺手,其孩子一點不受影響,那是不可能的。其思維方式、行為方式、價值觀念必然會被影響,只是程度深淺的問題。

但這並不能理解為,孩子必然也是個冷血殺手。從倫理的角度看,我們需要遵循的原則是「無罪推定」,這才是重點。

此外,基因對人的人格品質乃至智力的影響,一直是個敏感話題。因為它有可能會導向基於基因的歧視乃至種族和人群滅絕。這是很可怕的事情。

但是,這種遺傳確實是存在的。雖然影響的程度有多深,發生的機率有多大,研究數據非常少。某種基因或腦結構是否先天就更容易發展成反社會人格,並無定論。

退一步,即使研究出某種基因的人比其他人成為殺人犯的可能性高10倍,也不能把這樣的孩子生下來就扔水缸里,當然也不能讓僱主根據這個去招聘職員。無論什麼基因的人,都應該有同樣的人權,這是現代社會一定要維護的理念。

另外,反社會人格並不一定會變成犯罪分子。犯罪是行動的結果,不是自身的屬性。

如果好好觀察,知乎上一些大v,也有明顯的反社會人格傾向,但並沒抓起來。

。。。。。。。。。。。。。。。。。。。。。。

本不想說,看到其他答主的一些自稱「科學」的說法,補充幾句。

1,據美國一項取樣很廣泛的研究,在獄犯人中,約有70%符合APD(反社會人格障礙)的診斷標準(比我們想像的還高)。

2,據一些基因領域專家的研究結果,人格障礙與基因的相關性達到50%。

3,反社會人格,在人群中的比例約為5%。

關於反社會人格的一些常識:

1,反社會人格分為兩種:低智商或高智商(或者稱為「不成功的反社會人格」或「成功的反社會人格」)。前者更魯莽,對危險不敏感,自制力差。往往淪為街頭暴力犯罪分子。後者因冷酷無情,深思熟慮,即使幹壞事也不容易被抓到,甚至能成為某種「精英」。但兩者的「悖德」特徵沒太多區別。

2,反社會人格發展成犯罪分子,一是看其自己對風險的評估和行為習慣是否魯莽。二是往往會有個有個誘發的點,之後也會有個行為習得與加強的過程。

(白銀案犯好像就符合這一特點,先是因盜竊被發現誘發凶性,之後殺人成癮)

3, 人的人格不是一成不變的,但一旦變成反社會人格障礙,想治好是很困難的事,難度極高。這與「人變壞容易,再變好很難」的常識相符。

所以,非「專業人士」遇到真正的「壞人」,不要試圖感動改變他,離得遠遠的就好。

。。。。。。。。。。。

再明確一下我的觀點:

1, 白銀案犯的兒子,有反社會人格障礙和「犯罪潛質」的可能性,確實可能高於普通人。這種「可能性」也有可能與基因相關。

2,既便如此,也不應該對其歧視,更不應該採取什麼「措施」。

這是兩件事,不能混為一談。

我不同意的是,因為要主張「不該歧視」,乾脆否認這種可能性。

這做法看似「聖母」,其實一點也不善良。

第一,它反倒是認同了「如果犯罪基因能遺傳,就應該對這些人歧視和採取措施」的邏輯。

第二,為了某種理念,否定科學和事實,這理念早晚會變成作惡的借口。

下面是評論裡面的一些回復:

1,如果與基因有關聯,未來技術能不能改造「犯罪基因」?

我相信可克服,但目前沒有這樣的技術。

而且,未來即使可以克服,也會涉及複雜的倫理問題。

既然可以改造「反社會人格」相關基因,是不是也可以改造「反抗」的基因,讓人更馴服?改造基因讓人變成幹活的奴隸?

這樣的世界是讓人不寒而慄的。

2,能改造價值觀嗎?

基因或腦手術改造人的價值觀乃至人的記憶,在未來當然是可行的。

其實不用那麼高深的技術,價值觀也可以改造。用「洗腦術」改造人的價值觀,已經有幾千年的歷史了,這不是新技術。

3,該不該改造有犯罪潛質人的基因?

但是,基因和犯罪之間的關係,無論關聯度多大,都不應該事先對有這種基因或人格障礙的人做未發生的「有罪推定」,歧視或採取什麼措施。不然,就打開了潘多拉的盒,變成納粹的同路人。

人類很脆弱,必須共同守護一些底線。

科學的歸科學,倫理的歸倫理,法律的歸法律,各有其邊界。有些問題,不是技術能不能做到,而是「該不該」的問題。

企圖創造完美天堂的狂人,最後往往會造出一個地獄來。

4,有病,有「犯罪基因」,就應該減輕懲罰嗎?

