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峰為什麼喜歡穿皮褲?

以前就注意到這一點,不管是唱現場還是拍雜誌寫真,汪峰都喜歡穿緊身皮褲,現在在「中國好聲音」也是如此。是因為這種穿著能體現搖滾精神嗎?


看過一個訪談。汪峰最早簽到華納的時候,公司方讓他在演出的時候戴上大墨鏡,穿鉚釘皮質衣服。「雖然穿成這樣並不代表你就搖滾了,但歌迷認為,那就是搖滾。」

這是一個貼標籤的社會,既然無論怎樣你都要有個標籤,為什麼不給自己選看起來不算太討厭的那個呢?


聽來的一個事:90年代汪峰剛出來不久,還有鮑家街43號樂隊的時候,有一次在五道口,他跟一攤主聊天。汪峰拍拍自己的腿,對攤主說,我的新皮褲,公司從日本給我買的!

其實這種問題只能問汪峰本人。80、90年代國外的搖滾明星喜歡穿皮褲,汪峰應該受他們影響比較大,所以剛出道的時候也喜歡穿皮褲,這項愛好也一直保持到了現在


要不然能跟白岩松分開?


可以參考一下90年代國外搖滾明星的裝束。

汪峰深受那一撥的影響。


假設你褲襠有個吊錘,你不用緊的東西包裹住它,就會晃動太大。搖滾在舞台上面又要搖又要滾,長期高強度頻繁震蕩,吊錘和大腿內側都會變形。知乎?


皮褲的裝扮在Jim Morrison時就紅極一時吧。

記得汪峰說自己的偶像是Jim,這可能是原因之一。


據我所知:穿著暖乎。


皮褲套著棉褲其中自有緣故。

不是皮褲太薄,就是棉褲沒毛。


搖滾范就是你們喜歡割包皮,我多裹一層


穿皮褲看上去特別有故事


可能他不知道,穿皮褲放屁會臭一年


以前唱搖滾的都喜歡穿皮褲


可能因為他的偶像是Van,無奈身材不佳無法模仿其上身裝扮


題主就是汪峰!


我更好奇你為什麼會問這個問題。


沾上某些東西~!一擦就掉。最多蘸點水。


皮褲不好脫,彰顯自己不是隨便的人


我曾經寫過一篇文章,供參考:

皮褲是怎樣和「汪峰們」扯上關係的?

首發於「星選擇」微信公號(ID:xingxuanze)

連我家樓下的劉奶奶都知道,汪峰愛穿皮褲。用他前經紀公司華納的說法就是:穿皮褲才有國際范兒,體現搖滾味兒。說白了,這是一種「貼標籤」式的商業捆綁。

於是接下去的問題來了:為啥皮褲=搖滾?

據說第一個穿上皮褲的搖滾樂手是Jim Morrison(吉姆·莫里森)。這位著名的「大門樂隊」主唱在其1968年7月4日的演唱會上,穿著一條皮褲HIGH番全場。

作為頂級搖滾牛人,他都開始穿了,其他人能不跟上?同年12月,貓王在他的回歸電視秀上也穿了皮褲。緊跟著就是像Eddie Cochran、Gene Vincent等搖滾明星都開始穿。

但皮褲真正成為流行,是在上世紀70年代末,歸功於Malcolm McLaren(馬爾科姆·麥克拉倫)。

麥克拉倫這個人有兩個身份:1,英國著名朋克樂隊「性手槍」(Sex Pistols)的組建人、經紀人,被稱為「英國朋克之父」;2,「西太后」vivienne Westwood的前男友。

上世紀70年代末,重金屬和朋克迅速崛起。麥克拉倫一直在琢磨,怎樣用著裝來表達搖滾的反叛精神。他本就是富二代,家裡開服裝公司,對他來說,把音樂和時尚結合起來,簡直易如反掌。

要知道在60-70年代,那是嬉皮士的天下啊,流行的是蕾絲、花朵、流蘇等波西米亞式的異域小清新。結果麥克拉倫反其道而行:你搞小清新,我就搞顛覆!於是就出現了各種被撕裂的T恤、狗項圈、厚底鞋,當然,還包括皮褲。

Malcolm McLaren(最左)本人愛穿皮褲↓

之後,西太后的設計風格就深受藍朋友影響了,皮革製品漸漸成為她重要的設計元素之一,受到頹廢青年們的歡迎。

她和麥克拉倫的強強聯手,讓搖滾青年們的形象真正具象化起來,形成典型。

另外,還不得不提一句,摩托車手也很愛穿皮褲,一方面可以防風、防止摔倒擦傷,另一方面,開機車穿皮褲,確實蠻酷啦。

尼古拉斯.凱奇在電影《靈魂戰車》里的造型↓


為了給躁動的內心找一個歸宿。


竇唯、崔健是怎麼穿都可以的,汪峰嘛總得找個搖滾相關的打扮。


另外,衣著品味不是誰都有的,你對他要求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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