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廠商?禁止用戶使用已破解設備?的行為是否合法?

比如iphone的越獄、各種掌機、家用遊戲機的破解(ps3硬破等)之後,廠商是否有權利禁止用戶繼續使用產品(例如BAN機)?

鑒於?禁止使用?說法太籠統,現增加具體問題:以下行為是否違法 / 廠商是否有權利實行以下行為?

1.直接鎖死破解設備的所有功能,將其變為板磚;

2.禁止破解設備使用專屬網路服務(鎖死設備的部分功能);

3.封禁在破解設備上登陸過的賬號,賬號預付款餘額不予兌現;

4.封禁在破解設備上登陸過的賬號,預付款餘額通過某些方式退還給用戶。


首先「廠商」與「用戶」(消費者)之間都有用戶使用協議、標準條款等約定,廠商在用戶對其產品進行破解(或使他人對該產品進行破解)後有權利實行的措施將視有關協議、條款而定。

其次,據我所知沒有任何國家法律將「破解」視為違法。

在不討論可行性與可操作性的前提下,有三種情況:

A. 在協議、條款做出明確規定的情況下

1. 」直接鎖死。。。使其變成板磚「:由於廠商與用戶(假定為個人用戶,而不是商業企業用戶)是商家-V-消費者的關係,因此有關協議、條款為「消費者契約」。在消費者契約中,商家不得就消費者的違約(你可以把破解理解為「違反使用條款」,即違約)設置不公平的懲罰性條款。當某條款規定的「懲罰」(1)超出了法律規定的界限,或(2)不合理,或者(3)不成比例地苛刻時,那麼該條款將對消費者無效——「直接鎖死。。。使其變成板磚」明顯地對消費者過於苛刻,並且顯失公平,因此即使協議、條款里明確了這是商家的權利,該協議、條款的相關部分也視為無效。那麼,商家在獲得報酬後(被破解的產品的售價)在沒有正當的理由下致使消費者喪失了其對該產品享有的權益(用途大大地減少,現在只能當板磚用了)則違反了產品的買賣合同。

小結:無權。

2.「禁止。。。網路服務」:這種情況下,一般是網路服務的內部設定設置了只允許未破解的產品(原產品)的登入,而不是廠商專門雇了網管大隊找出已破解的產品並手動禁止其登入。

這裡的邏輯關係是--專屬網路服務是設計給原產品登入的--&>用戶自行進行了破解,改變了產品(非原產品)--&>用戶現在無法登入/被禁止登入了。

禁止用戶登入的不是廠商,而是廠商設置的網路系統。在不構成對消費者的不公平的前提下,廠商有權力對其網路系統進行任何設置,卻沒有為個別自行改變產品狀態(破解即改變其狀態)的用戶調整其網路系統的義務。

小結:有權

3.「禁封。。。預付餘額。。。不予兌現」:這種情況實際上就是對用戶預付的餘額進行「沒收」,也就是強制性迫使用戶為其「違約」支付了「違約金」/「代價」,應被視為一種「懲罰性」條款,而且違約金的數額是「任意」的(你充了多少它沒收多少),因此顯失公平且不合理。

小結:無權

4.「禁封。。。退還」:如果單單禁封了賬號,這就跟第3種情況不一樣了。「賬號」的所有權是歸廠商所有(比如說qq賬號、遊戲賬號),用戶只是「租」了該賬號,兩者之間好比房東和租戶的關係——如果房東規定「帶人回家搞基我就不租給你了」,那麼在我國(沒有反歧視同性戀法)如果你帶人回家搞基了那麼房東是可以把房子改租給他的情婦的。因此,如果你違反了「租約」,廠商是絕對可以封你號的,而把錢退還了給你則說明封號這件事並不具有「任意」的懲罰性。

小結:有權

最後回到你的「籠統」問題:由於破解本身不違法,且禁止使用產品顯失公平且不合理,因此廠商無權禁止。

B. 在協議、條款未做出明確規定的情況下

在這種情況下,協議與條款當被賦予對消費者有利的解釋。比如說,協議規定了「若用戶對產品進行未經許可的改裝,則廠商有權直接將產品鎖死」--那麼有可能「改裝」將被解讀成物理上的改裝(比如說把外殼的材質換成鈦合金材質)、「有權。。。鎖死」將被解讀成廠商有權上鎖但在用戶恢復產品的原廠設置(消除了破解)後廠商需給予解鎖。

但無論如何,廠家無權實行A里1和3的行為。

小結:廠家是否有權實行A4得視協議、條款的(對消費者有利的)解讀而定;廠家無權實行A1和3;但是聰明的廠家還是可以通過對網路系統的巧妙設置不讓你用破解後的設備登入它的網路。

C. 在協議、條款未做出任何規定的情況下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法律中並未對廠商的權利作出規定,而廠商也未能在協議、條款中註明自己的「封號權」、「鎖死權」,那麼廠商是沒有以上權利的。

小結:廠家無權實行A1、3、4;但是聰明的廠家還是可以通過對網路系統的巧妙設置不讓你用破解後的設備登入它的網路。


先不談預付款的問題,只說機能

這樣是合法的,因為法律在這方面沒有強制規定,所以一切操作流程的指導條款都是產品軟體、服務的最終用戶許可協議。只要你同意了協議,按照協議條款,該封你機器就封你機器,該封你號就封你號,因為違約方是你,你承擔一切責任。如果你認為許可協議本身不公平,請在同意協議並使用產品前向有管轄權的合同仲裁機構提出仲裁申請,或者退貨買別人的產品去。


1. 硬體損壞,完全讓它變磚,不可能。但是,不再提供保修,沒問題。甚至,不允許你再使用他們提供的軟體,也是合法的。遊戲機就有啊,新的盤在老的破解上很可能就不能玩;事實上,不讓你玩他們發行的任何遊戲,也是合法的,不過可能是因為比較麻煩,我還沒看到哪個廠商這麼做過。

2. 不容許你繼續使用他的網路服務,沒問題。

3. 封賬號,沒收餘額,不可能。但是,可以沒收虛擬物品。

4. 封賬號,退錢,沒問題。不退錢,但是允許你轉到別的賬號,也是可以的。

另外,破解然後告訴所有人「我能破解」,不犯法。但是,靠破解謀利是犯法的,雨林木風XP的作者好像還蹲了幾年大獄。當然,不是所有廠商都盯得這麼緊。


至少有權禁止你連它的伺服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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