不止犯罪分子,在心理學視野里,所有的壞人都是病人。

但是,有心理疾患和有可以豁免責任的精神病還是有嚴格的界限的,不能混為一談。


題主我告訴你,連環殺人犯都是隱藏在人類中的蜥蜴人,所以他們的後代都有蜥蜴人基因,會在某個時間點發生突變,一旦突變他們的意志就會被銀河聯邦艦隊總指揮官阿斯塔謝蘭腦控,進而殺人放火。蜥蜴人不斷採取這種游擊戰的方式襲擾人類,企圖干擾人類社會的正常運轉以最終達到他們征服人類的邪惡目的。


基因決定殺人狂?

文 章元佳 插圖 李哲

十九世紀70年代末,著名精神病學家、被譽為「犯罪學」鼻祖的義大利人切薩雷·龍勃羅梭開始收集去世的戰士、平民、精神病人以及罪犯的顱骨。

在都靈監獄陰冷的解剖室里,一個個死刑囚犯的頭蓋骨被擺放在冰涼的桌面上,龍勃羅梭仔細察看、測量,甚至用小鎚子在遺骸上東敲西打,毫無忌諱。數年之後,經過對罪犯和精神病人的顱相、體格等生理特徵的比較和研究,龍勃羅梭提出了一個驚人的理論——生來犯罪人。

「罪犯多具有有坡度的前額。」龍勃羅梭在報告中寫道,「他們有不同尋常的耳朵、不對稱的面部、格外長的手臂。盜賊的鼻子多為上翹或扁平;而謀殺犯的鼻子則多是鷹鉤鼻。」龍勃羅梭認為罪犯有較為遲鈍的痛感、敏銳的視力、缺少道德感、粗魯殘忍。他推測犯罪行為代表著一種返祖性,即罪犯具有類似類人猿的形態和構造,這些生物學上的缺陷導致罪犯和現代社會及文明產生衝突。

可惜,龍勃羅梭單單指向生理因素的報告並沒有為找出潛在謀殺犯開闢一條捷徑,並且很快,其「更偏向診斷性和描述性」的研究成果就遭到批判,學術界認為他並沒有使用統計的方法來分析犯罪者和常人的區別。

然而,此後的一百多年間,龍勃羅梭這稍有偏頗的結論,卻引起了科學家極大的興趣,他們開始著手研究,想要找出罪犯尤其是謀殺犯是否真和普通人有著不一樣的大腦。

上世紀80年代末,大腦掃描技術的發明革命性地顛覆了人們對於「我們的頭腦中究竟有什麼」的理解。英國犯罪學、精神病學和心理學教授阿德里安·雷恩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進行了第一個謀殺犯的大腦掃描研究。他說:「吸引我注意的並不是『黃金之州』的美麗沙灘,而是這一地區高數量的暴力、兇殺犯罪。」

經過多年的研究,雷恩和他的團隊掃描了成百上千謀殺犯的大腦,包括著名的連環殺手蘭迪·卡夫,並且開闢了一個新的學科——神經犯罪學。幾乎所有的腦部成像結果都顯示這些兇手非常相似的大腦構成——控制人衝動行為的前額葉皮層損傷;管理情緒的杏仁核有縮小的趨勢。研究顯示,精神病人和罪犯大腦中調節情緒的區域要比普通人小,這使得他們更難控制自己的情緒。雷恩說:「杏仁核管理著我們的情緒,而謀殺犯不能像普通人一樣感知情緒,在面臨道德困境的時候,其杏仁核也沒那麼活躍,看起來他們似乎對是非曲直沒有感覺,儘管他們在認知層面上知道得清清楚楚。」

這背後的原因究竟是什麼呢?

雷恩的研究認為,一部分原因可能和謀殺犯在兒童時期所遭受到的暴力或性侵行為有關,導致脆弱的大腦前額葉皮層殘缺。鄧塔·佩奇是雷恩的研究對象,他曾闖入一名24歲女子的家,被發現後將其殘忍地殺害。在幼兒時期,佩奇就經常受到母親的虐打,隨著年齡的增長,暴力虐待的程度也與日俱增,他的母親幾乎每天都會順手掄起接線板、鞋子或者她能抓到的任何東西對佩奇一頓暴打。「孩童時期對孩子進行的生理傷害可能直接導致其大腦的損傷,也會導致他們長大後具有同樣的暴力傾向。」雷恩說。

然而,擁有不幸童年的人那麼多,並不是每個人都走上犯罪的道路。那麼還有什麼因素使人有可能成為兇手?

20世紀90年代初,一群荷蘭女人試圖找到導致她們家族中男性暴力行為的原因。這個家族的所有男性成員除了都有學習障礙以外,還非常具有攻擊性:有人成為縱火犯,有人企圖強姦,更有人淪為謀殺犯。她們懷疑這些暴力行為具有遺傳性,於是找到了遺傳學家漢斯·布魯納。

1993年,經過大量研究之後,布魯納找到了罪魁禍首——這個家族的男子全都缺少同一種基因。這種基因叫作單胺氧化酶A基因,簡稱MAOA基因。研究表明,缺少或者低表達的MAOA基因是一種基因變異,容易導致酗酒、敏感、衝動、攻擊性和反社會行為。布魯納的發現引起了巨大的轟動,這是首次發現某個基因的變數和人類攻擊行為之間的關係。這種變異的表現又被稱為「戰士基因」(warrior gene)。大約30%的男人擁有「戰士基因」,但這個基因是否會被激活,則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這人的童年遭遇。

