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古羅馬人對娛樂的追求,會產生角斗場這樣暴力而血腥的活動?

同樣是娛樂,其他同時代或前後時代的國家、文明,都走的什麼路?這些區別是怎麼產生的呢?娛樂如何反映了一個民族的精神?


角鬥士表演最早來自於伊達拉里亞人。羅馬人愛好觀看角鬥士表演與當時羅馬城建立的傳說、羅馬人本性以及羅馬奴隸制度是緊密相關的。

1.羅馬城建立的母狼傳說。古羅馬帝國城市特洛伊城由於和希臘發生戰爭,被希臘人攻陷,守城將領伊尼亞帶領一部分人逃了出來伊尼亞的兒子在這裡修築了亞爾巴龍伽城,併當了國王。王位傳了15代,努米托的弟弟阿穆略篡奪了王位,阿穆略怕努米托的後人報復,便殺死努米托的兒子,並逼迫努米托唯一的女兒西爾維亞做了貞女塔的女祭司。按照規定,女祭司必須保持終身童貞,不得與他人結婚。阿穆略為了防止意外的事情發生,就把侄女囚禁在一座孤塔之中,避免外人見到她。但是戰神馬爾斯卻來到塔中,與西爾維亞相愛並與其生下一對雙生子。阿穆略得知後,急急忙忙命人將孿生兄弟投入台伯河中想將他們淹死。但是戰神馬爾斯救走了西爾維亞,兩個男嬰漂流到岸邊,被一隻母狼發現,母狼用乳汁餵養了這對雙胞胎。後來一個牧人發現了這小哥倆兒,將他們待回家去撫養,並給一個孩子起名叫羅慕洛,給另一個孩子起名叫勒莫。兩個孩子在牧人的教導下,練就一身好武藝,他們領導亞爾巴龍伽人民起義,推翻阿穆略的統治,並使努米托重登王位。但兄弟倆卻不願留在亞爾巴龍伽城,他們打算在以前遇救的地方重新建一座城市。新城建好後,兄弟二人決定讓神來決定以誰的名字命名和由誰來統治這座城市。勒莫首先在自己的占卜地看到6隻禿鷲飛過,宣布神選擇了他,可是羅慕洛卻在這時看到12隻禿鷲飛過自己的占卜地。兩人爭執起來,勒莫堅持說自己先看見到禿鷲,羅慕洛堅持說飛過自己占卜地的禿鷲多,兩人爭執不下,繼而發生格鬥,羅慕洛殺死了勒莫,用自己的名字將新城命了名。母狼傳說一定程度上表明了羅馬人尚武與暴力的性格特徵。

2.羅馬人崇尚戰神。戰神在羅馬人的心目中的地位很高,僅次於天神朱庇特。民族性格,加上地理位置對其生存的威脅,使得羅馬人崇尚武力,崇尚戰爭。

3.羅馬的奴隸制度是羅馬經濟繁榮政治穩定的重要因素。奴隸制對羅馬人的社會生活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加劇了其彪悍、殘忍、冷酷的性格,使羅馬人的生活日益腐化,熱衷於一些冷酷、血腥的娛樂生活,正如角鬥士表演。

不妥之處歡迎樓下指正。


斯巴達克斯是羅馬共和國的角鬥士,角斗真正上升為全民狂歡是在帝國時期,之所以能夠上升到如此高度主要有這些原因:

  • 羅馬人的性格,特別是羅馬上層人士的性格,相當嗜血;

  • 免費的角斗是執政者取得羅馬市民歡心的重要手段,市民在政治中扮演了相當重要的角色;

  • 國之大事,在祀與戎。角斗與宗教和軍事都有相當密切的關係。帝國每年都舉辦宗教角斗,角鬥士的角色也基本覆蓋了帝國的所有兵種;

但角斗也並不能簡單理解為每天進場1000人互相殘殺後全部當場死亡的大逃殺遊戲。

  • 角斗是一項非常昂貴的運動。當時一戶年生活費用約1000 Sestertius,帝國時期一個高盧奴隸可以賣到2400 Sestertius,作為奴隸的散兵角鬥士價格在1000-3000 Sestertius之間,高級角鬥士價格可達15000 Sestertius,王牌角鬥士售價超過十萬Sestertius;
  • 不是每天都有角斗,一般在每年年底進行;

  • 對職業選手來說比賽並不完全等於赴死,死亡幾率約略等於1/10(未經核實來源),類似於殘酷版的WWE(角鬥士也同樣有多種需扮演的角色);
  • 最後決定失敗角鬥士生死的是賽事主席,他也是最後要為處死該角鬥士向角鬥士學校付款的人;
  • 角鬥士可以從角斗收入中獲取分成,可以擁有自己的私產與奴隸,並可贖買自己的自由;
  • 貴族、皇帝也經常下場自己扮演角鬥士。