吉姆·法倫是加州大學精神病學的教授,他對這一課題尤其感興趣。在一個偶然的機會下,他在自己的家譜中發現祖輩中有大量的謀殺犯,於是他去測了基因,結果顯示他也具有能夠導致暴力變態行為的「戰士基因」。法倫寫道:「我擁有的『危險』基因要比那些殺手和精神病患者多得多。」 但他卻並不是一個謀殺犯,而是一個受人尊敬的教授。

法倫教授認為他潛在的暴力傾向被自己快樂的童年所保護了。「如果你既有這類高危的基因,又在幼小時受到暴力或性侵,那麼你成為罪犯的風險就高很多。如果你有這類基因,但是童年安穩光明,那麼成為罪犯的幾率就降低很多。所以單憑一個基因並不能絕對影響行為,但是一旦有一個『催化的』環境,就會產生完全不同的後果。」

這個結論能夠很好地解釋為什麼大量罪犯既有「暴力基因史」又有「暴力童年史」,有力地證明殺手的形成既有先天亦有後天的因素。法倫教授總結為:「基因給犯罪上膛,環境扣下扳機。」

阿德里安·雷恩在接受《科學美國人》採訪時說道:「我希望社會更加開明,可以利用生物學裡這些激動人心的新發現了解和減少犯罪。要遏制犯罪,就必須了解它的成因,在早期進行干預。社會因素和生物因素是犯罪這枚硬幣的兩面,過去我們只關注了社會因素,看著新聞頭條頻頻出現的各種令人恐慌的罪行。現在是時候看看硬幣另一面長什麼樣了,否則,我們永遠不能了解犯罪的全景。」

南都周刊

圖文轉自南都周刊2015年度第7期


肯定會遺傳啊。專家說變態基因都是在Y染色體上,你看他們從十幾歲開始、經常一次扼殺上億生命。


1

早幾日前,白銀連環殺人案告破,我曾寫了個小文,發了一通牢騷。一位白銀籍的朋友留言與我,望我再寫一點什麼才好,加之此事我亦圍觀許久了,自覺尚有話說,不吐不快,那就再寫一點吧。

一介小民的一家之言,諸位看看就好。

先談談對高承勇家屬的看法。

高承勇一人作案,其家屬懵然不知(至少目前看來是如此),民眾確乎不應搞「連坐」。單就我個人而言,我不會去人肉其信息,更不會去騷擾其生活,現代司法講求「無罪推定」,高承勇雖屬魔鬼,但家屬畢竟無辜。

但是,我仍然要質疑、排斥其家屬。

生而為人,血肉凡胎,聽聞此等駭人聽聞的惡魔行徑,對高承勇切齒痛恨,這是本性使然;而對其至親,我也絕難做到不存半點偏見。如東野圭吾所言:「罪犯的家屬遭受社會歧視,本就是犯罪成本的一部分」,當此鬱憤難當之際,法學精英們不必來苛求我做「聖母」,一味去大談法理而不講人性。

高承勇的兒子,在接受採訪時說其父「可恨之人必有可憐之處」,按我的粗淺理解,這是說高承勇竟還有可堪同情、值得原諒之處么?倘說高承勇可憐,被殘殺及褻瀆的十一名女性(包括一名八歲女童)就不可憐?十一個痛失至親的家庭就不可憐?二十八年籠罩於恐怖陰雲之下的白銀老百姓就不可憐?

到底誰可憐?

2

仍說回高承勇吧。

據白銀籍朋友提供的資料,說依據高承勇的最新口供,其所犯命案並非十一宗,其在包頭打工期間還曾殘殺四名拾荒女,目前警方正確認其藏屍地點。且又說,上世紀八十年代,高承勇於無意間得悉其族中長輩(已死)曾殘殺多名拾荒女性,並「長期以此為樂」,據白銀當地老刑警回憶,上世紀七十年代,確有拾荒女性不時失蹤的現象。云云。

這段消息,真偽莫辨,暫且存疑吧。但朋友發這段資料予我,實則是想問我:據說高承勇的殺人靈感來自於其祖上,犯罪行為也會遺傳的么?

從此案看,高承勇之變態與殘忍,自不必多言;其反人類反社會人格,也屬確鑿無疑。然則,他的心性,竟是因先天遺傳還是後天培育?於論及這個話題之前,我先盪開一筆,說說某大報記者在朋友圈所發的留言。

該大報記者,近日採訪了高承勇。

採訪完畢後,他回到賓館,一時忘記鎖門。陡然想起後,即大為驚恐,先是火速關門,繼而去查探衣櫃。他說自己平素並非膽小之輩,但知曉高承勇素來有「溜門」作案之習,此際雖早經確認其已被捕,但未免仍心生寒意。他又回憶道,在採訪之中,高承勇神色如常,語氣平靜,對所犯之案的時間、地點及相關細節皆記得很清楚,供述時條理清晰,於侃侃而談之際,他就似是在說一些全然與己無關的事。

這記者最後寫道:有些人不是人。

3

犯罪行為是否有遺傳,這不是一個非此即彼黑白立判的二元命題,學界迄今並無定論。我也只能粗淺談談相關史事,供諸位參閱一二。

馬克思斷言:「犯罪必將貫穿於階級社會發展的全部歷史」,只要人類還存在,犯罪大抵就難免。

被後人譽為「犯罪學之父」的龍勃羅梭,率先將自然科學引入犯罪學研究。通過比對成千上萬名罪犯之後,他得出了「犯罪的根本原因,取決於生物學遺傳」這一結論。在他的《犯罪人論》中,他研究了希伯來人和吉普賽人的犯罪率高低,且提出「酗酒、殘暴、賣淫及精神病,都是可以遺傳的」,而這些都是導致犯罪的重要因素。

但他的種族原因論及遺傳決定論,均因過於看重「天生犯罪人」而遭致學界的尖銳批評,他所主張的「犯罪行為有遺傳性,它從犯罪天賦中產生」之論,也因過於片面與武斷,火了一陣之後又歸於沉寂。

1965年,細胞遺傳學家雅各布斯提出了「犯罪染色體」的觀點。

她發現,在197名男性罪犯中,61%的人存在染色體異常現象,其中,有36%的罪犯比正常男性多了一個染色體Y(即XYY型)。

在普通人群中,XYY型檢測比例僅為千分之一,而罪犯的檢測比例卻高達千分之二十。可堪佐證的實例是:英格蘭、威爾士等地執法機構的調查顯示,具有XYY型的男性進監獄的比例,是普通男性的十倍。

雅各布斯認為,正是因為多了這一條Y染色體,某些男性容易犯罪。

到此,犯罪遺傳論在科學上前進了一小步。

4

1993年,美國與荷蘭的科學家發現,XYY型的男性確乎容易犯罪,但這不僅是與多餘的那條Y染色體有關係,也與X染色體分不開。有一個實例是:一個家族有十七名男性,於三十年間均先後犯罪,且有五人為重罪,如強姦,如刺殺,如縱火,不一而足。

頗為蹊蹺的是,該家族中無一女性犯罪。

專家認為,這個家族中的男性罪犯,X染色體上某一特定部位的基因存在缺陷,而這個部位的基因正是製造人腦所需的「一元胺氧化酶(MAO)」的關鍵,因為MAO變短了,就不能氧化分解過多的「一元胺」,而「一元胺」一旦濃度過高,就將使人出現煩躁、易怒、衝動等傾向且難於自控。

之後,科學家布魯納爾在美國的遺傳學雜誌上發文,稱X染色體上有缺陷的基因部分為:犯罪基因。

2006年,在上海舉行的國際生物技術與醫藥研討會上,華裔科學家陳景虹稱,動物實驗表明,倘若將小鼠完全去掉MAO,它就會有暴力傾向;而人一旦缺少MAO,也將發生異常行為,譬如暴怒、好鬥,乃至犯罪。

但MAO基因缺失者,並非時時有狂躁之症,相反,他們一般會比較害羞或容易緊張,看上去老實本分,似乎也不太找人麻煩。但這種人抗壓能力極弱,一旦處於應激狀態,他們就可能展露暴力行為。

在鄉人眼中,高承勇就是個言語不多的老實人。附近煙攤的老闆也說,高承勇來買煙時,「手顫抖得厲害」。而據高承勇的兒子講,他父親考大學兩度均未如願,飛行員之夢破滅,且父母早亡之外,兼遭兄長凌辱。

高承勇的性格,很符合陳景虹的描述。

假使高承勇果然有MAO基因的缺陷,是否就能說明他的犯罪,即是因為先天的遺傳?

仍不能斷定。

惟一能斷定的是:MAO基因缺陷並不必然導致精神病,魔鬼有完全行為能力且要承擔全部刑責,必不能因部分媒體杜撰的「精神病」而免於懲處。

倘若說他有病,那也只是神經病。

5

但「犯罪遺傳論」顯然已不僅是一個生物學、遺傳學上的單一課題,也是人類學、社會學上的重大難題。現代司法一貫強調的是「無罪推定」,縱使科學家研究出犯罪確與遺傳有關,我們也必不能將那些攜帶「犯罪基因」而未有犯罪事實的人提前抓起來。

1986年,來自美蘇等十二國且包括心理學、社會學、神經生理學、動物行為學、人類學、遺傳學、精神病學及生物化學等領域的科學家,在西班牙集會並聯名發布了《關於暴力的聲明》,文中說:如果認為戰爭或其他暴力行為,已經被遺傳安排在人類的天性中,這在科學上是錯誤的。基因雖參與確定我們的行為能力,但基因本身並不能規定行為的結果。

這是一個至今仍很權威的結論。

但是,犯罪行為到底可遺傳么?