已經有很好的回答了,我只是稍微補充一點點自己知道的。

角斗由當地貴族出資邀請專門團隊,在角斗場進行表演。主持並且支付一場角斗是很有面子的事,能夠提高自己以及家族的威望,得到下層民眾的歡迎,還能夠炫耀自己的財富(這是羅馬人很看重的事情)。因此,角斗的舉辦是有相當目的的。

再說角鬥士。角鬥士一方面身份上多數情況下是奴隸,另一方面卻也是角鬥士學校訓練出來的專業表演人士。在大多數情況下,角斗表演的整個過程都是有劇本的(因此表演性質很強,並非真的混亂械鬥),而且大多數劇本中不會出現人員死亡。劇本本身在角斗表演之前就會公布,以吸引觀眾。

大多數的角斗,主角都是人類角鬥士,但是有少數角斗是人和動物斗(被表演成一場狩獵),甚至是動物和動物斗。不過這種有動物參與的角斗並不常見,在一組大型角斗演出中也不會出現很多場,這是因為動物的維護費用比人類更昂貴,而且多數情況下都是置於死地,所以消耗、花費很大。能夠舉辦有動物參加的角斗,是很有面子的事情(這正是貴族們舉行角斗活動的目的)。

總結下來,角斗活動類似於當時的馬戲,因為演出內容和演出人員身份的關係,比較殘酷,但是遠遠達不到經常造成傷亡的地步。而且,角斗活動耗資巨大,由富有的貴族承辦,並非單純的娛樂,而是有很強的目的,即給自己和家族爭面子,擴大社會影響;在古代,社會影響力就是政治影響力。


我是來負責搞笑的:

羅馬貴族的取樂方法之一是把非洲來的鴕鳥圈禁起來,然後追趕使其飛奔。埋伏快刀砍其頭顱。但是因為鴕鳥感測神經不發達and/or慣性停不下來,鴕鳥會繼續掀翅飛奔。然後羅馬貴族們就看著那個沒腦袋的鴕鳥哈哈大笑。

Colosseum里的角斗大部分是人斗動物。現在Colosseum的arena已經沒有了,所以下面的野獸隔間可以被輕易看到。人和人斗的大部分是奴隸或者戰犯,他們的地位和命運如草芥,就是大量處死也沒什麼意思。所以讓他們互相鬥斗來看。


如果你要上升到社會學高度,其實就一言以蔽之,布爾喬亞的生活需要不斷地低成本刺激來證明自己活著。如奢侈品為什麼可以存在在這個世界,是因為它讓有一個理由相信自己的存在感是具體而真實的。羅馬民族好戰好鬥,但是不是人人都要上戰場,也不是人人都有勇氣上戰場,為了體驗搏殺的快感,角鬥士當然是必要的。事實上,競技場的發展催生了公共體育的發展。

從統治者的角度來說,死一個角鬥士,比每天去打戰,死一大堆人,承受失敗的風險來說都要便宜的多,如果我是君主我也願意用競技場的血和澡堂子里的溫水來轉移衝動、無廉恥、投機的羅馬小市民的憤怒。

其次,角斗已經發展出了其它價值,比如某些大學的EMBA專業,說真話能學多少東西,可是人們願意付費,女人需要它改變自己的身價,男人需要它聯繫其它有錢人,建立人脈,共同捕捉商機。羅馬時代的競技場是男人勾搭女人,男人聯絡男人的最佳場合。不管你是戀愛,還是策劃陰謀,搞暴動這裡都是理想選擇。


角斗屬於宗教血祭,嚴格意義上不屬於娛樂活動。


現在也是


當時沒有任何引擎發動機,人就是動力來源,無論政府發出什麼指令,都要人來去那裡實際執行,角鬥士把各地的俘虜配合當地才有的裝備搏鬥給羅馬人看,而看角鬥士搏鬥的羅馬公民幾乎是百分百會被派遣去那些地方執行軍事任務的人,知己知彼,百戰百勝,研究自己如何在搏鬥中生存,這絕對有必要,這事實上是羅馬帝國公民公開研究的戰爭生存教科書教學。好比現在看新聞的人基本不去戰場,才可以自己可以認為不舒服可以不看,在古代這種人只能歸類為奴隸,不能去打仗,恐怕也沒有看角鬥士的資格,去打仗的才會也有必要看角斗


俺今天去動物園,小孩子看到羊和狼大家都紛紛叫好。嗜血是人的本性,說不定咱們在羅馬也喜歡看那個。

其他的樓上都說了。


還有經濟上的原因,角斗是處理羅馬大量征服而來的奴隸的好辦法。比起直接殺死異教徒的中世紀,還能讓你上賽場贏一條活路的羅馬人其實還是很仁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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