行文到此,我們可以總結一二:部分人類可能確乎有更易致犯罪行為的基因,但並不能由此推定他們將必然犯罪的結論。與先天遺傳相較,後天環境的影響,甚或更大

有句話很妙:基因給犯罪上膛,環境扣下扳機

回到白銀連環殺人案上來,高承勇假使有「犯罪基因」,也並非是導致其必然要殘殺十一名女性的誘因。在他的成長生涯中,曾遭逢兩度高考落榜、父母早亡等慘事,致其生髮出壓抑乃至自閉、陰暗乃至扭曲的心性,最終泯滅人性中的最後一抹良知,走上瘋狂的反人類反社會之路。

後天環境是主因,而基因或是添了一把火。

6

如今,連環已解,真兇落網。

等待這個變態殺人魔的,必須是死刑,不殺不足以平民憤。

但時至今日,高承勇或仍在獄中神色自若,他的老婆或仍在家中「大大咧咧」,他的兒子或仍在外地「工作繁忙」,未曾見有一人站出來,就十一名無辜慘死的女性、十一個支離破碎的家庭、一百五十萬倍受煎熬的白銀百姓,說半句道歉的話,這不免使人徹骨寒涼。

但道歉是沒有用的。

而高承勇死一萬次,也不能使受害者復生。

白銀這座因工業而興又因工業而衰的小城,自上世紀九十年代以來即有民生艱難之慨,高承勇如幽靈般出沒於大街小巷行兇殺人,更在這座小城的傷口上狠狠地灑了一把鹽。

白銀籍歌手張瑋瑋前幾日撰文說,「多少人在黑夜裡輾轉反側,第二天還是懷揣希望出門,英雄不光是萬眾矚目凱旋而歸,在黑暗中守著做人的尊嚴,為自己的生活而努力的人也是英雄」。我們仍該慶幸的是,在白銀,畢竟只有一個高承勇,絕大多數的老百姓,二十八年來,都在沉默而堅忍地守衛著這座城市的良心。

願這座城,從此安詳安寧安康。

向無辜死難者致以深切哀悼。

向公安幹警們致以崇高敬意。


說個政治不正確的事。

我公司一熱心同事,平時老喜歡給我介紹男朋友,簡直讓人受不了。

有次給我介紹一個別的部門一同事,身高長相不差,各項條件都挺不錯的。但我總覺得這人看得我有點慫,外表看起來沒有什麼異常的地方,也挺能說話的,反正就是感覺挺奇怪,後來過了一年多我才聽到別人議論過他爸爸殺人判刑的事。

現在認識三年了,他也一沒犯罪二沒與人有過矛盾,日常工作交接都正常。偶爾碰到了微笑打個招呼,不遠不近,不冷漠也不過多關注,這是基本素質和禮貌。但關係到自身的時候,多掛個心眼,慎重考慮,其實他對有愛心同情心的女性殺傷力很大。

這些與基因無關,主要是教育和生活環境問題,父母對子女的影響太大。

。。。。。。

沒想到這個問題會引起討論,我的意思表明地很清楚。

一個殺人犯的兒子不一定是殺人犯,我也不認為這有遺傳,但教育環境可能對他的價值觀有影響。

作為一個普通朋友或者點頭之交的熟人,對於任何一個人,尊重,不歧視,碰到了打個招呼,露個微笑,這是基本的素質。

而若是他成為相親對象或者即將發展成十分親密的盆友是,某些家庭環境教育性格等等因素就要仔細考慮了。

這樣的偏見對他公平嗎?廢話,當然不公平!他又沒有做錯什麼,憑什麼因為父輩的錯誤在婚戀市場上被嫌棄。家裡沒錢的,有不懂事的爸媽的,有堆糟親戚的,長得丑的,家住偏遠地區的,非本地戶口的,家長風氣整體重男輕女的,傷殘等等的男男女女有錯嗎?這個問題沒有公不公平,只有選擇與不選擇。

事實上一個長得不錯,學歷工作還過得去,足夠令人同情青年,他對有同情心有愛心有過強母性的女人殺傷力是很大的。我是女人,也挺了解女人,有些女性特別喜歡幻想,非常善良,總愛照顧人,喜歡給人溫暖,尤其是對那種遭受的苦難的男性。而這種遭受過苦難受到過歧視的男性往往比其他人更加敏感,你不喜歡別人的話,就別讓人誤會。

不管是對少數性向的人,對殘疾人,對殺人犯的兒子,對長得不好看的人,對任何人,都像對其他所有人一樣禮貌尊重不刻意,過得去就行了。對於敏感的人來說,太熱情的特殊照顧也是一種異樣眼光。


首先。你也知道你的提問有可能被噴,原因就是裡面有很多誤解造成的潛在的歧視。

其次。外在表現和基因是有關的,但絕不是決定論的。任何外在表現都由遺傳和環境兩個因素決定。這個可以簡化成一個公式:外在表現(P)=基因(G)+環境(E)。P的不同,導致G或者E的重要性也不同。比如著名的疾病21三體綜合症,就是一中G佔比極高,而E佔比很小的疾病。絕大多數患者是由於多了一條21號染色體而導致發育異常。在其中,環境因素基本可以忽略。極端一些的例子,如果P=意外死亡,那麼E佔比極大,而G基本不起什麼作用。

再次,的確有一些基因和暴力犯罪顯著相關。請注意「相關」這個詞,是相關,而不是決定。最著名的遺傳因素有3個:Y染色體增多,基因MOMA和基因CDH13。

多一條或者幾條Y染色體的男性,會表現出一定的暴力傾向。這是一種病態的,有過報道的。但並不代表,多一條或幾條Y染色體的男性就一定會做出暴力的事情,就一定會犯罪。也不代表做出暴力犯罪的人,一定是有Y染色體數量異常的人。

同樣的,還有基因MOAM,CDH13。在一篇文獻中(http://www.ncbi.nlm.nih.gov/pubmed/25349169), 作者認為,在芬蘭,至少有5%~10%的人犯罪的原因可以歸結為這兩種基因的變異。生物學的解釋是,這兩種基因,通過對神經系統的影響,使得個人更難以自控,而引發犯罪行為。也有理論認為,通過藥物影響,改變擁有基因變異人的神經系統代謝,可以減低這種基因變異帶來的犯罪行為。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看到的更多的是由於環境因素,例如貧困,低教育程度,周圍人群的行為帶來的犯罪。君不見,新聞經常報道欺詐 (揭秘中國「詐騙村」:以騙不到錢為恥)和制度販毒村(廣東陸豐毒品村揭秘:重量級毒梟年僅27歲--大案要案頻道)嗎?

所以,基因層面上,並沒有那麼恐怖,一人重大犯罪,全家都要被一種另類的眼光看待是非常不合理的歧視行為。基因有問題,可以通過藥物調整。就像得了感冒,我們就要吃藥一樣。環境有問題,需要國家更多的治理和投入。更重要的是,從每個人做起,了解科學,消除誤解帶來的歧視。


性狀是由基因和環境共同決定的


說到「殺人基因」,我想起《基本演繹法》第四季第八集,一個連環殺手育有一子一女。他的子女原本約定讓帶有「殺人基因」的血脈在他們這一代結束。然而,妹妹後來改變了主意,懷孕了並打算生孩子。哥哥就把妹妹殺了。當時還覺得這個故事很牽強呢,沒想到好多人都是這種邏輯啊,可怕。


不管你問這個問題是出於何種想法,如果你要用這樣的結論去做些什麼都繞不過下面這個問題:

人是否能因為先天缺陷而被剝奪相對應的人權。如果你要對這類人做什麼,在那之前,首先是對這種缺陷的保密,然後再是經過當事人的同意,才能繼續。

上面扯得有點遠了,預防犯罪基因攜帶者和預防犯罪本身就是手段和目的之間邏輯關係的混淆,犯罪基因即使是存在,也不過是在犯罪行為中充當誘因,這兩者間並不是絕對的因果關係。舉個例子就是古代統治者以為收繳鐵器就能預防造反,簡直可笑。

我們不提種族、人群、歧視之類的東西,因為如果時代變動這些離我們並不遙遠,我們也無能為力去阻止它的發生。但是在這些種族、人群、歧視之類的東西之前,你不能在一個人生下來之前就去質疑他的可能性,或者處於預防壞的可能性而去傷害一個人,因為等價的,這麼做的你,難道就一點犯罪的可能性都沒有嗎,等價的總有辦法找到你在未來犯罪的可能理由,既然因為犯罪基因可以剝奪某些人的權利,其他的呢?這是這個現代社會得以建立的基礎規則,只是很少討論,也未曾明文寫出來而已。

任何正常人都具有「傷害別人的能力」,並且保有這項「傷害別人的能力」是每個人的正當權利,出於自衛和遏制犯罪的需要,每個人都不應因任何潛在的犯罪傾向被剝奪自衛的權利,剝奪「傷害他人的能力」。那麼就算你知道這個人是犯罪基因的攜帶者,你又將怎樣?回到第一段,你能做的只是,建立在保密的前提下,詢問當事人是否同意治療一類的處理,在得到同意的情況下採取相應措施。


先問是不是再問為什麼的精神呢?

可否先請題主指出基因的哪一段是分管變態的,只要存在這樣的基因,就有遺傳的可能。

如果不存在呢?就有扯淡的可能。


發現自己有殺人潛質後,這位教授做了這些事...|殺人狂是天生的嗎? - 簡單心理 - 知乎專欄

據說遺傳有很大的作用,雖然可以被優秀的教育解決


看了以上回答,要麼是拽洋文,從書本上搬出一套理論,要麼是插科打諢。 殺人犯這個群體有其特殊性,但不是怪物,很多都是各種合力的結果。因為工作原因,接觸過很多殺人犯,也曾在公號寫過一篇文章,現摘錄如下:

這些年,我經歷過的殺人犯們

甘肅白銀連環殺人案嫌犯落網,新聞熱度還在持續。

昨天我在公號也發了自己采寫的一篇舊稿,一個更驚悚的大案。網易、搜狐、騰訊等門戶網站,以及十多家自媒體請求授權,我都應允了。有公權力參與勾兌的大案不該被塵封和遮蔽。

後來一回顧,這些年我還真的跟很多殺人犯打過交道。他們可探究、可譴責、可防範,但不可像某些抖機靈的自媒體號去調侃。

我對殺人犯最早的印象來自馬加爵。

馬加爵,2000年至2004年就讀於雲南大學;2004年2月13日晚殺一人,2月14日晚殺一人,2月15日再殺兩人,後從昆明火車站出逃。3月15日在海南省三亞市落網;2004年6月被執行死刑。

那陣子媒體密集報道,但沒個準頭。林林總總的報道歸結起來就是,馬加爵出身貧寒,性格內向,為人偏激,與舍友平常有間隙,最終作案。

這種歸因法很臉譜化,在後來很長一段時間內成為媒體的通常做法,一旦還原某個殺人犯,必定有不幸的童年,受過創傷,內向又自卑。以至於內向型人格成了一種不好的標籤。

據說馬加爵服刑前,要求與南方周末記者對話,南方周末也擬安排李海鵬前去,但李出差,最終錯過了。

這本是一個絕佳探及馬加爵內心的機會。李海鵬是一個優秀的記者,憑他的業務素養,肯定能完成一篇高質量的報道,但只能留下遺憾。

我那時痴迷新聞行當,總尋思,如果與殺人犯謀面,該怎麼採訪。

做記者後,很快就碰到一個超級恐怖的連環殺人犯,公安部A級通緝犯。

成瑞龍,1996年6月至1999年4月間分別夥同他人在廣東肇慶、佛山市,廣西桂林市、重慶市持槍搶劫,一共犯案10起,殺害13人。此後,成瑞龍一直潛逃。2009年5月,南昌警方將他抓獲。2010年11月被執行死刑。

成瑞龍個子不高,但身手了得,尤其槍法,幾乎百發百中,他白白凈凈,戴眼鏡,受審時,面露微笑,如果不知悉他的真實身份,肯定以為他是一枚顧家大叔。

採訪中,成瑞龍展露出了性格中的多重特質:一方面他是身負13條人命的殺人犯;另一方面他好像不乏溫情:如堅持要看到情人的照片才肯供述,行刑前也在詢問他的家人為何沒來告別。

成瑞龍說,他逃亡生涯中,最懷念的是廣東佛山一家牛雜店。

或許他因懊悔而留戀塵世,或許他還在回憶生命中僅有的溫暖片段。然而,正如他在給辯護律師的一封信中所寫,「地球人都知道我是怎樣的下場!」

明知下場,繼續濫殺,這種極端的殺手不多,更多人行兇卻是莫名其妙和氣急敗壞。

20歲的謝榆林5年來輾轉於珠三角打工,認識他的人說,他性情溫和、說話輕柔。但一天晚上,他在雜貨市場,手持菜刀連砍6名女子,隨後跳樓身亡。6名被砍女子均與謝榆林不相識,更遑論過節。一天後,1名傷者搶救無效,被宣布死亡。

這是我經歷的另一個案子,充滿謎團,當時編輯還取了一個標題《他為何專砍女人?》

謝榆林瘦削、兩頰深陷,老鄉都說他愛上網,常獨來獨往,並無精神病史。但目擊者稱,行兇當日,他的黑眼睛偶爾閃現異樣的光亮,似有些反常。

後來獲悉,他是網戀失敗,遭遇情變,故而專挑青年女子砍殺。

而情變是滋生殺人犯的溫床。

一天傍晚,我和同事常去的一家中式快餐店前發生焚燒事件,一男子刺倒一女子後,將其點燃,並點燃自己。女子當場死亡,男子幾日後也死去。

女子是快餐店的服務員夏靜,男子是前男友李某。分手後,李某見不得夏靜與新男友的幸福,妒忌之下成了殺手。

可憐的夏靜才21歲,16歲就從四川來廣東打工,從未有過獨立的卧室,陰暗的出租房裡,擺放一個簡易梳妝台,上面有2把梳子,9瓶化妝品。至今,這些細節我都難忘。

之前的案子中,殺人犯於我而言只是新聞事件中的人物,我客觀地去採訪,沒有代入感,但這次不一樣,我對李某感到深深的厭惡,對醜陋的人性感到深深的厭惡。

貌似壓抑逼仄的靈魂都愛利用汽油焚燒來散布罪行。

那一年,珠三角另一所職業學校發生同類慘劇,男子求愛不成,怒刺並焚燒女同學。兩人還是一個村的。

一個酷熱的午後,採訪完所有細節,我都要崩潰了,走在滾燙的路上,不想打車,就那麼一直走著,心裡堵得慌。

事實證明,那時候我還是見識少,幾年後,另一個縱火殺人犯才是慘無人道。

2013年,廈門BRT公交焚燒爆炸案,導致47人死亡,34人受傷,其中17人重傷。案犯是60歲的陳水總。來自警方的消息說,在其家中查獲遺書,證實陳水總因自感生活不如意,悲觀厭世,而泄憤縱火。

繞過封鎖線,我進入陳水總的家,整個人透不過氣來。

從某種意義上說,那輛被焚燒的公交車像一個隱喻:大家都在同一輛車裡,如果一個人絕望,那麼所有的人都不安全。

殺人案一旦警方接手後,媒體就很難突破,所以一定要搶在警方之前抵達現場。好些年,我們都是與警察賽跑的人。

但最恐怖的殺人現場能慘烈到就連見慣血腥場面的屠戶也幾欲昏厥。

那是一個菜市場,緊鄰的兩名肉販,一人懷疑其妻與另一人有染,發生口角,繼而相互打鬥。前者將後者斷頭,隨後自己剖腹,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在採訪中,我總會反覆詢問熟識殺人犯的那些人:他為何對他人,對自己都如此殘忍?

結論最後與其它命案類同,都觸及兩個主題,那就是愛與金錢。

愛與金錢對人來說,它觸及到最內在本質的東西。在愛與金錢的本能面前,人總是變得脆弱,變得原始,變得粗暴。

當某個意外發生,或是大事,或是小事,就成為壓垮殺人犯的最後一根稻草。也許正如台灣作家李昂所說,是「無意識的殺人團」在作祟。

當時我對罪案心理的探討還比較零碎,偏於文學化,而關於罪案的心理探究不能繞開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的李玫瑾教授。她極具個性,對她的評價兩極化嚴重。

李玫瑾主要研究領域是犯罪心理學,犯罪心理畫像,經常被網民抨擊,說她為殺人犯代言。但她風格凌厲,毫不妥協,表現出對專業的苛求。

2014年,我在北大讀書時,班主任邀請李玫瑾過來做分享。脫下警服的她就是一個和藹的鄰家老太太。

她對犯罪型人格極為關注,表達的是心理學範疇的思考理性,法律審判與心理分析是絕然不同的兩件事,但網民們常把她的言論等同於法律審判的結論,充滿誤解。

以上諸般,都是殺人犯作案後的跟進。唯有一個人讓我想來不好受。

剛入行時,有一天報社來了一個中年男子,形貌潦倒,言語低沉,他掏出幾張紙,是工傷證明,以及申訴信,他說因公受傷後,老闆辭退他,但拒絕支付400元的誤工費,他屢次討要,反被老闆辱罵。他希望媒體報道。

那幾年廣東地方政府還蠻作為,我建議他先去找勞動部門仲裁。

「我已經買好了刀,他再不給我錢,我就殺了他全家。」他說。

我以為他只是泄憤,那有人真敢去殺人啊。但我還是勸他,千萬莫衝動,為了400元不值當。

幾天後,周末,我值班,接熱線電話,某工業區發生命案,一男子捅殺三人。

那個工業區的名字聽起來耳熟,我腦海里閃過不安,跑到存放材料的箱子里翻找,找到那封申訴信,就是男子打工的廠區。待我趕到現場,不幸確認,殺人者就是他,被殺者是他老闆及一雙兒女,老闆娘出外購物,躲過一劫。

這件事讓我自責很久,要是那天我跟他去找老闆,結局是否不同?

也許吧,但誰又知道呢。

2013年,賈樟柯改編幾個惡性案件,拍攝了一部非常晦暗的電影《天註定》,其中一些情節就是來源於龍志關於鄧玉嬌案的報道。

龍志現在與我一同創業做凹凸曼APP,整天與胖姑娘們打交道。曾經一段時間內,他是中國調查記者的旗幟人物,寫下的一系列報道至今是業界典範,但讓他念茲在茲的一個採訪卻是一則沒能完成的報道。

有一年,湖南某市的一名初中生意外死亡,他接到線索後去當地,最後因為不可控的原因,採訪被迫中止。幾個月後,案件告破,兇手是死者的一幫同學。

而當龍志去採訪時,這些剛剛殺完人的同學還熱情地帶路和介紹內情。人性複雜如斯,讓他猝不及防。他說最想把這個案子拍成電影,內地版《牯嶺街少年殺人事件》。

有時候我們聊天,感嘆,真難想像會遇到這麼多匪夷所思的殺人犯。

2012年,我在內蒙古包頭追蹤碎屍案藏匿犯,當我把4名殺人犯的藏身地點和抓捕細節都收集齊全後,回賓館,途經一個公園,很多人在跳廣場舞,燈光閃耀,音樂震天響,他們是那麼地快樂,完全不知道心狠手辣的逃犯曾經就在身邊。

生活呀,何其殘忍,何其荒謬,何其無解。

這個場景我總是一遍遍想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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